【精選】運輸合同模板彙總十篇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麼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麼寫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運輸合同10篇,歡迎閲讀與收藏。
運輸合同 篇1包機人姓名(以下簡稱包機人)為包用飛機與中國民用航空的售票服務處(以下簡稱承運人)簽訂協議書,雙方同意遵守下列條款:
1.包機人於月日起包用型飛機架次擔任(旅客、貨物、客貨)包機運輸,其航程如下:
月日自至,停留日;
________________
月日自至,停留日;
________________
月日自至,停留日;
________________
月日自至,停留日;
________________
包機費總共______元
2.根據包機航程及經停站,可供包機人使用的最大載量為___公斤(內含客座_。如因天氣或其他特殊原因需增加空勤人員或燃油時,載量照減。
3.包機噸位如包機人未充分利用時,空餘噸位得由民航利用;包機人不能利用空餘噸位載運非本單位的客貨。
4.承運人除因氣象、政府禁令等原因外,應依期飛行。
5.包機人簽訂本協議書後要求取消包機,應交付退包費每架次__元。如在包機人退包前,承運人為執行本協議書已發生調機等費用時,應由包機人負責交付此項費用。
6.在執行協議書的飛行途中,包機人要求停留,按規定收取留機費。
7.其他未盡事項按承運人客貨運輸規則辦理。
包機人:承運人:
銀行帳號:銀行帳號:
開户行:開户行:
簽訂日期年月日
運輸合同 篇2甲方:寧夏偉源實業集團有限公司
乙方:石嘴山市偉源物流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本項目的具體情況,甲方決定將本公司所有外購和輸出的運煤業務承包給乙方,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和義務,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同意簽訂以下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一、運輸概況:
1、運輸單價:以當地實際運輸市場價為依據,每噸增加4元計算。(含税價)。
2、合同期限:月月
3、油料以及其它產生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二、運輸款結算方式:
雙方在簽訂本合同生效後,乙方運輸車輛按照甲方的要求從指定裝點運至指定卸點,每天運輸後,由乙方指定的統計人員持甲方的結算單據與甲方相關負責人員核對簽字認可後,到甲方財務辦理結算。
三、甲、乙方雙方應承擔的責任:
1、甲方的責任:必須保證甲方公司全部運輸業務交由乙方拉運。
2、如乙方車輛進入煤場後,超過24小時甲方不能按本合同所簽訂的數量和日期開工運輸,或者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運輸等,其損失由甲方承擔。
3、乙方的責任:乙方所有進場車輛必須做到安全文明運輸,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法》及甲方公司治安管理條例,如出現交通事故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4、在甲方合理安排下,乙方車輛必須服從管理和調度,乙方所有車輛必須按照甲方指定的路線正常行駛,因亂倒亂卸、倒買倒賣、丟失等行為,如對甲方造成損失,扣提煤單、煤票按照相關手續簽字生效。否則按公司規定市場價處罰。
5、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必須擅蓋篷布減少損耗,每車損耗控制規定為100公斤以內,如超出部分按市場價折扣運費,精煤按一批次的平均損耗為準,超出部分按精煤價折扣運費。
四、其它條款:
1、運輸期間,因運輸內容變更;公里變更、單價變更、工期變更、增減數量,以運輸變更計劃單結算為依據,雙方共同協商定量定價,不在重新簽訂合同。
2、在甲、乙雙方合同生效後,乙應積極的按照甲方派車單的期限調動車輛準時進場。
五、違約責任:甲、乙雙方約定雙方不準以欺騙、欺詐的方式給對方簽訂合同,違約方應承擔守約方相應的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
六、以上條款,甲、乙雙方各自遵守,如一方違約;按本合同總數量總價格的3%處罰,賠償給守約方。
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簽字: 簽字:
運輸合同 篇3甲方:新疆廣匯新能源有限公司伊吾縣煤礦(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新疆天順供應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就乙方承運甲方煤炭等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方委託乙方承運甲方位於伊吾縣淖毛湖煤礦發往哈密地區各客户單位的煤炭運輸任務。
二、 煤炭運輸價格在合同期內為:72.00元/噸,上述運費價格均為含税價,由乙方提供運輸發票。
三、 甲方憑乙方的派車單或乙方認可的車輛方可發煤,否則,乙方不承擔後果。運輸量以電廠過磅單為準並與出礦量方數進行核對。如發現乙方擅自拉運到甲方合同用户以外處私自卸煤,則對乙方處以100.00元/噸的罰款。
四、 乙方保證按計劃完成甲方供給客户單位的煤炭運輸任務,每月不少於30000噸。
五、 運輸量由甲方按月進行考核,甲方每月28日前提供下月運輸量的計劃,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未按計劃完成運輸量的,按未完成量每噸處以15元的罰款,次月乙方若超額完成計劃運輸量,超過部分等同上月未完成量的,則甲方返還上月所扣的罰款。
六、 為保證甲方穩定均衡生產,乙方每月必須完成計劃運輸量的80%,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因不可抗力因素所造成乙方無法完成任務的,甲方不予追究。
七、 為確保雙方按合同履行各自的職責,雙方簽訂合同時,乙方須向甲方支付30萬元合同履約保證金,待本合同終止後,且乙方無違約責任,甲方全額退還乙方的履約保證金。
八、 甲方在次月15日開始支付前月運輸費,在次月的25日前付清前月運輸費,未付清部分每遲付1日,甲方按萬分之五向乙方支付滯納金(當月運輸費總額的50%可用甲方自華電新疆發電有限公-司哈密分公司結來的承兑匯票背書後支付給乙方)。
九、 甲方除支付本合同的運輸價款外,不再承擔其他任何費用,運輸過程中發生的交通事故、財產損失、交警罰款以及所有其他除合同內約定的費用以外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十、 在合同期內,由乙方自主調配運輸車輛,甲方不得擅自調用。乙方車輛到達煤礦後,甲方必須保證及時裝車,否則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十一、 乙方如有自己的供煤的合同用户,乙方在甲方煤礦拉煤,按甲方坑口價供應。 十二、 本合同有效期20xx年6月3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在合同期滿,甲、乙雙方未能達成一致意見,不再合作時,在雙方一致認可的情況下,甲方須在一個月內將乙方的合同履約保證金及剩餘費用結算完畢。
十三、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如需變更須經甲、乙雙方同意方可變更。 十四、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有爭議,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 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 本合同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甲方:新疆廣匯新能源有限責任公司伊吾縣煤礦
甲方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 新疆天順供應鏈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運輸合同 篇4甲方(委託方) 乙方(承運方)
為了嚴格執行國家藥監部門相關規定,嚴格規範GPS管理,確保藥品物流安全。經過對乙方運輸資質的認定,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制訂以下藥品運輸條款,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1、甲方委託乙方將藥品在一定期限內送至甲方指定客户的所在地。
2、甲方委託運輸藥品,須提供《託運明細》,寫明藥品名稱、規格、數量、價格及運輸目的地等。
3、甲方須保證藥品包裝完整,符合運輸包裝規定,提貨時,甲乙雙方應盡共同檢查藥品外觀的義務,確保甲方託運的藥品外觀包裝完整,無破損、受潮等問題。如客户收貨後提出藥品外包裝受損等問題,視為乙方運輸途中產生的問題,由乙方最終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損害賠償以所託運貨品的貨值為限,具體計算以甲方含税開票價格為準。
4、乙方應提供加蓋公司原印章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道路運輸許可證許可證》、《税務登記證》、提貨人身份證的複印件以及加蓋公司印章或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授權委託書、駕駛員的駕駛證、行駛證等,供甲方備案。
5、乙方應在甲方委託後2日內,按《託運明細》赴甲方倉庫提貨,除自然災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外,如因延時提貨而為甲方帶來經濟損失的,甲方視情節嚴重程度向乙方提出相應經濟索賠。
6、乙方應使用封閉式運輸工具運輸藥品。
7、乙方應嚴格按照藥品外包裝箱上圖示方法進行搬運、存儲、運輸,確保藥品安全送達。要求常温或陰涼保存的藥品,在整個存儲、運輸途中應分別保持30℃或20℃以下,運輸裝卸過程中均不得將藥品置於陽光下暴曬; 8、乙方按甲方規定時間準時、安全地將藥品送達目的地。
9、藥品送達客户後,乙方應取得有客户真實有效簽章的送貨回單,並在送達貨物日起30日內將上述回單的第一聯交回甲方。
10、如出現下列情況,乙方不承擔責任:不可抗力;戰爭、地震、颱風;走si藥品等非法藥品。
11、甲方託運的貨物的運輸價格(包括提貨市內運輸費、保險費及其他各種費用)詳見附件。
12、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將收貨單位需要退回甲方的藥品及時運送至甲方指定的地點,本項產生的費用參照本合同第11條標準結算。
13、付款方式:月結。乙方憑每日結算清單和運輸發票向甲方結帳,甲方以現金或支票及時付款,最後付款日期不得超過次月5日,不得拖欠。
14、本合同一式兩份,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15、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合同 篇5託運人(甲方):
承運人(乙方):
根據《合同法》及相關規定,甲、乙雙方就貨物運輸事宜,經友好協商一致,達成以下條款,以便遵照執行。
第一條:託運貨物及要求
1、甲方應將符合乙方貨運專線的貨物全部交乙方運輸。貨物必須合法,如系危險品,應提前告知乙方,乙方有權決定是否運輸。
2、甲方每次託運貨物到貨時間,運費數額及具體要求等約定詳見附表或以甲方辦理託運手續時,乙方出具的託運單記載顯示的內容為準。
3、甲方每次託運貨物時應準確表明貨物的品名、重量、收貨人及電話等內容,並不得在託運貨物中夾帶物品,否則造成乙方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4、乙方應按約定安全及時將甲方託運的貨物運到目的地,甲方指定的收貨人應及時查收貨物。
第二條:運費及結算方案等
1、運費按雙方約定見附表,每單發貨20件以下每件加2元,20件以上每件加收1元。
2、運費支付時間: 每月初結算一次 。
3、結算方式[現付]、[轉賬]
第三條:到貨時限限制
1、具體見附表,在附表確定的最長時限的基礎上延後一天為最長到貨時間;
2、以本協議確定的“到貨時限限制”為準,超出時限的比率按發貨單為單位不得超出10%,否則,乙方應按每超出一單除賠付甲方相關損失外,還應賠付甲方1000元作為補償。
第四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發貨時,應提前告知乙方貨物件數、重量、體積等信息,以便乙方安排車位。
2、乙方應做好安全運輸工作。
3、甲方託運貨物時,如需提供貨物手續,應在向乙方交貨時將手續一併交付乙方。
4、甲方貨物在運輸中如遇政府部門查扣,甲方負責提供貨物的相關合法手續,並負責及時處理,如造成運輸車輛停運損失,應一併承擔。
5、乙方承運貨物實行件收件交,並未核對包裝內品種、數量、質量等內容,如貨物運達後,外包裝完好,而包裝內貨損,貨差及質量等問題與乙方無涉。
6、甲方託運貨物的包裝應當足以保護運輸、裝卸過程中貨物的安全。
7、如乙方在承運貨物時造成貨物污染、破損、雨淋、丟失等貨物損失,應當按貨物廠價加相關運費賠償。
8、如乙方已按約定將貨物運達目的地,收貨人聯繫不到或拒收貨物,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
第五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壹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滿後雙方可續簽合同。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應予賠償損失。
2、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為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或不能按約履行的,可免予承擔責任。
第七條、文本及效力
1、本合同文本適用於河南省鴻泰物流有限公司貨物運輸業務。甲方託運貨物時附表及乙方出具《託運單》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為長期合同,甲方具體每次託運業務以乙方《託運單》顯示為準。
3、未盡事宜可另行協商解決。
4、本合同條款未經協商一致,不得變更。
5、“附表”作為本協議的一部分同本協議一樣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運輸合同 篇6運輸合同
承 運 方: 以下簡稱“甲方”) 託 運 方: (以下簡稱“乙方”) 期 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月 日止。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國家《國內水路貨物運輸規則》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一致協議如下:
一、甲方在法定經營範圍內和運力配置許可的情況下,對乙方在承運。
二、乙方向甲方出具的《委託書》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乙方應當如實、準確、完整地填具《委託書》;《委託書》必須以書面或者數據電文的形式(包括傳真、電子郵件)提交。
三、甲方應及時向乙方通報運力配置狀況、運費價目表和營運實況動態,併為乙方應用甲方的網站及電子訂艙系統提供方便。甲方承運的船名、航次以及運到期限,以裝船日公佈的船期表為準。甲方針對乙方的託運要求,根據網絡運輸綜合效益和實際營運調度的需要,可適時採取必要的繞航或中轉措施。
四、乙方確保自己是擁有所託運貨物所有權的貨主,或者以具有水路貨物運輸代理經營權的資格與甲方發生業務關係;凡乙方該身份或經營資格受到限制及發生變化時,應立即通知甲方。乙方故意隱瞞事實造成甲方損失或引起其他法律後果的,應承擔全部責任。
五、乙方按《委託書》中的約定向甲方支付運費及其他費用;乙方持續委託甲方承運的業務,自甲方接受委託之日起,結算時限為 每月15日 ;乙方不能在前列時限內清償運費的,甲方可以對乙方後續託運的.貨物行使留置權。
六、甲方有義務幫助協調乙方與有關港口、保險公司等單位之間的配合關係;乙方在從事與甲方有關的業務活動中,必須嚴格遵守甲方與港口等單位約定的操作規程或作業要求。甲乙雙方都有義務維護對方的聲譽,不得實施任何有損對方信譽的行為。
七、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具體業務往來中,必須遵守有關規程或行業慣例;凡涉及本合同未盡事項,依照國家頒佈施行的《國內水路貨物運輸規則》和《港口貨物作業規則》有關規定執行。
八、本合同自訂立之日起生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甲乙雙方此前訂立的所有合同、協議全部終止。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糾紛,通過協商處理不能解決時,概由上海海事法院訴訟管轄。
甲方:乙方:
代表: 代表:
年月日 年月日
運輸合同 篇7編號: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乙方代理甲方辦理國際貨物運輸的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合同:
1. 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辦理訂艙、報關、報驗、裝箱、運輸、倉儲、代付海運費等相關運輸事宜;
2. 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訂艙時,甲方應及時送交或傳真給乙方正確、齊備的託運單據。託運單應明確表明甲方訂艙單位及收發貨人的名稱、電話、傳真及聯繫人並加蓋公章或訂艙專用章。託運單內容應註明貨物的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裝船期、貨物中英文品名、運費、運費條款及特別要求。因甲方在託運單上的漏填、錯添而導致的損失或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3.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報關、報驗時,應根據報關需要及時提供合法、合格、正確、齊全的報關報驗單證並在託運單或者相關函電中予以明示;
4. 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辦理貨物的裝箱、中轉運輸時,應在託運單或者相關函電中予以明示,包括代為聯繫倉儲、裝卸、轉運、短駁、裝拆箱等事宜;
5. 為了維護甲方的利益,乙方可以為甲方代墊代付海運費、內陸運費、港口費用及其他代辦費用。上述款項採用包乾費或者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方式由甲方支付給乙方,如遇有關費用調整,須以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經雙方重新商定後確認;
6. 如甲方與船公司有協議價,甲方在委託乙方向船公司訂艙時,需在書面訂艙單上註明運價及合同號。
7. 乙方在開航當日,根據協議收費標準,向甲方開具單船人民幣費用發票和海運費發票。
8. 付款條款
經甲方同意,乙方按以下 種方式結算費用:
A. 甲方付清所有費用後,乙方才可交付提單;
B. 乙方可先交付提單,甲方每月以月結帳的方式與乙方結算費用,即每月15日將上月應付款項匯付併到乙方帳户;如甲方違約,乙方有權按照條款A方式結算;
C. 乙方可先交付提單,甲方以航次結帳的方式與乙方結算費用,即在開航後日內將確認的應付款項匯付乙方帳户;
如甲方不能按照協議規定結清費用,甲方同意乙方按以下任何一種方式進行強制催收甲方所欠費用: a. 延緩交付提單;
b. 延緩返退核銷單、退税單;
c. 目的港延緩放貨;
d. 停止接受訂艙。
由此產生的風險、責任和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9. 託運貨物為特種貨物或者危險貨物時,甲方有義務向乙方作詳細説明, 未作説明或者説明不清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10. 若船期更改, 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供船期預報以及船公司截止接單日期。上述船期預報不構成雙方對船舶駛離裝貨港和抵達卸貨港的具體時間約定,僅作為甲乙雙方辦理海運訂艙事宜的參考;
11.乙方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後,甲方要求變更訂艙單所列事項的,應在貨物截關前壹天向乙方出具書面更改單,註明日期並加蓋甲方印章。因變更訂艙事項所引起的各項費用,由甲方全部承擔;
12.除甲方能證明由於乙方的原因造成退税單、核銷單等單據不能按期退交外,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但乙方應及時以口頭或者書面形式告知甲方,並協助甲方儘快收回;
13.甲、乙雙方應分別對各自的過失引起的損失負責。由於第三方責任引起的貨損、貨差等 的損失,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共同作好善後處理工作,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14.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爭議,應提交寧波海事法院審理;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5.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一年;本合同期滿之日前,雙方如無異議,則合同自動延長一年;任何一方均可在期滿前,提出終止合同,但應以書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16.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補充;修改及補充的內容經雙方簽字蓋章後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簽字: 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運輸合同 篇8合同號編:
簽訂地點:
簽約時間:..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港口貨物作業規則》及其
他法律法規的規定,就甲方進口在乙方港區內進行裝卸、倉儲等作業事項,甲乙雙方均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並遵照執行:
一、甲方責任:
1.1甲方應按下述規定向乙方提供船舶、貨物有關信息:
1.
1.1每月____日前告知次月船期計劃;
1.
1.2提前七個工作日報告貨物、船舶明細資料及具體抵港時間。
1.2甲方委託乙方作業的貨物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具有合法性。對於法定或約定的危險貨物、特種貨物、限制性流通貨物,甲方應在作業前兩天內提供法定或約定的完整證明文件,並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保管運輸技術資料。
1.3貨物進港前的運輸工具、裝載方式符合法律法規與乙方操作習慣,運輸工具與所載貨物應當相適應,裝卸作業應滿足乙方正常作業要求,不存在導致乙方違規作業、非常規作業、作業難度係數加大、損壞作業設施或其他含有不安全因素的作業。
1.4甲方對乙方作業有特殊要求的,應在預報中明確説明作業所需的特殊工屬具、特殊作業方式等要求,並應乙方要求派員現場指導乙方人員作業,必要時甲方還應提供特殊的作業工屬具。
1.5按照本合同約定付清乙方所有費用。
二、乙方責任
2.1受甲方委託在乙方港區範圍內對甲方進行卸海輪、水平運輸、堆存、裝駁船(汽車)作業。
2.2乙方憑甲方在乙方存有樣式的提貨單和其他有效單證(傳真件具有同等效力)放貨。如甲方變更出貨憑證式樣的,甲方必須及時書面通知並確認送達乙方,否則乙方在收到甲方變更提貨憑證通知前已經按合同約定出運貨物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3乙方接受甲方委託進行作業。
2.
3.1作業過程中,乙方對甲方貨物實行單獨作業、單獨堆存。
2.
3.2乙方將裝卸、堆存的甲方貨物全部交付給甲方提貨車、船後,即完全履行貨物交付義務。
2.4貨物在儲存期間,如屬貨物自身屬性問題、內在品質問題、包裝不符國家規定標準、超過堆存期等因素或甲方及其委託人等非乙方原因造成貨物損失的,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三、費用條款
3.1港口裝卸作業費用以包乾方式計收,包乾費內容為卸海輪、港內水平運輸、天堆存、裝駁船(汽車)。
3.
1.1散進散出裝卸包乾費.元噸(含税)。
3.2堆存費:自卸貨之日起,堆存天,超過堆存期後,每天按.元噸計收堆存費。
3.3過磅費:如甲方需要過磅,每過磅一次收取
1.03元噸過磅費。
3.4遇上列未列明的費用發生時,如困難作業費、增加作業內容等由雙方根據實際作業情況另行協商確定執行;協商未能達成一致時,參照交通運輸部《港口收費規則》執行。
四、計費數量依據:
4.1貨物裝卸包乾費外貿貨物以海輪提單數為結算依據,內貿貨物以海輪運單數為結算依據。
4.2過磅費以實際過磅數為結算依據。
4.3堆存費以貨物實際出運數為結算依據。
商檢水尺數、海輪提單數、過磅數只作為計費依據,不作為甲乙雙方貨物數量交接的依據。
五、費用結算及支付:
5.1乙方在海輪作業完畢7個工作日內向甲方開具合規的裝卸費發票;收到乙方的發票後甲方應在7個工作日內付清港口包乾費用。
5.2若因甲方原因暫時緩開發票,甲方應按海輪提單數先行支付95%的港口包乾費用,待開具發票後結清費用;堆存費用每月____日結算;貨物全部離開港區前付清港口所有費用。
5.3若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乙方港口費用時,乙方有權留臵與甲方未付款額相當貨值的甲方貨物。
5.4甲方應通過XX以電匯或轉帳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各種費用。甲方採用其它方式支付乙方費用時,應承擔該種方式所產生的額外費用。
六、合同變更與補充條款
6.1雙方在履行過程中若遇國家政策性調整,或市場發生變化,經雙方協商同意,可對本合同進行變更或解除,但必須以書面形式進行確認。
6.2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未約定內容,雙方可進行協商解,若雙方未能達成一致意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港口貨物作業規則》(________年發佈,________年施行)的規定執行,或者遵循港口作業慣例實施。
6.3甲、乙雙方須確保在裝卸、堆存等過程中,遵守安全、健康、環保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要求,並承擔安全、健康、環保責任。甲方在港口範圍內從事相關事宜,應滿足乙方安健環管理要求,簽訂《安全管理協議書》。
七、違約責任條款
港口費用必須按照合同約定時間內支付,如果逾期未付,則按日交付遲付款額萬分之八的滯納金。
八、保密條款
甲、乙雙方對在本協議簽訂及履行過程中所獲得的對方的商業祕密、技術祕密等信息負有保密義務。本條款不因本協議的無效、變更、解除或終止而無效。
九、糾紛解決條款
9.1因本合同所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糾紛,雙方均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具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9.2除正在發生爭議的條款外,本合同其他條款的效力不受影響,雙方仍應按照合同約定執行。
十、本合同約定的甲、乙各方的權利、義務、責任主體均包括各方的隸屬於的各分子公司、職員、代理人、受託人。
十一、本合同雙方簽字蓋X後生效,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本合同正本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蓋X)(蓋X)
運輸合同 篇9託運方: (簡稱甲方)
地址:
承運方: (簡稱乙方)
根據《合同法》之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二條 包裝要求
甲方必須按照國家相關行業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交易習慣在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乙方有權拒絕承運,外包裝須乙方認可。
第三條 貨物起運地點:
貨物到達地點:
第四條 貨物承運週期:
第五條 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
第六條 運輸費用,結算方式:
第七條 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 甲方的權利、義務:
1、 甲方的權利: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抵達後,甲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乙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乙方,並足額支付乙方所需運輸費。
2、 甲方的義務:按約定向乙方交付運雜費,否則乙方有權停止運輸,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
3、 甲方的權利: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後有以憑證的領取運費金額。
4、 甲方的義務:在接到提貨通知後,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應付費用。
二、 乙方的權利、義務:
1、 乙方的權利:向甲方收取運雜費用。
2、 乙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到指定地點,按時間收貨人發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 甲方的責任
及時通知發貨的時間、件數、噸位,以便乙方做出合理的安排,否則,造成乙方損失的由甲方賠償。
二、 乙方的責任
1、 乙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
2、 運輸過程中貨物的丟失、損壞乙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甲方。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如果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交本市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本合同一式二份,本合同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生效,自簽訂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合同 篇10甲方:_________身份證:(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身份證:(車隊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甲方保證施工中道路、取土、裝車、卸土的暢通。
乙方負責運輸:運輸地:
要求乙方車輛:部(解放、東風王平頭、斯太爾);車箱長5.3米、車箱寬2.3米、車箱高1.4米
運距:公里運費:元/
結算方式:按車次結算,24小時結算一次(以現金方式結算)
此協議雙方認同,在約定時間內於_______年___月___日乙方將施工車輛安排到現暢
甲方負責聯繫住宿地方,乙方車隊自己交房租。
甲方安排乙方工程項目收取合理的管理費:工程總費用的__%
違約罰金:乙方車隊按約定到達後甲方如無工程安排,違約方應付給乙方違約金每車500元/天。乙方車隊沒按約定到達工地並施工,違約方應付給甲方違約金500元/天。
此協議一式二份雙方簽定後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