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餘杭區房屋租賃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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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出租方):

杭州市餘杭區房屋租賃合同

乙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甲方聲明為該房屋所有權人或其全權委託代理人,並已經徵得所有共有權人的同意。

一、房屋的座落、面積及裝修、設施

1.1 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座落在本市區(縣)出租給乙方使用,該房屋建築面積 平方米。

1.2 該房屋的現有裝修及設施狀況完好交予乙方使用,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內應保護好房屋結構、裝修、設施。

二、租賃用途

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 使用,未事前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使用用途。

三、租賃期限

3.1租賃期共年年月

3.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的一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以後,重新簽定租賃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4.1該房屋每月租金為人民幣¥佰拾。

4.2房屋租金按□季付、□半年付、□年付方式支付。租金分期支付的,首期於月日支付,即二期的付款時間為 年 月 日,依此類推。乙方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日租金 倍支付滯納金。□其他支付方式:

4.3乙方支付人民幣¥萬拾元整)整作為房屋使用押金,乙方不得用押金衝抵房款。乙方正常使用該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在租期滿後結清水、電等相關費用後退還押金;乙方發生違約,則甲方有權根據合同約定直接從押金中扣除相關費用。

五、其他費用

5.1租賃期限內發生的水、電、煤氣、物管(衞生)、電話、寬帶及有線電視使用、能耗/公攤等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如逾期支付,每逾期一天,則需支付 滯納金。

六、房屋修繕責任

6.1在租賃期限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應愛護併合理使用房屋及其附屬設施。

6.2如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房屋或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予以經濟賠償,如乙方沒有修復或予以經濟賠償,甲方有權從押金中直接扣除。

6.3如因該房屋建造或自然損耗造成的維修,由甲方負責,維修應提前通知乙方。

6.4如對損壞原因有異議,可提交有關的質量部門鑑定後確認,鑑定費用由提出異議一方墊付,經確認後責任方承擔。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對房屋及附屬設施(含家電)的維修。

6.5除房屋內已有裝修和設施以外,乙方如要求重新裝修或變更原有設施的,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如有約定恢復原狀的,乙方必須在租賃期滿時恢復原狀,方可退租。

6.6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房屋損壞或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七、轉租的約定

乙方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方可將承租的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八、乙方的違約責任

在承租期內,乙方發生以下違約事項,應賠償造成的經濟損失並向甲方支付相當於 個月租金作為違約金。同時,甲方還保留單方面解除合同的權利。

8.1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安裝、改建、加建代排水設備、電線、水管、燃氣管。

8.2乙方故意損壞房屋結構、裝修及室內設施,並在甲方規定期限內不予以維修及恢復。

8.3乙方未經甲方同意而單方面解除合同,提前退租的。

8.4乙方沒有經過甲方的同意而將房屋轉租。

8.5乙方房租按照合同約定支付時間逾期(衞生)、電話費、有線電視收視等相關費用逾期 天以上。

8.6乙方改變房屋使用性質。

8.7乙方在承租的房屋進行違法違紀活動。

8.8合同有效期滿後,乙方逾期不歸還房屋的'。

九、甲方的違約責任

9. 1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時間交付房屋,每逾期一天,甲方應該按合同日租金的 逾期七天未交房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 個月租金作為違約金,乙方有權選擇是否繼續履行本合同。

9. 2因甲方的權屬問題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該房屋或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的,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月租金作為違約金,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違約金的同時結清所有費用並辦理退租手續。

十、合同續簽、變更、終止及解除的規定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或終止本合同,房屋租賃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雙方互不追究違約責任:

10.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10.2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10.3因市政建設需要拆除或改造該房屋的;

10.4因政府房屋政策或法律規定必須終止的。

十一、其他條款

11.1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

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2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可向該房屋所在地區的

人民法院起訴。

11.3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補充約定: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杭州市餘杭區房屋租賃合同 [篇2]

甲方(出租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

礎上,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將其擁有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

宜,訂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座落、面積及裝修、設施

1.1 甲方將其擁有的座落在本市 餘杭 區(縣)五常街道文一社區西溪北苑4幢1單元

1001室的房間出租給乙方使用,該房屋建築面積平方米左右。

1.2 乙方已對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屋做了充分了解,願意承租該房屋,該房屋的現有裝修

及設施狀況,由雙方在合同附件〈一〉中加以列明。除雙方另有約定外,該附件作為約

定甲乙交付乙方使用用品的清單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二、租賃用途

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 住宅 使用,在租賃期限內,未事先徵得甲方

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使用用途。

三、租賃期限

3.1 該房屋租賃期自起至年日

止。

3.2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

租賃期滿前的一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以後,重新簽定租賃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4.1 該房屋每月租金為人民幣¥元,年租金總計人民幣(大寫)萬 仟 佰 拾 元整)。該房屋租金 年內不變,自第 年起(即 年 月 日),月租金每年遞增 %。

4.2 該房屋租金支付方

式:

該房屋租金支付時

間:

下期租金支付時間:;乙方逾期支付

的,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日租金 倍支付滯納金。

4.3乙方支付人民幣¥大寫:萬仟整)整

作為房屋使用押金,乙方不得用押金衝抵房款。乙方正常使用該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在

租期滿後結清水、電等相關費用後退還押金;乙方發生違約,則甲方有權根據合同約定

拒絕退還或直接從押金中扣除相關費用。

五、其他費用

5.1租賃期限內發生的水、電、煤氣、物管(衞生)、電話、寬帶及有線電視使用、能耗/

公攤等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如逾期支付,每逾期一天,則需支付 滯納金。

六、房屋修繕責任

6.1 在租賃期限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應愛護併合理使用房屋及其

附屬設施。

6.2 如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房屋或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予以經濟賠償,

如乙方沒有修復或予以經濟賠償,甲方有權從押金中直接扣除。

6.3 如因該房屋建造或自然損耗造成的維修,由甲方負責,維修應提前通知乙方。

6.4 如對損壞原因有異議,可提交有關的質量部門鑑定後確認,鑑定費用由提出異議一

方墊付,經確認後責任方承擔。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對房屋及附屬設施(含家電)的維修。

6.5 除房屋內已有裝修和設施以外,乙方如要求重新裝修或變更原有設施的,應事先徵

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並按有關部門要求辦理手續後方可進行,租賃期滿根據原書面約定,

要求恢復原狀的,乙方必須在租賃期滿時恢復原狀,經驗收認可,可辦理退組手續。

6.6 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房屋損壞或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七、轉租的約定

7.1 除甲、乙雙方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另有約定外,乙方在租賃期限內,乙方須事先徵

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方可將承租的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7.2 乙方轉租該房屋,訂立的轉租合同應符合以下規定:

(1)轉租合同的終止日期不得超過本合同規定的終止日期;

(2)轉租期間,乙方除可享有並承擔轉租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烏外,還應繼續履行

本合同規定的義務。

(3)轉租期間,本合同發生變更、解除或終止時,轉租合同也應隨之變更、解除或

終止;

八、乙方的違約責任

在承租期內,乙方發生以下違約事項,應賠償造成的經濟損失並向甲方支付相當於

兩 個月租金作為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據實賠償,

同時,甲方還保留單方面解除合同的權利。

8.1 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安裝、改建、加建代排水設備、電線、水管、燃氣管。

8.2 乙方故意損壞房屋結構、裝修及室內設施,並在甲方規定期限內不予以維修及恢復。

8.3 乙方未經甲方同意而單方面解除合同,提前退租的。

8.4 乙方沒有經過甲方的同意而將房屋轉租、轉借他人使用的;

8.5 乙方房租按照合同約定支付時間逾期15天以上;應交水、電、煤氣、物管(衞生)、

電話費、有線電視收視等相關費用逾期15天以上。

8.6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擅自改變房屋使用性質、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損壞房屋,

且經甲方通知,在限定時間內仍未糾正、並修復的;

8.7 乙方在承租的房屋進行違法違紀活動。

8.8 合同有效期滿後,乙方逾期不歸還房屋的,則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的

兩倍違約金。

九、甲方的違約責任

9. 1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時間交付房屋,每逾期一天,甲方應該按合同日租金的0.3%向

乙方支付違約金。 逾期七天未交房,則視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除應按上述規定支

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據實賠償。

9. 2因甲方的權屬問題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該房屋,應由甲方承擔乙方的全部損失。

9.3乙方無論任何原因退租,則甲方根據乙方實際居住的天數計算租金,並將剩餘的租

金返還,違約金按本合同相關條款執行。

9.4 在租賃期內,甲方因非本合同第十條10.1款中的規定的情況,擅自解除合同,提前

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按兩個月租金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十、合同續簽、變更、終止及解除的規定

10.1 在租賃期內,非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1) 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甲方提前回收或乙方提前退交

部分或者全部該房屋的租金;

(2) 因出現非甲方能的情況,使該房屋設施不能正常運行等,乙方認為嚴重影響正常

使用房屋的,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3) 因市政建設需要拆除或改造該房屋的;

(4) 因政府房屋政策或法律規定必須終止的;

(5) 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且經甲方提出後的十五天內,乙方未予以糾正。

10.2 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的,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的一方應主動向另一方提出,因變更

或解除本合同,使另一方遭受損失的,除本合同10.1條中第(3)、第(4)款可依法免

除責任外,應由提出方負責賠償。

十一、其他條款

11.1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

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2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署後,乙方應按有關規定辦理《暫住證》等。

11.3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可向

該房屋所在地區的人民法院起訴。

11.4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

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複印件有效。

補充約定: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杭州市餘杭區房屋租賃合同 [篇3]

房租( )號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根據國家、省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

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等價有償原則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賃事項,訂立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願將座落在本市 區 房屋,建築面積 平方米,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已對甲方所有出租的房屋做了充分了解,願意承租該房屋。

二、該房屋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該房屋每月每平米建築面積租金 元,月租金總額

(大寫) ,¥ 元。

四、該房屋租金 年內不變。自第 年起,月租金每年遞

增 %。

五、乙方必須按時向甲方繳納租金。付款的時間及方式

六、乙方保證所租賃的房屋 房使用。

七、租賃期內,乙方未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並按規定報經

有關部門核准,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的使用性質。

八、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並負責對房屋及其附着物的定期檢查,承擔正常的房屋維修費用。因甲方延誤房屋維修而使乙方

或第三人遭受損失的,甲方負責賠償。如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房屋或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予以經濟賠償。

九、甲方維修房屋及其附着設施,應提前 天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和配合。因甲方不及時履行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該房屋發生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因乙方阻擾甲方進行維修而產生的後果,則概由乙方負責。

十、乙方如需對房屋進行改裝修或增擴設備時,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並按規定向有關部門辦理申報手續後,方可進行。

十一、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所租房屋及其設備損壞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十二、租賃期內,甲方如需轉讓或抵押該房屋,應提前 個月通知乙方。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受讓權。

十三、租賃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收回該房屋,由此而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1、擅自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違章活動的;

2、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失房屋,且經甲方書面通知,在限定時間內仍未糾正並修復的;

3、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轉借他人或調換使用的;

4、拖欠租金累計 個月以上的。

十四、自本合同簽訂之日 天內,甲方將出租的房屋交乙方使

用。如甲方逾期不交房屋的,則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原日租金

倍的違約金。

十五、租賃期內,甲方無正當理由,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按月租金的 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 自退租的,乙方應按月租金的 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十六、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如需繼續租用的,應提前 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意向,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並按規定重新辦理房屋租賃登記。

十七、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歸還該房屋。如乙方逾期不歸還的,則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 倍的違約金。

十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署後,雙方應按規定向餘杭區房地產管理處申請登記,領取《房屋租賃證》。

十九、租賃期內,乙方在徵得甲方書面同意的基礎上,可將租賃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並應簽訂轉租合同,該合同經甲方簽署同意意見,按有關規定辦理登記手續,領取《房屋租賃證》後,方可轉租。

二十、變更或解除本合同,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的一方應主動向另一方提出,應及時到餘杭區房地產管理處辦理變更登記或註銷手續。因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提出方使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由提出方負責賠償。

二十一、合同發生爭議,解決方式由當事人約定從下列兩種方式中選擇一種(即在1或2中打“√”,未打“√”的,按選擇1對待):

1.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杭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2.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但補充條款應符合國家、省、市有關房屋租賃管理規定。

二十三、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將合同副本壹份送餘杭區房地產管理處。

二十四、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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