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區房屋租賃合同4篇
隨着人們對法律的瞭解日益加深,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番禺區房屋租賃合同,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番禺區房屋租賃合同1第一條 合同當事人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據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第二條 甲方同意將坐落在 區 鎮(街) 號 部分房地產(房地產權證號碼 )出租給乙方作(按房屋規劃用途填寫) 用途使用,建築(或使用)面積 平方米,分攤共用建築面積 平方米。
第三條 甲方雙方協定的租賃期限、租金情況如下:
注:期限超過20xx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租金按 (月、季、年)結算,由乙方在每 (月、季、年)的第 日前按 付款方式繳付租金給甲方。
第四條 乙方向甲方交納( 幣) 元保證金(可以收取不超過三個月月租金數額),甲方應在租賃期滿或解除合同之日將保證金 (退回乙方、抵償租金)。
第五條 雙方的主要職責:
1、甲乙雙方應當履行《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廣東省城鎮房屋租賃條例》、《廣州市房屋租賃管理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義務。
2、甲乙雙方應當協助、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房屋租賃、房屋安全、消防安全、治安、計劃生育及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的查處工作。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照合同約定將房屋及設備交付乙方使用。未按約定提供房屋的,每逾期一日,須按月租金額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甲方應負的修繕責任:
3、
3、租賃期間轉讓該房屋時,須提前 個月(不少於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抵押該房屋須提前 日書面通知乙方。
4、發現乙方擅自改變房屋結構、用途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或者乙方拖欠租金 個月以上的,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並要求賠償損失。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依時交納租金。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須按當月租金額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應負的修繕責任:
3、租賃期屆滿,應將原承租房屋交回甲方;如需繼續承租房屋,應提前 日與甲方協商,雙方另行簽訂合同。
第八條 其他約定
第九條 甲乙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條款或者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經催告後在合同期限內仍未履行的,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條 在租賃期內,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甲乙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送一份給鎮(街)出租屋流動人員管理服務中心備案。
第十二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或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 租賃期滿,若不到原辦理租賃登記的管理機構辦理終止登記手續的,視為甲方對乙方繼續使用房屋無異議,雙方延續租賃關 系,租賃期為不定期,在新的租賃期間,甲乙雙方仍須按照規定交納有關税費。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證件號碼: 證件號碼: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證件號碼: 證件號碼:
地址: 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番禺區房屋租賃合同2第一條 合同當事人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據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第二條 甲方同意將坐落 路 街巷、裏 號 房號的房地產(房地產權證號碼 )出租給乙方作平方米,分攤共用建築面積 平方米。
第三條 甲乙雙方協定的租賃期限、租金情況如下:
注:期限超過20xx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租金按 (月、季、年)結算,由乙方在每 (月、季、年)的第 日前按 付款方式繳付租金給甲方。
第四條 乙方向甲方交納( 幣) 元保證金(可以收取不超過二個月月租金數額),甲方應在租賃期滿或解除合同之日將保證金 (退回乙方、抵押租金)。
第五條 雙方的主要職責
1、甲乙雙方應當履行《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廣東省城鎮房屋租賃條例》、《廣州市房屋租賃管理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義務。
2、甲乙雙方應當協助、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房屋租賃、房屋安全、消防安全、治安、計劃生育及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的查處工作。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照合同約定將房屋及設備交付乙方使用。未按約定提供房屋的,每逾期一日,須按月租金額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甲方應負的修繕責任:
3、租賃期間轉讓該房屋時,須提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抵押該房屋須提前日書面通知乙方。
4、發現乙方擅自改變房屋結構、用途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或者乙方拖欠租金6個月以上的,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並要求賠償損失。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時交納租金。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須按當月租金額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應負的修繕責任:
3、租賃期屆滿,應將原承租房屋交回甲方;如需繼續承租房屋,應提前 日與甲方協商,雙方另行簽訂合同。
第八條 其他約定: 第九條 甲乙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條款或者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經催告後在合同期限內仍未履行的,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條 在租賃期內,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甲乙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送一份給街(鎮)出租屋管理服務中心備案。
第十二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證件號碼: 證件號碼: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證件號碼: 證件號碼:
地址: 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 年日
番禺區房屋租賃合同3第一條合同當事人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據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第二條甲方同意將坐落在(巷、裏)號座房號的房地產出租給乙方作商業用途使用,建築面積平方米。
第三條甲乙雙方協定的租賃期限、租金情況如下:
租賃期限
月租金額(幣種:人民幣)元
小寫
大寫
注:期限超過20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租金按月結算,由乙方在每月的第日前按轉入個人銀行帳號付款方式繳付租金給甲方。
第四條乙方向甲方交納(人民幣幣)元保證金(可以收取不超過個月月租金數額),甲方應在租賃期滿或解除合同之日將保證金退回乙方、
第五條雙方的主要職責:
1、甲乙雙方應當履行《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廣東省城鎮房屋租賃條例》、《廣州市房屋租賃管理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義務。
2、甲乙雙方應當協助、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房屋租賃、房屋安全、消防安全、治安、計劃生育及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的查處工作。
第六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照合同約定將房屋及設備交付乙方使用。未按約定提供房屋的,每逾期一日,須按月租金額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甲方應負的修繕責任:房屋結構性問題。
3、租賃期間轉讓該房屋時,須提前個月(不少於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抵押該房屋須提前日書面通知乙方。
4、發現乙方擅自改變房屋結構、用途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或者乙方拖欠租金個月以上的,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並要求賠償損失。
第七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時交納租金。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須按當月租金額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應負的修繕責任:房屋非結構性問題。
3、租賃期屆滿,應將原承租房屋交回甲方;如需繼續承租房屋,應提前日與甲方協商,雙方另行簽訂合同。
第八條其他約定乙方的物業管理費、水費、電費等其他費用需另行繳交。乙方的物業管理費從年月日開始向物業管理處繳納。若甲方提前解除租賃合同,甲方需賠償乙方壹個月租金;若乙方提前解除租賃合同,乙方需賠償甲方壹個月租金。
第九條甲乙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條款或者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條在租賃期內,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甲乙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送一份給街(鎮)出租屋管理服務中心備案。
第十二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或向廣州經濟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三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甲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證件號碼:證件號碼:
地址:地址: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年月日年月日
番禺區房屋租賃合同4出租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承租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經過甲乙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雙方必須共同遵守。
1、甲方將位於積 平方米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
2、租賃期從
3、月租金月交租一次,以人民幣現金結算(合計:¥ )。
4、乙方應向甲方交納交費用後,甲方應把上述押金無息退回給乙方。
5、租賃期內,乙方應按期繳交水費、電費、煤氣費、管理費、有線電視天線費等,同時應遵守小區管理處的規定及國家的有關法規。不得在房屋內從事違法活動,否則與甲方無關,其後果自負。
6、租賃期內,乙方不得轉租他人。如果裝修,事前應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合同期滿後,裝修固定在該房屋的物體,包括開關、燈具等不得拆除。
7、出租時,房屋的牆體、天花、供電、供水、排水、排污系統、水制、電開關、門窗等均完好正常。退租時,乙方應同樣保證完好正常交回給甲方。否則需修復後才能辦理退租手續。
8、乙方應在當月2%扣罰,逾期7天仍不交租,甲方有權收回房屋,押金不退。(如遇特殊情況,經甲方同意除外)
9、在租賃期內,如乙方提前退租或甲方提前收樓,必須提前三十天告知對方;如果提出時已達到或超過租賃期時間一半,則提出方應向對方補償一個月租金作為對方的損失;如提出退租時,未達到租賃時間一半,則提出方應向對方補償兩個月租金作為對方的損失。
10、甲方有義務為乙方辦理臨時住户卡或出入證。
11、在簽訂本合同後,如甲、乙雙方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訴,由法院裁決。
備註:租賃雙方應當自簽訂本合同之日起3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街道、鎮出租屋管理服務中心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手續。
出租方(甲方)簽名: 承租方(乙方)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