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林國際項目外架拆除協議
來源:文萃谷 2.78W
甲方:廣州市盛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乙方:外架彭慧平
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共識:
1、甲方欠乙方塔吊外腳手架租賃費合計:人民幣31萬(大寫:叁拾壹萬);
2、由於甲方經營不善,經濟困難,暫時無法支付該筆款項,甲方承諾在翰林國際項目銷售的第一筆資金回籠優先支付乙方;
3、乙方在簽定本協議後5天內拆除清理完畢;
甲方: 乙方: 見證方: 日期: 日期: 日 期:
甲方:廣州市盛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乙方:外架彭慧平
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共識:
1、甲方欠乙方塔吊外腳手架租賃費合計:人民幣31萬(大寫:叁拾壹萬);
2、由於甲方經營不善,經濟困難,暫時無法支付該筆款項,甲方承諾在翰林國際項目銷售的第一筆資金回籠優先支付乙方;
3、乙方在簽定本協議後5天內拆除清理完畢;
甲方: 乙方: 見證方: 日期: 日期: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