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治拖欠工資彙報(通用11篇)

來源:文萃谷 2.18W

現如今,越來越多的人或聽或寫彙報,彙報可以以某個具體項目為單位進行彙報,也可以以某個階段的工作為單位進行彙報,每次提筆要寫彙報的時候都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根治拖欠工資彙報(通用11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根治拖欠工資彙報(通用11篇)

根治拖欠工資彙報(通用11篇)1

一、高度重視,切實增強工作責任感

我局歷來高度重視清理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情況,多次發文要求各縣(區)水務局提高認識,落實責任,明確各縣(區)水務局為本縣(區)水利建設項目包保責任單位,要求一把手作為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具體責任人。認真組織研究分析本地區農民工工資拖欠的突出問題,明確牽頭協調和處理解決的責任人,限定解決時限,限定兑付期限,加強督促檢查,確保問題得到及時妥善處理,切實維護廣大農民工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和諧穩定。要求各縣根據實際情況制定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工作方案,並要求向社會公佈舉報投訴電話,以便接受羣眾監督。

二、迅速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

根據《妥善處理農民工工資拖欠上訪問題的通知》(保辦電〔20xx〕9號)要求,我局在水利系統中認真開展了清理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情況專項檢查活動,以《切實做好春節期間清理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緊急通知》(保水電〔20xx〕2號)文件,專門對該項工作做了安排部署,截至目前五縣區水利系統均已完成了清理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專項檢查。各縣區對本區域所有在建水利工程項目支付農民工工資情況進行了逐一清查,摸清底數、掌握情況,積極開展協調解決工作。對項目各施工企業、勞務隊伍的用工情況、簽訂協議情況、農民工工資結算、支付情況進行了認真排查,通過排查,進一步核實農民工工資發放情況。開通了拖欠民工工資投訴舉報電話號碼,在各標段、各工地進行公佈,認真調查核實每一起投訴和舉報,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解決一起。要求各縣區要按照合同約定,加強工程驗收和計量支付管理,加快工程款結算支付進度,加強對施工單位財務監管力度,督促及時清算支付材料款、設備租憑費、農民工工資等費用。

三、建立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長效機制

要求各縣區對施工單位可能出現無法及時償還欠款或不能及時支付農民工工資的施工單位,採取約談其項目經理、法人代表等措施,責令其限期解決拖欠工資、費用等問題;對於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施工企業,在招標過程中要按照施工企業信用評價規則的要求,在其信用評價得分中扣除相應分數;對於惡意拖欠、引發重複上訪、拖欠情節嚴重的施工企業,要按照有關規定對其給予信用評價降級,或直接列入保山市水利建設市場從業單位黑名單。以加大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施工單位懲處力度,落實責任,建立水利系統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長效機制。

四、今後的努力方向

為了切實維護好廣大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努力構建和諧社會,促進水利事業的發展,我局將繼續加大監督力度,做好農民工工資支付專項檢查工作:

(一)建立長效機制,以專項檢查活動為契機,建立長效工作機制。積極配合相關部門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專項檢查工作,切實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維護和諧的勞動關係,防止非正常上訪事件的發生。

(二)提高認識,加大落實力度。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歷來是勞動保障監察工作的重中之重,我們將進一步提高認識,增強專項檢查工作的落實力度。

根治拖欠工資彙報(通用11篇)2

按照《州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開展20xx年度全州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考核的通知》要求,現負責的移民安置工程涉及的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完善機構、落實責任

為全力作好負責的在建移民安置工程項目及已完成建移民工程項目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各股室負責人為成員的縣扶貧開發局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設在項目辦,由項目辦負責人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處理日常事務,並按照局分工落實電站、扶貧項目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責任人。切實保障電站移民工程和扶貧工程農民工工資支付按時按期支付到位。

二、結合核心指標、開展自查

涉及的硬樑包移民安置建設單位按照我縣根治欠薪目標考核指標認真開展了自查工作,主要對根治欠薪材料報送、勞動保障守法誠信登記評價、在建工程項目總包企業開設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户、在建工程項目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工程款和人工費分離撥付、欠薪導致農民工到州、省、京越級上訪、因欠薪引發30人以上羣體突發事件、因欠薪引發極端事件並造成嚴重後果、工程項目有無欠薪案件辦結等核心指標情況進行梳理和自查。經自查存在問題如下:

1、未按規定向當地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或提供金融機構保函。

2、勞動用工實名制管理執行不到位,缺少農民工實名台賬,退場時間等。

3、未按月考核農民工工作量、考勤表執行不到位。

4、編制工資支付表並經農民工本人簽字確認,本人簽字執行不到位。

5、施工總承包單位沒有實行施工現場維權信息公示制度。

三、結合專項行動、加強根治工作

根據根治欠薪冬季專項行動工作要求,對未按規定執行的,及時督促落實,對排查出的欠薪問題以限時解決,確保農民工及時足額拿到工錢,實現元旦、春節基本無欠薪,將“兩清零”目標落到實處。為實現“兩清零”目標,根據近期自查問題採取以下整改措施:

1、以督促在建工程項目總包企業向當地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或金融機構保函。

2、在建工程項目總包企業以安排勞資專員按規定完善了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台賬。

3、在建工程項目總包企業以安排勞資專員按月考核農民工工作量、完善了農民工考勤表執行制度。

4、在建工程項目總包企業以按要求編制農民工工資表,嚴格執行了農民工本人簽字確認制度。

5、在建工程項目總承包企業以按規定實行施工現場維權信息公示制度,在現場製作了維權公示欄,按月將民工考勤表、民工工資發放進行了公示。

四、下一步工作

按照省、州、縣對根治欠薪相關會議精神及今冬明春農民工保障服務行動工作方案,將加強涉及移民安置工程項目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督查工作,切實督促用工單位按照農民工工資支付相關規定將農民工工資全額即時支付到位,防止因欠薪產生上訪、纏訪、鬧訪事件的發生。

根治拖欠工資彙報(通用11篇)3

根據國務院、省、市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部署和區委、區政府的工作安排,從11月初開始,區解欠聯席辦在全區建設領域大刀闊斧地開展了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根治欠薪的各項工作正有力有效快速推進。

一、工作措施

1、領導高度重視。根據區委主要領導指示批示精神,從11月10日區清欠辦即開展新一輪摸排工作;11月20日,在區委中心組理論學習會上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就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進行強調。11月25日,召開了全區農民工工資支付冬季攻堅行動動員部署會,由常務副區長牽頭召開,各鎮(社管中心)政府主要負責人、區直相關單位主要負責人蔘會,下發《南譙區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冬季攻堅行動”實施方案》,明確指導思想、工作目標、重點任務、實施步驟和工作要求,全區迅速掀起了欠薪攻堅活動熱潮。

2、加強欠薪摸排。由於謀劃早、行動早,到11月中旬基本掌握了全區在建項目情況。全區共66個項目,重點分佈在住建、重點工程處、經開區、高教科創城等領域,鎮(社管中心)欠薪壓力小於區直部門。66個在建項目中政府類項目37個,社會類項目9個,涉及農民工4002人,未支付工資0.81億元,區解欠辦將66個項目分為三個等級:即無欠薪項目、一般欠薪項目和嚴重欠薪項目。據統計,無欠薪項目是40個,一般欠薪項目26個,嚴重欠薪項目8個。

3、有力推進工作。一是實行周調度制。在“冬季攻堅行動”後,區解欠辦每週召開重點部門、重點單位嚴重欠薪隱患調度會,一個一個項目分析研判,提出解決問題具體措施;二是週報告制。每週向區效能羣發佈工作進展、存在問題和銷號情況;三是重大隱患協調機制。對可能存在隱患的問題,由政法委牽頭,公安、人社、税務、住建等部門參加,集體會商、合力攻堅。專項行動期間,製作“約談詢問筆錄”28份,下達“限期整改指令書”和“納入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事先告知書”3份,對有能力支付而拒不支付工資的,立案偵查2件。

4、形成長效機制。今年相繼出台了《南譙區建立治理農民工工資長效機制的通知》、《南譙區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考核辦法》、《南譙區關於建立企業工資支付監控和隱患排查預警機制的實施辦法》等文件,同時將各鎮(社管中心)、各部門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納入考核,強化各地、各單位責任意識。

二、工作成效

一是實現農民工工資勞務費專户設立、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繳納兩個百分百;二是全區範圍內在建66個項目,其中有隱患的是26個,到目前為止,一般隱患由18個銷號至1個,嚴重隱患由8個銷號至1個,無欠薪比例由“冬季攻堅行動”初期的60.6%提升至97%。兩個未銷號的項目相繼進入司法程序;三是據統計到目前,今年共追繳補發農民工工資9652萬元,涉及農民工1652人,尤其是政府類投資項目,實現農民工工資百分百發放到位;四是因農民工工資而引發的越級羣訪事件基本消除,維護了社會穩定。

三、下步安排

1、加強剛性約束。根據《滁州市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管理暫行辦法》文件精神,緊盯我區建設領域工程項目,尤其是政府類投資項目,要求施工單位必須按規定辦理勞動用工實名制和足額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同時要求在項目開工前,項目主管部門必須按合同撥付工程進度款的30%匯入農民工工資專用帳户。

2、加大攻堅力度。區解欠辦將每月對全區在建工程項目進行統計,形成常態化工作機制,做到在建項目數量清、工程造價清、欠薪隱患清。同時,進一步加大執法力度,通過摸排將聯合相關責任單位對存在欠薪隱患的用人單位實行約談制度,對約談中確定存在欠薪隱患的用人單位先行下達“限期整改指令書”,對限期內拒不改正的用人單位,將依法下達“納入拖欠工資黑名單事先告知書”。

3、落實相關責任。按照“屬地管理、歸口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建設誰負責”原則,對存在欠薪隱患的項目,實行責任包保,推動各鎮(社管中心)、各主管部門對本地、本行業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負總責,推動各地、各單位主要領導負總責、親自抓,分管領導靠前指揮、具體抓,其他領導主動配合的良好格局;區解欠聯席會議加強對清欠工作的組織領導,積極發揮組織協調和各部門職能作用,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實際問題。

4、強化督查考核。按照專項行動方案要求,聯席會議成員單位組成督查組,對清欠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督促和檢查。暢通舉報投訴渠道,充分發揮民工維權熱線作用,力爭做到及時快速處理。加強對重點部門、重點項目、重點案件的督查力度,依據《南譙區保障農民工工資考核辦法》,年後對各鎮、社管中心和區直有關部門進行專項考核,並由效能辦、解欠辦聯合通報,同時做好迎接市解欠辦的考核工作。

5、維護社會穩定。年後全國“兩會”將相繼召開,區解欠辦將完善應急處置工作機制,明確權限、任務和分工,規範分級響應和處置流程,強化部門聯動處置。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突發性事件時,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對企業一時難以解決或企業欠薪逃匿的,及時動用應急週轉金、欠薪保證金或通過其他渠道籌措資金,先行墊付部分工資或基本生活費,防止事態升級擴大。對採取非法手段討薪或以拖欠工資為名討要工程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有關法規的,依法予以嚴厲打擊;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加強對國務院《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的宣傳力度,以《條例》推動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制度化、規範化。

根治拖欠工資彙報(通用11篇)4

一、落實建設資金到位制度,杜絕墊資施工

墊資施工工程從一開始就埋下了拖欠工程款和拖欠農民工工資的隱患。要從源頭上堵住拖欠工資現象,必須杜絕墊資工程。《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8條規定,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應當具備8個條件,其中之一就是“建設資金落實”。要嚴格項目管理程序,對建設資金不到位的工程項目,一律不予頒發施工許可證。但目前墊資施工的現象普遍存在,建設單位利用自己的優勢往往對施工單位提出墊資施工的要求,施工單位為了攬到工程也甘願如此,這都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的有關規定。但問題是,墊資施工行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沒有直接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17條只是籠統地規定,沒有具體的界定。在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的修改不能立即進行的情況下,可考慮以法規、規章或司法解釋的形式對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的墊資行為進行規避並制定相應的處罰制度,使墊資施工的行為從源頭得到遏止。

二、落實月薪制,杜絕年薪制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50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這裏的勞動者沒有任何身份和地域的差別,也就是説,對農民工同樣必須按月足額支付工資。而欠薪現象的發生與沒有對農民工實行“月薪制”有一定的關係。如果能採取堅決有效的措施,確保農民工按月足額領取工資,年終討薪大行動將不復存在。要做到這一點,有必要建立工資保證金制度,譬如:

1、可從工程項目中劃撥一部分資金進入專門賬户,作為農民工的預備工資,農民工按約定時間到銀行領取,減小了包工頭拖欠農民工工資和攜款出逃的可能。

2、還可運用市場機制預防新增欠款,按照國際通行做法,逐步在所有工程項目推行業主支付擔保和承包商履約擔保制度,一旦業主或承包商不按合同約定履行支付工程款義務,將由為業主或者承包商提供擔保的保證人代為履約或賠償,以確保工程款能得到支付,避免發生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現象。

現在一些施工單位給農民工每月支付的是生活費,具體工資到年底一次性支付,這給拖欠農民工工資留下了很大的隱患。作為政府的各級主管部門要依法整頓年薪制,保障農民工按月足額領取工資,這是從源頭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的重要手段。

三、落實勞動合同制度,規制用人單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16條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勞動合同。”有相當一部分農民工與用人單位之間沒有簽訂合同。由於目前的勞動力市場是買方市場,農民工找工作較難,如果把不簽訂勞動合同歸咎於農民工法律意識淡薄,恐怕是極不公平的。雖然進城務工的農民工們不願因一紙合同而捨棄眼前的掙錢機會,但根本原因在於企業不願與農民工簽定勞動合同而受其約束。為了保護勞動者的合法利益,法律有必要規定強制企業與之建立勞動關係的農民工簽定勞動合同,對拒絕簽定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要予以應有的處罰。要加強對農民工勞動合同的管理,在行政機關檢查勞動合同的執行情況時,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對合同條款逐條進行審查,對那些不合法的霸王條款依法予以取締並責令進行改正,使農民工的合法權利得到保障。

四、增設拖欠工資罪,打擊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

對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的打擊力度不夠,與法律缺少相應的規定有着一定的關係。《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對惡意拖欠工資的單位僅規定了“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卻沒有對嚴重的欠薪行為可以給予刑事制裁的措施。不少用人單位正是利用了這個法律漏洞肆意欠薪,因此通過修改法律條款,按照拖欠的時間、數額、涉及的農民工的數量、拖欠造成的後果對欠薪者加大處罰力度是很有必要的。在香港,依照相關法規,僱主不按時支付工資給僱員,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20萬港元及監禁一年。內地有必要在相關法律中採用一些刑法要素,達到震懾此類違法行為的目的。建議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增設“拖欠工資罪”,對拖欠工資嚴重者予以刑事懲罰。

五、簡化勞資雙方解決糾紛程序,為農民工建立維權綠色通道

從理論上講,拿不到工錢,可以去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可以去法院起訴。可是諸多的代理費、仲裁費、訴訟費,漫長的審理時限、期間在城裏的生活花費等等,還有“裁決容易執行難”的尷尬,使多少本來想依靠法律維權的人退避三舍!農民工不願去仲裁打官司,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不找仲裁司法部門,是因為農民工們沒有時間沒有錢去仲裁打官司。農民工索要工錢的時間性很強,他們一般是在家裏夏收和春節時開始索要工錢,由於回家時間緊,因而耗時耗力、程序煩瑣的“法律途徑”對他們來講並不現實。為快速處理農民工欠薪案件,有關仲裁司法部門應為農民工建立一條“維權綠色通道”,快立案、緩費用、速審理、快執行。讓法律真正成為農民工維護自身權利的工具。

根治拖欠工資彙報(通用11篇)5

根據《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開展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專項督查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現將我局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自查彙報如下:

一、領導高度重視

我局認真貫徹落實《通知》文件精神,高度重視,精心安排,充分認識解決拖欠、剋扣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重要性,積極預防和處置突發性和羣體性的事件,構建和諧勞動關係,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由我局主要領導組織召開專題會議,下屬7個事業單位主要領導及分管領導參加會議,傳達會議精神。

二、工作具體措施

為了能讓農民工按時、足額領取工資,我局在工程施工、劃撥款時採取瞭如下措施:

1、成立了農民工工資落實小組,專門調查、協調、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糾紛等問題;設立了綠色通道及意見箱,農民工有意見或事情可以直接投訴。

2、用工單位與我局下屬單位簽訂不拖欠農民工資的承認書,承認絕不出現施工單位拖欠民工工資現象;敦促用工單位開設專門賬户專人專管,保證工程款的專款專用;採取“舉證責任倒置”辦法,即由用工單位舉證,用人單位拿不出工資發放證據視為欠薪。

3、規範施工單位用工和工資支付行為,推進勞動合同制實施,用人單位招用農民工都依法訂立勞動合同,明確權利義務。

4、建立工資支付監控制度,定期(在節假日結點實行日報,平時實行週報)向勞動保障部門報送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每次劃撥工程進度款後,我局安排專人通過電話或者到施工現場,通過與農民工現場交流,瞭解民工工資的發放情況;每次劃撥工程進度款時,由施工單位提交蓋鮮章的民工工資資金流向證明;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由施工單位發佈竣工公告,且在15日內無民工工資、機械材料等糾紛,再支付工程尾款。

5、建立農民工工資保障金預留制度,我局在施工單位繳納的`保證金中預留一定數額作為民工工資保證金,以保證農民工工資不因單位資金狀況被拖欠。

6、建立聘請的短期流動農民工相關記錄台賬,我局下屬單位如區園管處,根據農民工動態台賬由單位財務科現場發放農民工工資,不經過中間流程,確保了工資能夠按時、足額發放到每位農民工手中。

通過以上措施,我局未發生一起拖欠工程項目民工工資情況。

三、存在的問題及下步工作打算

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歷來是工作的重中之重,因此我們將進一步提高認識,把拖欠民工工資作為首要工作來抓。在處理過程中,對拒不支付民工工資的項目部,暫停支付項目工程款並將其企業列入黑名單,以後不得參與市政相關項目的招投標,保證農民工能按時拿到工資,維護社會的穩定。及時瞭解企業農民工資的支付情況,做好預防工作,同時,要求勞務企業及時準確地上報項目負責人及聯繫方式等基本情況,做好記錄,一旦發現有拖欠民工工資的情況,能夠及時聯繫,便於調查處理。

根治拖欠工資彙報(通用11篇)6

2月27日,參加了我國創新理論研究專家丁建明教授的《解放思想與創新發展》講座以後,我深受啟發,充分認識到了解放思想對於我們工作的重要性。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切實解決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問題的通知》精神,加強建築業農民工勞動合同管理,規範企業用工行為,進一步研究解決建築業存在的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本人利用業餘時間,對我縣的建築業農民工工資支付和勞動合同簽訂情況進行了調研。

現狀

(一)建築業企業主要用工形式

建築業企業使用農民工主要有三種形式:一是農民合同制職工;二是“包工頭式用工”,為建築業的主要用工形式;三是“勞務企業式用工”,但由於建築勞務企業數量較少,這種用工形式只佔很小比例。

(二)勞動合同簽訂情況

1、勞動合同簽訂率。總體來説,建築業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率較低。據統計,建築業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率為20%。我省建築業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率不到15%。

不同的用工形式,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存在很大差別。對農民合同制職工,企業大多與之簽訂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包工頭式用工的,包工頭與企業簽訂勞務用工協議,包工頭與農民工多為口頭協議。勞務企業式用工的,總包、專業承包企業與農民工不發生勞動關係,勞務公司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的比例也很低,從調研情況看,僅為10%-20%。合同多以完成一定任務為期限,隨着任務的完成,合同關係自動終結。

2、勞動合同內容。建築業農民工勞動合同內容不規範。企業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中,只有少數明確了工作崗位、工作任務、工作要求、安全生產注意事項、安全生產責任、用人單位的有關規定製度、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工資待遇等;多數只對工作任務、工資支付時間和安全生產責任作了約定;個別的勞動合同條款還與法律規定不一致。

(三)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

建築業企業對農民工普遍實行日工資制。絕大多數企業能按照合同約定按時支付工人工資。在工資水平的確定上,大多參照市場價格執行,一般工人日工資在50-60元之間,技術工人在80-100元之間。建築業企業直接招用的農民工,工資能夠按月足額發放。通過勞務企業或包工頭使用農民工的,主要由承攬施工任務的勞務分包公司或包工頭支付。因受建築工程施工、驗收和結算階段性的影響,普遍採取按月部分支付,年底或工程結算後全部兑付的工資支付辦法。每月支付工資數額一般高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能夠保障農民工的基本生活。農民工急需用錢時,可以向企業預借。

(四)建築業農民工工會組建和參加社會保險情況

建築行業農民工流動性強、組織結構鬆散,組建工會難度較大。目前,在泗建築企業組建工會工作尚處於起步階段。農民工加入工會組織的比例較低,對工會組織的維權作用缺乏瞭解,參會積極性不高。

調研中瞭解到,企業和農民工對參加工傷保險的積極性較高,而對參加養老、醫療和失業保險則普遍缺乏積極性。

問題

(一)拖欠工程款、通過包工頭支付是工資拖欠的主要原因

拖欠工程款是拖欠工資的主要原因。建築業企業由於拿不到工程款,無法保證職工工資的足額支付。工程款分“步、項”結算的方式,導致建築業企業職工工資難以按月足額支付。而包工頭參與勞務分包是造成工資拖欠的另一主要原因。大量無法人資質的包工頭參與建築工程勞務分包,使用工管理、工資支付和權益保護等各項監管措施難以有效落實,最終導致建築勞務市場秩序混亂,用工不規範。有的包工頭領取工程勞務費後,先用勞務費墊付輔料費,剩餘部分發農民工工資;有的包工頭拿到勞務費後故意剋扣,甚至一走了之,造成農民工工資難以及時足額發放。

(二)用工主體不合法,導致勞動合同簽訂主體缺失

目前,建築勞務隊伍“有資質無人員、有人員無資質”現象較為普遍。註冊成立勞務企業必須納税,而建築勞務分包利潤率很低,另因勞務企業資質標準較高,組建難度大,致使目前建築市場上承攬工程的大多數勞務隊伍沒有取得合法資質。大量無合法勞務分包資質的勞務公司和包工頭不具備簽訂勞動合同的主體資格,尤其是一些承攬工程的包工頭直接從社會上招募農民工或從農村家鄉帶出一批親朋好友,更不具備簽訂勞動合同的主體資格,導致農民工勞動合同不規範。同時,由於無組織的零散用工無法實行有效管理,致使少數包工頭有機可乘,惡意拖欠農民工工資,給工資追討工作帶來很大困難。

(三)行業特殊性和企業、農民工缺乏積極性,導致勞動合同簽訂率低

一是建築業用工具有階段性和臨時性,建築業農民工具有很強的流動性,這給簽訂勞動合同帶來困難。企業與農民工多以口頭協議代替書面勞動合同。二是大部分企業認為,簽訂勞動合同對農民工的隨意性流動不能加以制約,還必須為農民工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這樣會增加用人單位的管理成本。三是農民工自身文化素質偏低,維權意識不強,認為沒有必要簽訂勞動合同,或擔心要求籤訂合同會影響工作機會的獲得。因此,雙方對簽訂勞動合同都缺乏積極性。

(四)企業與農民工對參加社會保險的積極性不高

建築業企業普遍沒有為農民工繳納社會保險費,一是企業參加社會保險會相應提高勞動力成本,粗略計算幾項保險全部參加後,將使勞動力成本提高30%左右。目前,建築業企業,特別是勞務企業利潤很低,社會保險推行起來非常困難。二是農民工務工收入不高,除保證自身生活外,幾乎全部用於提高家庭生活條件和家人的教育、醫療等各項支出,難以承擔各項保險費用,參保熱情不高。三是建築行業農民工流動性強,工作單位、地點變動頻繁,社會保險異地接續尤其是跨省、市接續問題難以解決。

建議

(一)大力發展勞務企業,規範用工行為

積極引導、扶持勞務隊伍成立法人形式的勞務分包企業。一是與有關部門協商,在税收政策上對勞務企業進行扶持,一定時期內適當減少税種,降低税率。二是適當降低勞務企業資質標準。對目前包工頭形式勞務隊伍中具備一定資質條件的,要鼓勵其註冊為勞務企業,獲得依法用工權。三是嚴格市場準入制度,加強勞務用工管理。勞務分包工程必須由有資質的勞務分包企業承擔,禁止包工頭式用工。對將工程發包給包工頭的,應視同為企業直接用工,企業必須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並履行用人單位相應的權利和義務。

(二)積極推進勞動合同制度

勞動保障、工會等部門應聯合下發文件,提出具體措施,指導和督促企業與農民工依法簽訂勞動合同。並針對各行業特殊的用工模式和農民工臨時性、流動性的就業特點,研究建立與之相適應的勞動合同管理制度。針對當前勞動合同內容不全面、不規範問題,對完善勞動合同內容提出具體明確的要求。對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逐項加以説明,特別是對勞動報酬條款,必須明確工資支付標準、支付形式和支付時間等內容。制定適合農民工特點的勞動合同示範文本,促使農民工和企業依法簽訂勞動合同。

(三)規範工資支付行為

一是對企業依法推行工資月支付制度,對因特殊情況執行月支付有困難的企業,在徵求同級工會組織或職工代表同意後,可在近期實行按月部分支付農民工工資的做法,但標準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二是實行工資優先支付制度。到位的工程款或勞務費必須優先用於支付農民工工資。三是實行發包方對工資支付情況負有監督義務的制度。嚴禁包工頭代領、代發農民工工資。四是全面實行工資保障金制度,預防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

(四)制定切實可行的農民工參保辦法

企業要根據要求,為農民工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為農民工繳納工傷保險費。農民工發生工傷後,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要及時對其進行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保證農民工按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要從當前社會保險的實際情況和農民工的實際需求出發,積極研究農民工參加養老、醫療、失業等社會保險的辦法,逐步推行養老、醫療、失業等社會保險制度。

根治拖欠工資彙報(通用11篇)7

為認真貫徹落實農民工服務保障工作,切實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促進社會和諧穩定,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對轄區內各企業、項目建設工程進行了逐一排查,確保農民工工資支付到位,現將情況彙報如下:

一、加強領導,保障各項措施到位

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工作關係到人民羣眾的切身利益,關係我鎮經濟健康持續發展和社會穩定,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成立了鎮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同時,鎮紀委、鎮維穩辦、鎮安辦及各村(社區)密切配合,對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定期檢查和督導。截止20xx年12月,我鎮未發生重大集體討薪事件,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情況總體平穩。

二、突出重點,保護民工合法權益

(一)深入開展農民工工資專項整治行動,切實履行屬地管理原則,嚴肅查處欠薪違法行為。我鎮加大欠薪源頭治理,嚴格規範各用工單位勞動用工管理。20xx年,我鎮對轄區6個企業、1個在建項目是否嚴格按要求落實實名制管理制度,分賬管理制度,實行工資保證金制度等各項指標任務,是否建立相應的台賬,是否實行考勤通道等進行實地督導檢查。並深入工地與現場的農民工進行溝通了解,真真將問題落實到最基層,切實保障執法成效,保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二)廣泛宣傳農民工工資專項檢查活動的意義,普及了《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勞動保障監察條例》《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最低工資規定》和《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暫行辦法》等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特別是廣大農民工的法律意識得到提高,促使用人單位自覺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按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工資。

(三)我鎮牢固樹立風險防控意識,緊盯簿弱環節,對解決農民工工資思想認識不到位、工作落實不到位的企業,要求限時整改,嚴防事態擴大,全力確保農民工工資支付到位和社會穩定。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強化勞動保障監察執法,暢通舉報投訴渠道。加強部門聯動,建立協調機制,充分發揮部門聯動作用。

(二)大力推進農民工工資實名制,落實農民工工資銀行代發制度,按月發放農民工工資。

(三)加大執法力度,從嚴打擊拒不支付勞動報酬刑事犯罪案件,讓農民工付出有回報,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不受侵害,維護社會穩定。

根治拖欠工資彙報(通用11篇)8

按照天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做好20xx年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工作自查總結工作的通知》文件的精神,現將我局農民工工資支付監管保障工作情況彙報如下:

一、組織實施責任明確

嚴格按照要求成立了農民工工資支付監管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落實分管領導,落實專人負責制,做到管轄範圍內各項目有具體負責人。

由專人負責檔案的管理工作,定期瞭解轄區內農民工工資拖欠狀況,並按照縣聯席會(天資管[20xx]6號)文件要求,做好本行業或屬地內存在建設工程用工單位的“一户兩牌三表”等相關材料的收集報送工作,並要求在建工程項目完善健全“一户”(農民工工資支付專用賬户)“兩牌”(工資支付公示牌、勞動保障維權告示牌)“三表”(用工備案表、考勤表、農民工工資支付表)制度。

二、落實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及拖欠情況

水務局各項目建設單位在辦理開工之前,按規定分別繳納不低於工程項目合同價5%的農民工工資保證金。

水務局災後重建工程施工單位無拖欠農民工工資。僅有一個常規項目和作為主管單位的城房重建項目有拖欠農民工工資情況,現彙報如下:

1、水務局153號宿舍樓(業主自建房)按合同約定已支付工程款75%,結餘20%待工程驗收後支付,該工程拖欠民工工資、材料款共計10多萬元,並給材料供貨方、民工約定11月中旬支付,但至今未付。

經查,主要原因是施工方將結算的工程款挪作他用,又是掛靠的施工企業,層層轉包,沒有一點經濟實力,我局多次組織進行協調,為解決農民工工資問題,業主委員會超合同,又預支了工程款10萬元,解決民工工資。但該工程10月結近掃尾時,施工方又拖欠門窗材料款、貼磁磚材料及民工工資10多萬元,由於施工方言而無信,導致與供貨方約定的時間沒到,就寫信訪件,要求支付門窗材料款、貼磁磚的材料及民工工資等問題。現協調後施工方承諾驗收後支付門窗材料款、貼磁磚的材料及民工工資。

2、“十三五”規劃農村飲水項目共拖欠民工工資約80萬元,其中:

一標土建項目由陝西省三秦建設集團總公司組織實施,拖欠民工工資約10萬元。

二標福建華城水利水電工程有限公司拖欠民工工資約70萬元。我局已將工程款按進度支付給施工方,當時該工程已完工,工程款支付到達80%,履約保證金也已退付,但施工方未將款項支付給民工。拖欠民工工資至今,經我局多次協調,施工方也未支付民工工資。

三、積極協調拖欠工資事宜

作為水利建築項目主管部門,我局積極主動做好農民工工資發放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協調處理本行業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做好項目農民工工資支付的監督檢查工作,防止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發生,確保農民工工資按時足額發放。對存在拖欠農民工工資情況,及時協調處理農民工欠薪舉報投訴。制定“元旦”、“春節”(“兩節”)期間水利行業農民工工資專項檢查方案,認真履職、密切配合,廣泛開展水利項目農民工工資支付專項檢查,並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處理並報縣聯席辦備案,確保“兩節”前後農民工工資零拖欠目標任務的實現。

我局將繼續加大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檢查力度,對在建項目逐一進行清理核實,並對有問題的企業進行督促整改,確保農民工按時發放。

根治拖欠工資彙報(通用11篇)9

20xx年,我區始終將解決好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作為一項重要而緊迫的政治任務,嚴格按照中央和省、市關於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的有關政策部署,加強組織領導。創新措施方法,完善制度機制,全力予以抓緊抓實抓好,有效杜絕了拖欠、剋扣農民工工資問題,保障了農民工合法權益,維護了全區和諧穩定大局。

一、採取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工作保障。

我區解決企業工資拖欠聯席會議第一時間安排部署了根治欠薪專項行動,結合我區實際制定了有針對性的專項行動工作方案,明確任務,突出重點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各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能職責,實施“三查兩清零”,確保政府工程項目無欠薪,防止欠薪隱患累積到年底。

(二)對排查發現和投訴舉報的欠薪案件,發現一起,登記一起,解決一起;

(三)對已辦結的欠薪案件開展“回頭看”,認真複核,確保被拖欠工資確實發放到每個農民工本人手中,做到案了事了;

(四)對建設領域工程項目發生欠薪的實行“一案雙查”,既要查處欠薪把欠薪問題及時解決好,還要對治欠保支各項制度落實情況進行全面檢查;

(五)在工程建設領域全面推行工資保證金制度,根據用人單位工資支付情況,實行差異化繳存,推行銀行保函等第三方擔保制度,規範工資保證金收繳、使用、退還辦法,實現及時收繳,按時退回。

(六)在工程建設領域,實行農民工工資與其他工程款分賬管理制度,推動農民工工資與工程材料款等相分離。

(七)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行為,查明違法事實,依法移送公安機關;對符合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列入條件的,特別是移送公安機關的欠薪案件,一個不落,全部列入“黑名單”,向社會公佈,並按時推送,實施聯合懲戒,達到問責一人警示一批,震懾一片的社會效果。

二、工作開展情況

(一)排查全覆蓋,不留死角。結合農民工工資支付季度排查工作,對全區所有在建工程項目農民工支付完情況進行全面清查,重點對政府投資工程項目、國有企業作為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企業的工程項目,有欠薪記錄的在建工程項目進行檢查。20xx年11月20日至20xx年2月3日,我區對33個在建工程項目進行了檢查,其中政府投資項目21個,其他項目12個。經檢查,未發現欠薪情況,也未發生重大違法案件或因欠薪被列入“黑名單”的情況。

(二)規範執法程序,健全巡查機制。為規範巡查工作,突出專項行動效果,此次行動在原有的日常巡查機制下,健全了前期摸排梳理、中期現場巡查、後期督促整改機制。建立健全了工作台賬,按照治欠保支工作規定,採取現場詢問、資料核實、台賬核查等多種方式進行全面檢查,針對檢查中發現的花名冊更新不及時,台賬內容不完善、勞動合同簽訂不規範等問題,立即要求各項目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檢查人員認真填寫檢查登記表詳細記錄各項目存在的問題,由聯席辦、行業主管部門、項目業主單位明確整改內容,整改時效,優化整改方案,確保整改效果發現有涉嫌欠薪的行為立即啟動執法辦案程序,依法快查快處,確保發現一起,查處一起。

(三)施工企業在銀行建立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户,專門用於發放農民工工資,到20xx年底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户管理制度覆蓋了100%以上在建工程項目。

(四)推動勞動用工實名制管理,健全勞動用工和工資支付記錄,明確用人單位對農民工的工資支付責任,到20xx年底,實名制管理覆蓋了100%以上在建工程項目。

(五)落實按月足額支付工資規定,鼓勵實行分包企業農民工工資委託施工總承包企業直接代發工資的辦法,到20xx年底,實現按月足額支付工資規定的工程項目達到了100%。

根治拖欠工資彙報(通用11篇)10

根據xxx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建立xxx縣解決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聯席會議制度的通知要求,園區管委會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安排企業辦、規劃建設辦,對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工作進行了全面自查,現將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近年來,上游工業園區管委會始終將解決好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作為一項重要而緊迫的政治任務,嚴格按照中央和省、市、縣關於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有關政策部署,加強組織領導,創新措施方法,完善制度機制,全力予以抓緊抓實抓好,有效杜絕了拖欠、剋扣農民工工資問題,保障了農民工合法權益,維護了工業園和諧穩定大局。

一、採取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工作保障。

工業園管委會主要領導高度重視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將其作為保障民生、造福百姓的重中之重予以親自抓、嚴格管,在園區經濟工作會議、信訪維穩工作會議等會議上多次安排部署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相關工作。

20xx年,工業園管委會建立了轄區企業欠薪工作台賬,每月底更新一次數據,每季度由分管勞動保障的領導組織企業辦、規建辦工作人員對轄區內企業和建築單位例行檢查,涉及勞動用工企業119户(其中:建築企業8户),涉及農民工20xx人,未發生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起的集訪、鬧訪問題。對存在欠薪行為的20户用人單位,約見企業主要負責人,並下發整改通知單,及時糾正用人單位的違法行為,維護了勞動者合法權益。

(二)開展對用人單位落實勞動合同、非法使用童工等專項行動,全年新籤補籤勞動合同350餘人,被檢查用人單位勞動合同簽訂率達到90%以上,集體合同簽訂率達到86%以上。糾紛信息4起。

(三)妥善處理欠薪引發的上訪事件和過激討薪事件。

工業園管委會和縣勞動監察部門、信訪部門緊密配合,迅速行動,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採取應急處置措施,妥善處置了喜亞藥業、渝澳紡織、鑫威門業、鵬飛紡織、林皓門業、百皇門業、永明紡織等拖欠員工工資引發的30餘起上訪事件,追償農民工工資800餘萬元。

(四)加強制度建設,構建長效機制。

完善應急預案,加強應急管理。進一步修訂完善了《xxx縣上游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勞動保障突發事件處置預案》,企業辦和規建辦設立了值班電話,接受電話投訴舉報和突發事件應急指令,有效預防和合理處置欠薪引發的羣體性的事件,維護了社會大局穩定。20xx年,共接待欠薪引起的上訪30餘批20xx餘人次,處理羣體性應急事件12起。

二、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是社會轉型發展中的頑疾,社會牽涉面廣、治理難度大,儘管我區採取了多種辦法措施加以治理,但工作中仍然存在以下困難和問題:一是上游工業園區由於編制限制,無專職人員搞勞動保障工作,勞動保障工作長期處於被動狀態,勞動保障應急事件處置、羣體性的事件應急值守、日常檢查和專查工作都受到一定程度影響。二是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的案件移交難。由於“公檢法”部門認識上的差距和個別法規政策規定的不一致,造成園區提交的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的案件辦理困難重重。三是由於園區企業經營規模普遍較小,部分企業經營慘淡,企業管理層受文化因素、經濟實力限制,缺乏對法律法規的敬畏,法律紅線意識淡薄,欠薪事件時有發生,經調解後,常常不能兑現承諾。

建議增加勞動保障編制,進一步完善勞動保障組織機構;對移交的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的案件,“公檢法”應協調配合,抓住一二個典型案件從重從快處理,有效遏制欠薪案件的發生;加強對企業主要負責人的法制教育,強化法制意識,進一步推進勞動保障工作法制化。

根治拖欠工資彙報(通用11篇)11

為切實做好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保證不拖欠農民工工資,20xx年通州建總集團有限公司虎丘D地塊定銷房二標段項目部(以下稱項目部),把農民工工資支付作為今年的工作重點之一,根據《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文件精神,並結合項目部實際情況,強化責任落實,加大工作力度。

一、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

項目部從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出發,充分認識拖欠、剋扣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重要性,認真貫徹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文件精神,高度重視。為切實抓好落實工作,成立了由分管副總經理任組長,項目部工程管理部、勞務管理部部門負責人及相關人員為成員的農民工工資支付協調領導小組,負責對項目部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進行統一安排部署,統籌協調和指導監督。

二、完善制度、加強責任落實。

在《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文件的基礎上,項目部對農民工工資支付和清欠工作進行詳細規定,確定了項目農民工工資支付和清欠責任,“誰主管,誰處理,誰用工,誰負責”的原則,明確了項目負責人承擔管轄範圍內農民工工資支付和清欠工作。確保不發生因討薪而引起的惡性案件,確保不發生羣體性堵門、堵路事件。

三、注重平時,加強法律法規宣傳,打好基礎。

在項目部所屬工程上,利用農民工學校平台,大力宣傳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提高勞務管理者以及農民工法律意識,引導所屬項目依法用工、按時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引導農民工樹立正確的維權意識。

四、嚴格落實制度,建立民工資支付工作的長效機制。

項目部所屬項目嚴格貫徹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文件精神。

1、簽訂勞動合同。

嚴格按照項目部制度要求,在農民工進場前,項目所屬勞務分包單位跟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明確各自權利和義務,減少不必要的糾紛,切實保護農民工的正當權利。並將勞動合同在項目部進行備案。對項目部自己僱傭的農民工,要求與項目部簽訂勞動合同。

2、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及打卡考勤制度。

項目部安裝考勤設備,建立電子台賬並進行動態管理。在人員進場時,建立花名冊併為其員工辦理實名制每日上下班刷臉進出施工區域,並根據刷卡情況建立電子台賬,進行動態管理。採集員工姓名、年齡、身份證號碼、籍貫、家庭地址、文化程度、教育培訓、技能水平、不良及良好行為記錄等信息;對進場員工進行普法教育培訓及安全教育培訓,並進行考核,在施工過程中按規定進行交底。

3、農民工工作支付情況上牆公佈。

在項目部上,要求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每月上牆公佈,並公佈項目部監督電話,避免管理者剋扣、挪用農民工工資的情況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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