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簽訂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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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時間的推移,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麼常見的合同書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公司簽訂勞動合同

公司簽訂勞動合同1

用人單位(甲方):地 址: 電 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聯繫電話:

勞動者姓名(乙方): 地 址: 身份證(其它有效證件)號碼: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相關的法律、法規,就甲方

聘用乙方為員工,經雙方友好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基本條約、約定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合同期限

(一) 年 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雙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的前個月為試用期。如乙方未能達到本合同第二條所規定的轉正標準,則甲方有權延長乙方試用期或給予終止試用處理。乙方是否轉正須以甲方簽發的人事變動文本為準。

第二條 工作內容及考核指標

(一)、乙方職位為:(二)、乙方的工作職責為:

1、為甲方招攬房地產中介服務,併為甲方賺取業務佣金。

2、乙方應將其招攬的業務在甲方指定的時間內及時、全部交

給公司,乙方無權取消、取走、隱瞞上述任何資料。

3、乙方同意甲方有權隨時在本人提成或押金中扣除違約制度

罰金和所欠甲方的債務。

4、乙方服從及執行甲方制定並公示的最新的各項規章制度及

通知,簽訂本合同視為完全清楚瞭解制度內容。

5、轉正標準(財務、房源供應、手續辦理專員工作期間達3

年以上;經紀人及經紀人協理業務員每月提成業績平均在壹萬以上)。

第三條 工作時間

(一)、因工作崗位性質所限,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8小時。乙方每週休息1天,不累計。

(二)、因乙方工作性質所限,乙方同意,自願在非工作時間完成工作任務。

第四條 工作待遇

(一)甲方根據本單位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製度,確定乙方(財務、房源供應、手續辦理專員)試用期間工資不低於:¥800元/月;轉正後,確定乙方工資不低於:¥1200元/月;如有薪酬變動,以甲方簽發的人事變動文本為據。

(二)、甲方給予乙方(經紀人及經紀人協理業務員)業績提成:公司提供房源出售後按佣金總額的40%提成;乙方自己提供的房源出售後按佣金總額的50%提成;若乙方提供房源後被另方(乙方)出售後,乙方(另方)按佣金總額的40%提成,乙方可提佣金總額10%提成。無底薪高提成。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可依據公司制度從乙方工資、提成、押金中扣除以下費用:工作服、工牌、名片、合同收據領用等費用。因乙方違反公司規定或過失或損失賠償款項。

第五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方依法及依照甲方相關制度,為乙方辦理參加社會保險的手續,社會保險費按照規定比例,由甲乙雙方負責。

(二)、經乙方申請,甲方按照法定及甲方相關制度給予乙方

享受節假日、年休假、婚假、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

第六條 勞動紀律

(一)、甲方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通過民主程序指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乙方應自覺遵守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和企業依法指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二)、乙方保密協定:

1.乙方不得將公司工作中任何計劃、步驟、方法、手段、安排及商業祕密,向任何第三者披露或泄露,不管甲方是否告訴乙方這種信息資料是屬於保密性質。本協議所稱的商業祕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公司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包括各種合同、文書、管理文件、流程設計、交易程序、系統軟件、管理訣竅、客户名單、盤源信息、各種策略、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內容、董事會會議內容和決議、管理會議內容和決議等信息。

2.乙方不得複製和私下保存乙方在工作中接觸到的供乙方工作的資料,除非事先獲得公司的搜權。

3.乙方在離職前,必須向甲方歸還所有與業務有關之物品、文件及相關資料。

4.乙方現任的'工作有獲取甲方商業祕密的足夠條件,甲方只要能證明乙方所使用的信息與自己的商業祕密具有一致性、相同性或相似性,而乙方不能提供或者拒不提供其所使用的信息是合法獲得或者使用的證據的,即可認定乙方有侵犯公司商業祕密的行為。

5.乙方對上述各項保密義務的責任無時間期限限制,不因乙方

辭職或被解傭而減輕和消除。

6.如乙方違反保密協定,甲方有權立即解僱乙方,並要求乙方支付賠償及承擔造成甲方的一切有關損失;賠償金以扣發乙方薪金、提成、押金等形式予以實現,包括但不限於通過司法途徑,情節嚴重者扭送公安機關處理。

第七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符合《勞動法》所列的法定條件或者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便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或者解除合同。

(二)、甲方經營情況變化,或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

(三)、本協議期限屆 滿即告終止。如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本協議如有變更或期滿經雙方同意續訂的,須由甲方雙方簽署或蓋章。

(四)、依據本條款終止協議的,雙方債權債務並不因協議終止而消失。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隨時解除本協議書,並有權扣除乙方任何應得的收入賠償給甲方:

1.乙方嚴重違反本協議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2.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或泄露商業祕密,給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

3.乙方服務態度惡劣,嚴重破壞甲方聲譽的。

4.乙方未按公司規定的各項守則、條規和規定招攬業務。

公司簽訂勞動合同2

如果二手房賣房者選擇了中介公司代理房屋的出售,應首先與中介公司簽訂協議。各中介公司一般都有自己的格式合同,賣房者應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對格式合同進行修改或補充。在此列出必備條款,供各位賣房者參考:

(1)雙方的基本情況,,最好附中介公司的營業執照複印件、資質證書複印件和經紀人的資格證複印件。

(2)委託標的物的詳細情況,即要出售的房產的位置、四至、面積、房產證號、房屋平面圖等。可以將房產證和平面圖複印件作為合同附件。

(3)委託事項:包括對買主有無特殊要求、掌握的`價格區間、需耍委託辦理的手續等等。

(4)委託方式:是獨家代理還是一般代理。

(5)委託期限:寫明委託起止日期;並明確委託期限結束後的法律後果,例如.如果在委託有效期內未賣出房屋的處理辦法等(一般來説,中介公司都是委託事項究成才收費;委託期限結束而委託事項未完成的不收費)。

(6)委託費用:明確代理賣房的佣金、雙方各白應負擔的費用等,不要一攬子報價。

(7)付費方式和期限,並明確未完成或未全部完成委託事項時應收取的費用及支付方式。

(8)雙方的權利、義務:賣方保證自己委託出售的房屋沒有任何瑕疵,按時支付佣金,不與中介推薦的買主私下交易,配合各種手續的辦理等;中介方保證在約定期限內完成委託事項,不得私卜交易等。

(9)合同的變更和解除:任何合同的變更與解除都應當採用書面形式,另行簽訂補充協議。特別明確合同解除的情形,明確什麼情況下合同當事人有解除合同的權利,以及合同解除時的通知義務。

(10)違約責任:明確什麼情況屬違約,違約方應承擔的責任,約定違約金的數額、支付方式、支付期限等。

(11)爭議解決方式:是選擇仲裁還是訴訟;如果是仲裁,必須明確仲裁機構;訴訟要在房屋所在地的法院進行。

(12)合同的起止日期:合同起止日可以同委託期限的起止日相同,也可以不同,但不得短於委託期限。

(13)其他需要規定的情況。

公司簽訂勞動合同3

勞動合同

LABOUR CONTRACT

姓 名: ____________________

NAME

部 門: ____________________

DEPARTMENT

崗 位(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

POST

二00四年八月制定

《勞動合同》簽訂須知

一、本合同由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人事部門受總經理委託,

根據《**市勞動合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本公司的《公司管理制度》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公司其他規章制度而規定。

二、本合同共十二條,內容包括:本合同期、工作崗位及工作職責、勞動報酬、勞動保險及

福利待遇、工作時間、勞動紀律、商業祕密、解除和不得解除本合同的規定、本合同終止的條件、違反本合同的責任、勞動爭議和其他事項。

三、凡在本公司就職的員工均須簽訂本合同,本合同一經雙方簽章生效,本公司即與簽約者

(本合同中稱“已方”)發生本合同所約定的各項權利和義務關係。

四、簽訂本合同的乙方必須是乙方本人,乙方不得委託任何第三人代為簽訂本合同;簽訂本

合同的甲方代表為總經理或由總經理委託的人。

五、本合同文本報***勞動局備案。

上海***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系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上海註冊的國內合資企業。現聘用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合法、有效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為甲方全日制勞動合同制員工,乙方願意接受甲方的聘用。乙方性別:__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非移動電話):_________________。乙方近親屬或關係密切之社會關係的稱謂: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和本公司的《公司管理制度》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公司其他規章制度,本着自願、平等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

1、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 日止。其中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為試用期。

2、 本合同期限屆滿,本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的勞動關係即行解除;甲、乙雙方 可以另行協商延長本合同期限、並辦理本合同續簽手續。任何一方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提出終止勞動關係的,均應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將以一方一個月的底薪代替提前通知期,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3、 在本合同期限內,乙方如主動向甲方提出同一部門內或不同部門之間的職務調動, 經甲方批准後,乙方需針對該調動後的職務增加三個月的試用期並重新約定相應的勞動報酬及福利待遇;在本合同期限內,乙方如根據甲方的需要發生同一部門內或不同部門之間的職務調動,則乙方無需針對該調動後的職務增加試用期,但需針對該調動後的職務重新約定相應的勞動報酬及福利待遇。

第二條 工作崗位及工作職責

1、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___________部門的____________職位(崗位)的相關工作。乙 方應按照其崗位職責的要求,按時按質量完成甲方制定的合理的工作任務。根據甲方一崗多職的工作原則,本款所確定的崗位是乙方的主要崗位,其它由甲方安排的工作是乙方的次要崗位。雙方均確認,本款所述主要崗位和次要崗位構成乙方全部工作範圍。

2、 甲方根據工作的需要及乙方的能力和工作表現,可以調動乙方的工作職位(職務), 並調整其相應的勞動報酬及福利待遇,無特殊情況乙方應服從甲方的調動,並辦理相應的職位(職務)變動手續。

3、 乙方受僱於甲方期間內應保證始終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甲方交付的工作職責。乙方 應在本合同第五條所述工作期間內以其全部時間、精力和技能致力於完成甲方佈置的及乙方崗位職責要求的工作事項,並執行甲方的指示和命令而不得從事其它工作和業務。

第三條 勞動報酬

1、 甲方按照本公司制定的〈〈公司管理制度〉〉確定乙方的勞動報酬。乙方勞動報酬包 括底薪、各種津貼、佣金、獎金或花紅。

2、 雙方確定的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每月底薪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每月底薪發放日 期為次月的8日(如逢違法定假日則相應順延或提前,甲方有權根據具體情況選擇適用),佣金提成的發放日期為甲方因乙方完成相關工作而取得的營業收入(佣金)進入甲方帳户後的次月15日(如逢違法定假日則相應順延或提前,甲方有權根據具體情況選擇適用)。

3、 對於因乙方為甲方工作、而由甲方取得之營業收入中的乙方提成部分(以下稱“提 成”),由甲方按照規定的提成比例提取,並採取如下方式發放:

a、 中介住宅部、中介辦公樓部、項目部5級或以上員工營業額提成的70%作為 佣金,30%作為獎金。員工在職期間,公司將於營業額到帳之次月按公司規定比例全額發放佣金和獎金。員工離職後,其所有未到帳營業額之佣金部分,公司仍將於營業額到帳之次月按公司規定比例發放;而其所有未到帳營業額之獎金部分,公司將根據不同部門有下列規定:

● 中介住宅部員工:公司將根據中介部制度以結案程度為標準決定是否發

放;

● 辦公樓部員工:公司將獎勵予日後追傭之員工;

● 項目部5級或以上員工:待營業額到帳後六個月內公司在確認該筆業務無

任何投訴或有任何不良現象後,公司才予以發放。

b、 項目部5級以下員工營業額提成的80%作為佣金,20%作為佣金。員工在職期

間,公司將於營業額到帳之次月按公司規定比例全額發放佣金和獎金。員工離

職後,其所有未到帳營業額之獎金部分,待營業額到帳後三個月內公司在確認

該筆業務無任何投訴或有任何不良現象後,公司才予以發放。

4、 甲方對乙方實行變崗變薪制度,乙方應予以充分配合。

5、 乙方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税,由甲方在每月發放勞動報酬 時代扣代繳。

第四條 勞動保險及福利待遇

1、 甲方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為乙方繳納養老保險金、失業保險金、醫療保險金(以 下稱“三金”)並按照《公司管理制度》和上海市有關規定辦理職工醫療費用報銷。

2、 甲方和乙方都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三金”,其中乙方承擔部分由甲 方在乙方的.月勞動報酬中代扣代繳。

3、 甲方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衞生的工作環境,保障乙方在工作過程中的 安全和健康。

4、 甲方根據工作實際需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5、 甲方可以根據乙方工作的需要,對乙方進行專業知識、規章制度、職業道德等方面 的教育和培訓,提高乙方的綜合勞動技能。乙方應當積極參與,並主動接受甲方的相關考核。]

第五條 工作時間

1、 乙方每日工作時間為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為40小時。因甲方所經營的業務

的特點,對於乙方實行彈性工作時間制,甲方有權因業務經營需要,在與乙方協商後延長乙方工作時間。

2、 乙方應服從甲方《公司管理制度》規定的加班工作制度,並享有補休或取得加班報

酬的權利,但項目銷售部、終結部5級或以上員工及其他部門7級或以上員工不享有加班報酬。

3、 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婚假、喪假、計劃生育等假期。

第六條 勞動紀律

1、 甲方應依法制定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2、 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必須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3、 乙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和法規,保守國家機密及甲方有關祕密。

4、 在本合同期限內,無論何種原因公司與員工終止或解除勞動關係,員工在離職後, 不得自行為在公司工作期間曾服務過的相關客户工作或以其他機構之任何身份為該相關客户提供與公司經營範圍相同或相近的服務,否則,員工應當向公司支付違約金;若本款所述違約金仍不足以補償公司的損失,公司有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條的規定,向員工另行主張損害賠償。具體規定如下:

公司簽訂勞動合同4

甲方:______人才服務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現就乙方委託甲方招聘企業____________一事,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乙方委託甲方向全社會招聘____________ ,人數______名。

二.乙方要求____________資質、能力、條件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必須完全依照乙方上述用人條件要求招聘人才;同時,甲方必須對招聘到的人才的資質、能力、條件的

真實性承擔保證責任。否則,如發現虛假,甲方必須承擔一切損失賠償責任。

四.乙方必須支付甲方工作報酬____________元。

付款方式為:______。

A、 合同簽訂時支付甲方全部工作報酬的`1/4,人才報到時支付甲方工作報酬全部的2/4,人才過試用期

與乙方正式簽訂勞動合同後30天內付清餘款。

B、 人才在乙方工作超過30天或人才過試用期與乙方正式簽訂勞動合同後10天內一次性付清全部報酬。

五.甲方為乙方招聘到符合上述要求的人才達三次,乙方必須接受,否則,視甲方已經履行了合同。

六.乙方因經營發生重大變化(如經營方向、宗旨變化),造成乙方客觀上不需要招聘人力資源管理經理和營銷經

理時,本協議自動終止。

七.甲方在招聘中必須保護乙方的商業祕密,也保護招聘員工的個人隱私及資料,同時,必須保證招聘不損害其

他企業的商業利益。

八.其他責任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糾紛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方法____進

行解決:

1.由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從雙方簽字之日起即時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並蓋章): 乙方(簽字並蓋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公司簽訂勞動合同5

【HR法寶】未籤書面勞動合同的法律後果

王巖新疆中興法律諮詢有限公司

摘要:親,關於簽訂勞動合同,你要知道這些

勞動合同是證明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及雙方權利義務的基本依據,雖然認定勞動關係並非以勞動合同為唯一的依據,但是勞動合同是勞動爭議中認定勞動關係的核心證據,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訂立的形式】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且必須與勞動者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這裏的“用工”指的是用人單位實際開始使用勞動者的勞動力,勞動者在用人單位的指揮、監督、管理下提供勞動。而通常所説的“用工之日”也就是我們在用人單位開始上班的那一天。

注意,有一個可以不簽訂勞動合同的例外,就是在非全日制用工情況下(如保潔小時工、家政清潔工等)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僅訂立口頭協議,而無需簽訂勞動合同。

【訂立的時間】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可以在用工之前,也可以是與用工之日同時簽訂,但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最遲必須在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否則將承擔法律責任。

【用人單位不籤勞動合同的法律後果】

1、支付二倍工資,補籤勞動合同

(1)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1個月不滿1年未訂立勞動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的次日至補定合同的前1日,應支付勞動者雙倍工資,並且補定書面的勞動合同。假設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6個月均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那麼勞動者可向用人單位請求多支付5個月的工資,並補籤勞動合同。以此類推,勞動者最多可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多11個月的'工資。

(2)如果用人單位滿一年沒有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呢?《勞動合同法》

規定,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的,視為已經與勞動者訂立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同時應補籤書面勞動合同。而用人單位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合同而未訂立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資。

這裏所謂的“無固定期限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較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來説,若不存在法定或者約定合同解除的情形,無固定期限合同因為沒有約定期限,勞動合同往往在勞動者退休後才可以終止,因此無固定期限合同較固定期限合同具有很強的穩定性。

2、行政處罰

勞動者發現用人單位有拒不簽訂勞動合同的情形時,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進行投訴,來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同時,根據《勞動法》的規定,用人單位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各地的勞動法規,還規定了此種情況下,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有權對用人單位處以罰款。如《北京市勞動合同規定》規定,用人單位不訂立勞動合同被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按照未簽訂勞動合同的人數,對用人單位處以每人500元罰款。《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則規定,可以按每人500至1000對用人單位處以罰款。

【勞動者拒不簽訂勞動合同的法律後果】

根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規定,“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無須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但是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其實際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也就是説用人單位在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向勞動者提出簽訂勞動合同而勞動者拒不簽訂的,用人單位必須拒絕使用該勞動者,且無需支付任何經濟補償。 那用人單位已經超過一個月的用工期限要求勞動者補籤勞動合同而勞動者拒絕簽訂的呢?對此,《勞動合同法》並未規定勞動者承擔責任,但是這種拒不簽訂勞動合同的行為可能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用人單位因此為由解除勞動關係。

公司簽訂勞動合同6

【問題】:公司應當如何處理上述案件較為妥當?

某公司在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遇到一個棘手問題,員工甲20xx年1月1日進廠,但公司一直遺忘與員工甲簽訂勞動合同,員工甲知道公司如果不與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依法需要向其支付雙倍的工資,因此一直不動聲色,直至 20xx年5月1日,公司對勞動合同進行了一次普查,才發現與員工甲漏簽了勞動合同,公司表示要與員工甲補籤勞動合同,員工甲同意補籤,但是公司要先支付其20xx年1月至4月的另一倍工資,否則員工甲只願意將補籤勞動合同日期訂在 20xx年5月1日。

【案例分析】:

針對員工甲的問題,介於簽訂勞動合同的主動權在於用人單位,且是因為用人單位的疏忽導致一直未能與甲簽訂勞動合同,因此員工要求公司支付未及時與其簽訂勞動合同期間的雙倍工資是合法的,但是從本案實務操作角度考慮,公司完全可以先不去支付該員雙倍工資,將勞動合同的起始日期簽訂至20xx年5月1日,因為從員工的心理上並不願意與公司終止勞動關係,以後如果僅為3個月的工資去起訴的可能性也很小,即使員工離職後去起訴,公司最終也僅是支付其3個月的另一倍工資,並沒有其他的額外處罰。將勞動合同的起始日期簽訂至20xx年5月1日後,單位仍應向該員工發出《簽訂勞動合同通知書》讓員工簽收。如果發現其再次拒籤勞動合同,應在20xx年6月1日前立即書面通知終止與其之間的.勞動關係。如果已經滿一個月的,也要立即書面通知終止勞動關係,但此時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律師建議】

(1)建議公司加強對勞動合同的管理,建立簽訂、保管、存檔等規範體系;

(2)針對員工拒籤情形,應當注意以下幾點:

A、時間上把握:與其建立勞動關係之日起或合同期滿之日起,一個月內;

B、形式上把握:書面通知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員工拒籤合同的,書面通知終止勞動關係;

C、證據上把握:注意保留員工拒絕簽訂勞動合同的證據。(意向書中設定拒籤合同的原因,訪談筆錄、證人證言等)

公司簽訂勞動合同7

甲方:重慶市******有限公司

乙方:

經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以 身份(職務)參加甲方經營的活動(活動委託方為),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年月 日至 年月 日止。

2、乙方每日工作時間為:不低於 個小時。

3、工作地點:根據市場需要由公司統一就近安排 。。

二、薪資標準及支付

1、薪資標準:基本工資+日勤考核+產品提成。

2、薪資發放時間:每月15日至20日,通過中國銀行卡發放。

三、考勤

1、在合同期內未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單方面違約。如乙方有緊急事情需要請假或不能按時參加甲方的工作安排,可請假或找人代班(a:提前2天通過文字形式報市場督導、區域業代抄送部門經理;b:乙方可直接找人代班並負責代班人員的培訓工作如不能完成培訓,提前報促銷活動方案負責人負責培訓)

四、甲方義務

1、負責業務培訓及提供培訓資料;

2、負責提供活動產品及活動所需工具。

五、乙方義務

1、按時按質完成甲方交給的工作任務。

2、嚴格遵守培訓手冊並按有關的工作要求進行工作。

3、遵守商場的'規章制度,禮貌待客、不脱崗、不遲到、不早退、不偷盜、不聊天,不得產生罰款

4、必須絕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及調配。

5、 離職後5日內將有關工作向甲方移交完畢,並附書面説明,如給甲方造成損失、應予賠償。

六、違約責任

1、如發現乙方不按上述要求工作,甲方有權扣除相應工資(擅自離職的,扣發雙倍離職時間工資),並要求其賠償給甲方造成的實際損失。

2、如因乙方違反所在商場規定,並導致商場、乙方須全額承擔該罰款。

3、如乙方遺失或挪用等非法處置促銷物品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要求給甲方造成的實際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

4、活動結束後,乙方交還甲方所有的物品和工具。否則,甲方有權以工資抵扣。工資不足以抵扣的,由乙方另行賠償。

七、 協議的終止和解除

1、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協議;

2、甲、乙兩方均可以根據法律法規規定行使合同解除權。

八、 爭議解決

1、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應當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

甲方所在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九、 其他

1,乙方同意自動放棄社會保瞼,並承擔在工作時間和上下班時間發生的各種意外事故。

2,本合同甲方無簽約代表和公章或缺一屬無效合同,解釋權歸甲方所有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其他勞動關係存續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文件,兩者內容衝突的,以簽訂時間在後的文件為準。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簽約代表: 身份證號碼: 聯繫地址: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公司簽訂勞動合同8

一、公司合併後需要重新簽訂勞動合同嗎

用人單位的合併一般指兩種情況:一種情況是指用人單位與其他法人或者組織聯合成立一個新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擔被合併的用人單位的權利和義務;另一種情況是指一個用人單位被撤銷後,將其權利和義務一併轉給另一個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在這兩種情況下,原用人單位在合併後均不再存在。為了保護原用人單位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合併後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作為一個新的用人單位承繼了原用人單位所有的權利和義務,包括原用人單位對其勞動者的權利和義務。

因此,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後合併的,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由合併後的新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該勞動合同。

二、如何簽訂勞動合同?

(一)勞動合同中應當具備的條款

《勞動合同法》第17條的規定,勞動合同應具備以下條款:

①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②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③勞動合同期限;

④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⑤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⑥勞動報酬;

⑦社會保險;

⑧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⑨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人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祕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二)簽訂勞動合同應當注意的事項

首先,簽訂勞動合同,要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其次,《勞動合同法》的第7條至第11條對勞動合同的.簽訂作了相應的規定:

①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②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有權瞭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説明。

③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④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⑤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⑥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⑦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的,實行同工同酬。

綜上可知,要是公司進行合併的話,那麼合併後的公司會繼承與之前勞動者之間的勞動關係,也就是説雙方之間並不需要重新簽訂一份新的勞動合同了。

公司簽訂勞動合同9

一、分公司能否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

分公司雖然沒有獨立的主體資格,但是其實際領取了營業執照,並且從事相關的經營活動,對於普通勞動者而言,可能並不能辨認其主體資格。《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40條規定:“《民事訴訟法》第49條規定的其他組織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組織機構和財產,但又不具備法人資格的組織,包括:(5)法人依法設立並領取營業執照的分支機構”從上述法律的規定來看,分支機構單獨從事的法律行為原則上是有效的,除非法律、法規有特別規定,只是其責任最終由總公司承擔。《〈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4條規定:“《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用人單位設立的分支機構,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書的。可以作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書的,受用人單位委託可以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

因此,根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的規定,分公司或者分支機構是否能作為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的主要標準在於是否依法取得營業執照。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書的`,可以作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書的,受用人單位委託可以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

二、分公司有哪些特點

分公司是總公司下屬的直接從事業務經營活動的分支機構或附屬機構。

分公司的特徵具體表現為:①分公司沒有自己的獨立財產,其實際佔有、使用的財產是總公司財產的一部分,列入總公司的資產負債表中。 ②分公司不獨立承擔民事責任。③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設立不須依照公司設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簡單地登記和營業手續後即可成立。 ④分公司沒有自己的章程,沒有董事會等形式的公司經營決策和業務執行機關。 ⑤分公司名稱,只要在總公司名稱後加上分公司字樣即可。

公司簽訂勞動合同10

摘要:《勞動合同法》實施後,懾於賠償雙倍工資的威力,幾乎所有的用人單位都實行全員簽訂勞動合同的制度。但是,用人單位處於強勢,其工作人員早就吃透了《勞動合同法》。而勞動者往往由於自身文化素質、法律意識等原因,造成“信息不對稱”,在簽訂勞動合同時對遭遇的種種陷阱渾然不知。本文現針對在簽訂勞動合同時勞動者須提防的陷阱做了一些分析總結。給廣大勞動者提個醒。

一、需弄清對方是否為合法用工單位

簽訂勞動合同時,首先要弄清楚對方是否為合法用工單位,是否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簽訂勞動合同後,如不發生意外情況,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將是一個長期的合作過程。因此弄清楚對方的情況是必要的。

一般而言合法成立的企業、個體工商户、事業單位如會計師、律師事務所等都是具有用工主體資格的單位。合法成立是指有依法辦理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個體工商户營業執照、相關主管部門簽發的執業許可證等。

任何一個公民憑個人身份證去當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就可以查到企業和法定代表人的基本信息。所以大家籤合同時,不妨先查詢了再籤。如在廣東省中山市,當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定由中山市接力工商信息諮詢公司統一接受查詢,任何人只要花上六十元錢就可以查到中山市所有的企業、個體工商户的資料,查詢後會拿到一份蓋了公章的工商登記信息資料表。(地址:中山市悦來南路12號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院內二樓)

對於不能通過以上方式進行查詢的公司、企業、個體工商户,就絕對不是合法的經營主體,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進了這些非法用工單位,簽了勞動合同也是無效的。

二、要弄清楚對方的資產信用狀況

一般而言,有一定知名度的公司企業是不存在用工主體資格和資產信用情況的懷疑。但是,假如你要入職的是一家名不見經傳的小公司、甚至是個體工商户。你就得當心了。除了按前面的規定查一下工商登記和註冊資金的情況外,最好是先調查一下此家公司是否資本是否雄厚,是否拖欠工人工資,是否曾有過工傷不予治療,是否經常被勞動爭議纏身。當然你如果是計劃進該公司提任高層職務,也可以委託專門資產信用調查公司去調查。

經常有這樣的情況,一旦出現較大數額的勞動爭議或者較嚴重的工傷、安全生產事故,小公司、個體工商户老闆往往是把門一關,拍屁股走了人,丟下勞動者不管了。勞動者即使打贏了官司也無財產可供執行。而大公司則不會發生這種情況,即使破產,現有的廠房機器設備搬不走。工資、經濟補償、工傷待遇等屬於第一順序受償,相對於公司資產而言,金額不大。拍賣後也可受償。 因此弄清楚你計劃入職的公司的資產信用狀況是很重要的。

三、要搞清楚簽訂的是勞動合同,還是勞務合同。

象我這樣做過專職律師的人,對於勞動合同和勞務合同的區別,如果不翻書,也講不出幾個所以然來。更別説普通勞動者了。於是乎有些用人單位開始玩文字遊戲,將勞動合同改為勞務合同。同一些不正規的“勞務公司”“中介公司”合作,由勞動者和“勞務公司”簽訂所謂的勞動合同,而讓勞動者同自己簽訂“勞務合同(或協議)”。勞動者則往往認為,“反正我人在你公司上班,出了事你是要負責的。怎麼籤都無所謂。”一旦發生勞動爭議,用人單位往往把責任往勞務公司身上推,而這些勞務公司、中介公司根本就不正規,或者是資產規模太小,即使勞動者維權獲得法律的支持,但是裁判也無法得到執行。因為,這些勞務公司要麼關門走了人,要麼就是無財產執行,根本就沒有履行裁判的能力。勞動者最後還是一場空。

因此,當你籤勞動合同時,你一定要看清楚是勞動合同還是勞務合同。如果是勞務合同,這個公司我勸你不要進了,一開始就算計勞動者的公司,絕對不是什麼好公司,你如果進了,今後的苦難還在等着你。

雖然《勞動合同法》通過後,在這方面有所改善,但此類陷阱不得不防。

四、要提防不足額按工資數額扣繳社保費用或者截留社保費用

有很多公司企業均未能為全部勞動者參加社會保險,只給部分勞動者參保。大多數的用人單位並沒有足額參保,明明勞動者工資每月1500元,可是隻按最低工資標準770參保,按個人和單位每月繳社保費用為工資總額的20%計算,每

月偷逃社保費用150元,一年約為1800元,一千名員工一年就偷逃社會保險費用約180萬。

不足額參保,短期對勞動者不會有損失,但是會減少勞動者領取失業保險金、退休後按月領取的退休金,會影響到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因此,不足額參保會使勞動者在將來蒙受巨大的社保待遇損失。

還有些單位,扣了勞動者的社保費用,卻不足額交到税務或者社保部門。 因此大家一定要記得經常查詢自己的參保情況,可以撥打全國統一的勞動保障投訴電話12333進行查詢。在廣東省中山市,還可以撥打968800133進行查詢,輸入身份證號即可。也可以持社保卡直接到勞動保障部門或者銀行的窗口進行查詢。如發現少交納了,或者不足額,請及時和單位交涉,並可向當地勞動部門投訴舉報。

五、防範勞動合同上註明的工資低於應發工資的陷阱

目前大多數的用人單位都用這一招來逃避個人所得税和社會保險費用。將工資分為兩部分,一部分用現金髮放,一部分通過銀行發放。尤其是高層管理技術人員更是如此。合同上籤署註明的工資金額只是銀行存摺發放部分,遠遠低於勞動者實際應發的工資。而有些勞動者對此警惕性不高。一旦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在支付經濟補償金髮生爭議的時候,或者出現拖欠工資加班費的爭議的時候,往往按照合同上籤署的金額賠償,導致員工利益受到嚴重侵害。所以員工切不可大意,注意保留證據,在發生勞動爭議的時候,就可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曾有這樣的案例,一位女士便巧妙的通過錄音證據,證明了實際工資收入,因此在勞動仲裁和法院兩次審理都獲得了勝訴。

因此,當用人單位要求你在勞動合同上不足額寫明工資的.時候,你得當心了,這其中就是陷阱。

六、注意工資結構的陷阱

有些單位喜歡在工資結構上做文章。如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工資是20xx元。可是到發工資時,單位就會提供一個工資台賬和清單,上面註明:工資XX元,加班費XX元,津貼XX元、補助XX元等,總數加起來正好是20xx元。你去找單

位,他説籤合同時的工資是總薪。工資清單裏的工資是法定正常工作時間的基本工資(一般都是當地政府公佈最低工資標準)。這樣,就達到了用所謂的高薪誘人應聘的目的。對於這一點,法律規定對勞動者有利。如果沒有明確説明,在勞動合同中註明的工資就是法定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對於工資差額,勞動者可以隨時主張權利,進行索賠。但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有一個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的指導意見,説是明知工資調低的,經過六十天視為認可,所以要及時主張權利為好。所以,在簽訂勞動合同時,最好是註明“本合同所稱工資是指法定正常工資時間的工資”,免生爭議。

七、 依法索要、保存納税憑證,不要有“税後工資”的概念。

有很多勞動者喜歡在勞動合同中與單位約定,“個人所得税由甲方(即用人單位)承擔”。這樣的合同條款是無效的。法律規定個人所得税的納税人是勞動者,單位只是代扣代繳。因此 單位在法律上只是作為個人所得税法上的代扣代繳義務人,一旦就此問題發生爭議,仍然要從勞動者的工資中扣除個人所得税。如果,你覺得扣税後的工資低於你的預期,你不妨將工資待遇的要求提高,也要依法承諾由自己承擔個税,作一個光榮的納税人。

為防止單位以交納税收的名義向勞動者扣除了税收以後卻沒有向税務機關交納。勞動者一定要索要和保存納税憑證,繳納個税的憑證往往有很多用途,如在貸款買房買車時,作為自己收入證明,可向銀行申請貸款。重新找工作時,納税憑證也是自己最好的工資收入和工作經歷證明。

八、 注意勞動合同中的工作地點和崗位條款。

很多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中都明確規定,服從單位調遣和安排,單位有權調動勞動者崗位。勞動者必須注意,若遇到這種條款,必須和單位交涉,能否改為“經協商一致,甲方可以調動乙方工作崗位”,如果單位不同意變更,簽了也無妨,因為這樣的條款是沒有任何法律效力的。

在實踐中,對工作地點的約定是有效的。對勞動者而言,工作地點約定的越少越好。實踐中就遇到過這樣的案例,某公司聘請王先生擔任財務總監,合同中就註明了“勞動者同意派駐到下屬分公司擔任同等職務或者更高職務”,在工作

人王先生由於堅持原則得罪了領導,結果一紙調令把王先生派駐到分公司去做總監了,王先生不服去仲裁,結果卻以敗訴而告終。

九、 注意獎金和提成和銷售資金回籠掛鈎的陷阱:

從事銷售工作的人員,勞動合同中往往約定將獎金和業績掛鈎。此時公司往往在合同中註明,獎金是和回籠資金掛鈎按照比例提取,而並非按照銷售資金提取。此條合同條款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具有合法性。但是往往有這樣的不法公司,在貨物銷售出去以後,以各種理由立刻和銷售人員解除勞動關係,如果銷售人員主張權利,則以資金未回籠為由拒絕支付獎金,導致銷售人員的工資獎金利益受到嚴重損害。因此,你作為銷售人員,當有公司同你約定獎金與資金回籠掛鈎時,你得先打聽一下這家公司的信譽怎麼樣,不好的公司就不要去了。

十 、注意防範考勤紀律、勞動紀律中的陷阱

《勞動合同法》實施之後,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就成了用人單位的救命稻草。這些規定,只要是勞動合同中有約定,或者是證明向勞動者公示告知過,只要不違反法律,都是有效的。如:“曠工兩天以上的,視為嚴重違章,解除勞動合同”、“擅自攜帶物品出廠的,視為嚴重違章,解除勞動合同”“嚴禁抽煙、酗酒、賭博、鬥毆等,否則一律辭退”“上班時間,男士必須穿西裝襯衫,打領帶,女士必須化粧,束髮。違反此規定兩次以上,一律辭退處理。”

有這樣一個案例,單位領導口頭通知某銷售經理可以在外跑業務不需要到公司考勤,結果銷售經理滿心歡喜地跑業務,單位領導卻以長期曠工為由,與之解除了勞動關係。法庭上由於勞動者無法對領導的口頭命令舉證,導致勞動者以敗訴告終。 還有一個案例,一名工人不小心將單位的一份報紙裝在工具箱中,準備帶出工廠,卻被保安查獲。後被公司以盜竊為由辭退,後經仲裁和訴訟,單位出示了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有“擅自攜帶物品出廠的,視為嚴重違章,解除勞動合同”的規定。最終法院還是支持了用人單位。

因此在簽訂勞動合同時,勞動者要看一看考勤、勞動紀律的條款,其中有哪些是自己要注意的,哪些是自己根本就沒法做到的,如果不能做到,最好還是不要進入這家公司。防止一開始就入套。

公司簽訂勞動合同11

勞動合同甲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雙方應當依法遵守本勞動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自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年__月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止。合同期滿,本合同自行終止,如甲方需要繼續留用,經協商後,雙方可以續訂合同,並辦理簽證手續;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_____崗位工作,擔任______職務。工作地點位於__________。工作期間,乙方應服從甲方領導的工作安排;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甲方實行每天工作8小時(週一至週五,週末雙休),夏令時:早上9點上班,下午5點,中午2個小時的午飯時間,冬令時:早上9點半上班,下午5點半,中午2個小時的午飯時間,因工作需要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的,甲方應依法支付乙方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假期。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以法定貨幣至少每月支付一次乙方工資。乙方提供了正常勞動的,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甲方可根據其生產經營效益狀況和職工生活費用價格指數變動情況,適時調整乙方工資;

(二)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工資標準為____元/月。

(三)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五、社會保險及勞動保護

(一)甲方應按國家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應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二)乙方有權拒絕執行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六、保密協議

(一)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商業祕密係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因乙方泄密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願承擔一切賠償責任。

(二)甲、乙雙方就保密和競業限制有其他協議的,應同時遵守該協議。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終止

(一)本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終止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章和第四章的規定執行。

八、其他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乙雙方均完全理解並同意本合同上述所有條款。

甲方:(蓋章)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簽名)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公司簽訂勞動合同12

一、 勞動合同期限

在試用期內,乙方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勞動合同。所謂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包括:

①乙方體檢或身體健康未能通過甲方入職前所要求的;

②乙方在 日前未能完備所規定的手續的;

③乙方不能達到所擔任崗位的績效指標或者相應的要求的;

④乙方的背景調查或者在履歷中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的;

⑤乙方頂撞上司或在工作期間發生毆鬥行為的;或者其他任何主管認為乙方不能符合該職位的要求的;

二、 工 作 內 容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______ _部門,擔任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工作地點為: ,其主要工作職責見其“職務説明書”。

2、 甲方根據工作經營需要,以及乙方的實際能力(專業、工作、體力)可作適

當臨時性調整是不對本合同相應條款作出修改的調整。乙方根據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和要求,按質、按量、按時地完成任務並接受甲方的考核。如果甲方欲與乙方作出非臨時性的調整,將同乙方協商並達成一致意見後修訂本合同條款中的全部或者部分內容才予以實施,對此乙方表示同1意並接受。

三、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_工作制。

執行標準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

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1日。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對此乙方表示同意並接受。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在甲方所規定的`時間週期內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自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甲乙雙方協商執行安排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法定節假日加班或平時加點的,甲方應支付加班費或加點費。

四、勞動報酬

1、乙方基本工資依據職位和崗位等級標準支付,正式錄用後每月基本工資為人民幣 ___________元,試用期工資為正式錄用後工資的80%;每年依據工作表現調整,但不低於國家所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2、甲方根據公司的經營效益和乙方的個人表現和業績發放獎金,獎金的數額沒有明確的規定,完全根據甲方效益和乙方績效來確定。

3、甲方向乙方支付薪金的期限為次月的號 前(遇節假日的,不超過假日回來後的第二個工作日)足額發放乙方上月的工資,乙方收到工資後如有異議應當在3天內提出,否則視為無異議處理。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上海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統籌及其它。凡需乙方繳納的,甲方在發工資時代扣代繳。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合同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二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歷、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上海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工作午餐及年休假。

第十五條 乙方享公司所規定的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婚喪假、計劃生育及女工孕期、產期、哺乳期休假等有關待遇,具體規定詳見員工手冊。

六、 保密條款和競業限制原則性約定

第十三條 乙方對甲方的商業祕密負有保密義務。詳見《保密協議》及《競業限制協議》。

第十五條 乙方在任職期間不得任職、兼職其他企業的職務,不得自營或為他們經營與甲方競爭企業、競爭性業務或與甲方相關聯的業務。

第十六條 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祕密事項及第十三條所規定的事項的,

甲方可以立即終止本合同,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並乙方須賠償甲方違約金(半年工資);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按實際損失的金額承擔賠償責任。

六、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六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七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相應變更有關內容。

第十八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乙方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甲方可以隨時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第二十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扣發崗位工資、向乙方要求經濟賠償直至追究司法責任。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構成瀆職、犯罪和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9、乙方患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10、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11、 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八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8、患病或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9、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

第二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四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安排在經勞動部門認定為保護不完備的地方或讓乙方從事法律不允許的工作;

3、甲方不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福利待遇的。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期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甲乙雙方可協商,續訂勞動合同。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七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歷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

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八條若乙方無其他過失行為,甲方不得解除合同的情形:

1、乙方從事解除職業病危害作業的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乙方被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甲方處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後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中五年前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若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甲方將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5點的規定不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2、用人單位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或者責令關閉的;

3、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五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單位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天內向上海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 其他

第三十七條 甲方以下的規章制度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行政管理制度 員工手冊 職務説明書 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自乙方赴甲方處報到之日起並經甲方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修改和變更。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人代表:

蓋章:

乙方:

簽字:

公司簽訂勞動合同13

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所以在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下,

如果存在事實上的勞動關係且是在上述範圍內受的傷,是可以進行工傷認定的。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規定,在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工傷認定申請表;

2、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3、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申請工傷認定時,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後,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受理。由於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並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所以勞動者還應該提供與用人單位存在事實勞動關係的材料。

原來沒有簽訂書面形式的勞動合同也是可以進行工傷認定的,當然所要出具的證明材料是必不可少的。

如何進行工傷認定

一天24小時,除了晚上睡覺,其餘大部分時間基本上都是在公司上班或者往返於公司和住所之間。在公司的時候受傷、上下班途中受傷算不算工傷,這些想必是困擾大家很久的問題吧。如何進行工傷認定才能讓自己在受傷時能有人負責“買單”,且聽小編為你慢慢道來。

根據我國20xx年1月1日實行的.新修訂的《工傷保險條例》,工傷一般包括因工傷亡事故和職業病,以下情形應當被認定為工傷: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前提條件是“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是兩個必須同時具備的條件,同時還得是“因工作原因”而受到的負傷、致殘或者死亡。事故傷害是指職工在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急性中毒事故等類似傷害。】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工作時間前後”是指非工作時間內,具體講是開工前或收工後的一段時間,譬如上班時間為9點到12點然後又14點到18點結束一天的工作,但是職工提前在8點30分到崗或者下班後做完收尾工作時間到 18點半等等,均可以認定為“工作時間前後”,但是有一點則特別重要,其目的必須是從事預備性或收尾性工作,比如為啟動機器做準備工作,或者關閉機器後收拾與工作有關的機器、工具等。】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必須同時具備,並且必須是在履行本職工作,這裏受到的傷害是“非工作原因”,是來自本單位或者外界的 “暴力、意外等”所致。打比方,有人在職工履行工作職責的時候蓄意對職工進行打擊報復,對其人身進行直接攻擊,致使職工負傷、致殘或者死亡等。】

(四)患職業病的。【即指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因工外出期間”含因工出差以及因工臨時外出辦理業務等,同時必須是在發生事故時正在履行工作職責,即因工作原因外出,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時下落不明。】

(六)職工在合理時間內往返於工作地與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發生事故的,亦可認定為工傷。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新工傷保險條例全文(20xx年9月1日起施行)【“上下班途中”指從居住的住所到工作區域之間的必經路途,必要時間所發生的人身傷害事故。對於探親訪友時遇到的人身傷害事故,不能認定為工傷。】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還應該增加關於非法駕駛的問題,這種問題一般駕駛二輪摩托車居多,對於非法駕駛(無證駕駛的)的,達到交通肇事程度的,不予認定工傷。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這是一條法律上的兜底條款規定,由於工傷事故的複雜性和不確定性不僅需要專門的法律、行政法規的規範性強制性規定,也需其他法律法規做出相應調整,對於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也應當納入本條例調整的工傷範疇中。】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視同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兩個條件須同時具備:“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是指:1、職工突發與工作無關的疾病導致死亡。如果是與工作有關的疾病而導致死亡,應當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的規定認定工傷。2、在工作崗位上突發與工作無關並沒有導致立即死亡的疾病,但是在48小時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視同為工傷。】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工緻殘,已取得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針對轉業軍人的保護,軍人在戰鬥中或者在履行職責中負傷致殘,依據《革命傷殘軍人評定傷殘等級的條件》之規定,軍人傷殘對於經有關部門評殘,取得傷殘軍人證的退伍軍人,如果在用人單位舊病復發,視同為工傷。這主要考慮到革命軍人為國家利益已經付出代價,為切實保障革命軍人的利益而做出這樣的規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六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一)因故意犯罪;

(二)醉酒導致傷亡的;

(三)自殘或者自殺的。

受傷不怕,最怕的是因工受了傷還要自己買單,這是現下勞動者普遍擔心的一個問題。通過365小編為您的解答,在因工受傷時,是不是自己就能輕易判斷出屬不屬於工傷呢。當然,小編由衷的希望各位看官工作順利,永遠用不上“工傷”!

公司簽訂勞動合同14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共同簽訂並履行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勞動報酬

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_元,與次月____日前發放(預留第____月工資,在合同解除時結算)。

三、管理制度

1、自覺遵守店規店紀,要講文明、講禮貌,要積極進取,,善於學習,掌握技能。

2、要着店裝上崗,要儀表端莊,舉止大方,規範用語,文明服務,禮貌待客。

3、工作時間不準離崗,有事必須請假。

4、在工作之餘發生意外傷害後果自負,夜不歸宿或發生違法行為本店概不負責。

四、衞生制度

1、公用餐具應每日清洗,餐具表面必須光潔、無油漬、無水漬、無異味。

2、服務員每天要按程序、按規定和要求清理餐廳衞生,要認真細緻,管理好餐廳的物品。

五、考勤制度

1、員工必須嚴格遵守上下班時間,不得遲到、早退。

2、每月公休兩天,超過兩天請假1天扣除100元,周

六、週日請假每天扣200元,曠工1天扣除____日全額工資。

六、獎罰條例

1、上班遲到、早退(每次扣除10元)。

2、對份內的工作出現拖延、不予理採、粗心大意,造成損失者(每次扣除20元)。

3、員工之間發生打架鬥毆事件,每人扣除200元,後果自負。

4、對於工作突出的員工,年底給予獎勵。

5、上班時間不得玩手機,發現一次扣工資50元。

6、簽約半年獎金300元;簽約________年獎金800元。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雙方若有一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____日通知另一方。

2、如合同期未滿,乙方自行解除合同,甲方將不予發放當月工資及預留的____月工資。

八、其它事項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簽訂勞動合同15

公司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怎麼辦: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你雙倍工資,補交社保,如果解除勞動關係,還應支付經濟補償。關鍵一點就是證據,需要你和用人單位有勞動關係的證據。至於工作了多少時間,可以用“舉證責任倒置”的原則,在仲裁或訴訟時由用人單位出具,因為每個人到一個地方工作都應該填寫入職表。這樣也就證明了你的工作時間,發工資你也要簽字,工資發放表也應由用人單位出具,這就證明了你每月的收入狀況。

“舉證責任倒置”在勞動法領域廣泛存在。《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六條規定:“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於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後果。”第三十九條第二款規定:“勞動者無法提供由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與仲裁請求有關的證據,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在指定期限內提供。用人單位在指定期限內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後果”。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13條特明確規定:因用人單位作出的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決定而發生的勞動爭議,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中規定:“工資支付憑證、社保記錄、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考勤記錄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以上就是對維權辦法的解答了,在遇到用人單位不籤勞動合同的時候,勞動者要敢於蒐集證據,千萬不要因為害怕而不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以上內容由的小編為您介紹,希望可以幫助到您。如果您還有任何的問題,歡迎您聯繫我們的小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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