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實施方案範文(通用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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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實施方案範文(通用7篇)

整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實施方案範文(通用7篇)1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精神》,規範企業用工行為,維護廣大農民工的合法權益,促進區域經濟健康發展,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根據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意見》京興政發[20xx]38號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方案,具體要求如下:

一、重要意義

從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出發,以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作為根本出發點,把繼續解決好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作為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的重要工作來抓,採取有效措施,加大力度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的方針,加快建立預防和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長效機制,把解決舊的拖欠和預防發生新的拖欠相結合,通過加大執法檢查力度,鞏固我鎮近年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取得的成果。

二、組織機構

成立北臧村鎮20xx年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領導小組,鎮長王志敏同志任組長,鎮信訪辦、矛盾調處中心、企業發展辦公室、農業發展辦公室、勞動和社會保障科、城鎮建設規劃科、重大項目辦公室、派出所、司法所、工會、宣傳文體中心及各村黨支部、村委會等為成員單位。

三、組織保障

1、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聯席會議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解決農民工工資問題的組織領導,切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確保社會穩定,建立鎮長參加的,鎮信訪辦、矛盾調處中心、企業發展辦公室、農業發展辦公室、勞動和社會保障科、城鎮建設規劃科、重大項目辦公室、派出所、司法所、工會、宣傳文體中心及各村黨支部、村委會等各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聯席會議制度,負責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相關事宜,加強對重點行業農民工工資支付的監督管理

2、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責任分工制度:

勞動和社會保障科牽頭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相關工作計劃和政策措施,建立預防和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機制和制度,通過勞動行政監察執法,糾正和處理拖欠農民工工資的違法行為。

城鎮建設規劃科負責對非法佔地,違法建設行為進行嚴厲查處,杜絕因非法佔地,違法建設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現象。

企業發展辦公室負責鎮域企業勞動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與貫徹,對僱傭雙方進行《勞動合同法》、《就業促進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三法培訓教育,重點抓好用人單位勞動用工、勞動合同簽訂、社會保險費徵繳、勞動報酬規範化管理工作,依法查處違法行為,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農業發展辦公室負責鎮域農業企業僱用雙方勞動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與貫徹,進行三法培訓教育,對企業用工行為規範管理,做好日常巡查。

重大項目辦公室負責新農村建設中建築施工企業僱用雙方勞動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建立資金監管賬户,保證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信訪辦、矛盾調處中心負責接待來訪農民工、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及其總體部署、協調工作,兩部門相互協助配合,疏導調處重大信訪、羣體上訪案件,解決突發性事件,做好農民工的思想疏導工作。

工會負責指導、幫助企業建立和完善工會組織,逐步提高工會組織為勞動者維權的能力。指導農民工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加強對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履行情況的監督。

派出所負責協助勞動和社會保障科嚴厲查處拖欠農民工工資以及欠薪逃匿的違法行為,對惡意討要工資的要依法從嚴處理,確保社會穩定。

司法所負責推行法律援助制度,為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農民工提供法律援助。配合勞動和社會保障科指導、督促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用人單位與農民工簽訂還款協議,建立完善、便捷、高效的維權機制。

各村黨支部、村委會負責轄區內企業日常巡查工作,對企業勞動合同簽訂、社會保險繳納、工資發放等情況進行規範管理,按月上報監察信息,發現問題及時上報。負責轄區內各類建設工程的日常監察,做好工程甲乙雙方工程款的協助兑現工作,確保無拖欠工人工資現象的發生,做好矛盾排查和預防並上報及時。

各職能部門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職,積極預防和妥善處理勞務糾紛引起的羣體的事件,做好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預防與解決工作。

3、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定期會審制度:

各職能部門要各司其職,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各類情況要做到底數清、掌握情況及時,通過定期會審、重點排查等手段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現象認真研究建立台帳制定措施,做到早預防,早處理。

4、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定期通報制度:

建立健全工資支付監控制度和定期通報制度,對企業工資支付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並對檢查結果進行公佈和對有關企業提出預警。對因勞動報酬原因造成越級上訪及大規模工資拖欠現象的企業進行新聞媒體曝光,通報批評。

四、工作措施

1、強化企業三法培訓:以全面貫徹實施《勞動合同法》、《就業促進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為主線,在全鎮範圍內開展企業法人、勞資負責人三法培訓活動,活動要求勞動和社會保障科牽頭,企業發展辦公室組織,其他各部門協助配合。通過強化宣傳教育,在全鎮大力營造學法、守法、用法、執法的良好社會氛圍。

2、建立企業職工聯繫卡制度:在執法大檢查活動中,向企業職工發放北臧村鎮政府聯繫卡,聯繫卡中注有政府各職能部門的工作分工,投訴及舉報電話,確保舉報投訴渠道的暢通,對舉報投訴的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及時進行調查處理。

3、落實層層監管責任,簽訂責任書:在執法大檢查活動中,我鎮要求各村黨支部、村委會與轄區內企業簽署《清欠工人工資責任書》,規範企業用工行為;村域外的本鎮企業由企業發展辦公室與各企業簽署《清欠工人工資責任書》,政府還要與各村委會簽署《清欠工人工資責任書》,使責任層層落實到位。

4、強化日常巡查:各村級專職就業指導員要各負其責,每月對轄區內企業進行日常巡查,於每月30日前將巡查結果上報勞動和社會保障科。

5、日常矛盾排查工作:每月30日前召開日常矛盾排查會議,各職能部門及村級就業指導員做好日常排查、矛盾預防工作,定期彙報排查結果,制定解決方案,及時解決矛盾問題。

6、做好專項監察:每季度的首月為專項執法大檢查活動月,檢查的主要內容有:(1)針對《勞動合同法》貫徹實施情況,監察企業勞動合同文本規範情況、勞動合同簽訂情況、勞動合同履行情況、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等規範企業用工行為;(2)監察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切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活動由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組織實施,並做好執法大檢查總結,及時上報相關部門。

7、重大活動監察工作:對元旦、春節等重大節日和兩會、國慶等重大活動要加強監察力度。20xx年是我國新中國成立60週年大慶,我鎮要重點做好國慶期間的勞動用工監察,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五、總體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

當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問題仍是一個突出的社會熱點問題,因“拖欠”而引發的羣眾性討要工資突發事件已成為影響社會穩定的一個重要因素,對此鎮各有關行政職能部門一定要從維護改革發展穩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認識維護廣大農民工合法權益的工作,對於促進經濟健康發展,維護社會穩定,建設和諧社會的重要意義,切實把做好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工作擺在突出位置,加強組織領導,確保人員,專人負責,全力以赴的把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的專項執法大檢查活動組織實施好,確保取得實實在在的工作成效。

(二)明確責任,嚴格執法

各職能部門要密切配合,保證這次執法大檢查活動取得明顯效果。根據這次專項執法大檢查的具體要求,要重點突出對勞動用工管理工作薄弱、發生問題較多的用人單位的執法檢查,嚴格依法行政,凡是在規定期限內沒有按照要求進行整改的,要依據有關規定實施行政處罰。對影響惡劣屢教不改尤其是唆使民工惡意滋事、擾亂市場秩序的用人單位在依法處理的同時還應依法通過新聞媒體公開曝光。同時,要確保舉報投訴渠道的暢通,對舉報投訴的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要及時進行調查處理。

(三) 搞好大檢查活動主要信息的報送工作

鎮宣傳文體中心負責解決宣傳工作,指定專人負責,確保各項活動圖像、文字信息資料齊全。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將活動的主要信息報區對口各委辦局。

整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實施方案範文(通用7篇)2

多年來,我區一直高度重視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相關部門密切配合,加大工作力度,創新維權載體,實行聯動懲戒,取得了明顯成效。但這一問題還未得到根本解決,部分行業特別是工程建設領域拖欠工資問題仍較突出,治理任務依然繁重。為切實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根據《市政府辦公廳關於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實施意見》(連政辦發〔156號),結合我區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全面達小康、邁上新台階

(二)目標任務。全面落實工資支付各方主體責任,以建築、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設領域和勞動密集型加工製造、餐飲服務、船舶修造等易發生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行業為重點,加快建立源頭預防、動態監管、高效處置、失信懲戒相結合的制度體系,完善市場主體自律、政府依法監管、社會協同監督、司法聯動懲處的工作體系。到

二、重點任務

(一)全面實行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制定。堅持施工企業(包括施工總承包企業和分包企業,下同)與農民工先簽訂勞動合同後進場施工、先辦理實名制用工管理登記手續後開工的原則,建立涵蓋施工現場農民工身份信息、勞動考勤、工資結算等信息的勞動計酬手冊,逐步建立全區建築工人信息管理服務平台。施工總承包企業(包括直接承包建設單位、發包工程的專業承包企業,下同)要加強對分包企業(包括承包施工總承包企業、發包工程的專業企業和勞務企業,下同)勞動用工和工資支付監督管理,在工程項目部配備勞資專管員,建立施工人員進出場登記制度和考勤計量、工資支付等管理台賬,實時掌握施工現場作業農民工(包括直接招用和分包企業招用人員)工資發放情況,不得以包代管。分包企業應依法招聘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建立職工名冊、約定工資標準、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施工總承包企業和分包企業應當按月向職工提供工資清單,並將經農民工本人簽字確認的工資支付書面記錄保存兩年以上備查。對未按規定落實實名制管理的工程建設領域企業,由行業主管部門根據其情節輕重,採取通報、限期整改等方式予以懲戒,並與信用評價、評優評先、市場準入、招投標等相掛鈎。

(三)推行銀行代發農民工工資。推動各類企業委託銀行代發農民工工資。在工程建設領域,施工企業應為招用農民工申辦的銀行個人工資賬户並辦理實名制工資支付銀行卡,按月考核農民工工作量並編制工資支付表,經農民工本人簽字確認後,每月月底前將工資支付表報送銀行,委託銀行通過其設立的農民工工資(勞務費)專用賬户直接將工資劃入農民工個人賬户。鼓勵分包企業將農民工工資委託施工總承包企業直接代發。工期不足一個月的短期或臨時性用工,施工企業應在完成任務後

(四)完善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和應急週轉金制度。在工程建設領域全面實行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將按規定繳納工資保證金作為建設項目開工必要條件。探索建立小微型製造企業、船舶修造企業和租賃型企業等易發生工資拖欠問題行業工資保證金制度。制定和完善工資保證金管理制度和具體辦法,明確收繳部門、繳納比例、動用標準和返還程序等。建立與用人單位信用等級掛鈎的工資保證金差別化繳存辦法,依法註冊且兩年內未發生拖欠的企業實行減免,發生工資拖欠的企業適當提高繳存比例。探索推行業主擔保、銀行保函等第三方擔保制度,積極引入商業保險機制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統籌設立農民工工資支付應急週轉金,欠薪案件高發地區要適當增加規模,動用應急週轉金墊付農民工工資後要及時補足,確保足額儲備。規範應急週轉金使用,明確資金額度、動用條件、批准程序和追回責任,確保財政資金安全。

(六)強化農民工工資支付各方主體責任。全面落實企業對招用農民工工資支付主體責任,督促各類企業嚴格依法將工資按月足額支付給農民工本人,嚴禁將工資發放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和個人。在工程建設領域,施工總承包企業對所承包工程項目的農民工工資支付負總責,分包企業對所招用農民工的工資支付負直接責任,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理由剋扣或拖欠農民工工資,不得將合同應收工程款等經營風險轉嫁給農民工。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企業未按合同約定及時劃撥工程款致使分包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的,要以未結清的工程款為限先行墊付農民工工資;引發羣體的事件的,嚴肅追究拖欠工程款單位責任。將工程違法發包、轉包或違法分包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企業要依法承擔清償責任。

(八)依法處置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加大工資支付監察執法力度,完善勞動保障監察聯動舉報投訴平台,實行舉報投訴全省聯動受理,保障執法力量、經費和裝備,提升拖欠農民工工資舉報投訴受理和案件查處效能。加強基層勞動爭議調解組織規範化建設,充分發揮勞動人事爭議調解服務平台作用,開通農民工工資爭議維權綠色通道,做到優先受理、優先開庭、及時裁決、快速結案。掛牌督辦拖欠農民工工資集體勞動爭議或金額較大的欠薪爭議案件,實行立案、調解、裁決全過程逐級報告制度。健全多部門聯合接待、受理和處理工作機制,深入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活動。完善勞動保障監察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健全信息共享、案件通報、案件移送等制度,建立公安機關提前介入機制,推動完善人民檢察院立案監督和人民法院財產保全制度。對惡意欠薪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對採取非法手段討薪或以討要拖欠工資為名討要工程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予以治安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健全應急聯合處置機制,妥善處置農民工欠薪引發的羣體的事件。

三、“黑名單“一處違法,處處受限

強化部門協調配合。健全區政府解決企業工資拖欠問題部門聯席會議制度,成員單位調整為區人社局、區綜治辦、區公安分局、區司法局、區財政局、區建設局、區農水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總工會。區人社局要加強統籌協調和督促檢查,做好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和勞動爭議調解仲裁工作。城建、水利等部門要履行行業監管職責,督促企業落實實名制管理、農民工工資(勞務費)專用賬户、銀行代發農民工工資等制度,負責督辦因掛靠承包、違法分包、轉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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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及時有效化解水利系統工程建設施工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結合水利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平昌縣水利局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稱領導小組),由局長任組長、班子成員任副組長,成員由局辦公室、紀委辦、財務股、水利股、水庫股、水政股、信訪股、巴中市雙橋水庫建設管理局、巴中市友誼水庫建設管理局、巴中市牛角坑水庫建設管理局、縣江口水鄉旅遊風景區建設管理局、縣水土保持局、縣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局、平州水利投資公司等股室(單位)主要負責人組成。

領導小組負責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和縣關於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相關規定,統籌解決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落實中的重點難點問題。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局信訪股,負責日常工作。機關各股室、局屬各單位要建立相應機構,明確職能職責。

二、健全工作制度

(一)加強工程承包管理,規範企業用工行為。各成員單位要適時對業務範圍內工程建設施工企業對所承包工程的分包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嚴禁不具備施工資質單位或“包工頭”進行工程建設作業。督促各建設施工企業依法與招用的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並嚴格履行,落實施工現場維權信息公示制度。督促各建設施工企業必須設立勞資專管員負責登記農民工管理台賬,詳細記錄施工現場的農民工姓名、身份證號、工資卡銀行賬號、工資發放、聯繫電話以及進場、離場時間等信息,建立完善用工花名冊、考勤記錄冊和月工資花名冊,並且“三冊”情況要相符。

(二)落實企業主體責任,規範工資支付方式。各成員單位要嚴格按照制度規定,全面落實企業足額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對有工資拖欠行為的企業應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凡因工資保證金收取不到位導致農民工工資無法支付的,由應收取保證金的建設項目主管部門負責籌措資金予以解決。督促工程建設施工企業切實履行對招用農民工的工資支付主體責任,嚴格依法將工資按月足額支付給農民工本人。各企業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為由剋扣或拖欠農民工工資,不得將合同應收工程款等經營風險轉嫁給農民工。督促企業實行人工費用與其他工程款分賬管理制度,實行農民工工資與工程材料款等相分離。督促企業為招用的農民工申辦的銀行個人工資賬户並辦理實名制工資支付銀行卡,積極推動企業委託銀行代發農民工工資工作。

(三)強化摸底排查梳理,加大治理處置力度。局班子成員要加強分管領域農民工工資保障支付工作的組織領導,各成員單位要認真對業務範圍內的'在建、已成工程項目支付農民工工資情況集中進行排查。對存在拖欠問題的,要詳細查清拖欠工資的數額、涉及人員數量、拖欠時間、產生拖欠的原因等,做到準確摸清底數,建好工作台賬。對排查發現的欠薪問題苗頭及時預警,並制定完善相關應急預案,做到一企一策、跟蹤督辦。實行聯合懲戒機制,對因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引發的羣體的事件、極端事件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失信企業,要依法依規列入“黑名單”,適時向社會公佈,使失信企業“一處失信、處處受限”,形成對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的有力震懾,從制度上防範和化解拖欠農民工工資難題。

三、相關工作要求

(一)務必高度重視。各成員單位要充分認識到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重大意義,認清當前形勢,高度重視,精心安排。提前給各工程建設施工企業打好“預防針”,念好“緊箍咒”,築牢行業領域“防火牆”,確保農民工欠薪問題得到及時處理,切實維護廣大農民工合法權益。

(二)明確工作責任。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農民工工資問題包案負責制。局班子成員要加強對分管領域農民工工資專項行動的組織領導,確保把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徹底解決好,防止因處置不當引發羣體的事件,

(三)從嚴責任追究。對不重視民工工資兑現工作、激化矛盾而導致不穩定事件發生,以及在處置過程中因工作不力造成處置不當,或因遲報、漏報甚至瞞報信息造成嚴重後果的有關股室、下屬單位責任人,根據相關規定,逗硬責任追究;涉及違法犯罪的,按程序移送司法機關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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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勞動局、市建委“關於進一步加強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工作”的通知,為維護社會安定團結,保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確保農民工工資發放到個人,監督分包企業工資發放,特編制本應急預案,一旦發生拖欠農民工工資的事情,本預案立即啟動。

一、工程概況

本工程為青島紡聯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紗錠搬遷改造項目工程,該工程位於青島市四方區四流南路80號,總建築面積37000平方米,包括一號廠房、一號倉庫共二個單體。一號廠房,主體地上一層,附房二至三層,局部四層;一號倉庫結構型式二層框架結構。

二、適用範圍:

本工程所包含一號廠房及一號倉庫在內的勞務務工人員。

三、解決農民工工資糾紛管理的機構體系

項目部是施工現場分包隊伍管理的責任主體,項目經理是本項目現場分包隊伍管理的第一責任人,項目部設專職勞務管理員,負責分包隊伍管理,勞務人員進出場登記、出勤統計、工資支付、持證上崗、勞動紀律、勞務糾紛處理等日常事務管理,是施工現場分包隊伍管理的直接責任人。

四、項目經理和勞務管理員的主要職責是:

1、負責分包單位人員進場驗證工作,整理和收集分包單位進場的各種備案有效資料。包括:

(1)企業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外地入青施工信用登記證的原件及複印件;

(2)勞務分包合同;

(3)勞務人員進出場登記、花名冊、身份證、暫住證、上崗證、特殊工種上崗證等原件及複印件;

(4)分包單位與農民工簽訂的勞動用工合同原件;

(5)分包單位工資發放辦法、工人工資發放表原件等。

2、建立由項目經理任組長的“農民工工資支付協調處理小組”。及時掌握農民工工資發放情況,發現農民工因工資出現糾紛的苗頭,抓緊協調解決、控制不良苗頭,做好本項目農民工工資支付監督管理工作和勞務糾紛、上訪等事項的處置工作。

(3)建立工人進出場台帳和人員出勤統計,落實勞動力統計報表制度,定期對現場勞動力進行檢查,及時掌握勞動力動態。

(4)建立農民工工資糾紛應急預案和工資支付監控制度。發生農民工工資糾紛或上訪,項目部要積極應對,妥善處理,不得推諉、迴避和激化矛盾。

(5)嚴格“農民工工資監控、監督管理”制度,監控、監督管理勞務工人工資支付。分包隊伍支付農民工工資應編制工資表,並將工資發放表在工人生活區公示和報總包項目部備案。工資表總包單位要保存兩年以上備查。對惡意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分包隊伍和個人,要立即採取措施,清退出場並報本單位勞務管理部門和集團公司勞務管理中心,作為不良行為記錄進行處理。

(6)按照合同約定時間,及時進行勞務分包施工的預、結算工作。

(7)負責勞務隊伍生活區的管理工作,改善工人生活條件,組織分包單位開展考核評比工作。

(8)提供收取業主工程款和支付分包勞務費憑證的複印件並存放項目部備查。

五、農民工工資糾紛的防範措施

1、嚴把勞務分包隊伍的選擇使用關

(1)選擇使用勞務分包隊伍時,必須在集團公司“合格勞務分包隊伍名冊”中選擇,並經集團公司、項目部共同考察評審後擇用。

(2)嚴禁選用集團公司“合格勞務分包隊伍名冊”以外的勞務隊伍和已被集團公司和政府主管部門列入“黑名單(不合格勞務分包隊伍名冊)”的勞務隊伍或個人,以及被集團公司或政府主管部門清理出當地市場、通報批評或不良記錄的勞務分包隊伍或個人。

(3)杜絕選用無資質、無營業執照、無安全生產許可證、無固定辦公場所的“包工頭”。

2、加強對勞務分包隊伍使用過程中的管理

(1)加強勞務(專業)分包合同管理

勞務分包單位經考察、招投標和評審確定後,發分包雙方必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在7日內且勞務分包隊伍進場施工前簽訂正式的勞務(專業)分包合同,合同中應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明確約定工程造價或勞務費、勞務費的支付方式和工程的施工及驗收準則、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2)強化勞動用工合同管理

勞務分包隊伍進場後,總包單位項目部應對勞務分包單位與進場勞務人員簽定的勞動合同進行核查並存檔,同時要附有勞務人員身份證複印件、進出場登記、花名冊,身份證和崗位證書編號。勞動用工合同必須經本人簽字,嚴禁代簽。

勞動合同中要明確約定雙方的權利與義務,規定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及勞動條件、勞動報酬和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等內容。有關勞動報酬的條款,應明確工資支付標準、支付項目、支付方式、支付週期和日期、加班工資計算基數、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和其他支付內容以及產生爭議的解決方式等。其中,總承包企業組織自有人員實施勞務(專業)作業的,必須提供為其所招用的工人辦理勞動用工合同和社會保險手續。

整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實施方案範文(通用7篇)5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意見》(國辦發〔20xx〕1號)、《陝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實施意見》(陝政辦發〔20xx〕28號)、《安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實施意見》(安政辦發〔20xx〕126號)精神,切實有效解決我縣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目標

為了有效治理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我們將以建築、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設領域和勞動密集型加工製造、餐飲服務等易發拖欠工資的行業為治理重點;着力解決工資支付行為不規範、工資支付監控手段不完備、工資清欠應急保障能力不足、企業失信懲戒機制不健全等突出問題;健全源頭預防、動態監管、失信懲處相結合的制度保障體系;完善市場主體自律、政府依法監管、社會協同監督、司法聯動懲處的工作體系。確保到20xx年底,形成制度完備、責任落實、監管有力的治理格局,使我縣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得到根本遏制。

二、工作內容

(一)檢查各施工單位是否存在非法用工、未簽訂勞動合同、未建立勞動用工備案名冊、未執行考勤登記、扣押證件、收取押金、限制人身自由等問題;

(二)治理建設工程違法發包、轉包、掛靠經營、非法分包和拖欠工程款引發的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問題,尤其是政府工程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

(三)監督檢查建設項目是否落實工程項目總承包企業工資支付負責制;

(四)各建設單位執行工資保證金制度情況;

(五)政府欠薪應急週轉金賬户建立及資金入賬情況;

(六)整治各行業主管部門和建設單位未落實監督責任,造成拖欠農民工工資日積月累、集中討薪的問題。

三、治理方法和步驟

(一)宣傳動員。縣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長期組織成員單位採取專欄宣傳、送法上門、散發宣傳資料等形式,大力宣傳《勞動合同法》、《最低工資規定》、《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全縣即時制定的各類農民工工作保障措施。指導施工單位規範用工管理,樹立守法誠信的理念,引導廣大農民工運用法律手段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營造支持、推動治理行動的良好社會氛圍。

(二)集中治理。各建設單位要落實施工總承包企業在本實施方案印發之日起,及時督促各施工企業就合同簽訂、勞動用工備案名冊建檔、農民工考勤登記制度完善等情況認真開展自查,主動糾正存在的問題。縣人社局要按照實施方案,對我縣所有施工項目逐一進行排查;發現問題的,嚴格按照有關規定,督促相關企業或單位予以糾正、妥善解決,同時要暢通投訴舉報渠道,深入羣眾中傾聽羣眾訴求,徵求羣眾意見。對查找出的問題和羣眾關心並反映強烈的問題,建立台賬,跟蹤管理,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確整改時限、責任人,集中力量打好欠薪問題治理攻堅戰,確保農民工的合法權益不受損。

(三)總結建制。各建設單位要對本系統施工項目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進行全面彙總分析,在春節前一個月分析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原因,研究解決問題的具體措施,建立健全保障農民工工資及時足額支付的長效機制。

四、治理措施

(一)暢通投訴舉報渠道。要始終保持農民工維權投訴通道暢通無阻。設立投訴舉報電話:0915—8820328、信訪接待室:縣人社局二樓勞動監察隊。各行業管理部門也要建立維權渠道解決拖欠工程款問題引發拖欠工資問題,並向社會公佈投訴舉報電話和設立信訪接待室。招用農民工較多的企業要設立勞動保障維權公示牌,嚴格落實受理投訴舉報“首辦負責制”,做到有訴必接,有案必查,有查必果。

(二)明確工資支付和清償主體責任。在工程建設領域,施工總承包企業對所承包工程項目的農民工工資負總責,直接與農民工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務和分包企業對農民工工資支付負直接責任;農民工工資必須按月足額支付到農民工本人,嚴禁將工資發放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個人;施工總承包企業將工程違法分包、轉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者個人,對該組織或者個人招用的農民工,由建設單位、施工總承包企業和分包企業承擔用工主體責任並支付農民工工資。因建設單位或者施工總承包企業未按照施工進度和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致使分包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企業以應支付而未支付的工程款為限先行墊付農民工工資。

(三)依法規範勞動用工管理。一是加強勞動合同管理。各類企業依法與招用的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並嚴格履行,建立職工名冊並辦理勞動用工備案。在工程建設領域,堅持施工企業與農民工先簽訂勞動合同後進場施工,全面實行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制度,建立農民工名冊,督促施工單位將農民工名冊、身份證和職業資格證書複印件上報縣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登記,逐步實現信息化實名制管理。二是施工總承包企業要加強對分包企業勞動用工和工資發放的監督管理。在工程項目部配備勞資專管員,建立施工人員進出場登記制度和考勤計量、工資支付等管理台賬,約定每月工資的核算辦法和標準、支付時間、支付方式等事項,直接服務管理到農民工。三是施工總承包企業應當在施工現場醒目位置設立農民工維權信息告示牌,向農民工公示所建項目的建設單位、施工總承包企業、勞務和分包企業的詳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聯繫電話、施工總承包企業和分包企業項目經理姓名、聯繫電話、每月支付農民工工資的具體日期。

(四)完善農民工工資保障金制度。各建設單位在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工程建設施工許可手續和招投標時,將施工企業資質證照及施工項目名稱和總投資金額等內容上報縣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登記備案。按照《陝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清理規範工程建設領域保證金的實施意見》(陝政辦發﹝20xx﹞80號)規定,按照工程投資總額0.5%-3%的比例向縣人社局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建設工程項目發生農民工工資拖欠,縣人社局經核准確認後,依法動用工程項目繳存的工資保證金,用於支付拖欠的農民工工資。已動用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的,建設單位或工程總承包單位限期等額補繳,逾期未補繳的,建設工程項目行政主管部門對已竣工的工程暫緩驗收。

(五)建立健全欠薪應急處理制度。為依法妥善處置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突發羣體的事件和極端性事件,縣財政局預算專項資金,建立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政府欠薪應急週轉金,用於解決緊急情況下的欠薪問題,先行墊付農民工基本生活費,幫助解決欠薪農民工的臨時生活困難。對採取非法手段討薪或者以討薪為名實為達到其他目的的行為,公安機關應快速依法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六)推行施工總承包企業代發工資制度。在工程建設領域,實行勞務和分包企業委託施工總承包企業代發農民工工資制度。分包企業應逐月編制實名工資支付表,如實記錄所有農民工姓名、身份證號碼、工資支付數額和扣除數額等事項,經農民工本人簽字確認後,於每月10日前將上月的實名工資表送施工總承包企業項目部。施工總承包企業項目部負責為招用的農民工申辦的銀行個人工資賬户和銀行卡,委託銀行按月將農民工工資匯入其個人賬户。施工總承包企業自收到分包企業提交的工資表之日起10日內將工資支付到農民工本人。

(七)實行農民工工資與工程款分賬管理制度。要落實施工總承包企業將人工費用與其他工程款分賬管理,在工程項目部所在地銀行開設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户,為農民工申辦的銀行個人工資賬户並辦理實名制工資支付銀行卡,委託銀行代發農民工工資。要把開設的農民工工資支付專用賬户報縣人社局備案,同時委託開户銀行負責日常監管,確保專款專用。開户銀行發現賬户資金不足、被挪用等情況時,應及時向縣人社部門和工程建設項目主管部門報告。建設單位應從工程價款中單獨列支農民工工資款,在工程基礎、主體和裝修三個部分開工前按照工程價款一定比例,向施工總承包企業農民工工資支付專用賬户劃撥資金。施工總承包企業沒有按照規定設立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户的,由建設項目行政主管部門發出書面通知責令整改或停工。發生勞動糾紛,由施工總承包企業承擔舉證責任和連帶支付責任,不能舉證的,由人社局按照農民工提供的工資數額或參照本企業同崗平均工資,以有利於農民工的原則計算確定欠資數額。

(八)建立健全企業勞動用工和工資支付情況信用體系。加強企業守法誠信管理,實行分類分級動態管理。建立拖欠工資企業“黑名單”制度,將嚴重拖欠工資企業納入銀行企業徵信系統、社會信用信息共享系統和市場主體信用信息系統,施工總承包企業和分包企業同時納入建築企業信用信息系統,由各部門依法向社會公佈,在政府資金支持、政府採購、招投標、施工許可、履約擔保、資質審核、融資貸款、市場準入、評優評先等方面予以限制,形成“一處違法、處處受限”懲治格局,提高企業失信違法成本。

(九)強化部門聯動處置。實行多部門聯合治理機制,加強與公安、市場監管、工會等部門協調溝通,加大聯合執法力度,快速、依法處理有關問題,對農民工投訴的重大疑難案件、跨地區以及出現過激行為的案件,要現場辦理、特案特辦、快速處置。同時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處置”的原則,組織縣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加強對用人單位的勞動用工動態監管,從源頭上預防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問題的發生。完善勞動監察執法與公安、檢察院、法院的協作制度,發揮刑法對打擊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行為的威懾作用。督促企業嚴格落實工資支付規定,逐步完成實名制用工,不斷擴大日常巡視檢查、書面材料審查的範圍,查處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

五、工作要求

(一)夯實工作責任。縣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要充分發揮作用,整合各部門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定期研判我縣農民工工資支付形勢,制定解決突出問題的具體措施。縣人社部門負責組織協調和督促檢查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發揮勞動監察、爭議仲裁調解等職能作用,做好勞動爭議投訴和農民工工資拖欠投訴等工作,督促建立和完善工資保證金、應急週轉金等工作機制;縣住建、交通、水利、農林科技、教體等部門要切實履行行業監管責任,規範工程建設市場秩序,督促企業落實勞務用工實名制管理等制度規定,負責督辦因掛靠承包、違法分包、轉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督促所批項目落實工資支付監控制度、工資保證金制度,審驗項目資金到位情況;縣發改部門要加強對政府投資項目的審批管理,嚴格審查資金來源和籌措方式;縣財政部門要加強對政府投資項目建設全過程的資金監管,按規定及時撥付財政資金,落實欠薪應急週轉金制度;縣公安部門要積極處理因拖欠農民工工資而引發的刑事和治安案件,加強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聯動,依法快速受理縣人社部門移送的欠薪逃匿、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涉嫌違法犯罪案件,依法打擊採取非法手段討薪,或以追討農民工工資為名追討工程款且嚴重擾亂社會秩序、影響社會穩定的行為;縣司法部門要積極為農民工提供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金融機構對欠薪企業在貸款、融資等方面依法依規予以限制;工會組織要加強法制宣傳和執行監督,提供法律援助,協調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

(二)提高查辦效率。對農民工投訴的拖欠工資案件,縣勞動監察執法大隊要在法定時間內堅持快立案、快調查、快辦理、快結案的“四快”原則,迅速找準勞資雙方的糾紛切入點,進一步提高了辦案效率。對農民工申訴的剋扣拖欠工資案件,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應適用簡易程序,迅速作出裁決。

(三)強化責任追究。對農民工工資問題發頻高、舉報投訴量大的行業和重大違法案件進行重點督查。對相關政策制度落實不到位、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嚴重的單位,由縣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進行約談。對因拖欠工資造成打砸公共設施、圍堵政府、圍堵交通等突發性事件和羣體的事件的,將追究行業主管部門責任。政府投資工程項目拖欠工程款並引發拖欠民工工資問題的,嚴厲追究發包單位和項目負責人的責任。將農民工工資支付納入全縣目標責任考核,建立健全考核評估機制和問責制度,對部門和鎮在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中存在領導不力、監管不力、配合不力、處理不力和工作人員推諉扯皮等不作為行為,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整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實施方案範文(通用7篇)6

根據《保山市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工作聯席會議關於開展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保薪聯發電〔20xx〕2)要求,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關於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批示要求,為進一步做好木老元鄉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經鄉人民政府研究決定將在全鄉範圍內開展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專項整治行動,確保20xx年實現全鄉農民工工資基本無拖欠的目標。特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各鄉直有關部門要提高思想認識,把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工作作為信訪穩定工作的一件大事來抓,要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緊密圍繞構建和諧社會的目標,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行業主管、部門聯動”的方針,強化措施、密切配合,確保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行動取得實效,同時要注重日常監管和長效機制的建立和落實,明確職責,常抓不懈,保障廣大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二、專項整治重點和目標

(一)專項整治重點:對使用農民工的各類用人單位,特別是招用農民工較多的建築、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設項目和非建設領域勞動密集型加工製造、餐飲服務等易發生拖欠工資問題的企業。用人單位按照工資支付有關規定支付農民工工資的情況、企業經營者拖欠工資後逃匿的情況;用人單位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等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情況。督促建設單位和施工總承包企業應按月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

(二)專項檢查目標:及時清理支付拖欠民工工資,督促項目施工單位按規定繳納民工工資保障金,切實維護民工合法權益,確保社會和諧穩定。並通過專項檢查,突出重點,加強欠薪隱患排查,掌握欠薪隱患情況,消除隱患,解決欠薪問題。依法查處拖欠農民工工資的違法行為,加強疏導,引導其採取合理、合法途徑解決。確保20xx年農民工工資基本不拖欠,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基本結案,以討要工資的名義討要工程款,引發羣體的事件、極端事件的隱患的,公安部門按維穩要求加強制止和打擊,羣體的事件基本得到妥善處置。因拖欠工資引發的羣體的事件數量明顯下降,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件及時移交司法處理,切實維護廣大勞動者的工資報酬權益和社會公平穩定。

三、專項整治行動安排

(一)宣傳動員及自查階段(20xx年6月2日至20xx年6月30日)。一是引導廣大農民工增強依法維權的意識和能力。採取多種形式,廣泛深入宣傳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重要意義,採用媒體宣傳、上街宣傳、專欄宣傳、短信、微信以及送法律知識上門、設立維權告示牌、張貼和發放宣傳品、舉辦諮詢宣傳活動等形式,宣傳普及《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勞動保障監察條例》、《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最低工資規定》、《雲南省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規定》和《保山市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辦法》等法律法規,增強用人單位依法支付工資的自覺性,提高廣大農民工運用法律手段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營造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的良好法制環境。二是召集專項檢查所涉部門召開動員部署會議,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充分發揮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工作會議制度作用,履行行業主管部門職責,整合各部門工作力量,嚴格落實“包保責任制”;分析研判工作形勢及存在問題,加強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工作情況動態互通,團結聯動,實施綜合整治,保證領導到位、組織到位、人員到位、責任到位。按照“問題早發現、隱患早排除、責任早落實”的要求,立足職能,密切配合,迅速行動,紮實開展欠薪隱患排查工作,準確掌握欠薪問題和隱患,嚴格按照“五個一”要求(一個矛盾隱患、一個化解方案、一名責任領導、一套化解班子、一抓到底),落實“四包”責任制度(包調查、包處理、包穩控、包鞏固)將各項欠薪問題和隱患就地、及時、妥善解決好。三是對農民工工資支付中存在的問題和隱患要“重排查”,做到“早發現、早解決”,努力把欠薪問題及時地解決在萌芽階段。四是各部門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由工程建設行業主管部門牽頭,相關部門參與,在20xx年6月30日前,對本行業工程建設項目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進行全面排查,將容易發生拖欠工資問題和曾經發生過拖欠工資問題的企業納入監控範圍,發現欠薪隱患和已欠薪的,登記造冊,指派專人負責,實行掛牌督辦,辦完一件,銷號一件。五是督促建設單位、施工總承包企業按期撥付工程款,及時進行工程驗收、決算,堅決防止因竣工驗收不及時,導致工程工期延長,造成農民工工資拖欠。20xx年春節前全部辦結。

(二)執法檢查階段(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7月31日)。鄉勞動保障所、派出所、住建、交通運輸、水利、市場監督管理、工會等部門組成聯合執法檢查組,集中力量對用人單位進行檢查,進一步加強在建工程項目管理,綜合採取施工許可監管、信用評價管理、資質資格監管、行政執法檢查、竣工驗收備案等手段,積極開展工程建設項目的全過程監管,堅決遏制工程項目未批先建等問題。對重點行業、重點區域及發生過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用人單位要逐户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明確一名領導專門負責,並選派素質好、責任心強、業務精通的人員開展工作,確保專項整治行動取得成效。

(二)暢通舉報投訴渠道。採取有效措施及時化解,堅持有訴必查、查實必究,對舉報投訴力爭做到接待一起、登記一起,受理一起、查處一起。

(三)強化協調配合。及時查處拖欠民工工資行為。尤其是對拖欠數額較大、時間較長且情節嚴重的用人單位及責任人,要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項目主管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採取強有力的工作措施,紮實開展拖欠民工工資處置工作。各級各部門對民工投訴的重大疑難案件以及出現過激行為的案件,要快速反應、特案特辦,及時到一線解決處置,確保不發生羣體的事件。

(四)嚴肅追究責任。各鄉直有關部門要督促涉及單位足額兑現民工工資和足額繳納民工保證金,切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對因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具體、處置不力導致羣體的事件的,我鄉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整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實施方案範文(通用7篇)7

區綜治辦要將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考評內容。區公安分局要嚴厲打擊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依法查處以討要工資名義擾亂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司法行政部門支持引導法律服務機構和法律援助機構為農民工追討欠薪開闢綠色通道,確保提供及時有效的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區財政局要加強對政府投資項目建設全過程的資金監管,按規定及時撥付財政資金。區總工會要加強對企業工資支付情況的監督檢查,協助做好拖欠工資問題查處和爭議調解工作。其他相關部門要根據職責分工,做好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

一、指導思想

根據市委、市政府針對解決好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的要求和部署,有效預防和快速查處因農民工工資拖欠引發的突發事件,切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解決,依法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確保勞動關係和諧,維護社會穩定。

二、工作目標

建立預防和解決我鎮拖欠農民工工資的長效機制,切實解決好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

三、 組織機構

為保障我鎮預防和解決拖欠民工工資工作的順利實施,加強對該項工作的領導與協調,成立陸坪鎮解決清理拖拖欠民工工資工作小組,具體負責我鎮解決清理拖欠民工工資工作。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勞動監察中隊,由彭菊敏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四、職責分工

各部門要在預防和解決拖欠民工工資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按照職責分工,密切配合,各司其職,做好預防和解決拖欠民工工資問題。按照各部門的工作實際,具體職責如下:

綜治辦,負責做好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羣體性突發事件處置的組織協調工作,督促各部門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妥善處理上訪事件。

勞動監察中隊,負責受理拖欠民工工資的舉報投訴工作,要堅決依法從嚴從快查處。加強勞動監察日常巡查範圍,規範用人單位勞動用工管理。聯合各部門開展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全面掌握清欠工作動態,做到反映迅速、措施果斷、處置穩妥。建立健全應急工作機制,發揮農民工資保障金德保障作用。

落實屬地管理責任,根據《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全面拖欠民工工資工作問題的實施意見》(黔府辦發[20xx]32號)有關規定,分管各村(居)領導按照“屬地管理、分級管理、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定期或不定期走訪排查可能引發農民工工資拖欠事件的隱患,明確並落實農民工工資拖欠工作的信息報告人,及時上報相關信息;組織、協調相關部門處理農民工工資拖欠工作;落實上級部門下達的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工作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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