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務所承諾書

來源:文萃谷 2.3W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律師事務所管理辦法》,自願申請設立個人律師事務所,現就有關事項承諾如下:

事務所承諾書

1、個人律師事務所及設立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律師事務所管理辦法》,服從北京市司法局、區縣司法局和律師協會的監督和管理。

2、個人律師事務所及設立人保證不從事其他任何經營性活動。

3、設立人保證以本人的名義具實出資,並按照《律師事務所章程》的規定享受權利、承擔義務。

4、設立人向北京市司法局提供的申請材料真實有效。

5、律師事務所經司法行政機關核准登記設立後,設立人能夠及時辦理律師轉所手續。

6、設立人承諾會妥善保管律師事務所印章、各類批准登記文件、會計賬目以及其他律師的執業證件。

7、律師事務所不得在註冊地以外另設辦公場所和接待室。

承諾人:

日期:

勞動保障事務所公開承諾書

一、依法行政方面,做到公正執法、依法行政。

二、政務公開方面,做到公開審批事項、辦事程序、辦理結果,杜絕不給好處不辦事、給了好處亂辦事等問題。

三、辦理業務方面,在《就業失業登記證》方面,依照規章制度在最短的時間裏為失業人員辦好證,在醫保方面每日下班前必須交往銀行結賬,城居保和新農保方面每日填完表必須及時報到社保局結賬,保障所的每一項業務我們都必須積極認真地去完成。

四、辦事效率方面,做到辦事快捷、講究效率、杜絕辦事拖拉、推諉扯皮、“中梗阻”等問題。

五、關注民生方面,制定切實可行的便民措施,盡職盡責地為羣眾提供周到滿意的服務,及時解決羣眾反映的問題,杜絕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等傷害羣眾感情和利益的問題。

六、工作作風方面,要對工作認真負責、作風紮實、杜絕作風簡單粗暴、耍特權、故意刁難等問題。

七、廉潔自律方面,要廉潔從政、秉公用權,杜絕以權謀私、以及吃拿卡要報等問題。

八、自覺接受社會各界和廣大羣眾的監督.

會計師事務所承諾書

為了維護行業尊嚴,樹立行業良好形象,構建競爭有序、誠信公平的和諧執業環境,向社會提供具有公信力的業務報告,我們煙台的會計師事務所和資產評估機構向全市會計師事務所、評估機構和註冊會計師、註冊評估師發出誠信倡議並向社會公眾鄭重承諾:

一、樹立“誠信為本,操守為重”的執業理念。“誠信”是註冊會計師事業賴以生存的基礎,通過自我約束、自我教育,維護行業尊嚴,樹立行業良好形象,是我們每個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和每一名註冊會計師、註冊評估師義不容辭的責任。在執業過程中,我們始終以維護社會公眾利益為己任,把社會公眾利益放在首位,切實發揮註冊會計師、註冊評估師維護社會公眾利益的職責,促進社會經濟的全面進步和行業的長遠發展。我們要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審計準則、評估準則和職業道德準則,勤勉盡責,自尊自律,誠實守信。

二、強化質量控制,提高執業水平。堅持“以質量求生存,以信譽求發展”,不斷完善事務所內部管理,加強內部質量控制,不為獲取利益而隨意刪減執業程序、簡略取證工作、發表不當意見、出具不實報告,認真執行三級複核制度,嚴格控制執業風險,向社會公眾及政府部門提供具有公信力的業務報告。

三、杜絕惡性競爭,堅決反對亂設分支機構,營造和諧的執業環境。遵循公平、公開、公正的競爭原則,嚴格遵守相關部門頒發的業務收費指導標準和最低限價要求(驗資報告600元、審計報告800元),特別是在即將開展的工商年檢公司年度財務報告審計工作中,要嚴格執行省注協“魯會協[2015]5號文件”,堅持反對和抵制惡意壓價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共同維護行業利益和執業聲譽。

四、自覺接受社會公眾和政府有關部門的監督。如有違反,我們願接受協會和監督部門的處罰。

為確保會計師事務所創先爭優活動廣泛、深入、持續推進,實現“推動科學發展、促進誠信和諧、服務客户和社會,加強基層組織”的目標,我們鄭重承諾:

一、 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發揮黨組織戰鬥堡壘作用;增強黨支部的凝聚力,形成“比、學、趕、幫、超”的良好氛圍。

二、 建立和完善黨支部管理制度和運行機制,規範民主決策程序和議事規則,確保黨員自覺履行義務和行使權利,加強黨支部的戰鬥力。

三、 加強黨員隊伍建設,把黨員培養為業務骨幹,把業務骨幹培養為黨員,將黨員隊伍打造成為事務所發展的生力軍,為事務所做大做強創造基礎條件。

四、 堅持對黨員的教育和管理,建立健全黨員學習教育制度,及時組織黨員學習黨的方針、政策和各項管理規章制度,提高黨隊伍的水平和素質

五、 抓住契機,通過創優爭先活動,開展特色鮮明的主題實踐活動,穩固宣傳陣地,並開展經常性的宣傳活動。

六、 發展黨的優秀傳統,持續保持黨的優良作風,保障活動經費,保證“三會一課”和黨支部的其他活動正常開展。

七、 積極推動事務所參與社會公益事業,承擔社會責任,為和諧社會建設做貢獻。

八、堅持黨員與羣眾緊密聯繫的原則,促進事務所和諧發展,把事務所黨支部建設成為羣眾滿意的基層組織。

九、 把黨支部的建設發展和事務所的發展有機地結合起來,充分發揮黨組織的戰鬥堡壘作用和“保證促進”作用,以黨建促進行業發展,為事務所做大做強、做精做專做出應有的貢獻。

承諾人:惠州天信會計師事務所黨支部

支部書記(簽名):呂廣強

會計師事務所承諾書

一、建立完善事務所內部治理機制。建立符合會計師事務所章程(合夥人協議)要求,與事務所規模和發展相應的內部治理結構,股東會、董事會(合夥人會議)、監事會、經營管理班子和職工大會(職代會)健全;有完備的議事規則、決策機制,並能規範運作;事務所崗位設置合理,崗位職責明確,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崗位考核評價標準科學完善。

二、加強學習型事務所建設,促進事務所文化建設。建立適合本事務所實際的職工學習培訓制度,鼓勵從業人員積極參加各種形式的學習培訓。組織職工文體活動,積極參加行業文體活動;積極參與行業公益事業建設和相關活動。

三、加強事務所內部規章制度建設。建立以事務所章程(合夥人協議)為核心的、適應事務所規模和發展要求的內部管理制度,並確保得到有效執行。

四、樹立“誠信為本,操守為重”的執業理念。在執業過程中,始終以維護社會公眾利益為己任,把社會公眾利益放在首位,切實發揮註冊會計師維護社會公眾利益的職責,促進社會經濟的全面進步和行業的長遠發展。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審計準則、評估準則和職業道德準則,勤勉盡責,自尊自律,誠實守信。

五、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競爭原則。堅決抵制以低價承攬業務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堅決反對亂設分支機構以及到本事務所工作場所之外任何地方擺攤設點承攬業務;堅決抵制向其他非會計師事務所的.中介、二道販子批發、承攬業務;堅決抵制給其他非會計師事務所的中介機構出具審計報告的行為。營造和諧的執業環

境。嚴格遵守相關部門頒發的業務收費指導標準和最低限價要求,堅持反對和抵制惡意壓價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共同維護行業利益和執業聲譽。

六、嚴格遵守“獨立、客觀、公正”的職業原則,不向客户相關人員

贈送禮品、禮金、有價證券;不參與以服務收費為主要取向的業務招投標活動;不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支付回扣、佣金、介紹費等費用;不得擅自設立業務點。自覺接受社會公眾和政府有關部門的監督。

七、嚴格遵守執業準則,強化質量控制,提高執業水平。堅持“以質

量求生存,以信譽求發展”,不斷完善事務所內部管理,加強內部質量控制,不為獲取利益而隨意刪減執業程序、簡略取證工作、發表不當意見、出具不實報告,嚴格控制執業風險,向社會公眾及政府部門提供具有公信力的業務報告。不泄漏或盜用客户業務資料和相關祕密,未經客户同意,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因業務所知悉的客户相關信息。 嚴格履行合同、及時、保質、足量完成委託服務內容。承諾對承辦業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具有法定的鑑證作用,並對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八、遵守職業道德,構建行業和諧。不貶低、詆譭或誣告行業其他事

務所或執業人員,損害同行形象和聲譽,損害同行合法利益。共同努力提升行業的社會公信力和社會地位。

九、維護各方權益,促進事務所科學和諧發展。員工收入隨整體效益

提高協調增長,養老、醫療、住房公積金等社會保障政策較好落實;積極協調各方利益,及時化解各種矛盾和糾紛,事務所內外關係和諧;積極維護員工、合夥人(股東 )和國家等各方合法權益,為事務所發展和員工羣眾排憂解難。

十、積極支持事務所基層黨組織建設,加強與事務所黨支部的溝通、

協調和配合,共同促進事務所和諧健康發展。為事務所黨支部開展工作、組織活動提供良好的環境。

承諾人:會計師事務所(簽章)

主任會計師(簽字):

年 月 日

山西省恆宇律師事務所公開服務承諾書

山西省恆宇律師事務所是柳林縣唯一一家律師事務所,也是呂梁市機構改革中保留下來的國辦所。所裏現有執業律師7名,實習律師7名,在縣域律師事務所中稱得上大所,全所人員秉承“讓正義在每一個案件中實現”的執業格言,在為政府涉法涉訴案件的調停處理、全縣支柱產業的法律服務、當事人合法權益的維護方面兢兢業業,深得社會各界的好評。主任律師強秀玲同志在執業數十年來一直勤奮嚴謹地致力於律師事業,以專業的知識服務人,以法律的智慧幫助人,現向社會各界承諾:

一是努力提高自身素質,確立正確的執業理念,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二是堅守“執業為民”的宗旨,全力維護委託人的合法權益,努力實現委託人滿意、黨和政府放心的目標。

三是增強業務能力,嚴格規範代理辯護行為,避免利益衝突,為社會提供高效優質的法律服務。

四是遵守行業紀律,抵制不正當競爭行為,堅決禁止亂收費、收費不服務、服務不到位、不勤勉盡責、損害當事人利益的行為,正確處理與執法、司法人員的關係,共同維護司法公正。

五是推進專業服務,律師事務所內部做到一技多能,專業分工,不斷提高服務水平。

六是落實各項規章制度,建立行業准入機制、業務操作機制、監督懲戒機制、保障機制、評價機制和協會組織機制,規範律師的執業行為。

七是加強行業自律,強化內部監督,自覺接受當事人、社會各界的監督,堅決懲戒律師和律師事務所的違規違紀行為。

八是關注社會發展,關注弱勢羣體,關注經濟發展,關注矛盾化解,努力協調妥當處置當事人之間、當事人與社會發展之間的利益關係,促進社會和諧。

一、本所主要職能

1、認真貫徹執行上級司法行政機關的方針、政策和決定,並結合本所實際組織實施。

2、協助開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執法檢查、監督工作。

3、指導、管理基層法律服務工作。

4、指導、管理鎮轄內人民調解工作,參與重大疑難民間糾紛的調處。

5、處理重大民事糾紛。

6、配合本局有關部門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7、參與本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8、配合有關部門對刑釋、解教人員進行幫教和過渡性安置工作。

9、完成黨委、政府和上級機關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二、法律服務內容

1、法律諮詢、調查、代書

為國內外客户提供各項法律事務的諮詢或調查、各類法律文書的代書。

2、民事代理

接受各類民事案件當事人的委託,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或參與相關民事法律事務的處理。

3、行政複議和訴訟

受各類行政複議及訴訟案件當事人的委託,擔任代理人,參加複議或訴訟。

4、仲裁

接受各類仲裁案件當事人的委託,擔任代理人,參加仲裁活動。

5、合同業務

接受委託,參加合同談判,代為起草、審查、修改、訂立合同;接受合同糾紛當事人的委託,代理仲裁或訴訟。

6、公司業務

為企業(公司)設立、變更、併購、改制、重組、產權界定、產權交易、資產置換、破產等公司業務提供法律服務。

7、法律顧問

接受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或其他中外經濟組織的聘請,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8、證券

為股票、債券、基金的發行、轉讓和期貨交易等證券業務提供法律服務。

9、金融

起草、審查銀團貸款、項目貸款、抵押、信託融資租賃等金融業務的相關文件或參與談判。

10、知識產權

接受委託,代辦專利申請、商標註冊、軟件與版權登記;代理技術、商標權、著作權轉讓及許可;提供有關知識產權方面的法律諮詢、顧問和調查;代理知識產權案件的訴訟或仲裁。

11、建設工程

提供交通、能源、水利、城市基礎建設等建設工程項目的立項、招投標、設計、施工、驗收等方面的法律事務代理。

12、律師見證

接受當事人委託或經各方當事人同意,為確保當事人實施某項重大-法律行為的真實、合法,提供律師見證。

13、投資

接受中外法人、公民委託,提供實現其投資項目所需要的一系列法律服務。

14、房地產

接受委託,提供房地產開發、建設、按揭、工程承(發)包、預售、銷售、物業管理等各個環節的中介、見證、代理等法律服務。

15、反不正當競爭

接受委託,為國內外客户解決反不正當競爭糾紛提供法律服務。

16、勞動爭議

接受委託,為勞動爭議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

17、醫療糾紛

接受委託,為醫療糾紛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

18、交通事故

接受委託,為交通事故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

19、保險

為國內外客户提供各類保險業務的諮詢和代辦,代理索賠、理賠、追償等事宜。

20、消費者權益

接受委託,為消費者權益糾紛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

21、私人律師

接受公民個人聘請,為其本人或應其要求為其近-親屬提供法律顧問服務。

22、其他

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法律業務

三、法律服務對象

(一)公司、企業的組建和設立:

1、為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資企業(公司)、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的組建和設立提供法律意見。

2、全程項目談判,起草、審查、修改合同、章程文件,代理申請登記或審批。

(二) 公司、企業改制:

1、國有大中型企業主輔分離、輔業改制、分流安置所引起的公司化改制;

2、國有資產處置或轉讓、各種債轉股所引起的公司、企業改制;

3、利用外資或民營資本併購或改組國有企業所引起的公司化改制;

4、各種國有企業改組為有限責任或股份有限公司;

5、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改組為有限責任或股份有限公司;

6、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相互轉化時所引起的公司改制;

7、內資有限責任或股份有限公司改組為外商投資有限責任或股份有限公司;

8、非上市的股份公司與上市的股份公司互相轉化所引起的公司改制。

(三) 治理與併購:

1、 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的治理與併購;

2、 境外投資者併購境內企業,目標公司選擇及法律可行性論證,出具法律意見;

3、 收購方案及融資方案設計,目標公司情況、前股東盡責調查,出具調查報告;

4、法律文件的起草和談判;

5、資產、債權債務的處置安排;

6、税務方案合理化建議;

7、上市公司的收購。

(四)公司、企業的破產、重組與清算

1、出具法律文件,包括重組協議、和解協議、破產申請、董事會協議等文件;

2、參加為債務重組或破產而進行的談判;

3、參加公司改制會議並開展必要的盡職調查;

4、協助獲取第三方的同意和棄權;

5、參加訴訟或仲裁以及強制執行程序;

6、公司資產評估及税務事宜。

五、監督電話:0358—4027013 13453868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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