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中農業大學外國語學院2017翻譯碩士調劑複試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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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華中農業大學關於做好2017年碩士研究生複試錄取工作的通知》(校研務〔2017〕5號)等文件精神,制定我院2017年碩士研究生調劑複試錄取方案。下面,小編為大家提供華中農業大學外國語學院2017年翻譯碩士(MTI)調劑複試工作方案,全文如下:

華中農業大學外國語學院2017翻譯碩士調劑複試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則

堅持陽光招生;堅持質量為重;堅持全面考察與突出重點相結合;堅持自主選才與加強管理相結合

  二、工作要求

  (一)確定複試方案

MTI翻譯中心結合相關文件精神和工作實際,制定《2017年碩士研究生調劑複試錄取工作方案》,建立機構,明確任務,細化要求,落實責任。方案內容包括組織機構、複試時間、複試地點、複試要求、複試程序、成績構成、申訴渠道等。

  (二)嚴審複試資格

1.確定複試資格。學院按照國家指導線確定複試線,預計招生計劃20人(含非全日制),第一志願上線18人,全部參與複試,擬錄取12人;及時公佈翻譯碩士專業缺額信息,要求調劑分數線為單科達到國家線,總分380分及以上,且生源背景應滿足錄取專業要求;堅持錄取調劑考生比例不高於錄取第一志願考生比例;堅持非全日制與全日制考生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分數線相同。

2.嚴查考生身份。複試前,學院嚴格審查考生的有效身份證件、學歷證書、學生證(應屆考生)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留存有關複印材料和證明材料。不符合規定者,不予複試。對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將要求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證明材料。

  (三)確保信息公開

1.公開平台。學院高度重視招生信息公開工作,複試期間將在學院網頁公開復試錄取信息,並及時上報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備案。

2.公開內容。堅持政策公開、方案公開、程序公開、成績公開、結果公開。具體包括:研究生複試錄取工作方案、招生計劃、複試名單(含初試成績)、擬錄取名單(含複試成績)、申訴渠道等。

3.公開要求。擬錄取名單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統一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公示內容如有改動,須對改動部分做出説明,並對改動內容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未經公示的考生不得錄取。複試小組全體成員要貫徹嚴格公正、評分準確的'原則,嚴格招生工作紀律。

  (四)依規組織調劑

1.網上辦理。複試錄取調劑生必須通過中國研招網“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辦理,未經過該系統調劑,錄取調劑生無效。校內錄取全日制與非全日制互調的考生必須通過調劑系統辦理。

2.擇優選錄。在調劑生生源充足的情況下,學院綜合考慮考生報考院校、初試成績、獲獎證書、翻譯資格證書等情況擇優選錄考生參加複試。

3.自願調劑。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生源可以互相調劑。在複試錄取時,學院將根據招生簡章、綜合成績、考生意願等,確定考生的學習方式,錄取後不得更改。將全日制考生調劑錄取為非全日制研究生,要根據文件《關於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意見》的規定,向其詳細解釋學校管理工作相關內容,充分尊重考生意願。

4.統一審核。調劑擬錄取通知報備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統一審核後下達。

  (六)其它要求

複試過程全程錄音錄像;擬錄取人數不得超過學校下達的招生計劃;不錄取高分考生依據充分、科學合理、讓人信服;不再收取複試費。

  三、工作安排

  (一)組織機構

  1.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姚孝軍

副組長:楊革新

組 員:王平祥 曾紅霞 楊成才 曾文華

祕 書:喬學琴

  2.學科複試小組

組 長:姚孝軍

組 員:楊革新 曾文華 吳 彬  龔獻靜  張瑞嶸   袁 謙

覃江華 賀賽波  潘不寒

祕 書:喬學琴

  3. 督導檢查小組

組 長:王平祥

組 員:曾紅霞 楊成才 楊革新

受理考生申訴人員:王平祥

受訴電話:027-87281816(研究生院);027-87281698(外國語學院)

  (二)調劑複試的形式和內容

  1.調劑複試資格(具體複試名單見附件)

①第一志願報考學校為211、985國家重點本科院校;

②參加統考科目必須與翻譯專業碩士(MTI)相同或相近;

③初試成績總分必須達到380分以上,單科成績滿足國家線相關要求;

④同等條件下,有各類獲獎或翻譯資格證書的學生優先考慮。

  2.複試形式

  (1)筆試(100分)

主要考核考生的聽力、翻譯與寫作能力。

  (2)面試(100分)

主要考核考生的口頭表達能力、口譯技能、知識結構、綜合運用知識的能力,每個考生的面試時間一般不低於20分鐘。

  3.複試內容

  (1)專業素質和能力

主要考核考生對專業知識技能(聽説讀寫譯)的應用、職業能力傾向和實踐經驗等,同時注重對興趣、愛好、特長和就業意向的考查。

  (2)綜合素質和能力

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質、心理健康狀況、社會實踐活動等。

  (3)體檢

由校醫院統一安排,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相關法規執行。

  (三)複試程序

  1.報到及資格審查

(1)考生於2017年3月30日(下午14:00—14:30 )到第四教學樓C507教室報到。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2)資格審核

A、考生參加複試時須持本人身份證、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准考證、畢業證、學位證(應屆本科畢業生須持學生證和學校教務部門出示的全日制本科證明)原件及複印件一份;

B、大學期間成績單原件或檔案中成績單複印件(加蓋檔案單位紅章),大學英語四(六)級或英語專業四(八)級考試成績單原件及複印件一份,發表論文或技能證書的原件及複印件一份。

(3)若發現以下任一情況,均不予複試及錄取:

A、報名條件不符合教育部和學校相關規定的;

B、提供虛假信息的;

C、資格審核材料不全的;

D、其它不符合教育部研究生招考政策規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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