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大學財經學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複試錄取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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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江蘇大學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複試及錄取辦法》,為了保證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科學性、公正性和有效性,科學、規範地對考生進行綜合素質和能力考查,結合我院具體情況,特制定本細則。下面,小編為大家提供江蘇大學財經學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複試錄取細則,全文如下:

江蘇大學財經學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複試錄取細則

  一、複試工作的組織與管理

1、學院成立研究生複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本學院的複試錄取工作,對複試辦法及錄取結果負責。

2、學院成立資格審查工作組,負責對考生報考資格進行審查。根據考生報考材料對其進行資格審查和信息核對。

3、學院成立複試工作組,負責對考生的綜合能力面試,面試全程錄音錄像。

  二、複試辦法

  1.複試人選

(1)初試成績滿足下述要求的考生可參加複試:①單科成績≥45分;②總分≥100分。

(2)推免生或自主招生不參加這次複試。

  2、複試考核內容和形式

複試考核包括專業能力考核和綜合能力考核兩部分,注重對考生專業素質及科研潛質等方面的`考核。專業能力考核方式為筆試,綜合能力考核方式為面試。複試面試環節要求全程錄音錄像。

  3、複試流程

①資格審查,時間:2017年5月12號下午2:30, 地點:財經學院會議室;

②專業能力考核,時間:2017年5月12號下午3:30--5:30, 地點:財經學院1304D;

③綜合能力考核,時間:2017年5月12號下午2:30, 地點:財經學院會議室;

  三、複試計分辦法及具體要求

1.資格審查以合格和不合格計,重點審查學歷學位證書(在學碩士生核查學生證;獲境外學位考生須核查教育部學歷認證報告)、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准考證(均須原件)。

2.專業能力考核總分為100分,考試時間為2小時。

3.綜合能力考核總分為100分,時間30分鐘。複試工作組參考考生的報名材料,進行綜合測評,重點考核考生學術水平、科研能力、外語聽説能力、綜合素質及在本學科領域發展的潛力。

4. 複試成績=(專業能力考核成績×30%+綜合能力考核成績×70%)

  四、錄取辦法

  1、總成績計算辦法

總成績=初試成績÷2×50%+複試成績×50%。

  2、擬錄取名單確定原則

按招生指標及複試合格考生的總成績排序,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學院根據本單位導師招生人數限額規定,超出招生限額的再進行導師雙向選擇,最終錄取結果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公示。未按要求參加複試或複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五、其他工作

未盡事宜參照江蘇大學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複試及錄取辦法。

本辦法解釋權歸財經學院招生複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若有與國家和學校等上級部門研究生招生政策相悖之處,以上級部門文件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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