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轉合同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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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那麼相關的合同到底怎麼寫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土地流轉合同4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土地流轉合同四篇

土地流轉合同 篇1

流出方: (以下簡稱甲方)

流入方: (以下簡稱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法規,本着“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甲方將本村有關農户委託流出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給乙方,並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流轉標的(地塊)

甲方將位於 的土地 畝,流轉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水稻、小麥、蔬菜種植生產經營。

二、流轉年限

流轉年限自 20xx 年 10 月 30 日至 20xx年 10月29日止。

三、有償使用費標準

承包土地流轉有償使用費標準為每畝每年 380 元,乙方每年應交甲方流轉總額為 元(人民幣,下同)。(如鎮有指導性意見參考指導性意見,無指導性意見按市場行情每年調價一次)

四、相關補償金

甲方在相關地塊的投入和改造,可向乙方收取合理的補償金,本合同的補償金為 零 元(沒有補償時可填寫為零元)。

五、支付方式和時間

1、乙方支付給甲方的承包土地的有償使用費應在合同簽訂生效後,每年於 九 月 三十 日前付清。

2、市以上農業綜合補貼(含良種補貼、糧食直補、農資綜合補貼等)歸流出方農户享受。

3、土地規模經營補貼歸流出方農户享受。

4、上級部門獎金按實際種植畝數給付乙方。

5、秸稈全量還田的(未露天焚燒秸稈)得上級補貼按實際種植畝數給付。

6、農業保險個人部分有乙方自己支付。

六、相關事宜

1、如遇國家徵用及政府整體規劃,甲方應辦理相關終止協議手續,並與乙方協商補償事宜。

2、乙方在獲得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後,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收益、經營決策和產品處臵權,如變更經營(主營)項目時需徵得甲方同意並經鎮農經站審核備案。

3、乙方必須按農業用地的有關要求,管好用好土地,保護地力,不得改變土地農業用地的性質,不得改變土地的地形、地貌,不得進行掠奪性經營,並負責保護好流入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設施等國家和集體財產。

4、承包種植稻麥、蔬菜、果品等農作物的,要服從農技部門的技術指導,禁止使用高毒高殘留農藥。種植稻、麥、油的,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下年度在楊舍鎮全鎮範圍內的土地承包資格:

a、有露天焚燒秸稈現象的。

b、秸稈未能達到全量還田的。

c、水稻機插秧比例低於90%的。

七、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2種方式解決:

1、提請鎮農經站調解。

2、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由鑑證單位存查。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流轉合同 篇2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地塊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自留土地XXX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通組支路道路改造工程。該塊土地四至:北面抵楊老貴家圍牆腳下,南面抵距離張月祥家正房後牆1.5米處的水泥路面邊界,東面抵楊老貴家右廂房牆角直下到張月祥家後牆,西面抵楊老貴家朝門直下(即楊老貴家、張明輝家共走支路邊界)。

二、轉讓期限及權屬

永久性轉讓,自轉讓之日(即簽訂合同)起,該塊土地的使用權,經營權歸乙方所有。若遇政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徵用或徵收,所有賠償均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做任何干涉。

三、轉讓價格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為大寫:叁仟元(3000.00元)整人民幣。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採取現金方式一次性支付轉讓金給甲方,支付的時間為合同簽訂日。

五、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着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以該地塊當時所值市場價錢的十倍計算。

六、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立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五份,由甲乙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XXX

土地流轉合同 篇3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着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的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於 鄉(鎮) 村 組 畝土地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生產經營。

地塊名稱 坐落(四至) 地塊數(塊) 面積(畝) 質量等級

(肥力水平) 備註

二、轉讓期限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年限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轉讓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餘年限)

三、轉讓費

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為 元。對甲方實際投入資金和人力改造該地塊的補償金為 元(沒有補償金時可填寫為零元)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和時間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

1、乙方採用現金方式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支付的時間和方式為 .(為 年 月 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2、乙方採用實物方式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實物為 .支付的時間和方式為 .(為 年 月 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五、承包經營權轉讓土地的交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轉讓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為 .(雙方須提請所在地鄉(鎮)人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發包方、雙方指定的第三者中的任一方鑑證,乙方應向甲方出具乙方簽名的.轉讓土地交付收據)

六、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甲方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須經發包方同意,並由甲方辦理轉讓認可手續,在合同生效後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係。

2、甲方交付的轉讓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3、乙方依據合同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須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係,辦理有關手續。

4、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承包期內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經營決策、產品處置和收益等權利。

5、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必須按土地畝數承擔國家政策規定的費用和其他義務。

6、乙方必須管好用好承包土地,保護地力,不得掠奪性經營,並負責保護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設施等國家和集體財產。

7、乙方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

8、其他約定: .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着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 .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具體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確定。

八、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 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並經轉讓承包經營權土地的所在地鄉(鎮)人農村經營管理機構鑑證、備案後生效。

十、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發包方和鑑證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住址: 住址: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土地流轉合同 篇4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京山縣永隆鎮政府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經濟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相關政策的規定,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就土地經營權轉讓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的

甲方將在永隆鎮嚴家墩村、張常台村、聶畈村、同益村四個村分三年為乙方流轉不少於1000畝的土地(每塊連片不少於200畝);其中:20xx年200畝、20xx年300畝、20xx年500畝。

面積確定方法:以甲乙雙方實際丈量的面積,經雙方簽字確認後確定當年的流轉面積。

二、轉讓期限

期限為合同簽定時間至20xx年11月30日止。

三、轉讓價格、支付方式和結算時間

1、轉讓價格

轉讓價格以實物折價計算,轉讓費以現金支付。第一個三年內,每畝每年價格為700元人民幣;後期考慮到物價因素,以實物為基準,按每年每畝540斤稻穀折價。價格漲幅超過20%開始調價。

2、支付方式和結算時間

土地流轉費用以年度為單位進行結算,到期前三個月將下一年度流轉費打到甲方指定的財政專户。

四、交付土地時間

乙方根據自己的用地情況每年於陽曆3月31日和7月31日前將所需用地面積告知甲方;甲方應於每年陽曆6月30日和10月31日前將流轉的土地經營權交付給乙方,以此時間作為乙方向甲方計算轉讓費的時間。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同意將本合同項下土地經營權轉讓給乙方,並在鎮土地流轉中心備案。

2、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優先僱用甲方轉讓土地的農户的勞動力。

3、甲方土地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後,如乙方需要,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爭取國家農業相關政策。

4、乙方在受讓地塊上不改變土地用途的情況下具有土地使用權、收益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生產處置權。

5、乙方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應加強安全生產,防止事故發生。

6、乙方應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保護好生產設施和基礎設施,防止水土流失。

7、乙方受讓的土地若被徵用時,其土地徵用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按徵地時的徵地政策執行,歸甲方村民所有;青苗補償款及地上附着物補償款歸乙方所有。若乙方已支付了甲方轉讓費,應扣減其相應的租金和土地面積。

8、為提高土地抗禦自然災害的能力和方便耕作,提高效率,乙方可以進行必要的水利建設、道路建設、電力系統建設,甲方要積極配合,協助辦理相關手續,不得阻礙和干擾。

9、流轉土地上的墳墓、樹木,由甲方負責遷移和砍伐,費用由乙方承擔。

10、合同期滿後,乙方若需要繼續流轉該土地,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具有優先權。

11、在合同期內,在生產經營中若發生糾紛,甲方要積極協調處理。

六、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本着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甲方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賠償乙方全部損失;乙方違背合同條款,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七、解決爭議條款

因合同的訂立、生效、履行、變更或解除的辦法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提請縣級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關調解解決。不願意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其他條款

1、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後由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申請合同鑑證。

2、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五份,雙方簽字生效。甲、乙雙方、鄉鎮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構一份,用於辦理相關手續一份。

甲方(簽章)

法人代表

乙方(簽章)

法人代表

簽約時間: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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