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開發工作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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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資源部已批准市為省低丘緩坡荒灘等未利用地開發利用首批試點地區,同時初步同意縣低丘緩坡綜合開發利用試點的兩個區塊,即始豐街道金家塘區塊和坦頭鎮蒼山片區塊。為切實做好我縣的低丘緩坡試點工作,與市試點方案進行有效對接,現制定本實施方案

土地開發工作部署

一、工作目標

積極爭取將縣列入省低丘緩坡荒灘等未利用地開發利用試點範圍,在保護耕地同時拓展用地空間。積極開發低丘緩坡,向上爭取用地指標,實施“小縣大城“戰略,為“四大會戰三大行動計劃”提供土地要素保障。

二、工作內容

(一)積極爭取列入省低丘緩坡荒灘等未利用地開發利用試點範圍。國土資源部已批准市為省低丘緩坡荒灘等未利用地開發利用首批試點地區,試點規模為2萬畝,具體的的項目區由市裏選擇確定。國土部初步同意將街道金家塘和鎮片2個項目區列入試點範圍。

(二)推動縣政府將試點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組建工作機構。低丘緩坡試點工作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為順利推進該項工作,必須成立包括髮改、國土、建設、林業、財政、水利、環保、農業、供電、交通、水務集團為成員單位的領導小組或機構,具體負責日常工作。

(三)做好試點項目的各項工作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改評估、地質災害評估、壓覆礦產資源調查評估、編制試點項目實施方案、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改方案、土地農轉用徵收報批、制定供地計劃、土地供應。

三、工作步驟和措施

(一)爭取列入試點範圍(3-4月)

由國土局向國土部和省廳溝通,爭取將2個項目地塊列入試點範圍,現國土部已初步同意。

(二)推動成立領導小組或組建工作機構(4月)

以縣主要領導擔任負責人,成立領導小組或組建工作機構,成員包括:發改、國土、建設、林業、財政、水利、環保、農業、供電、交通、水務集團、城市新區管委會、始豐街道、三合鎮、坦頭鎮。落實辦公場地開展前期工作。責任單位為規劃與地籍科。

(三)編制試點項目實施方案(4月)

成立縣國土資源局低丘緩坡開發利用工作領導小組(見附件),確保試點前期工作有序推進。

收集水土保持工程資金估算、水利和防洪工程資金估算、地質災害防護資金、建設規劃方案等資料,編制試點項目實施方案。4月中旬上報市國土局。責任單位為規劃與地籍科。

(四)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改評估(4月)

收集各部門資料,收集鄉鎮街道功能區的重點項目地塊資料,編制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估報告,開展規劃評估縣級論證。規劃評估報告結論要求對全縣15個鄉鎮土地規劃作全面修改,修改分二個步驟:4-5月修改涉及低丘緩坡試點項目的鄉鎮,6-8月修改全縣其它鄉鎮街道。4月中旬前上報市國土局。責任單位為規劃與地籍科。

(五)開展地質災害評估和壓覆礦產資源評估(4-5月)

由地環站開展二個地塊地質災害評估和壓覆礦產資源評估。責任單位為地環站。

(六)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改方案(4-5月)

根據2個低丘緩坡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要求,結合縣2011-2012年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情況,統籌考慮上級下達我縣的土地規劃指標,對坦頭鎮、中心城區、石樑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作適當的結構性調整和預留指標落實,經過縣級聽證論證程序後報省市審批,爭取省政府7月批准。責任單位為規劃與地籍科。

(七)向省廳申請專項建設用地指標(5-6月)

根據省廳批准的試點項目實施方案,向省廳提出新增建設用地指標申請,專項用於二個試點地塊。責任單位為規劃與地籍科。

(八)土地徵收和農轉用報批(7-8月)

根據控制性詳細規劃,積極與各部門和縣裏試點機構溝通,做好土地徵收報批准備工作,編制徵收和農轉用方案。責任單位為規劃與地籍科、耕保科、開發站。

(九)項目供地(9-10月)

積極與與各部門和縣裏試點機構溝通,根據產業政策、項目准入條件和控制性詳細規劃,制定供地計劃。責任單位為利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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