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學教育學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複試和錄取辦法(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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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組織好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做到公開、公平、公正,根據學校有關規定,特制訂如下博士生複試及錄取辦法。下面,小編為大家提供浙江大學教育學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複試和錄取辦法(更新),全文如下:

浙江大學教育學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複試和錄取辦法(更新)

  一、教育學院博士生招生複試和錄取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劉正偉 副組長:王 珏

成員:陳勝、胡亮、汪輝、肖龍海

申訴聯繫人:施晨輝 聯繫電話:88273714

  二、各學科專業組織複試小組

按學科組織不少於5位具有副高(含)以上職稱專家組成複試小組,由學科點指定負責人任組長、1名在職教師任祕書。

  三、複試分數線

1. 外語、基礎課、專業課各科初試成績均不低於60分。外國語為英語的,聽力成績不低於12分(聽力成績9分,10分,11分者,英語總分分別達到80分,75分,70分,可視為英語成績上線)。

2. 報考對口支援高校教師計劃的考生,要求各科成績均不低於50分。

3. 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的考生,外語成績不低於55分,專業基礎課成績不低於60。

4. 所有擬錄取的考生均應通過複試(已經複試過的免試直博生不再進行復試),上線名單請見附件一。

  四、關於招生指標

按照學校下達的招生指標,學院總體原則上按1:1.3左右實行差額複試,確定各專業參加複試的考生名單,並及時通知考生。

導師及學科當年的招生指標分配按照研究生院關於《浙江大學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標分配方案(試行)》規定的`教師隊伍、科研經費、科研平台和效益指標等項指標體系及基準規模測算辦法,將學校下達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標切塊分配到各學科。

  五、關於專業課考試、複試時間及地點

1. 各學科專業課考試均安排在複試前進行,考生憑身份證及准考證參加專業課考試。

2. 在參加學院複試前,所有考生均需完成研究生院報考資格審查及參加體檢;教育博士專業學位考生還需完成學院對相應專業的報考資格證明審查。

4月25日-4月26日:教育學學科、體育學學科考生分學科專業完成複試工作。

3. 複試地點均在浙江大學西溪校區內。各類別、各專業考生請提前半小時到各複試地點報到

4. 專業課考試與複試具體安排。

  六、關於複試形式與內容

複試滿分為100分。複試考核需綜合評判考生的外語應用能力、學業基礎、科研能力和培養潛力,具體比例如下:

1. 外語考試佔複試成績的20%。

2. 業務知識和能力考核佔複試成績的40%。

採用面試、筆試、上機、實驗、模擬課題申報等多種形式對考生個人的科研經歷和成果介紹、對擬從事的研究領域的瞭解和看法、本人擬進行的研究工作設想及理由等進行綜合評判。

3. 代表性研究成果(含學位論文)佔複試成績的40%。

考生參加複試時必須遞交2014年以來的科研成果(論文成果、著作成果、科研項目、獲獎成果)材料、證件(原件及複印件)及碩士學位論文(應屆畢業生已答辯者的論文和論文評議結果,未答辯者的論文初稿以及開題報告和詳細提綱)等能表明本人學業水平、科研能力或工作業績的相關證明材料,並填好一式三份科研成果統計表,統計表見附件二。

  七、計分方法及錄取原則

專業課考試、複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考生統一入學考試成績佔50%,複試成績佔50%;

綜合分=(入學統一考試總分/3)×50%+複試成績×50%。

各專業根據考生綜合分的排序,在專業錄取額定數內確定擬錄取名單。擬錄取名單及有關複試材料一併報學院,經學院博士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後報研究生院。

  八、我院將按學校的相關要求接收調劑複試生:必須是上線生源富餘的專業調往缺少生源的專業,並且須專業相近且招生目錄中所列的考試科目相容。申請調劑的考生需向學院提交申請調劑書面報告,並經有關調出、調入專業協商同意。其中:

1. 我院教育學科調劑的基本原則是:首先在本學院二級學科內調劑;其次可在一級學科內相關專業間調劑。除此之外,不能調劑。

2. 各學科專業均不接受院外及校外調劑生。

  九、根據學校相關文件規定,破格複試申請由學校統一審核,未經審核同意,未上線考生一律不得複試錄取。

  十、以優秀成績完成課程學習的在讀碩士生,在通過科研能力、培養潛力的綜合考核後,根據學校相關文件精神和符合《教育學院碩博連讀申請與審核管理辦法》申請條件的,可申請碩博連讀。未經學院審核同意,不得參加複試。

  十一、關於資格審查

1. 考生(含報考科學學位考生、專業學位考生)來學院參加複試時,必須提供研究生院的《資格審查表》,並提供身份證複印件、碩士學習期間的成績單、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複印件(應屆畢業生必須在入學前補交)、兩份由正高職以上專家分別填寫的專家推薦書等。

資格審查時間:4月20日-4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資格審查要求詳見附件三。

2. 教育博士專業學位考生資格證明審查辦法:由我院按《2017年教育博士專業學位(Ed.D)研究生招生簡章》 中規定的報考條件要求執行,即“一般具有相當成就的中國小教師和各級各類學校管理人員,暫不招收教育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具有碩士學位;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關領域全職工作經歷;”考生來學院參加複試時,必須提供相關證件原件、複印件(身份證、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工齡證明和相關職稱、職務證明、前置學位證書,研究生和本科生期間的成績單等),詳見附件四。

資格審查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將不予錄取。

  十二、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和對口支援高校教師計劃的招考錄取計劃均按學校要求執行,考生需簽訂協議書。

  十三、博士生收費標準

1. 根據國家有關部委相關規定和浙江省物價部門的核準,我校向所有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新入學研究生收取學費。

2. 教育博士專業學位收費標準:根據浙價費備[2010]1號文件,浙江大學教育博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全程學費定為10萬元/生。建議一次性繳納,也可以分兩次繳納,每次5萬元/生,第一次須在入學報到時繳納,第二次須在入學一年內繳納。

  十四、體檢要求:學校規定考生在複試前必須先行參加浙江大學校醫院體檢。

時 間:4月20日-4月28日(週末除外)

地 點:浙江大學校醫院(詳見《關於2017年秋季入學博士研究生複試體檢的通知》,_id=17234&object_id=113630,請仔細查閲不同校區體檢時間)

對象:直博生、秋季碩博連讀生和普通招考博士生(統考生、自主遴選生、工程博士)

秋季碩博連讀生和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複試前必須先進行體檢;直博生可在當地二級甲等以上醫院體檢,體檢表於5月5日前寄至錄取學院(系)研究生科。

  十五、關於調檔政審

由院(系)黨委(總支)負責對擬錄取考生進行調檔和政審。要重點加強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現,經政審合格者,方可錄取;未調檔審查或審查不合格者,不得錄取。

除教育博士專業學位、少數民族骨幹人才等專項計劃外,2017年我院不再招收在職人員攻讀科學博士學位,擬錄取考生全部檔案調入學校(其中原在職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所在單位人事部門的辭職及停薪證明)方能正式錄取。

  十六、本辦法的解釋權歸教育學院。 (6月底學校發放錄取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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