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暑假安全保證書

來源:文萃谷 3.13W

為了確保您孩子在暑假培訓期間的人身安全,明確責任,營造一個良好學習壞境,讓每一個同學都度過一個難忘而美好的假期,根據我們的現實情況,特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2016年暑假安全保證書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係不因學生的參加培訓而轉移給培訓中心,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係。監護人應對學生開展安全和遵紀守法教育。

2、監護人應對學生上學放學及放假時間安全承擔責任,嚴禁學生騎自行車、電動車或摩托車上學,對學生上學和放學路上的安全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3、學生在培訓學習期間,參加打架鬥毆者,取消培訓資格。同時給他人造成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損害學生的監護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培訓期間嚴禁玩火、玩電、玩水、玩炮、火炮、玩鋭刃鈍器物等危險物品,嚴禁將以上危險器物帶入校內,因此發生賠償糾紛,由肇事方承擔全部責任。

5、培訓期間,學生有事外出應向班主任以及任課教師請假。學習期間嚴禁學生私自到塘、河、溝、水庫等洗澡,嚴禁到網吧上網。未到校或私自離校,培訓中心應及時電話通知學生的監護人,但由於監護人的過錯培訓中心聯繫不上的,學生因此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培訓中心不承擔責任。下課休息期間不允許學生私自到校外活動或購買零食,如課間私自外出發生交通等意外事故的,培訓中心不承擔安全責任。

6.學生可以提前30分鐘到校,放學後應立即離校回家,非學校或教師的緣故讓學生過早提前到校,或放學後在校內滯留,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培訓中心不承擔賠償責任。

7、符合下列條件即可確定培訓中心無過錯:(1)損害事件的發生與培訓的設施無關或損傷雖與學校的設施有關,但學校的設施並無缺陷;(2)教師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職責,而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發生的。

8、教師有權對不遵守紀律的學生進行批評教育,對於嚴重違反校紀校規者,培訓中心有權取消其培訓資格。取消培訓資格的學生應負擔全部資料費和部分培訓費(按課時計算)。

9、對於暑期後參加長期課程學習的學員,其安全協議仍按上面1-8條款的規定執行,不再另籤協議,即本安全協議適用於學生在該教育中心學習的整個過程。

10、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學生在該培訓中心學習的整個過程。學生在該中心學習終止,協議自動廢除無效。本協議如有欠妥之處以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或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為準。

甲方(培訓中心負責人) 簽字: 學生本人簽字:

乙方 (學生監護人) 簽字: 籤 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暑假假期安全保證書

2016年暑假安全保證書 [篇2]

我是延安大學 學院 級 專業學生,本人準備在2016年1月至3月寒假期間,外出打工,現就外出打工安全事項做如下承諾:

一、本人寒假期間自願外出打工,且已將打工之事告知家長,家長完全同意。告知事項包括出發時間,到校或到家時間,交通方式,打工地點,工作內容,勞動強度,工資待遇,生活條件等。

二、外出打工期間,本人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絕不參加任何非法組織,絕不參與任何非法活動,努力工作,刻苦實踐,充分展示延大學子良好的精神風貌。

三、本人已經年滿十八週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打工期間能夠照顧好自己的交通安全和人身安全,發生一切責任事故與學校無關。

四、關於打工期間的工資、福利、勞動保護等待遇,本人將自行與中介公司(或其代理人)、用工企業談判,自行簽訂招工協議與勞動合同,發生一切糾紛與學校無關。

五、本人絕不私自組織學生外出打工,嚴格按照學校開學時間返校學習,如有違犯,願意接受學校的`紀律處罰。

保證人:(以班級為單位集體簽名)

2016年12月17日

2016年暑假安全保證書 [篇3]

我因 暑假需要留校居住在學生宿舍,保證在居住期間做到以下幾條:

1、自覺接受並服從學校有關部門的監督和檢查,按學校指定的房間牀位入住。保證離校 前將假期所需物品一次性拿出,整個封樓期間不再回原宿舍。

2、暑假期間進宿舍樓,保證按規定刷卡進出宿舍樓。不私自轉借校園卡。

3、假期留住期間嚴格遵守宿舍管理規定,服從管理。晚上熄燈前保證按時回舍,不經學 工辦批准,保證不出現夜不歸宿現象。

4、自覺遵守學生宿舍安全規定,不在宿舍保存和使用違章電器和易燃易爆物品;不在宿 舍樓內使用明火;不在宿舍樓內吸煙,不在宿舍樓內飲酒和保存酒瓶。

5、在暑假留校期間不與社會上的不法分子交往,不私自引校外人員到學校,出入大門自 覺接受值班人員或保安人員的檢查。

6、回家或返校途中,遵守交通規則,防範非法侵害和交通事故。

7、在暑假留校期間,因本人不能遵守學校有關規定而發生的安全事故,一切後果由我個 人負責,與學校無關。

8、如本人在暑假留校期間,違反學校有關規定,可隨時取消我假期留校住宿的資格,我 保證按要求時間離開學校。

9、留校期間,因本人不能遵守學校有關規定而發生的安全事故,一切後果由我個人負責, 與學校無關。 上述保證,敬請老師監督。

保證人簽名:

班主任簽名:

學工辦主任簽名:

20 年 月 日

2016年暑假安全保證書 [篇4]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教育行政主管部門關於加強學生安全管理的通知精神,增強學生安全防範意識,確保學生平安和學校正常教學秩序,學校要求全體學生必須做到以下幾條:

一、 珍愛生命,不斷加強自我安全保護意識。

二、 不騎飛車、並排車;不追車、爬車、抓車;不在馬路上橫衝直撞;做到自行車鈴、閘、鎖齊全。

三、 注意飲食安全,不吃變質瓜果和食物,不亂吃零食,不亂喝飲料,不在無衞生保證的攤點就餐。

四、 不私拉電線,玩弄電器;不到標有“有電危險”的地方和高壓線下玩耍;不點火,玩火,燒荒。

五、 不攀爬校牆、教室及樹木等;不攀登不安全的體育設施;不進入建築施工現場。

六、 不逃學、曠課;不進入網吧、歌舞廳等娛樂場所。

七、 放學後不在外逗留或夜不歸宿。

八、 不在校園內追逐打鬧;不在樓梯時擁擠或奔跑。

九、 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不吸煙,不喝酒,不染髮,不穿奇裝異服,不穿拖鞋到校。

十、 不和陌生人接觸;不從社會上找人打架、出氣、搗亂;不攜帶火柴、打火機、管制刀具、棍棒等危險物品進入學校。

十一、不私自動別人的物品;不勒索、盜竊、損毀他人財物。

十二、不接近有毒、有害、粉塵濃度高的環境;不到池塘、水庫和河流中游泳。 家長應與學校密切合作,加強監督,讓學生遠離危險,確保安全。

學 校 章: 學生簽字:

班主任簽字: 家長簽字: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