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經濟學院2017年會計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複試錄取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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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證我校會計碩士專業學位(MPAcc)研究生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相關文件精神,以及相關文件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下面,小編為大家提供湖北經濟學院2017年會計碩士專業學位(MPAcc)研究生複試錄取辦法,全文如下:

湖北經濟學院2017年會計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複試錄取辦法

  一、複試工作原則

(一)堅持科學選拔,採取形式多樣的考察方式與方法,確保生源質量。

(二)堅持公平、公正和公開。做到機會公平、程序公正、過程公開、監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三)堅持嚴格管理。加強複試工作管理,對於招生過程中的所有關鍵環節採取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決策制度。

(四)堅持全面考察,突出重點。在對考生德、智、體等綜合素質全面考察基礎上,突出對實踐能力和創新意識等方面的考察。

(五)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按照量化評分標準擇優錄取。

  二、複試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對MPAcc研究生複試錄取工作的領導和統籌管理,包括招生計劃、複試辦法、複試基本要求和擬錄取名單等的審定。

(二)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生處)根據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意見制定複試工作整體方案;受理考生諮詢、複試考生資格審核、公佈複試錄取辦法、公佈複試分數線和名單、彙總複試成績、公佈擬錄取名單、複試錄音錄像資料保存、對外上報復試錄取相關材料等;負責協調複試各參與部門關係;全程監督、巡查複試各項工作;遵守國家、學校保密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履行保密義務。

(三)會計碩士專業學位教育中心負責組織實施複試的具體工作:協同相關院系組織成立複試導師小組,並對導師進行復試培訓,組織老師命題、閲卷、監考等,確定考生面試的具體程序、內容和評分標準,在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組織實施複試的面試工作;遵守國家、學校保密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履行保密義務。

(四)學校紀委監察部門負責監察複試錄取工作中校內相關部門對國家招生法規、規章制度和政策的貫徹執行情況等工作,並受理考生申訴。

  三、複試基本要求和政策

根據今年教育部下達的招生計劃,我校可招收會計碩士(全日制)專業學位114人,“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會計碩士(全日制)專業學位3人,會計碩士(非全日制)專業學位30人。

依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統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廳〔2016〕2號)規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試招生依據國家統一要求,執行相同的政策和標準。”即同一招生單位的同一專業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劃定公佈相同的分數線,採取相同的錄取方法和標準。

依據《2017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16〕9號)規定第五十三條,“複試應採取差額形式,招生單位自主確定複試差額比例並提前公佈,差額比例一般不低於120%。”

  (一)初試總分計算方法

初試總分=考生初試總成績+符合國家初試總分加分政策的加分

  (二)第一志願考生複試分數線及單科成績要求

凡符合《湖北經濟學院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規定的條件,初試總分不低於209分,且單科英語不低於60分、管理類綜合不低於120分的報考我校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考生均可參加我校組織的'複試。

  (三)調劑志願考生申請參加複試相關規定

2017年度我校調劑志願考生分為全日制調劑考生和非全日制調劑考生兩類。

  1.全日制調劑考生(優質生源計劃)

(1)調劑對象

①學術背景要求:本科主修專業為會計學、審計學或財務管理專業,其本科畢業院校的工商管理一級學科或會計學二級學科必須為國家級或省級重點學科(或與省級重點學科相同及以上層次),以國家及各省(部)的重點學科審批文件為準。

②分數要求:初試總分不低於209分,且單科英語不低於60分、管理類綜合不低於120分。由於我校實施全日制調劑的目的是吸引優質生源,因此不建議初試總分低於230分的考生提出申請。

  (2)調劑辦法

  ①調劑計劃

根據《湖北經濟學院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相關規定,為吸引優質生源,我校決定將2017年新增的34名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計劃部分用於接收會計碩士(全日制)專業學位考生調劑。此類別調劑計劃數待定,複試與錄取比為1.5:1,待具體計劃數確定後按照1.5倍確定全日制調劑入圍複試人數。該計劃數將於複試前公佈。

  ②調劑規則

對符合條件的申請調劑考生,按照初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確定入圍我校複試的全日制調劑考生;如末位出現同分並列情況,調劑入圍考生人數將順延至全部並列考生;若調劑入圍考生最終擬錄取人數少於調劑計劃數,則將多餘的調劑計劃數,用於參加複試的報考本校會計碩士(全日制)專業學位考生的擬錄取。

  (3)注意事項

通過優質生源計劃錄取的調劑考生第一學年不參加我校一等獎學金的評比。

  2.非全日制調劑考生

  (1)調劑對象

①職業背景要求:從事會計或相關崗位實際工作,能夠利用週末或節假日在湖北經濟學院校內完成規定教學活動。

②分數要求:初試總分不低於209分,且單科英語不低於60分、管理類綜合不低於120分。

  (2)調劑辦法

  ①調劑計劃

此類別調劑計劃數為28人,複試與錄取比為1.2:1,據此確定的非全日制調劑入圍複試人數為34人(此類考生以下稱為直申調劑考生)。

已確定入圍我校全日制複試的考生均可申請此類調劑(此類考生以下稱為轉申調劑考生),且不計入上述非全日制調劑入圍複試人數。

  ②調劑規則

申請直申調劑考生資格的考生按照初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接受調劑申請,直至達到非全日制調劑入圍複試人數。如末位出現同分並列情況,調劑入圍考生人數將順延至全部並列考生。

  3.其它

關於接受調劑的更多信息請至我校研究生處網站查閲《湖北經濟學院關於2017年接收會計碩士(全日制)專業學位考生調劑的公告》或《湖北經濟學院關於2017年接收會計碩士(非全日制)專業學位考生調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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