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經營協議書範文五篇

來源:文萃谷 1.06W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協議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簽訂協議可以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寫好協議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合作經營協議書5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合作經營協議書範文五篇

合作經營協議書 篇1

甲方:

乙方:

為搞活**大酒店經營,轉變經營方針,提高經濟效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政策,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將甲方原有的**大酒店所屬的有形和無形資產以75——萬元整體拆股作價(具體有形資產見清單),甲方以原有資產,乙方以貨幣方式進行重新確股合作經營。

二、新合作經營的**大酒店共計資金100——萬元,甲方佔總股份49%,乙方佔總股份51%,法人由乙方推薦人擔任。

三、甲方應承擔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在合同簽訂後,在乙方資金足額打入的同時,移交所有的有形和無形資產由新合作人經營。

2、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日內將**大酒店的所有債權債務進行清點核算,並承擔所有的債權債務。如因債權債務不清影響新的合作人經營,要賠償由此帶來的一切經濟損失。

3、甲方原有所有的管理人員和服務人員由甲方做好必要的思想工作,清償好所有債權債務關係和解除聘用合同,接受新的合作企業的招聘錄用。

4、在合同同意簽訂後,甲方應保證酒店原有的財產不受到毀損和破壞,以順利完成移交工作。

5、新合作企業經營後,甲方以自己的股份共同承擔合作後的一切經濟活動所帶來的經濟責任,享有由它帶來的經濟權利。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合同簽訂後24小時內,以貨幣形式一次性將人民幣51——萬元注入**大酒店賬務(其中26——萬元歸甲方獨有,25——萬元為**大酒店按股共有)。

2、乙方在合同生效後迅速進入新的合作企業經營,不得影響新的企業正常經營。

3、配合甲方做好財產登記、核算、移交工作,並在新的合作企業中與甲方一道做好新的員工招聘錄用工作。

4、新的合作企業經營後,乙方以自己股份共同承擔合作後的一切經濟合同所帶來的經濟責任,享有由它帶來的一切經濟權利。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六、本合同自簽訂後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XX年XX月XX日

合作經營協議書 篇2

編號:

合作方(甲方):高安市xx商貿城

地址:高安市xx路xx路交匯處

電話:*傳真:

合作方(乙方):

地址:

電話:

營業執照或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高安市中山商貿城商鋪合作經營事宜,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訂立本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一、協議標的

第一條甲方將座落於高安市中山路與橋南路交匯處的中山商貿城路,第號商鋪(以下簡稱該商鋪)與乙方合作使用,商鋪一層建築面積為平方米,層合計建築面積為平方米。

第二條雙方合作使用該商鋪的期限為年,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經營範圍及鋪位管理

第三條本市場的定位及經營範圍是經大量的市場調查及充分的項目論證的基礎上形成的,它的準確認定及長期保持,對本市場總體經營成敗及每一位經營者的經營成功與投資回報具有決定性的影響。因此本市場的定位必須得到甲、乙雙方的遵守。

第四條乙方經營的商品須服從甲方功能分區規劃,不允許經營非區域規劃商品。乙方經營範圍為:;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能單方面改變經營範圍。

第五條乙方自行裝修其鋪位,其裝修設計、色彩須與市場整體設計、色彩協調;其設計、裝修方案應經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實施;乙方負責辦理裝修報建和驗收(包括消防)等手續,並承擔所有費用;裝修過程還必須遵守甲方制定的有關裝修規定。

第六條自接到甲方入場通知書之日起七日內,乙方提出裝修方案並報甲方批准,方可入場裝修。

第七條乙方必須配合商場統一的開業日期,如因自身原因導致未能如期開業,而影響到整個商場形象者,甲方有權沒收乙方所繳保證金,並有權讓乙方退場。

第八條協議期內,乙方如將約定商鋪轉讓、轉租或轉包給第三者使用或經營,之前必須報甲方備案,並保證第三者簽署協議,認可本協議和各項條款。乙方所享有的優惠,在轉讓給第三者後,第三者可以繼續享有剩餘優惠,直至各種優惠使用完畢。否則,乙方不得將約定鋪位轉讓、轉租或轉包。

第九條商鋪面積一經確定,乙方不得任意改變,若乙方隨意增佔使用面積,除責令其退回原位外,甲方可處以五千元的罰金。

三、商品管理

第十條乙方經營的商品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以及其它法律法規。如乙方因違反法律法規被有關部門查處,後果由乙方獨自承擔,若因此導致提前結束經營,乙方所繳納的保證金概不退還。

四、營業管理

第十一條“高安市中山商貿城”由甲方組建或委託專業經營管理公司負責管理。

第十二條甲方統一組織的促銷活動與乙方有關的,乙方有義務積極配合參與。

第十三條經營場地的二次裝修費用由乙方單獨承擔,乙方不可以將場地內的固定裝修部分拆除或移動,所有活動的貨架及其他裝修部分,乙方可在甲方同意後替換或撤走,否則將扣押乙方所交納的保證金。

五、費用繳納

第十四條乙方須每月10日前預交次月的各項費用,包括:

1、自市場開業之日起按甲方管理規定交納相應的管理費用0.5元/每月.每平方米,收費標準按國家每年的物價指數調整。

2、各個鋪位的電費(按電錶數額),電話費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3、乙方自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有關税、費。

第十五條合作經營保證金標準及收取:

本商鋪的合作經營保證金為人民幣________元,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一次性向甲方繳納,保證金不計利息。

第十六條商鋪合作金標準及收取辦法:

乙方應向甲方交納商鋪合作金。

雙方約定商鋪的合作金為元/平方米.月(按一層建築面積計算),合計金額為________元/月。乙方如全面、實際履行本協議,則,甲方同意免除乙方第一年全部及第二年一半的合作金付款義務,即第一年乙方無須向甲方交納合作金,第二年乙方按元/平方米.月(合計金額為元/月)向甲方交納優惠合作金,每六個月交納一次,交納時間需提前一個月。

第三年乙方按元/平方米.月(合計金額為________元/月)向甲方交納標準合作金,每六個月交納一次,交納時間需提前一個月。

第十八條本協議因不可抗力解除,乙方應當按照實際使用的時間向甲方繳納合作金。

第十九條如乙方未按時交納合作金,則應承擔滯納金(每日按月合作金的1%計算),甲方並可自延遲交納的次日起,採取停電、水或封閉營業場所等措施。

第二十條甲方自商鋪實際交付一年內,承擔保修責任;若商鋪損壞非甲方責任所致,甲方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二十一條本協議期滿,乙方無違法經營、無違約行為、無拖欠各項應繳納費税並完好無損交回商鋪後,甲方應退回合作經營保證金。

六、協議解除

第二十二條乙方如違反下列任一款項,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協議並沒收全部保證金,乙方尚須交清所有應交納的費用。如因此造成甲方或第三者人身、財產損害的,甲方有權留置乙方所有物品,依法變賣,優先受償,對不足部分,仍然享有追償權。

1.未按約定交納合作金;

2.所拖欠各種應繳款項總額等於一個月合作金金額;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本協議約定的商鋪用途;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商鋪轉租、轉包、允許他人使用或用作擔保;

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停止營業;

6.嚴重違反有關管理規定,經甲方書面告知仍無改正;

7.經營過程中嚴重侵害甲方權益;

8.被國家有關部門查封、禁止營業、停業整頓或被處罰;

9.有其他違法行為。

七、其他約定

第二十三條協議期內,乙方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所引發之糾紛概由乙方單獨承擔責任。乙方不得將商鋪及甲方原有物品對外擔保。

第二十四條乙方的僱員或經乙方同意使用商鋪人員的行為視為乙方的行為,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第二十五條甲方應於200__年___月____日前將合作商鋪交付乙方使用;甲方的入場通知或公告,視為交付行為。

第二十六條協議期內,甲方有權處置(轉讓、抵押)商鋪,但必須保證商鋪的權利繼受人履行本協議。

第二十七條條因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甲方應退回保證金並承擔違約金(人民幣:元);由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予賠償;

(一)甲方遲延交付商鋪____個月以上;

(二)若因甲方違反本協議第二十條或二十六條,致使乙方無法繼續使用商鋪,而被迫遷離。

第二十八條本協議期滿終止後,乙方應於3日內遷離,商鋪由甲方接收。

第二十九條甲方有權對有關市場管理事項進行修正調整,甲方應將變更後的內容及時通知乙方。

第三十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本協議雙方簽章後及時成立,為雙方信守之合約。

第三十一條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高安市中山商貿城乙方:

代表:代表:

時間:年月日

合作經營協議書 篇3

第一條合同當事人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甲乙雙方同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實施細則》及其他有關法律的規定,雙方共同成立一家合作經營企業(簡稱合營公司)。

合營公司的宗旨系引進專利,按專利提供技術決竅進行合作生產。甲方提供生產廠房及所需設備,乙方提供專利技術。雙方按本合同附件列明的項目投入。合營公司由甲方獨自經營管理,乙方承包所使用的技術,以確保合營公司產品達到合同規定的要求。乙方提供的專利技術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以_________的辦法作為補償。

第二條定義

2.1“產品”指合同附件所列的產品。

2.2“專利”係指登記獲有專利權的和經登記獲有實用型專利權的本合同附件所列明的須經申請的專利技術。

2.3“技術”係指為滿足生產、使用、保養及銷售該產品所需的技術,併為乙方目前所持有的或將來能獲得的並有權向第三方公開的技術數據、配方、生產程序、圖紙、説明書、手冊目錄及信息等。

2.4“商標”係指合同附件所列明的商標為準。

2.5“技術協助”——按合同規定,乙方每年派出_________名生產和發展該產品的技術專家至合營公司生產部門指導生產,具體期限由合營公司與乙方商定。該專家的薪水及往返差旅費由乙方承擔,在合營公司逗留期間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貼由合營公司負擔。應合營公司的要求,乙方按雙方商定的適當時間內派_________名技術專家至合營公司應對有關生產、生產過程及銷售產品等方面提供更有效的技術協助。合營公司應支付專家從受僱地點至合營公司的差旅費及在合營公司期間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貼等費用。

2.6“技術信息互換”——在合同期限內,乙方將已改進的技術通知合營公司。合營公司在使用技術中作改進時,應通知乙方。經改進的技術,其所有權屬改進的.一方並受本合同載明的保密條款約束。

2.7乙方保證:按雙方協定時間提供的技術信息應是準確的、完整的和清晰的,並且由乙方提供的實用技術是最先進的;合營公司按乙方的要求,在正確的應用其技術的狀況下,合營公司的產品應達到國際(或國內)的先進水平。

第三條專利和商標的使用

3.1按合同的規定生產、使用和銷售該產品外,不經乙方同意,合營公司不得使用其專利、技術和商標。

3.2事先未得到書面同意,合營公司不得對所生產的產品進行修改。合營公司生產的產品與乙方生產的產品質量應相同。乙方有權採取任何必要的措施確保合營公司的產品達到規定的質量水平。

3.3在合同期限內乙方向合營公司提供的使用技術系在(地區)生產及銷售其產品,並按合同條款的規定亦向乙方提供在市場中銷售的產品。

3.4合營公司應乙方的請求,在可能的情況下,於適當的時候在_________以乙方的名義申請、登記、註冊其提供的技術,使乙方獲得專利權。

3.5合營公司按照雙方的議定,在銷售產品上須標誌商標時,應標明該產品是按乙方的許可製造。

3.6合營公司出售的全部產品所使用的名稱和標誌均載明於附件。經乙方同意後合營公司可使用其他名稱和商標在_________(地區)銷售。

第四條第三方偽造及侵權

合營公司若發現有任何偽造的產品、或侵犯專利或商標時,應立即通知乙方。

雖然,僅乙方獨家擁有對第三方偽造的產品、侵犯專利或商標的行為採取追究甚至是訴訟(或採取其他行動)的權利,但乙方對合營公司就上述有關情況而提出的各種建議,應給予充分考慮。為此,乙方可以合營公司名義作原告或雙方聯合作原告,合營公司對此不應無理由的予以拒絕,但須先取得合營公司的書面同意。

第五條提成費

5.1在合同期限內合營公司須向乙方為合營公司提供的技術及協助給予補償費。

5.2在本合同及其附件生效後_________天內,合營公司應支付售出該產品的總銷售額_________%的提成費。其提成費應根據該產品的_________計算。

5.3按合同附件規定的提成費應從得到該項技術之日起執行_________年以後,每年遞減_________%。

5.4合營公司應保持完整、正確的記錄,便於確定向乙方支付的款額,乙方可派會計師代表乙方審查其記錄,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在合同期限內每年每季度後的天內向乙方提供季度銷售報告。銷售報告應列明上一個季度內出售產品數量的淨售價並附上應支付的款項數額。銷售報告應由合營公司財務主管簽署。

5.5合營公司根據合同及乙方書面指定的銀行將應付款項以美元按時匯至乙方。

第六條技術培訓

6.1按合營合同,乙方應向公司提供技術培訓,以提高公司僱員的技術水平。

6.2乙方同意向合營公司選拔的僱員按下述技術範圍提供培訓:_________產品的製造、發展、銷售和使用;_________加工生產及有關工廠實習;培訓其他有關的技術待合營公司與乙方協商而定。

6.3乙方不提供與製造、銷售或維修保養該產品無直接關係的任何事宜的培訓,亦不提供乙方對第三方承擔有保密義務項目的培訓。

6.4培訓人數和內容、地點、期限及其他有關培訓事宜由合營公司與乙方商定。

6.5合營公司若需要乙方派遣指導人員、技術專家及有關管理人員至合營公司對合營公司人員進行無培訓,合營公司應支付聘請人員從受僱地至合營公司的全部差旅費及在合營公司期間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貼費用。

6.6按本合同規定,合營公司屬下的僱員凡參加並完成由乙方提供的培訓計劃者,自培訓完結後_________年內,不得向合營公司提出辭職。

第七條優先條款

7.1合營期間合營公司所需要的材料、設備、配件等在價格、供貨時間和質量同等的條件下,必須優先購買和使用_________製造的產品。

7.2合營期間合營公司所需的各項服務,在費用、時間和服務質量同等的條件下,必須優先同_________簽訂承包和技術服務合同。

7.3在費用、時間和質量方面同等的條件下,合營公司必須優先購買和採用由甲、乙任何一方直接簽訂承包合同的一方所提供的貨物和服務。

第八條保密

合營公司承認並同意在合同期內由乙方提供的技術系屬祕密。合營公司及其全體僱員和工作人員應按合同列明的目的使用其技術。在未得到乙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者公開或透露此技術。自簽署合同至終止合同,該項技術的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第九條合營期限

9.1合營公司的合作經營期限是以合營公司取得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為期_________年。

9.2當合作經營期限屆滿前6個月,除雙方同意終止外,合營公司的合作經營期限可按《企業登記管理辦法》規定繼續為期_________年的延長,但須經過有關部門的批准並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9.3在未得到乙方事先書面的同意,合營公司或甲方應保證將全部技術和其他權利退還給乙方,且在將來任何時候無權繼續使用與本合同有關的專利、技術和商標。

第十條仲裁

10.1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0.2除非另有規定,仲裁不得影響合同雙方繼續履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11.1雙方遇有無法控制的事件或情況應視為不可抗力事件,但不限於火災、風災、水災、地震、爆炸、戰爭、叛亂、傳染病及瘟疫。若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導致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時,應將履行合同的時間延長,延長至與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誤的時間相等。

11.2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立即用電話或傳真將發生不可抗力的事件通知另一方,並於15天內用航空掛號信將有權證明的機構出具的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證明書寄給另一方。若因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誤時間超過60天時,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進一步解決履行合同事宜。

第十二條合同文字和工作語言

12.1本合同及附件中、英文書就,兩種文字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英文不一致的,以中文為準。

12.2合營公司的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文書就,兩種文字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同意用英語和漢語為工作語言。

第十三條其他

13.1本合同中的標題,僅為醒目參考用,不影響本合同的意義和解釋。

13.2合同的中、英文本各一式份,每種文本雙方各持_________份。

13.3甲、乙方及合營公司之間的通訊來往均以中、英文為準。

13.4按本同規定任何一方發出的通知或通訊,應以書面文字為準並按對方所列的上述地址寄出後_________天,視為有效送達。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作經營協議書 篇4

合夥人:_____ 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別:____,年齡:________,

身份證號碼:住址: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別:____,年齡:________,

身份證號碼:住址: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 合夥雙方本着自願、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合夥宗旨:

1、雙方自願合夥組建經營該服裝店所有資產均屬合夥雙方共同所有,雙方約定投資份額各佔投資總額的50%。

2、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服裝店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第二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合夥經營的服裝店名稱:經營場所位於: 經營內容:面積:

第三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服裝店費用總投資為:萬 (包括門面轉讓費萬、服裝品牌代理/加盟費用萬,門面裝修費用 萬,門面租金月共計租金 萬等)。

2、合夥人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資產佔比為:。

3、合夥人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資產佔比為:。

4、各合夥人的出資,於年月日以前交齊,由合夥人 負責人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5、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服裝店收入減去店面房租、水電、營業員工資、差旅費用和其它開支,按月結算進行利潤分成,當月盈餘於次月月1日結算,分配所得由合夥人自行處理,並製作結算單。甲方佔0%,乙方佔0%。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____________為據,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六條 財務、管理、重大活動

服裝店 在經營期間應嚴格執行財務制度,由__________負責財務資金管理、__________負責店面管理、記賬。

服裝店的收支款項應統一在服裝店設立的賬户中流轉,開户銀行和銀行賬號由雙方確定後,銀行帳號由_________保管、服裝店的所有工作人員的錄用及工資標準由合夥雙方協商確定。

服裝店的人事、財務、經營、管理等制度由合夥雙方協商確定。

重大的合同、決策、開支、經營等活動須經合夥雙方協商同意並在備忘錄上簽字。

 第七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

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1、自願退夥。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③退夥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八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_____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是:

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③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④支付合夥債務;

2、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3、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4、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5、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

6、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7、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他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

 第十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5、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5日內指定 合夥人,擔任清算人。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税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比例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一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淮安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其他

(一)本合同一式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二)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合夥人: (簽章)

合夥人: (簽章)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年月日

合作經營協議書 篇5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願的原則,就合作經營煤礦事宜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經營項目:

甲乙雙方合作經營開採寧夏XX煤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XX公司)位於XX採區第X段三層至四層煤礦,長300米,寬150米。

二、合作分工:

1、由甲方負責聯繫並承包XX公司的上述煤礦,以甲方的名義與XX公司簽訂承包合同。

2、由乙方投入資金進行開採,雙方合作經營。

三、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以自己的名義與XX公司進行協調並簽訂承包合同。

2、甲方負責與XX公司協調關係,保證能夠順利簽訂並如期履行與XX公司簽訂的承包合同,不承擔資金的投入。

3、甲方負責委派三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協助監管火工產品的領用並提供技術指導,該三人的工資由乙方支付。

4、甲方保證與XX公司簽訂的承包合同能夠如期開採並能夠履行至承包合同和本協議的最後期限。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直接向XX公司支付相應的費用,乙方支付的費用由林利公司向甲方出具收款憑證。

2、經營開採的煤炭由乙方進行銷售,收益由乙方進行分配。

3、乙方有向有關機關交納相應費用的義務。

4、合作經營期間發生的事故及相應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五、利潤分配:

合作經營期間產生的利潤歸乙方所有,乙方支付甲方合作經營全程期間的固定利潤為 元。如因甲方與XX公司協調不妥的原因導致本協議無法履行至期限屆滿,甲方應當將未經營期間的費用退還乙方並承擔違約責任。

六、合作經營期限:

本協議約定的合作經營期限為20xx年X月XX日至20xx年X月X日。

七、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約均應向對方支付甲方固定利潤30%的違約金並應當賠償非違約方受到的損失,二者可以並用。

八、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在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簽字時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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