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責協議書【熱門】

來源:文萃谷 1.14W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男女老少都可能需要用到協議,協議協調着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協議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免責協議書,歡迎大家分享。

免責協議書【熱門】

免責協議書1

甲方:xxx 身份證號碼:

乙方:xxx 身份證號碼:

20xx年 *月 *日甲方與乙方合股注資成立了東莞市xx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xx公司),約定各佔50%的股份。因甲乙雙方原因現乙方決定退出並將本人所擁有的xx公司50%股權讓予甲方,甲方同意乙方退股,並另找他人入股 。協議如下:

1 雙方現確認至本協議簽訂之日前公司債權有應收賬款¥***元(詳見附表1),債務¥***元(詳見附表2)。

2 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即對馳明公司新產生的債權債務不再承擔責任。

3 甲方確認乙方退股轉讓應獲得¥446853元(肆拾肆萬陸仟捌佰伍拾叁元),甲方應將該退股轉讓款提存於第三方監管,具體事宜另見資金監管協議。

4 當本協議約定應支付乙方退股轉讓款¥446853元(肆拾肆萬陸仟捌佰伍拾叁元)到達乙方帳户後,乙方亦不得再以xx公司的股東或工作人員的名義對外進行各項活動。

5 本協議簽訂之日,退股轉讓款¥446853元應提存第三方,乙方當日無條件配合甲方至東莞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股東變更事宜,股權變更完成正常情況下應不遲於20xx年6月15日;

6 甲乙丙三方簽訂本協議之日起7日內,乙方應負責與xx公司

或甲方人員去附件1所例應收賬款的客户處簽訂業務切結確認書(格式見附表4);未能簽訂業務切結確認書的相應款項,相應從乙方應得退股轉讓款中扣除;簽訂業務切結確認書時間至遲不得超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十日,否則視為未能簽訂業務切結確認書。

7 業務切結確認書籤訂後確認的`款項如果在該確認書籤訂之後兩年內對方公司破產導致不能回收,乙方應向丙方承擔該筆壞賬的50%。

8 退股轉讓款到達乙方帳户日,乙方即應將所保管的xx公司財物交還甲方。

9 本協議所列債權債務,甲方、乙方聲明各自對外再無以“東莞市xx科技有限公司”之名義並且無甲乙雙方共同簽名的負債或簽有其他可能產生債權債務之協議,否則行為人應承擔所有一切之法律責任,賠償未簽名一方及xx公司因此造成所有損失(包括聘請律師的費用)。

10本協議簽訂後雙方必需遵守,任何一方違約而導致本協議不能履行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按退股轉讓款的20%支付違約金。

11 不是歸究於乙方的原因,超過20xx年6月15日乙方仍無法收到退股轉讓款¥446853元,本退股協議自動終止,乙方仍佔有東莞市xx科技有限公司50%的股份。並且乙方可追究違約方的法律責任,違約方應按退股轉讓款的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2 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13 本協議管轄地由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14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聯繫地址: 聯繫地址: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免責協議書2

保證人一旦與債權人簽訂了保證合同,就意味着其有代債務人履行主合同義務的可能,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應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但按我國擔保法的有關規定在以下條件下保證人可以免責:

(一)因合同的意思表示有瑕疵而免責

1、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的,保證人不承擔責任,實踐中應把握:一是必須主合同的雙方當事人主觀上要有故意,如果僅僅是債務人一方有故意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或者保證人礙於主合同一方當事人的情面,或者保證人受一方當事人的行政命令而提供保證的,均不能免除責任。二是必須主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已經實施了惡意串通的行為,足以使保證人受騙上當。如果是雙方當事人各懷不同的目的,未經串通,由於保證人的過失而提供保證的,仍應承擔責任。三是由於主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惡意串通欺騙保證人簽訂了保證合同的事實,且保證人無過錯。

2、主合同債權人採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保證人不承擔民事責任。實踐中應注意:一是欺詐、脅迫的主體只能是主合同的債權人,而不包括主合同的債務人,因為保證合同是主合同的債權人與保證人之間簽訂的,主合同的債務人不是保證合同的當事人。如保證人因受主合同債務人的欺詐、脅迫而與債權人簽訂了保證合同,不能免除責任,否則會損害債權人的利益。二是保證人簽訂保證合同(提供保證)完全是違背真實意志的,也就是説保證人對主合同雙方當事人之間的合同基礎和內容完全不知或有重大誤解的.情況下提供的保證。但不包括半明半暗,“盛情”難卻的情況。三是因第三人(包括債務人、保證人的上級主管部)的行政命令,甚至威脅而迫使保證人提供保證的,不能免除責任。那末債權人的上級所實施的指令行為迫使保證人提供擔保的,能否免除保證人的責任。筆者認為根據擔保法第30條第2項之規定,債權人的上級主管部門所採取的欺詐、脅迫行為可視為是債權人的行為,保證人可以免責,因為他們的利益是一致的,造成的後果也是相同的。

(二)因主合同內容變更而免責

擔保法第24條規定“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這裏法條明確規定:一是尊重保證人的意思自治。保證人自願為債權人與債務人的主合同提供保證是基於對雙方的信任和主合同原有內容的確認。雙方當事人對原合同進行變更,實質上是一項新的締約行為,未經保證人同意當然不承擔責任。二是強調形式要件。保證人對主合同當事人變更合同內容的行為是否認可必須有書面形式,僅有口頭同意,即使有第三人證明也無效,保證人否認的仍可免除責任。三是保證人在保證合同中有約定,有授權或放棄自己的監督權的,保證人不能免除責任。

(三)因主債務轉移而免責

擔保法第23條規定“保證期間,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保證人對未經其同意轉讓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實踐中應注意:

1、債務轉移必須合法有效,即符合合同法第84條規定“債務人將合同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如債務人轉移債務未經債權人同意的,轉讓行為無效,保證人仍要承擔責任。

2、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了部分債務,未經保證人同意,保證人對已轉移部分債務可不承擔責任。但對未轉移的部分債務仍應承擔責任。

3、保證人同意債務人轉移債務必須採用書面形式,從一定意義上這種同意的書面形式是一份新的保證合同,對保證期限應從新計算。

(四)因超過保證期限而免責

保證期限為保證責任的存續期間,它關係保證人與債權人之間的債權債務能否行使或履行。根據擔保法規定保證可分為二種,一是定期保證,即在保證合同中有約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限;二是無期保證,即在保證合同中雙方並未約定保證期限。無論是一般保證還是連帶保證,保證人均既可定期保證,也可不定期保證,但二者在保證期限上的免責條件是不同的。

1、一般保證

⑴一般保證的定期保證,在保證期限內債權人未行使訴訟權,即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但這裏應注意二點,一是債權人必須在保證期限內向債務人提起訴訟或仲裁,保證人才承擔責任,如債權人在保證期間內僅僅向債務人主張權利,而未提起訴訟或仲裁,保證人即可免責。二是債權人在保證期限內不向債務人主張權利,並提起訴訟,而直接向保證人主張權利,保證人享有先訴抗辯權,保證期限也不因此而中斷,超過6個月,保證人免除責任。

⑵一般保證的無期保證,按照擔保法第25條規定,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6個月。在這6個月內債權人未行使訴訟權,即未向債務人提起訴訟或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責任。

2、連帶保證

⑴連帶保證的定期保證,在約定的保證期限內債權人未行使請求權,即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這裏擔保法第26條第二款的規定,債權人必須直接向保證人主張權利,如果債權人僅向債務人主張權利而未向保證人主張權利的,超過期限保證人仍可免責。

⑵連帶保證的無期保證。根據擔保法第26條規定債權人必須在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6個月內行使請求權,即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否則保證人免除責任。

(五)因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而免責

擔保法第28條第二款規定“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範圍內免除保證責任。”也就是説同一債權,如果既有保證,又有物權擔保的,當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而主債權未受清償時,物權擔保優先於債權擔保而實現。如果債權人放棄物權擔保,保證人可以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範圍內,免除其保證責任。但這裏應注意:一是物權擔保與保證必須是針對同一債權。如果當事人約定擔保的是不同的債權,或同一債權不同部分的,不能適用。如物權擔保是主債,而保證擔保的是孳息或違約金,就不能適用此規定。二是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必須有書面證據。三是保證人只就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範圍內免除責任,對主債的其餘部分仍應承擔責任。

免責協議書3

“孤雁北上·夢圓北京”活動安全免責協議書 甲方:東莞橋頭陽光社(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橋頭鎮孤寡老人及志願者)(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此次活動由東莞橋頭陽光社統一組織橋頭鎮孤寡老人及志願者出遊,本次活動是東莞市團委主辦的“夢想.行動”之幫助東莞橋頭陽光社圓夢的活動,資金由東莞百分百實業集團捐助。

第二條:本次活動為非盈利公益性質活動,甲方承擔保障乙方在此次活動中交付旅行社費用及為乙方購買人身意外險的責任。乙方自願參加此次活動。乙方理解、同意和簽署此有關責任豁免、權利放棄和風險承擔的協議。

第三條:乙方作為一名身體健康的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依法對自身的人身和財產安全具有審慎的保障義務。已熟知並同意本次活動的所有行程與活動安排,充分了解此次活動的潛在風險,願意獨立承擔本次活動中可能發生的人身或財產損害。放棄對陽光社及其他同行成員提出民事賠償的權利。

第四條:如在此次活動中,乙方未遵從甲方負責人員的統一調配和管理,出現任何其自身人身、財產損失或對第三方造成人身、財產侵權,損失及賠償結果由參與者自行承擔。

第五條:乙方在活動過程中如因非他人侵權的原因遭受人身或財產損害,將獨立的向保險公司索賠或自行承擔損失。如因他人侵權的原因遭受人身或財產損害,將獨立的向保險公司索賠或向加害人索賠。乙方同意,如有損害結果發生,甲方的任何建議均不構成對損害結果的故意或過失,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第六條:乙方同意,在活動過程中乘坐的交通工具,一旦發生交通事故,獨立的向保險公司索賠,放棄向甲方索賠的'權利,不涉及任何其他活動參加者。

第七條:乙方同意,如遇可能損害本人人身或財產安全的事故發生,所有活動參加者均擁有自救的權利,但無救助他人的義務。所有的救助行為都是基於完成自救基礎之上的見義勇為或道義上的責任,並不構成任何必須履行的民事義務。

第八條:如在此次活動中,乙方因個人行為導致其自身人身、財產損失或對第三方造成人身、財產侵權,損失及賠償結果由乙方自行承擔。(如活動前、中、後發生個人物品的損壞或丟失、與他人衝突、急性疾病、意外事故等,甲方不承擔因意外傷亡或個人的經濟損失而產生的任何法律責任和相關的費用。)

第九條:乙方清楚知道車輛行駛過程中及中途遊覽過程中是有潛在危害的。活動中會有意外受傷,心腦血管疾病發作等,乙方自願參加本次出遊活動。因此,乙方同意承擔和接受任何和所有的傷害的風險。並且,乙方免除甲方的法律責任。

第十條:到達目的地後,甲方如發現參與者無論任何原因不能完成此次活動,均在活動結束前有權要求乙方退出活動,如出現意外事件、意外事故等,責任均由乙方本人承擔。

第十一條:乙方如有特殊情況需要中途離開務必通知甲方負責人,聲明自願離開,離隊後的安全、經濟及一切連帶責任自負。在活動中若乙方私自離隊,造成的一切人身、財產侵權,損失均由乙方本人承擔。

第十二條:如在活動中乙方因為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造成第三方受損的,由乙方單獨承擔所有法律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十三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協議一經簽署立即生效直至本次活動結束。協議簽訂後不能撤銷,受法律保護。

第十四條:本協議如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權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甲方(蓋章):

法人代表簽字:

日期:

簽訂地點:

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簽字:

日期:

免責協議書4

甲方: 乙方:

以下均以甲方乙方代替

以上所有資料均真實有效,由甲方本人提供給乙方。如果操作過程中,出現所提供資料中存在虛假信息而導致融資失敗或下款後無償還能力,均由甲方承擔後果。

甲方簽字(蓋章): 身份證號碼: 聯繫方式: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蓋章): 聯繫方式:

日期: 年 月 日

免責協議書5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就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內及上下班途中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免責協議:

一、 乙方在工作時間應嚴格按照甲方的各項技術、安全、文明等施工要求進行施工,如在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及財產損失,一切均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及經濟賠償責任。

二、 乙方在上下班途中應嚴格遵守各項交通準則,如發生交通事故,一切責任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 乙方因自身原因常年患病,如血壓高、心臟疾病等。如突發疾病造成任何意外和事故,甲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所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全部承擔。

四、 本協議書雙方簽字後產生法律效力,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做法律之依據。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免責協議書6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現對20xx年1月12日中午寧強縣玉河陽光項目工人討薪聚眾打架鬧事受傷的事宜進行協商,就此事賠償事宜,本着平等、自願、公平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願一次性賠償給乙方醫療費、誤工費、交通費、住宿費,精神撫慰

金等合計人民幣___ _元。

二、上述費用支付給乙方後,由乙方自行安排處理,其安排處理的方式及後果不再與甲方有任何關係。

三、甲方履行賠償義務後,乙方保證就此事不再以任何形式和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其他任何賠償費用要求。

四、甲方履行賠償義務後,就此事處理即告終結,甲乙雙方之間不再有任何權利、義務。此協議為相關責任的.豁免,權利的放棄,永遠免除此次事宜的賠償及法律連帶責任。以後因這次賠償事故的結果亦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對此不再承擔任何責任。

五、本協議為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之結果,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六、本協議內容甲乙雙方已經全文閲讀並理解無誤,甲乙雙方明白違反本協議所涉及後果,甲乙雙方對此協議處理結果完全滿意。

七、本協議為一次性終結處理協議,本協議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捺指印後生效,雙方當事人各應以此為據,全面切實履行本協議,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糾纏。

八、乙方今後身體或精神出現任何問題均與甲方無關。

甲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免責協議書7

甲方(轉讓方):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

乙方(受讓方):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和湖北宜新建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該公司)章程的規定,經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股權轉讓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股權的轉讓

1、甲方將其持有該公司_______%的股權轉讓給乙方;

2、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轉讓的股權;

3、甲乙雙方確定的轉讓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元;

4、甲方保證向乙方轉讓的股權不存在第三人的請求權,沒有設置任何質押,未涉及任何爭議及訴訟。

5、本次股權轉讓完成後,乙方即享受100%的股東權利並承擔義務。甲方不再享受相應的股東權利和承擔義務。

6、甲方應對該公司及乙方辦理相關審批、變更登記等法律手續提供必要協作與配合。

第二條 轉讓款的.支付

自本協議簽訂生效時起計算,乙方於___年___月___日前付清全部轉讓款。

第三條 違約責任

1、本協議正式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2、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違約方依法承擔相應法律後果。

第四條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1、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2、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當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通過訴訟解決。

第五條 協議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本協議生效之日即為股權轉讓之日,該公司據此更改股東名冊、換髮出資證明書,並向登記機關申請相關變更登記。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公司存檔一份,申請變更登記一份,殷祖政府備案一份。

甲方(簽字或蓋章):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免責協議書8

甲方:

乙方:

一、前言

1.施工方應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高空作業安全法規、標準和規範;

2.認真組織實施安全技術措施,確保高空作業安全經費的合理投入;

3.組織定期安全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制止違章作業和違章作為;

4.負責員工的入場高空作業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工作;

5.負責對施工現場使用的高空作業安全設備和臨時高空作業安全組織檢查,合格後方準使用;

6.負責建立高空作業安全崗位責任制,對實際情況組織檢查和考評;不使用無證人員上崗作業;

7.不使用偽劣防護設施和用品;

8.發生高空作業安全事故要立即上報,保護好現場,參加事故的調查;擬訂高空作業安全預防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物件安全

1.高空作業中所用的物料應堆放平穩,不可妨礙安全通道處。傳遞物件時不能拋擲。

2.對作業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等,都應隨時加以清掃乾淨。

3.拆卸下來的物體、剩餘材料和廢料等都要及時清理和及時運走,不得任意亂置或向下丟棄。

4.各施工作業場所內,凡有墜落可能的任何物料,都要一律先行撤除,以防墜落傷人。

三、設施安全

1.在施工組織設計中應確定用於現場施工的登高和攀登設施。現場登高應藉助建築結構或腳手架上的登高設施,也可採用載人的垂直運輸設備。進行攀登作業時可使用梯子或採用其他攀登設施。

2.攀登的用具,結構構造上必須牢固可靠高空作業免責協議書高空作業免責協議書。供人上下的踏板其使用荷載不應大於1100N。當梯面上有特殊作業,重量超過上述荷載時,應按實際情況加以驗算;

3.移動式梯子,均應按現行的國家標準驗收其質量。梯腳底部應堅實,不得墊高使用。梯子的上端應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75°±5°為宜,踏板上下間距以30cm;

4.使用直爬梯進行攀登作業時,攀登高度以5m為宜。超過2m時,宜加設護籠,超過8m時,必須設置梯間平台。

四、高空作業

1.凡在高地面2米及以上的.地點進行的工作,都應視作高處作業凡能在地面上預先作好的工作,都必須在地面上作,儘量減少高處作業。

2.擔任高處作業人員必須身體健康,患有精神病、癲癇病及經醫師鑑定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等不宜從事高處作業病的人員,不準參加高處作業。凡發現工作人員有飲酒、精神不振時,禁止登高作業。高處作業均須先搭建腳手架或採取防止隊墜落措施,方可進行。

3.在壩頂、陡坡、屋頂、懸崖、杆塔、吊橋以及其他危險的邊沿進行工作,臨空一面應裝設安全網或防護欄杆,否則工作人員須使用安全帶。峭壁、陡坡的場地或人行道上的冰雪、碎石、泥土須經常清理,靠外面一側須設1米高的欄杆。在欄杆內側設18釐米高的側板或土埂,以防墜物傷人。

4.在沒有腳手架或者在沒有欄杆的腳手架上工作,高度超過1.5米,必須使用安全帶,或採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安全帶在使用前應進行檢查,試驗荷重為225公斤,試驗後檢查是否有變形、破裂等,並做好試驗記錄。不合格的安全帶應及時處理。

5.安全帶的掛鈎或繩子應掛在結實牢固的構件上或專為掛安全帶用的鋼絲繩上。禁止掛在移動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6.高處工作應一律使用工具袋。較大的工具應用繩拴在牢固的構件上,不準隨便亂放,以防止從高空墜落髮生事故高空作業免責協議書高空作業免責協議書。

7.在進行高處工作時,除有關人員處,不准他人在工作地點的下面行或逗留,工作地點下面應圍欄或裝設其他保護裝置,防止落物傷人。如在格柵式的平台上工作,為了防止工具和器材掉落,應鋪設木板。

8.不準將工具及材料上下投擲,要用繩繫牢後往下或往上吊送,以免打傷下方工作人員或擊毀腳手架。

9.上下層同時進行工作時,中間必須搭設嚴密牢固的防護隔板,罩棚或其他隔離設施,工作人員必須戴安全帽。

12.禁止登在不堅固的結構上(如石棉瓦屋頂)進行工作。為了防止誤登,應在這種結構的必要地點掛上警告牌

五、用電安全

1.靠近電源線路作業前,聯繫相關單位拉閘停電。確認停電後方可進行工作,並應在工作區域設置絕緣擋壁,嚴禁在高壓線下作業。

2.所接觸到的一切電氣、機械設備的金屬外殼和行車軌道等必須有可靠的接地或重複接地安全措施。

3.對於非電氣人員不準其裝修電氣設備和線路。如果使用手持電動工具,必須保證其絕緣可靠,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措施,操作時應戴好絕緣手套

六、其它

1.施工過程中若發現高空作業的安全設施有缺陷或隱患,務必立即處理解決。

2.對危及人身安全的隱患,應立即停止作業,進行整改。所有安全防護設施和安全標誌等,任何人都不得擅自移動和拆除。

3.有些確因施工需要而必須拆除或移位的,都要報經施工負責人同意後才能動手拆移,並在工作完畢後即行復原。

以上協議自簽字當日生效,長期有效。若因施工單位違反本協議或本協議以外其他因素造成的安全事故及人身傷害均與甲方無關,如果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因操作不當給甲方造成財產損失的,應當無條件賠償.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簽約日期年月日

免責協議書9

車主(以下簡稱甲方):

姓名: 性別: 年齡 : 身份證號碼:

搭車(以下簡稱乙方):

姓名: 性別: 年齡 : 身份證號碼: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搭車的事宜上達成協議如下:

一、主要事項:

1 .搭車路程:

出發地點:

目的地點:

2. 搭車費用: 元。

二、雙方的責任及義務:

1 、甲乙雙方都承諾友好互助,遵守交通規則,不得故意影響和阻礙車輛的正常行駛和車內的正常秩序。乙方在車上不得發生吸煙、吐痰等非文明行為,因乙方過失或過錯使人員傷害、車輛發生事故及車輛、產生違章罰款以及設施受到損壞,乙方應承擔責任並賠償損失。

2 、甲方提供按國家規定繳納保險的'車輛。雙方約定,車輛發生意外事故構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的,除與車輛有關的保險公司賠償外,甲方不承擔乙方的其他任何連帶責任和賠償。

3、出行過程中發生的第三方導致的責任事故以及損失,本車駕乘人員之間互不承擔事故的任何責任,但有互相援助的義務。

4 、雙方約定,不得攜帶危險品等法律法規禁止攜帶/運輸的物品。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災害、地震、國家政策變化等)原因造成甲乙雙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如由於乙方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車內污染或車輛附屬設施損害,由乙方負責清潔、修復或賠償。

5、在搭車期間內,甲、乙雙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況需解除或者中斷協議的,必須提前通知對方,協商後解決。

6、雙方承諾無傳染病、心臟病、嚴重暈車以及不適宜乘坐車輛出行的疾病與缺陷,若發生上述情況,需終止或者中止本協議的,應第一時間中止或終止。

7、拼車是朋友結伴而行,非贏利行為,雙發不得引發商業行為,如:過分強調按時乘坐與到達、向他方提出投訴、索要發票等;參與者是在自願參加與退出、風險與責任自負的原則上組成的。

8、乙方下車時應注意攜帶自己的物品,如遺失在甲方車上,無論協議終止與否,甲方均有義務歸還物品,並由乙方自行領取。

三、其它條款

1 、甲、乙雙方簽署本協議時,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並願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本協議,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索賠。

2 、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協議及其補充條款內空格部份填寫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3 、本協議和補充條款及附件共有貳頁,壹式倆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均有同等效力,簽字即生效。

甲方:

乙方:

20xx年X月XX日

免責協議書10

一、 定義

“駕車人”是指在擁有自有或對所駕車輛有合法使用權並具有合法駕駛資格的人,所駕車輛具備合法上路接送人員上下班的條件,在駕駛車輛過程中對自身及乘車人身安全已盡合理注意義務。

“乘車人”是指沒有自主交通工具,自願拼乘駕車人、委託駕車人幫助自己的人。

二、 駕車人責任

1. 駕車人需要提供行駛證、駕駛證、保險單據及身份證等有效證件,以確保車輛合法使用及駕駛人具備駕駛資格。

2. 駕車人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如有違規操作,由駕車人承擔全部責任。

3. 駕車人提供搭車服務的行車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應根據有關交通法規及保險條例,進行相關責任認定及賠償處理。若乘車人不遵守交通法規造成的意外或損失,損失由乘車人個人承擔。

4. 駕車人在駕駛前、中,不得喝酒、不得食用、飲用含有乙醇、神經類食品、藥品等。

三、 乘車人責任

1. 乘車人出現不安全或對車內設施不當操作的行為時,要遵守駕車人的提醒和指導。

2. 乘車人不可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寵物上車,應注意保持車內清潔,愛護車內設施。

3. 乘車人下車時應注意攜帶個人物品,如遺失在駕車人車上,無論協議終止與否,駕車人均有義務歸還物品,並由乘車人自行領取。

4. 乘車人駕駛其拼車的.車輛必須得到駕車人的許可,並確保乘車人的駕駛證合法有效。如果由於乘車人無證駕駛造成事故,由乘車人承擔全部責任(包括對駕車人和第三方損失的賠付)。

四、 雙方責任

車輛費用根據使用天數按月結算由乘車人統一結算。如因燃油價格變動或因政策因素而導致班車收費標準,另行通知。

為規範乘車行為,減少因此帶來的糾紛,特制定本協議,雙方共同遵照執行。本協議各方簽字後生效,每人各執一份。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駕車人:乘車人: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免責協議書11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一、此次活動員工家屬成年人均採取自費制度,即出遊個人產生的相關費用由其個人承擔(兒童免費)。

二、紅螺寺一日遊活動為非盈利性質活動,並有一定潛在的危險性,如出現意外事件、意外事故等,責任均由本人承擔。

三、紅螺寺一日遊活動是個人自願參加的活動,建議員工家屬自行購買出遊人身意外保險。

四、出發前所有參加活動的員工家屬必須提供真實的本人姓名+電話號碼(以及緊急事件聯繫電話),簽署《紅螺寺一日遊出遊活動安全免責協議書》,甲方及組織者不承擔任何法律、經濟及一切連帶責任。

五、如活動前、中、後發生個人物品的壞損或丟失、與他人衝突、急性疾病、意外事故等,甲方及組織者亦不承擔因意外傷亡或個人的經濟損失而產生的任何法律責任和相關的費用。

六、參加活動的.員工家屬如有特殊情況需要中途離開務必通知組織者,聲明自願離開,離隊後的安全、經濟及一切連帶責任自負。

七、凡是共同出行的釣友必須簽署《自助釣魚、出遊活動安全免責協議書》。

八、該協議生效日期為雙方簽字日期,協議一經簽署立即生效直至本次活動結束

協議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免責協議書12

1、高空作業免責協議

甲方:

乙方(負責人):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在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相關規定的基礎上,本着自願平等的原則簽訂此協議。

高空項目名稱:

現場施工人員簽名:

一、甲方的責任

1、甲方在乙方進行施工時,有權對乙方進行監督、檢查、指導,對於檢查當中發現的問題,甲方將依據公司相關的獎懲制度進行處罰、情況嚴重,責令停工。

2、作業過程中出現人員傷害情況,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做好事故的處理工作,防止事故的'擴大化,協助相關部門做好事故的取證工作,但事故發生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二、乙方的責任

1、乙方負責人是本次工程安全的第一責任人,並應制定該項目工程施工安全方案(操作程序),乙方必須設立專職安全員,負責作業人員的安全防護告知,安全操作規程培訓。

2、乙方在作業過程中,應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對於作業時發現的安全隱患,及時採取措施,予以消除。

3、乙方在作業過程中,出現的安全事故,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若對公司造成損失,乙方賠償損失。

4、乙方在作業過程中,禁止酗酒,疲勞作業,違規作業,並佩戴安全帶和安全帽等安全設備。

5、在作業開始前,乙方項目負責人應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防護措施教育,並有文字存根以備檢查,不得安排未經教育的員工進入現場。

甲方: 乙方(負責人):

代表簽名:

時間: 年 月 日

免責協議書13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經營需要,自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聘請乙方為公司的名義財務負責人,經雙方,達成以下協議:

一、事由及責任:

1、基於甲方嚴格執行代理記帳公司相關制度的前提下,甲方因審批代理記帳公司需要借用乙方的中級會計證書,前往財政局等部門辦理相關手續時乙方以公司財務負責人的名義出面。並且為迎合各職能部門考核需要,乙方在甲方單位參保社保,費用由甲方承擔。甲乙雙方不存在關係和掛靠勞動關係。

2、乙方與甲方所承接的代理記帳業務單位不存在任何經濟利益關係及業務往來關係,具體實際操作由甲方為核心進行。甲方在此合同期間所從事的一切經營活動與乙方沒有任何關係,在甲方不違背代理記帳公司相關會計管理制度的`前提下乙方也不得對甲方進行業務干涉。

3、甲方所承接的代理記帳業務單位如果發生税務時,甲方應積極配合代理單位做好協調溝通及公關工作。產生的税務風險與乙方無關。

4、基於甲方應對職能部門檢查的需要,乙方同意將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轉入甲方名下,並且書及中級職稱證書存放甲方處,合同期間由甲方保管此二本證書。

在甲方保管證書期間,甲方不得將乙方的證書用於職能部門檢查之外的需要。此期間乙方有以上二本證書需要使用時,甲方必須無條件配合。否則雙方視為終止。

5、乙方無條件配合甲方需要乙方在經營過程中應對各檢查時出面的需要。

二、其他約定

乙方不參與甲方公司的經營管理,與甲方不存在關係和掛靠勞動關係,因此甲方的一切税務、法律風險與乙方無關。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解決。

本協議有效期自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本協議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免責協議書14

一、聲明:

1、該協議的目的是為了景區發起人、組織者或領隊(以下協議中簡稱:發起者)和同行成員明確知曉户外景區所存在的風險,提高參加人員的抗風險和自律能力,免除景區的發起人和同行成員在景區中出現的相關賠償及法律連帶等責任,讓户外景區更加安全、健康、快樂、有意義。

2、景區中,對於違反國家相關法規、惡意侵犯他人或其它涉及犯罪行為的事件,則不在此協議範圍內,必須由個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凡報名參加景區的人員,均視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均視為你已經仔細閲讀和完全理解並同意接受《青春飛揚户外騎行俱樂部免責協議書》的全部條款,並要在註冊成為會員時簽字和在本協議上簽字。

4、此協議為相關責任的豁免、權利的放棄、風險的承擔和免賠的協議。你如果在此協議上簽字,潛在代表你就已經完全知曉、理解和同意接受《青春飛揚户外騎行俱樂部免責協議書》全部條款,你就放棄了向景區發起者和其他成員提起訴訟的權利;永遠免除景區的發起者和同行成員的賠償及法律連帶責任。

二、風險的承擔:

我參加户外景區是在完全自願的基礎上,依簽署此有關豁免、權利放棄和風險自擔的協議為前提條件的。我知曉景區的發起者只是景區的聯繫人,並非職業的領隊、嚮導或有許可證的急救人員。我知曉領隊、嚮導和急救人員及同行的成員可能並沒有參加過户外生存課程或急救(包括野外)的培訓和經驗。我知曉他們並不能對我安全負責。

三、關於豁免責任,放棄權利和賠償的協議內容:

1、本次景區非商業景區,非旅行社組團旅遊,也非贏利性質自助遊景區;是屬於個人設計的出行日期及路線,景區性質僅限共同愛好者自願參加、共同參與、風險自擔、責任自負;全程遵循“自助,互助,低碳環保”的原則;發起者和其它參加景區人員一樣,同樣也是自願參與者,對其他參加者沒有絕對的管理和支配權力;對於景區中突發的一切足以影響到大家切身安全和利益的不可抗因素等重大事項尚需參加者共同商定;景區中發起者僅有義務對全隊景區進行組織協調,參加者也有義務服從景區的整體安排。

2、凡報名參加本次景區的人員均視為你已經仔細閲讀、完全理解責任豁免、權利的.放棄、風險的承擔和賠償的協議的全部條款內容。代他人報名需告知被代報人《户外景區免責協議書》的全部條款,參加景區的被代報人也視同接受了本協議全部條款。同時,

我知曉報名前必須事先與自己的家屬溝通,取得家屬的理解和支持,知曉並同意接受本協議全部條款後,報名後視同其家屬也已知情並同意。

3、户外運動不同於常規的旅遊景區,採取的線路也不是一般的常規旅遊線路,有時氣象條件也非常規,而是具有一定的探險性質;該項運動本身最大的特點在於其具有一定的風險性;景區安排的時間是估算時間,實際景區時間可能出現較大的差異;報名前,我已閲讀景區內容和《户外景區免責協議書》的全部條款,並經過合理判斷,同意接受本景區計劃和《户外景區免責協議書》全部條款,同意自行承擔本次景區的所有的風險和後果;包括交通工具及其他第三方設施帶來的風險;如果由於我的行為和我的參加而導致了第三方的財產損失或個人傷害,我同意免除所有其他人的賠償連帶責任。

4、參加本次景區,包括登山、徒步、郊遊、住宿(露營)、就餐以及景區和裝備的使用等都存在有潛在危險,可能會受到身體損傷、癱瘓、甚至死亡的風險,我也知道健身和休閒等景區也存在突發病、心臟病等甚至死亡的風險;我自願參加這些景區和使用景區的裝備,如果因為在參加本景區中受到傷害,我同意自行承擔和接受任何和所有傷害的風險,甚至死亡的風險,並且,放棄追究和要求賠償的權利,同時我永遠免除此次景區發起者和同行成員的賠償及法律連帶責任。

5、本次景區可能對身體和精神方面都有一定考驗,可能遇到在惡劣天氣中進行景區的可能,也可能遠離救助和醫療服務地點,短時間(或24小時)內無法得到救援;我清楚的知曉景區發起者無法全面預見該景區中所有的風險和不利,我知道以上所列的風險並不完全包含本次景區中的所有可能的風險;當我萬一遇到上述等傷害後,所有救援和醫療等全部費用我同意全部承擔,景區的發起者和其它參加者不承擔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和法律連帶責任;同時我永遠免除此次景區的發起者和同行成員的賠償和法律責任,並不僅限於以上所列的風險中。

6、我清楚知道此次景區發起者不是保險公司,沒有義務為我購買意外保險等險種,我知道自己購買保險的意義,以防萬一;我知道發起者已在景區內容中提醒我本人,在景區開始前自己瞭解保險類別和購買保險;對於景區中可能出現的意外事故,可由投保的保險公司承擔相應的責任。

8、在此我謹宣佈我自己身體健康,適合參加户外騎行景區,沒有那些會影響我參加户外騎行景區或使用裝備的不適、損傷、病痛、心臟病、突發病歷或其它疾病;我理解我能夠通過以下措施來減少我的風險:注意環境,注意我的身體和精神狀況,注意所有與安全相關的衣物和裝備的適用狀況,只參加那些自己精神和身體能力之內的景區;我清楚知道,我的安全是我個人的責任和取決於我的警惕和良好的判斷;我同意和保證,如果任何時候我認為是不安全的,那麼我會立刻中斷景區的進行。如我在景區中發生各種疾病或傷害,甚至死亡,我同意放棄追究和要求賠償的權利,同時我永遠免除景區發起者和同行成員的賠償及法律連帶責任。

9、當由於出現各種意外事故、突發氣候變化和急性疾病等不可預測因素造成身體損害時,發起者和同行成員有義務盡力救助,但如果造成了不可逆轉的損害,我同意放棄追究和要求賠償的權利,同時我永遠免除此次景區發起者和同行成員的賠償及法律連帶責任;我完全理解,在同伴需要協助的時候,我將配合協助發起者及同行成員盡力協助我的同伴,但這只是在以下情況:在我的判斷中,這是自己力所能及的範圍內,並且不會給自己帶來不合理的危險;我進一步理解到,我沒有法律上的責任去協助別人,同時,發起者以及我的同伴或者其他成員也沒有任何法律上的責任來協助我。

10、我在此特意和有意的聲明:我已經年滿18歲!我已閲讀和理解以上聲明和全部條款內容;我理解參加户外景區相關的風險;我同意承擔由於選擇和參加以後的户外景區而隨之來的全部責任;對於參加户外景區而引發或與之連帶的任何和所有的法律要求(包括第三方的法律要求)和無論出現任何形式和性質的害傷,無論這些法律要求是基於某方的疏忽或其它原因引起的,我永遠免除景區發起者和同行成員、任何第三方的賠償及法律責任。

11、我知曉報名前必須事先與自己的家屬溝通,取得家屬的理解和支持,知道並同意接受本協議全部條款後,才能報名參加本次景區,報名後視同其家屬也已知情並同意;我知曉,一旦簽署,此協議將生效,也知曉本協議同樣有效於我的繼承人、近親、執行人、管理人、個人代表和轉讓人。代為簽名者視為已溝通並被授權,否則由代簽人承擔後果。

12、協議範圍:凡是報名參加並註冊成為會員者均視為已經閲讀、理解,並完全接受該協議條款;該協議自注冊成為會員簽字後開始生效,至退出俱樂部成員時終止。(騎行至集合地點前和景區結束解散後的路途,已不屬於景區範圍內)。必須本人簽字,方可有效;他人代簽,視為無效。自簽字後,以後舉行景區無需再籤,(協議中的本次景區指青春飛揚户外騎行俱樂部每次舉行的景區)。所產生的效力直至本人退出俱樂部為止。

本人簽名(蓋章): 日期:

免責協議書15

尊敬的家長朋友們:

我校為了增加學生在校的娛樂活動,提高學生體質,增強學生體育鍛鍊興趣,在學校操場圍成冰場,開展豐富多彩的冰上活動課。體育活動存在安全問題,意外的風險是時時存在的,學生和家長需要知道冰上活動的危險性,經學校領導委員會決定,特與學生及家長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1.學生在校上體育課及運動隊訓練時間造成身體受到傷害的,在冰場上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學生,一般由學生承擔賠償責任或由其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2.除體育課及運動隊訓練外學生不得私自上冰場,對私自上冰造成學生身體傷害的學校概不負任何責任。

3.學校組織上冰上體育課及冰上運動隊訓練等活動,採取學生自願上冰原則,學校對上冰的同學進行安全教育,凡是在冰場發生意外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4.學生上冰前要掌握必要的冰上安全知識和防護知識,做好準備活動,戴齊上冰裝備(帽子、手套、圍脖、護膝、護肘等等)、不戴齊規定裝備的不準上冰,上冰活動不準帶手機、鑰匙及尖鋭的物品。

5.學生在冰場上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的,在學生投保的情況下學校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不履行投保的學生需家長與班主任簽訂協議,不投保造成後果的一律由學生自行負責,學校概不負責。

6.學生在已經投保情況下,發生安全事故後,受傷害的`學生,其父母(監護人)不願協商調解的,或經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7.本協議一式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學生在該校學習期間。

如果您同意孩子參加學校冰上活動,就同孩子一同簽字並在簽字後面寫上同意兩字,如果您不同意孩子參加學校冰上活動請在簽字後面寫上不同意三字。家長和學生都同意學校方可讓學生上冰,否則您的孩子不享受參加冰上任何活動的權益。

學生姓名: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班級:__________________

學生監護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學校蓋章:抓吉中心校

20xx年XX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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