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補課安全承諾書
本人已申請學校利用假期間把過去被耽誤的功課補上,為了搞好學習,特向老師做如下保證:
一、上課期間本人服從學校的統一管理和安排,聽從學校領導、老師的指揮,不折不扣地按學校制定的作息時間來學習、生活。
二、自覺遵守學校制定的各種規章制度,不遲到,不無故缺課,不早退,上課不睡覺等。
三、在校期間明確學習目的,端正學習態度,珍惜學習時間,努力學習,按時完成老師交給的學習任務。
四、注意自身的人身安全和財物的保管,絕不給學校領導、老師添亂,煩心。若本人擅自離校,不論發生任何事故,均與學校無關。
五、愛護公物,生活儉樸,絕不浪費水電。
以上保證,本人一定做到,若有違反,自覺停課回家。
保證人: 中學 班
年 月 日
九年級補課安全協議書
尊敬的各位家長或監護人:
畢業考試在即,為了彌補學生學習的不足,強化學生基礎知識,提高學生的知識水平和考試成績,學校決定每週星期五晚自習和星期六上半天對九年級補課。為了學生安全,請家長積極配合學校管理學生,家校共同承擔教育責任,協定如下:
一、補課説明
1、本次補課純屬學生及家長自願,學校尊重學生和家長的自主選擇。
2、不願意補課的同學,不作強行要求,請家長電話告知班主任即可。
3、補課時間:星期五晚自習(17:30-20:40),星期六上到14:20,學生立即回家。
4、伙食團正常營業,學生可到伙食團就餐。
5、學生有病或者有特殊事情時家長必須提前親自到校或電話為學生請假,所耽誤的課時任務學校將不再單獨補習。
6、學校有權對不遵守紀律的學生進行批評教育,嚴重者可以通知家長,雙方進行教育。
二、安全要求
1、凡補課期間,校內安全責任事故由上課教師和學校負責,校外一切安全事故由家長或監護人負責,特別教育學生補課期間遵守交通規則。家長必須叮囑學生上學放學路上的'安全,上學放學路上發生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2、家長必須加強對孩子交通安全教育和防溺水安全教育,嚴格監控學生的時間。
3、對無故缺席的學生髮生的安全事故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4、家長對回家較晚或離家較早的學生要注意動向,及時打電話與學校聯繫,若因晚歸或早到造成的事故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5、嚴禁學生騎自行車和摩托車上學,如違反規定造成的損失由當事人自己承擔全部責任。
6、特殊情況不能到校的,家長要向班主任請假。上放學、惡劣天氣家長要接送學生,危險路段家長要護送學生。
7、學生違反紀律經老師嚴肅批評,學生由此賭氣離走,學校應及時聯繫家長或因家長問題未能及時聯繫,若學生出現安全問題,則學校免責。
8、學生在學校要愛護公物,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9、家長應提供真實的家庭地址,電話號碼,手機號碼,以便學校及時聯繫。
三、本協議一式兩份,需學生、家長認可後簽字生效
學生簽名:家長或監護人簽名:聯繫電話:
學校負責人:
班主任:九(1)班 :九(2)班:
任課教師:
2015年3月22日
假期不進行有償補課承諾書
為進一步規範教師行為,推進師德師風建設,樹立人民教師的良好社會形象,提升社會對教育的滿意度,做出承諾:
1、信守《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嚴格遵守勃利縣人民政府及教育局有關規定,認真履行教書育人,為人師表職責,立足崗位,廉潔從教,創先爭優。
2、不為社會機構或個人針對學生補課提供場地、設施,不動員、暗示或組織生源。
3、不向外泄露本校學生花名冊、成績單、班主任手冊、學籍資料、學生試卷等材料。
4、不得自立名目亂收費,不向學生推薦商品或與規定無關的學習材料。
5、在自覺遵規守紀的同時,還應以學校利益為重,互相監督,以便教育同志,維護學校聲譽。
6、如有違規,學校一經發現或接到舉報而查實的,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教育是奉獻而不是索取,教育是公益而不是功利。以實際行動努力踐行承諾,做淡泊名利、志存高遠、無私奉獻、開拓進取的人民教師!
承諾教師:
2012年7月3日
學校在職教師不亂補課亂辦班承諾書
根據教育局長教通字(2011)77號《關於堅決整治學校及在職教師亂補課亂辦班和從事有償家教活動》的通知精神,學校與在職教師簽訂其承諾書,本人承諾:在節假日(包括平時)不組織和參與有償辦班活動,不受聘於社會力量辦學機構,不以家屬名義從事有償家教活動、違規開辦寄讀所、補習班,不以親友為由接受學生在家寄讀或將房屋租與他人開辦寄讀所或補習班。如違規進行有償辦班補課,願接受如下處理:
1、調離原單位,到偏遠農村任教,並降一級職稱,取消此前一切榮譽和待遇,情節嚴重的,清除教師隊伍。
2、凡因組織學生補課,導致學生傷害事故的,要承擔經濟損失,並追究相關責任。對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承諾人:(簽字蓋壓)
學校:
2011.11.23日
學生暑期補課安全責任書
為了強化學生的安全意識,杜絕不安全事故的發生,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學校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羅江中學家長委員會和學校共同制訂本安全責任書:
1、學校與家長應當共同做好對學生假期補課期間的安全教育與保護工作,並且緊密配合,互相信任,互通信息。
2、家長為學生的法定監護人,負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的責任與義務。
3、家長要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並教給學生一些安全自我防護知識,教育學生遠離各種危險環境,不參加各種危險活動。
4、家長和學校共同教育學生遵守《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遵守《學校門衞制度》(進出憑班主任簽寫的假條和出入證出入),《消防制度》(不用明火或玩火),《用電制度》(不私拉亂接電線,不準使用各種電器設備),《交通安全制度》和《不準私自下塘堰河渠洗澡》等制度。若學生不聽從教育和管理所造成不良後果,由學生和家長負全部責任。
5、家長與學校共同教育學生按時到校,按時離校,學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家長必須向班主任老師辦理請假手續出具請假條,學生上學或放學,原則上要求家長接送,確保學生上學或放學途中的安全。
6、學生在校期間,有事請假,必須具備請假條,經老師簽字、學校同意後方可准假,凡偽造簽字外出、不假外出或以撒謊的方式外出所發生的一切後果,由學生和家長負責。
7、家長與學校共同教育學生在上(放)學時不乘坐“五小”車輛(農用車、拖拉機、貨運三輪車、摩托車、農用機械車)和“三無”車輛(無牌、無證、報廢車);不在途中逗留,更不能到經營性的娛樂場所和網吧;遵守交通規則及國家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如在此期間不聽勸告,不服從教育而發生安全事故,應由學生本人及家長承擔責任。
8、家長與學校共同加強對學生進行飲食衞生安全教育,勸阻學生不買無照(證)商販出售的盒飯及食品,不食來歷不明的食品,不吃過期、變質、黴爛、有毒的食品。
9、住校生要嚴格遵守《住校生管理規定》,禁止夜不歸宿、賭博、點蠟燭、私拉亂接等違規違紀行為。
10、家長和學校共同教育學生防雷擊、防震等知識。
11、家長和學校共同對學生進行防溺水教育,嚴禁私自下河、湖、塘、堰等地游泳。
12、本責任書自簽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本次學生暑假補課時間。
羅江中學高(初) 級 班 學 生(簽名):
家 長(簽名):
四川省羅江中學校
羅江中學家長委員會
20 年 月 日
永寧中學學生補課期間安全承諾書
永寧中學:
我們的孩子多數是留守兒童,週末在家也無人照管,即使父母在家也不能監督指導孩子們的學習。有志者不想浪費時間,因孩子們需要補充學習,需要進步提高,為此我們家長提議,與孩子商議,自願請孩子們的任課教師利用雙休日、節假日為我們的孩子補課,為了消除補課期間老師對我們孩子的安全顧慮,我們特作出承諾,讓自己的孩子遵守以下條款:
一、 遵守學校及班級的規章制度,按時到校上課,有事一定向班主任請假。惡劣天氣我們的家長或監護人會接送我們的孩子,危險路段我們家長會護送我們的孩子進出學校。
二、 在租房內做到無火災隱患,不亂接電線,同時做到用電用火煮飯的設備安全合理。
三、 做到不吸煙、不喝酒、不談情説愛、不聚眾賭博以及不打架鬥毆。
四、 積極配合教師的工作,做到按時歸寢,夜間不竄門,不留宿他(她)人。
五、 做到補課期間不騎自行車、摩托車或不乘坐無牌無證的車輛並遵守交通規則。
六、 做到不偷盜他人財物並管好自己財物。不到山塘、水池、河溝裏去游泳和玩耍,不到山坡和危險的地方去看書和玩耍並預防其他安全事故的發生。
七、 如因孩子不遵守以上條款,不聽從教師管理造成的任何安全事故將由家庭和學生自己來承擔責任。
承諾人:家長 ________________
學生 ________________
201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