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除責任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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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協議,簽訂協議能夠保證雙方合作愉快。那麼協議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免除責任協議書,歡迎閲讀與收藏。

免除責任協議書

免除責任協議書1

所謂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就保證責任承擔形式,根據保證合同的約定或效力,分為三類:連帶責任、代償責任和賠償責任。《擔保法》第二章“保證”這一個章節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章“關於保證部分的解釋”中,都比較明確的規定了免除保證責任的類型。現對現行法律、司法解釋中有關免除保證責任的類型作一簡單歸納,以期在實務操作中能有所幫助。

一、法律禁止的保證人主體

保證人應當是具備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是公民。保證人即使不具備完全代償能力,仍然應以自己的財產承擔保證責任。因此,下列幾類社會組織作為保證人的主體資格是受到嚴格限制的,在大多數情況下以它們作為保證人可導致擔保合同無效,這在實踐中也較為常見。

1、國家機關

最高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106條第二款:“國家機關不能擔任保證人”,《擔保法》第八條也有近似的規定,但也有例外的情況,即“經國務院批准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

2、公益性的社會組織

益性的社會組織是指主要向社會提供公共利益服務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等,如學校、幼兒園、醫院等。《擔保法》第九條規定了該類社會組織不得為保證人。立法宗旨是保障這些機構能為社會更有效地提供正常的公益服務,避免陷於困境,確保社會秩序穩定。需要説明的是,在實踐中私立學校、私人診所等非事業單位仍可以作為保證人。

3、法人的分支機構或職能部門

從《擔保法》第29條規定來看,法人的分支機構、職能部門作保證,法人是否承擔責任或承擔多大責任,應該結合保證人是否經法人授權、是否超出授權範圍以及債權人有無過錯的各種因素綜合分析來加以確認。銀行等金融機構為他人提供保證時,保證合同效力的認定需要區別對待。對於中國人民銀行及其支行和未經總行書面授權的各級商業銀行對外提供保證,則該保證合同無效。但信用社以及其他金融機構對外所簽訂的保證合同應為有效。

4、無民事行為能力人與債權人所訂的保證合同應認定為無效,《民法通則》第58條第一項對此有明確的規定。而根據《合同法》的規定,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無權代理行為人和無處分權人與債權人所簽訂的保證合同則屬於效力待定合同,分別須經法定代理人、被代理人和權利人的追認後才具有法律效力。

二、保證人在意思表示不真實情況下實施的無效民事行為

保證合同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為,民事法律行為應當具備法定的條件,對此,《民法通則》第55條作了具體規定。債權人、主債務人、保證人所實施的民事行為應當符合法定條件,如果出現《擔保法》第30條規定的內容,則保證人可免除保證責任。

1、主合同當事人惡意串通

主合同當事人是債權人和主債務人,雙方惡意串通,使保證人違背真實意思表示,保證合同當然無效,保證人不應當負保證責任。在司法實踐中,借款合同的當事人出現上述情形較為常見,保證人被騙承擔保證責任,損害了其合法權益。

2、主合同債權人或債務人採取欺詐、脅迫等手段。

前者規定於《擔保法》第30條第二項,後者規定於最高院關於適用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40條,在這兩種情況下,保證人是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因此保證合同無效,免除保證人的保證責任。

3、以貸還貸的情況

以往的觀點認為“以貸還貸”是一種欺詐行為,保證人不應承擔保證責任。最高院關於適用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39條在肯定上述觀點的同時,明確在兩種情況下保證人仍然應當承擔保證責任:一是主合同當事人雙方協議以新貸償還舊貸,保證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二是新貸與舊貸系同一保證人。

三、債權人與主債務人實施的行為而引起的

在實踐中,債權人與主債務人未經保證人同意而設立、變更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的合法行為所引起的法律後果,使保證人免除了保證責任。一般包括下列幾種情況:

1、主合同當事人變更主合同

債權人與主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內容的,應當取得保證人的書面同意,若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應視為成立了新的法律關係,從而解除了原來的保證合同,故免除了保證人保證責任。

2、債權人許可主債務人轉讓債務

保證人僅對主債務人負保證責任,因主債務人轉讓債務而經債權人同意,債權人與新的債務人確立債權債務的法律關係,保證人與債權人之間的保證合同自然解除,保證人也就免除了保證責任。但是,如果債權人只是許可債務人轉讓了部分債務的,保證人仍應當對未轉讓部分的債務承擔保證責任。

3、債權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

債權人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如果保證人與債權人已事先約定僅對特定的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或者禁止債權轉讓的,也就免除了保證人的保證責任。

4、主合同無效

主合同無效,保證合同作為從合同也應屬無效,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但保證人明知主合同無效仍提供保證的,即保證人有過錯的,應負賠償責任。

四、保證責任期間問題

保證責任期間問題,《擔保法》主要有以下兩種類型。

1、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責任期間

合同中有約定保證人的保證責任期間,應從其約定。債權人在保證責任期間內未向保證人主張權利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2、保證合同中未約定保證責任期間

《擔保法》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對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情況下,對保證期間進行了規定,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債權人應當在此期間內向保證人主張權利、提起訴訟或申請仲裁,否則,保證人免除了保證責任。

五、催告權和追償權的行使

保證合同中沒有約定保證責任期限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如果在主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後,書面要求債權人向主債務人提出訴訟上的請求,而債權人在收到保證人的書面請求後一個月內未行使訴訟請求權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該保證人的催告權出自最高法院《關於審理經濟合同糾紛案件有關保證的若干問題的決定》第11條的規定。

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後,債權人未申報債權的,保證人可以參加破產財產分配,預先行使追償權。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債務人破產,既未申報債權也未通知保證人,致使保證人不能預先行使追償權的,保證人在該債權在破產程序中可能受償的範圍內免除保證責任。

六、雙重擔保(既有保證又有抵押)

債權人為確保債務屆滿後得以償還,有時設置雙重擔保,針對保證合同中的保證人而言,往往遇有免除保證責任的可能。

1、債權人放棄抵押物

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抵押物價值權利的範圍內免除保證。

2、保證人的抗辯權

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對物的擔保以外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在司法實踐中,此類保證人的保證責任是代償責任,先清償抵押物,不足部分債務由保證人承擔,否則,保證人有權拒絕履行債務,實際上此類情形往往最終免除了保證責任。

3、債權人怠於行使擔保物權

債權人在主合同履行期屆滿後怠於行使擔保物權,致使擔保物的價值減少或者毀損、滅失的,視為債權人放棄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擔保。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範圍內減輕或者免除保證責任。

七、主合同屬刑事犯罪案件

主合同系刑事犯罪案件,主合同的標的物實質上是贓款或贓物,屬刑事犯罪案件中的追贓問題,保證人不該承擔贓款或贓物的保證責任,故免除了保證責任。

保證人:

年 月 日

免除責任協議書2

甲方:

乙方:

甲方與乙方所簽訂《非名單制中小企業集團用户入網擔保函》,該擔保函目的是為了滿足甲方所涉及用户與甲方所簽訂電信合同的規定用户人數條件,即乙方所提供擔保用户人數必須達到一定數量才可簽訂相應的集團用户電信合同及辦理所涉集團業務,並非對乙方所簽訂的所有用户做擔保,基於此雙方明知的事實,甲方與乙方經協商,就相關事宜訂立以下條款,雙方遵照執行:

一、乙方對所簽訂《非名單制中小企業集團用户入網擔保函》中部分用户(後附“華誠公司擔保明細”表格,以加蓋公司公章與法人名章為我公司承認擔保用户)所承諾提供的連帶責任保證,在這些用户以外的其他用户違反與甲方電信合同約定時,乙方不承擔該擔保函中任何條款所約定的保證責任。

二、甲方承諾在本協議約定的用户以外的其他用户違反與甲方的電信合同時,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和手段向乙方主張承擔擔保責任。

三、如甲方違反本協議約定,向乙方主張擔保函約定的擔保責任,應向乙方按照所涉及用户的數量承擔每位用户5000元的違約金,如該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給乙方造成的`實際損失,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乙方的實際損失進行賠償,損失的範圍包括但不限於乙方依法維權所產生的訴訟費、律師費、查詢費、交通費、複印費、打印費等各項費用。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免除責任協議書3

此文件為有關責任的豁免、權利的放棄、風險的承擔和賠償的協議。通過填寫此文件,你已經完全獲知和理解以下的條款和內容。你放棄了某些的法律權利,包括向本次活動策劃人和同隊成員提起訴訟的權利。請仔細閲讀此協議。特別説明:本次活動為非贏利性質自助遊活動,不是商業活動,也不是旅行社組團旅遊,全程遵循“自助,互助,AA,環保”的原則。

一、風險的承擔

我自願參加此次活動。我理解、我必須同意和簽署此有關責任豁免、權利放棄和風險承擔的協議,方可參加本次活動。我知道本次活動的策劃者、組織者只是活動的聯繫人,並不是職業的領隊、嚮導或有許可證的'急救人員。我知道他和同行的隊友可能並沒有參加過户外領隊的課程、或急救(包括野外)的培訓和經驗。我知道他們並不對我安全負責。

二、關於豁免責任,放棄權利和賠償的協議

1.我參加此次活動,包括、但不限於:徒步、露營、登山、負重遠行、攀冰、山路乘車、滑雪等,在此我同意:如果因為參加此活動(包括途中)和在活動中使用裝備活動中,造成本人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的,我放棄追究和要求賠償的權利。

2.我理解户外活動風險:a)可能對身體和精神方面都有嚴酷的要求;b)可能包括在崎嶇地帶和惡劣天氣中進行活動;c)可能遠離救助和醫療服務,所有救援和醫療的費用將由我自己承擔;d)可能面對真實的風險而受到傷害,甚至死亡。這些風險包括跌墜,落石,冰崩,雪崩,閃電,過河,失温,霜凍,凍傷,咬傷,刺傷,犬咬,野獸襲擊和各種意外;e)裝備可能會缺陷,而這些缺陷可能會導致我受傷甚至死亡。我清楚獲知活動計劃的聯繫人無法全面預見該活動中所有的風險和不利,我理解以上所列的風險並不完全含括了此次活動中的所有可能的風險,並且同意免責和放棄權利的協議並不僅限於以上所列的風險中。

3.我自願參加這些活動和使用活動的裝備,理解並清楚知道身體活動和裝備的使用潛在危害,可能造成本人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我同意承擔和接受任何和所有的傷害的風險,甚至死亡的風險,並放棄追究和要求賠償的權利。

4.我理解我能夠通過以下措施來減少我的風險:注意環境,注意我的身體和精神狀況,注意所有與安全相關的衣物和裝備的適用狀況,和只參加哪些自己精神和身體能力之內的活動。

我明知,本人的安全是我個人的責任和取決於我的警惕和良好的判斷。我同意和保證,如果任何時候我相信條件是不安全的,那麼我會立刻中斷活動的進一步參加。

5.在此次活動中,如果由於我的行為和我的參加而導致了第三方的財產損失或個人傷害,我願意承擔賠償責任。

6.我參加活動中,我個人的發生意外事故,導致財產損失,活動聯繫人和其他成員不承擔賠償責任。

我同意,一旦簽署,此責任豁免協議將生效。

由我以下籤署,我保證:

我已經閲讀和理解以上聲明和其條文;

我理解參加此次户外活動相關的風險;

我承擔由於參加此次户外活動而隨之來的全部責任,如法律規定不能免責部分,我自願放棄獲得賠償的權利;

我已經年滿18歲。

活動聯繫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員簽名(網名加真實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免除責任協議書4

甲方: 乙方:

甲方與乙方所簽訂《非名單制中小企業集團用户入網擔保函》,該擔保函目的是為了滿足甲方所涉及用户與甲方所簽訂電信合同的規定用户人數條件,即乙方所提供擔保用户人數必須達到一定數量才可簽訂相應的集團用户電信合同及辦理所涉集團業務,並非對乙方所簽訂的所有用户做擔保,基於此雙方明知的事實,甲方與乙方經協商,就相關事宜訂立以下條款,雙方遵照執行:

一、 乙方對所簽訂《非名單制中小企業集團用户入網擔保函》中部分用户(後附“華誠公司擔保明細”表格,以加蓋公司公章與法人名章為我公司承認擔保用户)所承諾提供的連帶責任保證,在這些用户以外的其他用户違反與甲方電信合同約定時,乙方不承擔該擔保函中任何條款所約定的保證責任。

二、甲方承諾在本協議約定的用户以外的其他用户違反與甲方的電信合同時,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和手段向乙方主張承擔擔保責任。

三、如甲方違反本協議約定,向乙方主張擔保函約定的'擔保責任,應向乙方按照所涉及用户的數量承擔每位用户5000元的違約金,如該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給乙方造成的實際損失,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乙方的實際損失進行賠償,損失的範圍包括但不限於乙方依法維權所產生的訴訟費、律師費、查詢費、交通費、複印費、打印費等各項費用。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年 月日

華誠公司擔保明細

甲 方:乙方:

法人簽字:法人簽字: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年月日 年 月日

免除責任協議書5

此文件為有關責任的豁免、權利的放棄、風險的承擔和賠償的協議。通過填寫此文件,你已經完全獲知和理解以下的條款和內容。你放棄了某些的律權力量,包括向活動策劃人和同隊成員以及你所屬學校提起訴訟的權利。請仔細閲讀此合約。

首先説明本次活動為非贏利性質的公益騎行活動,不是商業活動,也不是旅行社組團旅遊。全程遵循“自助,互助,環保”的原則。

一、風險的承擔

我自願參加此次活動。我理解、我同意和簽署此有關責任豁免、權利放棄和風險承擔的協議,方可參加本次活動。我知道活動的策劃者只是活動的聯繫人,並不是職業的領隊、嚮導或有許可證的急救人員。我知道他和同行的隊友可能並沒有參加過户外領隊的課程、或急救(包括野外)的培訓和經驗。我知道他們並不對我安全負責。

二、關於豁免責任,放棄權利和賠償的協議

1.參加此次活動,在此我同意,如果因為參加此活動(包括途中)和在活動中使用裝備而收到傷害的話,我放棄追究和要求賠償的權利,同時免除同隊其他成員和我所屬學校的法律責任。

2.我理解户外活動可能對身體和精神方面都有嚴酷的要求,可能包括在交通擁擠路段和惡劣天氣中進行活動,我理解可能遠離救助和醫療服務,所有救援和醫療的費用將由我自己承擔。我理解當參加户外活動時,我有可能面對真實的風險而受到傷害,甚至死亡。這些風險包括跌墜,落石,冰崩,雪崩,閃電,過河,失温,霜凍,凍傷,咬傷,刺傷,犬咬,野獸襲擊和各種意外。我理解裝備可能會缺陷,而這些缺陷可能會導致我受傷甚至死亡。我清楚獲知活動計劃的聯繫人無法全面預見該活動中所有的風險和不利,我理解以上所列的風險並不完全含括了此次活動中的所有可能的風險,並且同意免責和放棄權利的協議並不僅限於以上所列的風險中。

3.我理解並清楚知道身體活動和裝備的使用是有潛在危害的`。我也理解健身和休閒的活動也包含有導致受傷,心臟病和甚至死亡的風險,我知道有可能涉及危險,我自願參加這些活動和使用活動的裝備。因此,我同意承擔和接受任何和所有的傷害的風險,甚至死亡的風險,並且,我永遠免除此次活動的聯繫人和同行夥伴們以及我所屬學校的法律責任。

4.我同意承擔所有的個人收到傷害的風險,包括癱瘓和死亡,這些風險是可能發生在往返參加活動的途中,或者是在參加活動的時候。我清楚獲知我已經被提供了自由選擇的權利,可以選擇往返活動地點的交通方式。我同意承擔由於我選擇了自己的交通方式往返活動地點而引起的相關的風險和責任。

5.我清楚獲知此次活動的成員都和本人一樣是自願的參與者,其並不承擔法律責任,意外保險和健康保險等。我瞭解自行購買保險的意義,以防任何的傷害。

6.我理解我能夠通過以下措施來減少我的風險:更加註意環境,注意我的身體和精神狀況,注意所有與安全相關的衣物和裝備的適用狀況,和只參加哪些自己精神和身體能力之內的活動。我清楚獲知我已經被鼓勵發展一種好問和懷疑的心態,去詢問活動的領隊以要求解釋任何我覺得不適的決定。我同意我將不會參加任何的活動,除非我已經仔細考慮過,相信它是安全的,和接受所有的相關風險。我清楚獲知,我的安全是我個人的責任和取決於我的警惕和良好的判斷。我同意和保證,如果,任何時候我相信條件是不安全的,那麼我會立刻中斷活動的進一步參加。

7.在此我謹宣佈我自己身體健康,沒有那些會影響我參加活動或使用裝備的不適,損傷,病痛或其它疾病,除了以下聲明的情況。我清楚獲知,我已經被知會,我需要醫生批准才能參加活動或使用裝備。我也獲知,我應該進行年度或更頻繁的身體檢查,並諮詢我的醫生有關我參加體力活動,練習和裝備使用的情況,以便我可以獲得他/她的有關健身活動和裝備使用的建議。我清楚獲知,我要麼就進行身體檢查並獲得醫生的批准去參加活動;要麼就決定在沒有獲得醫生批准的情況下參加活動,並謹在此承擔所有的由參加活動引起的責任。

8.我完全理解,在同伴需要協助的時候,我可能會盡力協助我的同伴,但這只是在以下情況:在我的判斷中,這是自己力所能及的範圍內,並且不會給自己帶來不合理的危險。我進一步理解到,我沒有法律上的責任去協助別人,同時,任何我的同伴或者其他成員也沒有任何法律上的責任來協助我。

9.在此次活動中,如果由於我的行為和我的參加而導致了第三方的財產損失或個人傷害,我同意免除所有其他人的賠償責任。

10.我理解,對由於我參加活動而導致的我個人的意外事故,病痛和財產損失,活動聯繫人和其他承員不應承擔責任。

我同意,一旦簽署,此責任豁免協議將生效。此協議同樣有效於我的繼承人、近親、執行人、管理人、個人代表和轉讓人。由我以下籤署,我保證:我已經閲讀和理解以上聲明和其條文(共兩頁);我理解參加此次户外活動相關的風險;我承擔由於選擇了參加此次户外活動而隨之來的全部責任;我在此特意和有意的聲明,對於由於參加任何和所有户外運動、旅行和户外活動而引發,或與之關連的,任何和所有的法律要求,需求,傷害,活動(包括第三方的法律要求)和無論任何形式和性質的損害,無論這些法律要求是基於某方的疏忽或其它原因引起的,我免除活動聯繫人和同行其他成員以及我所屬學校的責任。我已經年滿18歲。

成員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免除責任協議書6

一、風險的承擔

我自願參加此次活動。我理解、我同意和簽署此有關責任豁免、權利放棄和風險承擔的協議,方可參加本次活動。

我知道活動的策劃者只是活動的聯繫人,並不是職業的領隊、嚮導或有許可證的急救人員。我知道他和同行的隊友可能並沒有參加過户外活動的課程、或急救(包括野外)的培訓和經驗。我知道他們並不對我安全負責。

二、關於豁免責任,放棄權利和賠償的協議

1.參加此次活動,包括、但不限於,汽車越野活動、汽車長途自駕活動、徒步、露營、登山、山路乘車等,在此我同意,如果因為參加此活動(包括途中)和在活動中使用裝備而受到傷害的話,我放棄追究和要求賠償的權利,同時免除同隊其他成員的法律責任。

2.我理解汽車越野活動、户外活動,自駕活動可能對身體和精神方面都有嚴酷的要求,可能包括在崎嶇地帶和惡劣天氣中進行活動,可能遠離救助和醫療服務,我理解可能要24小時後才能獲得救援,所有救援和醫療的費用將由我自己承擔。我理解當參加户外活動時,我有可能面對真實的風險而受到傷害,甚至死亡。這些風險包括車禍,跌墜,落石,冰崩,雪崩,閃電,過河,失温,霜凍,凍傷,咬傷,刺傷,野獸襲擊和各種意外。我理解裝備可能會有缺陷,而這些缺陷可能會導致我受傷甚至死亡。我清楚獲知活動計劃的聯繫人無法全面預見該活動中所有的風險和不利,我理解以上所列的風險並不完全含括了此次活動中的所有可能的風險,並且同意免責和放棄權利的協議並不僅限於以上所列的風險中。

3.我理解並清楚知道身體活動和裝備的使用是有潛在危害的。我也理解健身和休閒的活動也包含有導致受傷,心臟病和甚至死亡的風險,我知道有可能涉及危險,我自願參加這些活動和使用活動的裝備。因此,我同意承擔和接受任何和所有的傷害的風險,甚至死亡的風險,並且,我永遠免除此次活動的聯繫人和同行夥伴們的法律責任。

4.我同意承擔所有的個人收到傷害的風險,包括癱瘓和死亡,這些風險是可能發生在往返參加活動的途中,或者是在參加活動的時候。我清楚獲知我已經被提供了自由選擇的權利,可以選擇往返活動地點的交通方式。我同意承擔由於我選擇了自己的交通方式往返活動地點而引起的相關的風險和責任。

5.我清楚獲知此次活動的成員都和本人一樣是自願的參與者,其並不承擔法律責任,意外保險和健康保險等。我瞭解自行購買保險的意義,以防任何的傷害。

6.我理解我能夠通過以下措施來減少我的風險:更加註意環境,注意我的身體和精神狀況,注意所有與安全相關的衣物和裝備的適用狀況,和只參加哪些自己精神和身體能力之內的活動。我清楚獲知我已經被鼓勵發展一種好問和懷疑的心態,去詢問活動的領隊以要求解釋任何我覺得不適的決定。我同意我將不會參加任何的活動,除非我已經仔細考慮過,相信它是安全的,和接受所有的相關風險。

我清楚獲知,我的安全是我個人的責任和取決於我的警惕和良好的判斷。我同意和保證,如果,任何時候我相信條件是不安全的,那麼我會立刻中斷活動的進一步參加。

7.在此我謹宣佈我自己身體健康,沒有那些會影響我參加活動或使用裝備的不適,損傷,病痛或其它疾病,除了以下聲明的情況。我清楚獲知,我已經被知會,我需要醫生批准才能參加活動或使用裝備。我也獲知,我應該進行年度或更頻繁的身體檢查,並諮詢我的醫生有關我參加體力活動,練習和裝備使用的情況,以便我可以獲得他/她的有關健身活動和裝備使用的建議。我清楚獲知,我要麼就進行身體檢查並獲得醫生的批准去參加活動;要麼就決定在沒有獲得醫生批准的情況下參加活動,並謹在此承擔所有的'由參加活動引起的責任。

8.我完全理解,在同伴需要協助的時候,我可能會盡力協助我的同伴,但這只是在以下情況:在我的判斷中,這是自己力所能及的範圍內,並且不會給自己帶來不合理的危險。我進一步理解到,我沒有法律上的責任去協助別人,同時,任何我的同伴或者其他成員也沒有任何法律上的責任來協助我。

9.在此次活動中,如果由於我的行為和我的參加而導致了第三方的財產損失或個人傷害,我同意免除所有其他人的賠償責任。

10.我理解,對由於我參加活動而導致的我個人的意外事故,病痛和財產損失,活動聯繫人和其他承員不應承擔責任。

我同意,一旦簽署,此責任豁免協議將生效。此協議同樣有效於我的繼承人、近親、執行人、管理人、個人代表和轉讓人。

本免除責任協議書是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於20xx年5月1日起頒佈實施的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而制定。活動中發起人對全隊活動進行組織協調,但活動性質屬於自由結合、自願參加、風險自擔、責任自負,參加者均應為完全行為能力人,發起人並不從活動組織中收取任何費用或贏利,亦不構成發起人的經營行為,發起人不對任何個人或機構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或補充民事賠償責任。

由我以下籤署,我保證:

我已經閲讀和理解以上聲明和其條文;

我理解參加此次汽車越野活動、户外活動相關的風險;

我承擔由於選擇了參加此次汽車越野活動、户外活動而隨之來的全部責任;

我在此特意和有意的聲明,對於由於參加任何和所有汽車越野活動、户外運動、旅行和户外活動而引發,或與之關連的,任何和所有的法律要求,需求,傷害,活動(包括第三方的法律要求)和無論任何形式和性質的損害,無論這些法律要求是基於某方的疏忽或其它原因引起的,我免除活動聯繫人和同行其他成員的責任。

xxx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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