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安全協議書(彙編15篇)

來源:文萃谷 3.06W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男女老少都可能需要用到協議,簽訂了協議就有了法律依靠。我們該怎麼擬定協議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學校安全協議書,歡迎大家分享。

學校安全協議書(彙編15篇)

學校安全協議書1

甲方:萬屯鎮貢新國小

乙方:貢新國小公租房承建方

由於我校教師校內現無宿舍,放學後、週末和寒暑假不在學校,為了加強在建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管理,保障建設工程順利進行。促進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確保我校師生的安全,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應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確保我校師生在施工過程中的安全。

一、學校在建工程的.安全管理:

1、凡學校不是正常上課時,學校施工人員自己開門,開門進出後必須鎖上,如未鎖上,學生及社會人員進入校園後出現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負責。

2、如乙方進出時鎖好鐵門,學生及社會人員與其他方式進入校園的,出現安全事故乙方不負責任。

3、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有權不讓學生及社會人員進入防護欄內,更不能讓學生及社會人員進入在建工程建築物內,如學生及社會人員進入出現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4、乙方在施工期間,應注意施工、用電、高空墜物等安全,不能讓非施工人員入內,否則出現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二、其他:

本協議未盡事宜亦,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

1、本協議自簽字蓋章之日起,開始生效,工程完工後,經上級部門檢查驗收合格後本協議自行解除。

2、本協議一式貳份,甲方、乙方各保存一份。

3、學校校門開或關由學校保衞人員肖本金負責。

甲方:萬屯鎮貢新國小

乙方:

年 月 日

學校安全協議書2

為了貫徹落實銅仁市教育局關於印發《銅仁市校(園)食堂食品管理制度》的通知(銅教發[20xx]235號),確保學校食品衞生安全,根據上級有關會議精神,特制訂本責任書。

第一條學校食品安全實行校長負責制,學校把食堂、超市(小賣部)的管理列為常規管理工作,明確一名校級領導分管,配備專職或兼職食堂管理員,學校食堂、超市(小賣部)有關人員務必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確保學校食品衞生安全。

第二條學校要組織食堂、超市(小賣部)管理人員和工勤人員進行職業道德及安全衞生知識、食品營養知識培訓,提高食堂、超市(小賣部)從業人員服務水平及專業知識水平。對食堂工勤人員實行合同管理,保障工勤人員全法權益。注重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凡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包括病原攜帶者)、消化道疾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衞生的.疾病患者,嚴禁從事學校食堂、超市(小賣部)工作。

第三條按照國家有關食品衞生安全標準,結合當地實際建立食品供應准入制度,凡進入學校的食品及原輔料供貨商必須持有《食品生產許可證》或《食品流通許可證》。企業所供食品要有生產許可證標誌(QS)。建立食品質量檔案。

第四條學校食堂嚴禁採購、儲存和使用下列食品及食輔原料:

①五無(無生產日期、無生產廠家、無食品生產許可、無保質期、無食品標籤)產品;

②腐敗變質、漬脂酸敗、黴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含有毒有害物質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質污染,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害的食品;

③超過保質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標籤規定的定型包裝食品;

④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及其製品,未經衞生檢疫部門檢疫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肉類及製品;

⑤豆漿、鮮牛奶、四季豆、馬鈴薯、野生菌、芋荷杆、酸菜、涼拌菜、袋裝食品、亞硝酸鹽、青西紅柿。

第五條食堂要建立符合安全衞生標準的食品儲藏、儲存間,配備必要的食品儲存保鮮設施,建立健全食品出、入庫管理制和收發登記制度。食品在校儲存期間,要按照食品保管要求,分類存放、安全管理,嚴防食品在儲存期間發生黴變、腐爛和生蟲不潔等現象。對過期食品和黴變食品要按規定及時處理,嚴禁不符合質量衞生要求的食品流向超市(小賣部)、食堂和學生餐桌。

第六條完善校園食品衞生安全突發事件的管理應急機制,制定詳細的應急預案,明確突發情況下的應急措施,細化人員救治、危害控制、事故調查、善後處理、輿情應對等具體工作方案,並組織演練,做到防患於未然。

第七條食堂堅持公益性原則,按照非營利要求實行成本獨立核算,學校不得在食堂提取任何費用,各種菜餚價格實行明碼標價。

第八條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大宗食品原材料四統工作,嚴把食品原材料質量驗收關、儲存關和食品加工關,努力為師生提供安全、衞生、等值、優質食品。

第九條本鄉(鎮)各校(園)要與食堂、超市(小賣部)有關人員簽定食品安全責任書。

本責任書一式二份,承狀學校和中心校各存一份。

xx鄉(鎮)中心校xx鄉(鎮)xx學校

(公章)(公章)

髮狀人:承狀人:

年月日

學校安全協議書3

為了減少在校學生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增強孩子的安全防範意識和自護自救能力,做到學校督促教師、教師配合學校,學校與教師同舟共濟,確保學生人身安全,維護學生身心的健康成長,共建一個完美的學習樂園,經協商,學校與教師(職工)簽訂如下安全教育協議:

一、學校的義務和責任:

1、學校定期負責對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自護自救教育與普法教育。

2、學校組織學生參加教育教學或相關活動、應負責對學生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和可預見範圍內必要的安全防範措施。

3、學校不得組織或安排學生不宜參加的勞動、體育運動和其它缺乏安全感的活動。

4、生在校期間,如遇發疾病或受到傷害,學校一經發現,應根據實際情況及時採取必要措施並把信息及時告知其班主任並轉告其監護人。

二、教職工的義務和責任:

1、學校教師或其他工作人員不得對學生實施體罰或變相體罰。

2、教師在組織管理教育學生的職責期間,發現學生行為有危險性,應及時進行必要的`管理、告誡或制止(其行為),並告知其監護人。

3、對學生擅自離校等與學生安全直接相關的信息,教師發現或知道,應及時告知學校或其監護人,及時採取相應的措施。

4、教師應積極配合學校共同教育學生遵守法制法規、遵守社會公德及學校規章制度,及時制止可能危及他人的行為。

5、教師應教育學生不玩火、不下河洗澡、不觸摸電器設備、不扒車,不翻牆頭、不爬高層建築物、不擅自與不認識的人交往、不購買流動攤點的食品和飲料、不打架鬥毆

6、學生在校行為具有潛在危險性,校方已經告誡、糾正,但學生不聽勸阻,引發傷害事故的,教師應及時告知家長或其監護人,以便履行相應職責。

7、教師應經常告誡學生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注意上學、回家途中的安全。

8、授課老師應隨堂檢查學生的考勤,如有無故曠課者應及時告知其監護人,查清原因,並予以教育。

9、教師應培養學生樹立起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展開拒絕毒品,遠離網吧,抨擊社會不良習氣的教育。

以上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學校和教師(職工)應遵約履行。

學校(蓋章)教師(簽名)

20xx年8月25日

學校安全協議書4

學校安全管理應遵守我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工作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崗位安全責任和逐級安全責任制。

為了加強和規範學校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安全責任事故,保障師生員工生命和財產安全,普及師生員工安全知識和安全意識,根據上級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制定學校各級人員安全責任。

一、校長職責:

學校的法人或行政主要負責人是學校一級安全責任人,對本校的安全工作全面負責,是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對本單位安全工作負有下列職責:

1、建立由本人任組長的本單位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小組成員應包括黨政工領導,安全、保衞、後勤等管理幹部。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至少二個月召開一次會議,研究本單位安全工作;

2、組織宣傳貫徹國家有關安全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

3、根據有關規定和工作需要設置安全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或兼職安全員。

4、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工作責任制;組織制定本單位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和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5、制訂本單位年度安全工作計劃(包括事故隱患整改計劃),安排資金,保證本單位安全投入的有效實施;

6、監督、檢查本單位的安全工作,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7、根據季節和節假,安排好防汛、防颱、防暑、防寒、防病、防火、防盜、食品衞生、值班保衞等各類事故防範工作;

8、及時、如實地向局安全辦報告安全事故、重大險肇事故和重大事故隱患;

9、在職工代表大會上,報告本年度安全事故和安全工作情況;

10、把安全工作納入本單位年度檢查、考核、評比內容,對成績突出的給與表彰獎勵,對違反安全制度和嚴重失職的.給與處罰。

二、總務主任是學校二級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安全工作負有下列職責:

1、將安全工作融入本部門的各項工作中;實施年度安全工作計劃;

2、開展安全責任簽約活動,定期組織安全檢查,督促落實安全隱患整改,及時穩妥地解決影響安全的重大問題;

3、制訂學校應急疏散與滅火預案等安全預案,積極組織演練,配合教導處提高師生遭遇重大安全事故時的自救和逃生能力;

4、二級安全責任人應及時向一級安全責任人報告學校安全工作情況和涉及安全的重大問題,完成安全責任人委託的其他相關安全管理工作。

5、組織實施所屬部門、組室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6、實施所屬部門、組室的安全檢查,督促和落實安全隱患整改工作;

7、定期向上一級安全責任人報告安全工作。

  總務主任

  校安全領導小組組長

  年 月 日

學校安全協議書5

甲方:xx中學

乙方:xx

為加強學校食品衞生管理,預防學校食物中毒事故發生,落實管理責任,保護學校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衞生法》、《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條例》、《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衞生管理規定》、《食品中毒事故處理辦法》等規定,現就學校食品衞生管理達成共識,甲乙雙方簽訂責任書如下:

一、 總則

責任書中的學校食品衞生,指鳳縣鳳州楊鑫商店提供的食品。

學校後勤負責人和楊麗梅應正確履行食品衞生安全職責,預防發生食物中毒事故。

二、 雙發的責任與義務

乙方:

1. 商店從業人員應取得健康證,無健康證不得上崗。

2. 商店從業人員應熟悉相關食品衞生常識,及操作流程,嚴格持有關規定操作,保證良好的個人衞生。

3. 不得經營散裝食品和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小食品。

4. 不得經營煙酒及含酒類的食物。

5. 對衞生行政部門、工商行政部門、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提出的整改意見,應按要求時限及時進行整改。

6、若發生食品安全事件造成的經濟後果(醫療費、營養費、誤工費等),由乙方承擔相應經濟賠償。

甲方:鳳縣鳳州初級中學

1、學校建立食品衞生主管領導負責制。

2、實行租賃經營。

3、建立學校食品衞生安全制度並予以落實。

4、從業人員未取得健康證、食品流通許可證不允許從事經營活動。

5、檢查過程中,對發現的'問題應及時提出整改意見並督導落實。

6、發生食物中毒事故不瞞報、遲報、並採取有效補救措施、組織搶救工作,並保護好現場。

以上條款雙方應嚴格遵守,不得違反,如未按規定落實或違反有關條款造成後果,由違反一方承擔相關責任。

三、 責任書的變更和解決

雙方必須嚴格執行責任書,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不得隨意變更責任書的內容。

任何一方在項目實施中如對責任書或實施計劃的內容有異議,應以書面形式提出,雙方一致同意後才能變更內容。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保留一份,責任雙方應在責任書籤字並蓋章。

甲方:xxxxxx中學

主管領導簽字:

年月日

乙方簽字:

年月日

學校安全協議書6

為了進一步增強學生、家長和學校的安全意識,明確安全責任,保障學生安全,根據《教育法》、《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民法通則》、國家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特與學生家長簽訂本責任協議書。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家長委託的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應依法對學生進行監護和教育,其監護關係和責任不因學生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係。學生父母或其監護人應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遵紀守法教育、和遵守學校規章制度及紀律的教育。

2、學生在自行上學、放學、離校、返校途中發生的.安全事故;在學生自行外出或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安全事故;學生請假、無故逃課、曠課期間所發生的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3、學校堅決杜絕學生乘坐非法營運車輛、車況不好的車輛、“三無”車輛、農用車輛、超載車輛及電動車、摩托車。家長要教育孩子不乘坐非法營運車輛,更不能帶孩子乘坐非法營運車輛,學生不遵守交通規則,乘坐非法營運車輛或車況不好的車輛及“三無車輛”、農用車輛。騎自行車等外出,不遵守交通規則,説笑打鬧,飈車拐彎、搶行、帶人;騎電動車、摩托車和不安全車輛外出,由此發生的交通安全事故由家長負責。

4、在放學後、節假日、寒暑假、雙休日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自行到學校,發生的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5、學生私自玩火、電、水、鞭炮等易燃易爆物品、私帶鋭刀鈍器物造成的人身傷害;在與他人發生矛盾和糾紛時,沒有向老師、班主任、學校領導或其他相關部門反映,用暴力解決問題發生的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6、學生違反法律規定,違反社會公共行為準則、學校的規章制度或紀律,實施具有危險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為,發生的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7、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學校、教師已經告誡、糾正,但學生不聽勸阻、拒不改正,發生的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8、家長或其監護人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或患有特殊疾病,隱瞞和未告知學校,發生的安全事故或人身傷害及病狀等學校概不負責。

9、未成年學生的身體、行為、情緒等有異常情況,監護人知道或已被學校告知,但監護人未10、學生在校外商店、攤點等購買食品,發生的飲食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11、學生翻越或推拉圍牆、欄杆、門窗,私自進入施工區,私自下河(塘)游泳,發生的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12、因學生吸煙、酗酒、賭博、參與封建迷信活動、迷戀網絡遊戲、網上聊天、進入網吧和經營性歌舞廳及與有不良行為的人交往而造成的損害,學校概不負責。

13、學生因違反學校明文規定禁止的有關條款,造成的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此責任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學校與家長簽字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學期。本協議中沒有涉及到的問題,依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規定為準。

甲方(學校蓋章):

乙方:(學生家長或其監護人)(簽字):

校長(簽字):

學生(簽字):

二0年 月 日

學校安全協議書7

離校安全責任協議書3篇

畢業生離校工作是學校教育的最後一個階段,也是最為複雜的.一個環節,如何確保畢業生安全文明離校,是該階段創建平安校園的首要任務。本文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離校安全的責任協議書,僅供參考。

學校安全協議書8

甲方:

乙方:學生家長或監護人 (簽字)

為了豐富學生暑假生活,確保學生在暑假音樂輔導班學習期間的安全,強化家校合作,明確安全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頒佈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其他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結合本輔導班實際,經甲乙雙方就委託輔導事宜協商一致,簽訂如下安全協議,共同遵守,認真履行。

一、為滿足學生及家長要求,甲方在暑假期間免費義務開辦音樂輔導班。本輔導班授課地址在浚縣 學校院內。因條件有限,甲方不負責本輔導班學員的食宿和接送工作。

二、乙方屬於自願要求參加本輔導班。乙方對於學生參加本輔導班期間的安全,應積極負責、主動負責,切實履行好監護人職責。

三、甲方承擔本輔導班授課時間學生在校期間的安全常識提醒和安全管理責任。

四、本輔導班授課期間,乙方履行學生上、下學接送及課時安排以外的安全監護責任,保證學生按時到校,按時離校,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並承擔在學生上、下學接送及課時安排以外所發生的`各類安全事故責任。如家長因故不能親自接送的,須以書面委託書形式委託他人,由被委託人代為行使乙方的安全職責。學校及本輔導班工作人員不承擔一切連帶責任。 五、本輔導班授課期間,學員實行請銷假制度。對於學員確需請假的,應由其家長或監護人親自到校,提前向本輔導班負責老師遞交書面請假條,並及時銷假。否則,乙方承擔全部安全責任和其他責任。

六、在本輔導班安排規定的授課時間內,未經本輔導班負責老師書面簽字批准,學生在校期間不準擅自採取任何方式到校院外進行活動;放學後要立即回家;未經本輔導班負責老師批准,不得無故滯留學校。否則,乙方承擔全部安全責任。(本輔導班負責老師:----- 電話:135****6625)

七、學員在本輔導班學習期間,如故意尋釁滋事,打架鬥毆,或不自覺遵守各類安全規定,或隨意違反安全常識的,由此而產生的一切後果和安全責任,均由當事人自負,乙方則承擔連帶經濟責任。

八、本輔導班每星期一、二、三、四、五為授課時間;每星期六、日為休息時間;學員上學、放學及接送時間為:上午7:00到校,11:30離校;下午15:00到校,18:30離校。

九、本協議有效期限為: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協議期滿後,自動失效。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並以書面形式確定。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學校(蓋章) 20xx年 月 日

乙方:學生家長或監護人 (簽字)

學生簽名:

20xx年 月 日

乙方聯繫方式:

學校安全協議書9

為了使您的孩子xxx在學校健康快樂的學習,學校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做好學生的安全思想工作。為杜絕不安全隱患的`存在,保證學生的安全,要求學生家長配合學校做好學生的安全工作,為此,學校與家長簽訂“學生安全協議書”,具體協議如下:

1、通校學生上學、住宿學生回校,必須有家長送到學校,把學生交給教師;如學生沒有家長護送到校,途中遇有不安全因素,學校不承擔責任。

2、學生在校期間,必須遵守學校安全規章制度,按教師的指導開展活動;如不聽從教師的安排,造成不安全後果,責任自負。

3、學生在校期間,不允許擅自外出購買各種用品,如需要,必須由教師統一採購;如學生擅自外出,沒經老師允許造成不安全因素,學校不承擔責任。

4、學生在校期間,學校公共設施達到安全標準;如有學生主觀故意破壞,造成不安全因素,學校不承擔責任。

5、學生在校期間(24小時),不向教師請假,擅自走出學校走失,造成不安全因素,學校不承擔責任。

6、通校生放學、住宿生回家,必須有家長來接,經教師同意方可接走,回家途中遇有不安全因素,學校不承擔責任。

7、節假日、雙休日,家長要看護好學生,不讓自己孩子和社會上不良青年接觸,以防學壞。如有不安全因素,與學校無關。學生出現事故,如有保險,請家長及時通知學校給予辦理。

8、以上協議,望學生家長認真閲讀,配合學校做好學生的安全思想工作工作,確保學生的安全。

xx市特殊教育學校

學生家長簽字:xxx

xx年x月x日

學校安全協議書10

根據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及交通主管部門的規定,學生在往返學校途中不得搭乘社會車輛,特別是“三無”(無牌照、無駕照、無行車證)車輛。為加強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強化安全工作監管力度,控制和減少各類傷亡事故,保障學生生命財產安全,學校決定與學生家長簽訂如下交通安全協議書。

1、學校每週的'升降國旗時,值周教師必須在校會上要求我校學生不得搭乘社會車輛,特別是“三無”車輛往返學校。學校對此項工作負有教育監管義務。

2、學校規定班主任在班會課上必須進行道路交通安全知識教育,同時要求學生不得搭乘社會車輛,與家長進行溝通、勸導。

3、如果學生往返學校的道路存在坍塌阻斷或險情時,家長務必要親自接送自己的孩子,保證學生在途中的安全。

4、學生或家長若執意不聽勸導,仍要搭乘社會車輛特別是“三無”車輛以及超載車輛和不親自接送自己孩子往返學校造成不良後果的,責任由家長自負,一切後果與學校無關。

5、本協議一式兩份,學校一份,學生家長一份,本協議從簽字之日起生效。

學校(蓋章): 學生家長(簽字):

校長(簽字):

20xx年9月20日

學校安全協議書11

甲方:__________學區

乙方:________ _____年級_____班 監護人:__________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內外的人身安全,經甲、乙雙方協商,協議如下:

一、由下列之一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甲方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1、學校管理制度有疏漏,或者管理混亂,存在大量安全隱患,未及時採取補救措施的;

2、學校使用的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不符合國家、省、市安全標準的;

3、學校對場地、房屋和設備等維護不當的;

4、學校組織教育教學活動,未按規定對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的;

5、學校組織安排的勞動、體育運動等體力活動,超出學生一般生理承受能力的`;

6、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在負有組織、管理學生的職責期間,發現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但未進行必要的管理、告誡或制止的;

7、教職員擅離工作崗位、雖在工作崗位但未履行職責或者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的;

8、教職員侮辱、毆打、體罰或者變相體罰學生的;

9、學校知道教職員工患有不適宜承擔教育教學工作的疾病,但未採取必要措施而造成學生傷害的;

二、由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乙方或第三人承擔責任。

1、學生自行上學、放學或返校、離校途中或在上學期間不遵守學校規定發生的如,翻院牆、騎摩托車、電瓶車、乘坐或駕駛農用車等;

2、學生違反學校安全管理制度,造成不安全事故發生的;

3、學生自行外出、自行組織活動或者違反學校規章制度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

4、在放學或放假期間,學生自行到校活動或者自行滯留學校期間發生的;

5、學生有特異體質、異常心理狀態或特殊心理疾病,學生監護人未告知的以及由先天性疾病引起經教師正常處理無效的;

6、學生突發急病,學校及時採取救護措施的;

7、學生自我傷害造成傷殘、死亡的;

8、學生自身或者學生之間有某種原因造成的;

9、學生違反學校紀律與規章制度,經學校教育拒不改正,實施按其年齡和認知能力應當知道具有危險或者可能危及自身或他人安全的行為的;

10、在對抗性或者具有危險性的體育課、體育競賽活動中在教師無過錯的情況下發生的意外傷害;

12、地震、泥石流、暴雨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的;

13、偽造個人聯繫信息,導致學生有突發情況不能及時聯繫到監護人的;

14、按照我國法律法規依法應當由監護人或第三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

三、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四、協議有效期為從簽訂之日起一年。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學校安全協議書12

學生的安全要靠家庭、社會、學校共同教育和管理。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遵照上級有關指示精神,結合我校實際,除學校應承擔的教育相關責任外,學生違反校紀校規而造成的傷害,學校均不承擔責任,家長承擔全部責任。協議如下:

1、學校為加強安全管理實行半封閉式管理,學生到校後嚴禁私自外出,因學生私自外出校園(包括住宿的學生晚上私自外出、學生逃課等)造成的傷害,學校不負責任。非住校學生每天放學後一切行為後果均由學生個人和家長承擔,學校不承擔任何管理義務和責任。

2、學生在校如有事有病需要請假,應認真填寫請假條,離校後學生一切行為後果均由學生個人和家長負責,學校不承擔任何管理義務和責任。對於無法與家長取得聯繫的學生,班主任視具體情況而定,學生要充分考慮後果,離校後學校不承擔任何管理義務和責任

3、學校按照法定假日實行週六、週日雙休制。學生星期五下午4點10分離校,星期日下午7點前返校,在學生離校的這段時間裏一切安全事故學校不負責任,家長應管護好自己的孩子,杜絕孩子和其他人員閒遊閒逛甚至在外借宿,脱離家長監護。

4 、學校告知學生在往返學校途中不乘坐拖拉機、農用車等非客運車輛及報廢車,不違反交通規則,不騎摩托車等,學生不聽勸阻而造成的傷害事故,學校不承擔責任。

5、住校學生如遇雙休日、法定節假日和寒暑假放假學生離校,家長或家長委託親屬必須來校接送子女,若不接送,路上出現安全事故,學校不承擔責任。

6、學校規定不準學生爬牆、爬窗户,不準攀登高層建築物等;嚴禁下河耍水等,不準學生在外借宿,學生因違反規定造成的傷害學校不負責任。

12、學生不抽煙、酗酒、打架、賭博、談戀愛,不得進入網吧、遊戲室、枱球室、和娛樂場所。

7、學校嚴禁私自攜帶易燃易爆物品或管制刀具,學生因違反規定造成的`傷害學校不負責任,如遇矛盾及時找學校老師調解,因學生不聽學校勸告而導致打架鬥毆引起傷害事故,學校負責協調,不負任何賠償責任,賠償由當事人承擔或者根據法律機關裁定進行索賠。

8、在校內,學生自傷或因患特殊疾病突發死亡的,學校不承擔責任。學生有特異體質、特殊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態未告知學校,在學校活動中出現傷害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9、學生參加體育活動或者比賽,實驗操作、學校組織的課外活動等不按老師要求進行操作,出現傷害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10、學生私自接、拉電線或者電源等而引起的觸電事故,學校不負責任。

11、學校規定學生一律不能帶電子產品(手機、MP3、MP4等)進入校園,特別是手機,學生若不聽,私自代入校園,一律沒收,直至學生畢業時才歸還。

12、本協議從簽字之日起生效直至學生畢業。

班級:121班

學生簽字:

學生家長簽字:

電話:

班主任簽字:

電話xxxxxx

20xx年9月1日

學校安全協議書13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結合我校實際,特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係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係。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學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學生在校生活、學習期間,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體受到傷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如給他人造成損害的',一般由學生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3、符合下列條件即可確定學校無過錯:(1)損害事件的發生與學校的設施有關,但學校的設施並無缺陷;(2)學校或老師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職責,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發生。

4、學生放學後應立即離校回家,非學校或老師的原因學生在校內滯留、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賠償責任。

5、學校開展校內外集體活動,因學生不聽指揮,違背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責任;日常上課期間,學生未到校或私自離校,學校應及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學生因此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6、學生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出現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負責;在校園內騎自行車,違反規定出現事故,學校不負責任。

7、學校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鋭刃鈍器器物,因此發生賠償糾紛,一般由肇事者承擔責任;嚴禁學生跳牆、撕拉電線、亂用電器、靠近有警示危險的地方,因此發生的事故,由學生自己承擔責任。

8、學生應按學校指定地點食宿,在校外食宿造成意外後果的,學校不承擔責任。學校指定的提供食宿方應按學校簽訂的責任書去履行職責,否則造成意外後果的,由提供食宿方負責。

9、嚴禁學生私自到山塘水庫河溝洗澡,造成意外事故,學校不負責任。

10、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學生在該校學習期間。

本協議書如有欠妥之處以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之規定為準。

學生簽字:

學生家長簽字:

年 月 日

學校安全協議書14

為了貫徹落實區教育局關於加強學生交通安全工作的精神,為提高家長和學生的責任意識,防範於未然,確實有效的做好學生交通安全工作,促使社會與家庭共同來關心學生的交通安全,確保您的孩子在上、放學路途中的安全,防範學生的發生,使學校和家長共同擔負起保護孩子人身安全的責任。學校與X年X級(學生姓名)的家長(家長姓名)簽訂以下協議,望雙方能遵照執行,互相協助,互相督促。

各方職責如下:

一、甲方:學校職責

1、學校要加強督促,並經常教育學生注意上放學途中的安全隱患和注意事項,在行走的途中不追逐打鬧、不在路上任意穿梭,不戲水,不逗留玩耍,在路上不與陌生人或不相干的人搭話,嚴格遵守交通規則:路上行走靠右行,12週歲以下學生不準騎自行車,嚴禁學生騎電瓶車和摩托車,嚴禁乘坐非營運性車輛(如農用三輪、拖拉機、農用三輪摩托車等)。

2、學校要加強管理,放學後,學校安排值周教師把學生護送到大門外,督促學生按時回家;本校絕不提供車輛接送學生上放學,學校不允許學生騎車或搭乘其它車輛到校或回家,以確保學生在行走途中的安全。

二、乙方:家長職責

早晨請家長按時將學生送出門,低年級學生學校建議家長接送,請教育您的孩子在路途中一定要注意安全,遵守交通規則,請您教育您的孩子注意:

1、學生不準在公路上追逐、嬉戲、猛跑、不準邊走邊看書,要文明行走。

2、路途中不要和陌生人或不相干的人搭話。

3、如果您的孩子因為特殊原因不能獨自到校或回家,請您把您的孩子直接送到學校或接回家,以保證安全。

4、教育孩子聽從老師和學校的.管理,如果您的孩子因事因病請假不能來上學,負責及時通知班主任,並履行好相應的請假手續。

5、教育孩子遵守交通規則:路上行走靠右行,12週歲以下學生不騎自行車,學生嚴禁騎電瓶車及摩托車,不乘坐非營運性車輛(如:農用三輪、拖拉機、農用三輪摩托車等)及超載車輛。

6、不向自己孩子提供交通工具,如果您的孩子是騎車、家長騎車接送上學或回家,那麼一旦出現交通安全問題,責任由家長承擔。

7、遇到惡劣天氣,如暴風雨、暴風雪天氣,家長必須全程接送。

三、丙方:學生承諾

聽從學校、家長教育,遵守交通規則,做到路上行走靠右行,不騎自行車和電瓶車及摩托車,不乘坐非營運性車輛(如:農用三輪、拖拉機、摩托車等)及超載車輛,不搭乘陌生人的車輛。

尊敬的家長,您的孩子上學、放學途中的安全是我們學校工作的重點,也是家長關心的問題,今本校特制定協議書,望我們雙方相互溝通,相互協作,相互配合,共同遵守此協議所列的各項條款,確保您的孩子在上、下學途中的安全。

上述各條希望學生和家長認真遵照執行,如因家長安全工作不得力,學生不自覺遵守,造成學生安全事故的,其責任由學生、家長自負,與班主任和學校無關。

備註:此協議書一式兩份,一份,家長(或監護人)留存,一份學校存檔,自簽訂之日起執行。

能否自覺遵守本協議書:能();否()

學生簽字:XXX

家長(或監護人)

簽字:XXX

聯繫電話:XXXXXXXX

班主任簽字:XXX

聯繫電話:XXXXXXXXXX

學校XXXX年XX月XX日

學校安全協議書15

甲方:

乙方:

為加強學校安全工作,增強廣大師生的安全防範意識,進一步提高學校安全管理水平,杜絕不安全事故的發生,構建以人為本的和諧校園,構建“教師、學生家長、社會”三位一體的安全教育網絡,營造良好的教育環境,保證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正常開展,促使教育事業持續、健康、快速發展,特制定如下協議:

1、學校應營造良好的安全氛圍,構建安全教育網絡體系,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定期對教師進行安全知識培訓,使教師樹立安全防範的責任意識和主體意識。

2、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也是學校安全防範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學校安全防範工作負全部責任;教師是學校安全工作的具體執行者和操作者,負責學校具體安全工作計劃、規程、措施的實施。

3、嚴禁教師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對造成的意外事故責任由教師自行承擔。

4、值周教師在值週期間負責學校的一切安全,要根據當時當地具體情況,對學生提出明確的安全要求。放學時要親自整隊,護送學生至校門外並目送學生遠去。

5、各兼職人員要定期檢查、維修本兼職範圍內的各種設施、設備、器械等,保證其正常使用。

6、學生勞動或外出活動,學校要指派專人負責,責任人要及時做好學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加強操作指導,嚴密組織,精心安排,保證學生安全。

7、學校開展的第二課堂活動、課外活動、各類競賽活動、社會實踐活動等必須指派專人負責,責任人必須制定周密的計劃,確保活動的正常開展,確保師生安全。

8、各課任教師要確保自己所任學科授課期間的學生安全。體育教師要指導、幫助學生開展好體育活動;科學課教師要管理好實驗儀器,指導學生規範操作。

9、班主任必須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常規教育,利用班會、隊會組織學習安全知識,增強學生安全防範意識,提高學生的自救自護能力。

10、班主任要與本班學生共同制定班級的安全制度,教育學生遵守校紀班規,杜絕打架鬥毆、追逐打鬧、出入教師擁擠等不安全因素。

11、班主任要通過召開家長會、家訪等形式,定期與家長溝通、交流,相互協調,齊抓共管,共同督促學生遵守各項安全制度。

12、班主任要定期對班內桌椅、門窗、教學設施進行檢查,發現桌椅、門窗損壞,電線裸露等不安全隱患應及時維修或上報學校安排專人維修。

13、班主任應加強本班學生的心理健康教育,防止學生出現嚴重的心理問題。

14、班主任應做好本班學生的考勤工作,如發現學生缺席或早退的,應及時與家長取得聯繫,瞭解情況,查明原因並上報學校。

15、學生在校突然生病或發生意外事故,班主任應及時和家長聯繫,情況嚴重的要採取果斷措施,及時送往醫院進行救治。

16、其它未盡事宜,按《中國小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之規定執行。

本協議一式兩份,學校與教師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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