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爆物品零持有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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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承諾:

涉爆物品零持有承諾書

1.不非法持有、私藏爆炸物品。

2.不非法制造、買賣、運輸、儲存、郵寄爆炸物品。

3.不轉讓、出借、轉借、抵押、贈送爆炸物品。

4.不從事非法煙花爆竹活動,不購買、燃放不符合標準或非法煙花爆竹,不發生違規燃放行為。

5.不傳播、擴散爆竹物品、煙花爆竹製造技術。

如有違反,本人願承擔一切法律責任,並隨時接受公安機關的檢查和調查,發現有上述違法犯罪行為的,我將主動向公安機關檢舉揭發。(鼓樓區洪山鎮洪山橋社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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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爆人員承諾書

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涉及社會穩定和人民羣眾的安全財產安全,我從事涉爆工作,深知非法爆炸物品的社會危害性,對照《民用爆炸品安全管理條例》,我承諾做到以下幾點:

一、嚴格按照規定領取民爆物品,絕不超量領取,決不隨意支配領取的`民爆物品。

二、決不包庇涉爆反犯罪分子,如家人及親朋好友涉爆違反犯罪行為。

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民爆物品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做個守法公民。

四、積極響應公安機關號召,主動檢舉涉爆違反犯罪人員,主動揭發涉爆違反犯罪行為。

五、決不再非法狂點從事爆破活動,決不私自制造、買賣、運輸、儲存、使用民爆物品

六、經常檢查民爆物品安全使用情況,確保施工安全。

以上是我的承諾,如有違反,願接受公安機關的處罰,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承諾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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