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投資協議書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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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各種協議頻頻出現,簽訂協議可以約束雙方履行責任。寫協議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投資協議書7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精華】投資協議書七篇

投資協議書 篇1

投資入股協議書 A及擬購買北京 有限公司股份的 xxx、xxx 、xxx共 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中國的其它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 共同投資舉辦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新 公司,以正式工商登記註冊為準),特訂立本合 投資入股協議書

A及擬購買北京 有限公司股份的 、 、共 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中國的其它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 共同投資舉辦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新 公司,以正式工商登記註冊為準),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的投資各方為:

1.1.A 身份證號 。

1.2. 身份證號

1.3.

第三章 **公司的成立

第二條 按照公司法和其它有關法律和法規,合同各方同意在北京市朝陽區建立有限責任公司。

第三條 **公司的中文名稱為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通信地址 ;

第四條 **公司的法律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新和通公司的責任以其全部資產為限,雙方的責任以各自對註冊資本的出資為限。新和通公司的利潤按雙方對註冊資本出資的比例由雙方分享。

第四章 註冊資本

第五條 註冊資本

**公司的註冊資本為_____人民幣。在註冊資金總額中:貨幣 300 萬元,佔註冊資本總數的100 %;

第六條 新 的註冊資本全部由A先生從出讓北京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原和通) %股份所獲得的購股款中墊付。

A先生以投資各方購買其轉讓的原和通的股份比例為依據認可投資各方在新和通中持有的股份比例。

第五章 投資各方的出資方式和出資額

第七條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出資方式及出資額如下:

第六章、新和通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法定代表人的擔任、利潤分配和財務會計

第八條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組成股東大會及董事會,投資各方承諾新和通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法定代表人的擔任、利潤分配和財務會計按照《公司法》等國家相關規定製定。具體內容見新和通章程。

第七章 合資各方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九條 投資各方共同約定:其他投資各方購買A先生持有的原和通股份的購股款 元現金,A先生拿出300萬現金作為新公司的註冊資金,其餘購股款由A用於處理原和通債務。該債務包括:

1、支付已公佈的會員獎金;

2、支付前期所欠供應商的貨款;

3、支付前期所欠未報積分並未提貨部分款項;

4、 返還公司經營所需對外借款。

第十條 A先生同意將原和通的現有債權轉讓給新公司,投資各方同意對原和通欠款積分撥付獎金時按50%的比例逐步扣回返還原和通。返還原和通金額新和通刻扣取10%的管理費。具體事項由原和通與新和通簽定債權轉讓協議書確定。

第十一條 A同意協助新公司確保竹鹽產品供應,具體事項由新公司與竹鹽生產廠簽定合同。

第八章 合同的修改、變更和終止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經簽訂,投資各方不得中途撤股、撤資,但允許甲乙方之間或與其他投資股東實行購買、轉讓、合併等。

第十三條 對合同及其附件所作的任何修改、變更,須經合同雙方在書面協議上簽字方能生效。

第十四條 其他投資各方如不履行與A簽訂的股權轉讓協議規定的支付購股款義務,視作違約方單方終止本合同,其他守約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取消違約方的股東資格。

第九章 爭議的解決

第十五條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第十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第十六條 本合同投資各方各一份,共 份。自投資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投資各方簽名:

簽字日期:

簽訂地點

投資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着誠信、互助、互惠的原則,簽定本入股合同。甲乙雙方均得按以下條款執行雙方職責,履行此約:

一、入股時間: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計年。

二、入股金額:乙方出資共計人民幣元,計股。

三、入股金資產計算:按人民幣元為總資產(以簽約當日核算計),共計100股(此為原始股)。甲方佔股,乙方佔股。

四、分紅:

①每月日為分紅日,同時召開股東會議。

②紅利按每月純利潤之金額分配。

五、退股、中途退股。

1、合同到1/3時;按當時入股金額之1/3退還,已分紅利亦按1/3計算。

2、合同到2/3時;按當時入股金額之2/3退還,已分紅利亦按2/3計算。

3、合同到期時;按退股當時(日)之前12個月之平均純利潤乘以18個月,作為總資產計算標準,再按股數退還。

六、純利潤:每月營利(總業績)扣除所有應支出後,再扣除行政管理費、折舊提攤費(以3年為計算準則,作為裝修及硬件設備更新之用),是為當月純利潤。

七、其他:

1、乙方在與甲方合同期內,不得與任何人在區域內做任何營利性投資。

2、乙方在合同期滿後,若未續約,則在合同期滿後,一年內,不得在當地開設美髮、美容店。

3、合同到期日前半年,甲、乙雙方必須決定是否繼續合作事宜,惟乙方保有決定權,若乙方決定繼續合作,甲方不得拒絕。

4、卡金在未消費前,不列入每月業績賬,由公司保管保存,以維護顧客信用。

5、每月財務,由甲方保管,乙方監管,每月核算簽字後,分紅。

八、以上合同若有修正,按甲、乙雙方同意後更正之。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人:身份證號: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年月日施工協議書範本設備轉讓協議書範本三方合作協議書範本

投資協議書 篇3

甲方:身份證號:乙方:身份證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締約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等價有償的原則,就甲方對乙方的債權轉為甲方對乙方的股權問題,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協議。甲方乙方之間原債權、債務關係真實有效,債權轉為股權後,甲方成為乙方的股東,不再享有債權人權益,轉而享有股東權益。

第一條、債權的確認。甲乙雙方確認:風險提示:

投資協議最重要的部分便是出資問題,因此一定要在協議中載明出資的方式,以此方式認繳的出資額是多少,確定該出資額所佔的出資比例等。其中,最為重要的是,出資實際繳付的時間確定。實踐中不乏有投資人在簽訂出資協議後,因各種原因而遲遲不予繳付出資,從而導致整個合作項目進程延緩。若未在協議中對此約定,或使遲延履行出資義務人逃脱責任。

1、截止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對乙方的待轉股債權總額為_______元。

2、如甲方債權在債轉股完成日之前到期,乙方確認其訴訟時效自動延期________年,各方無須另行簽訂延期文件。

第二條、債轉股後乙方的股權構成。

1、甲方將轉股債權投入乙方,成為乙方的股東之一,乙方負責完成變更工商登記等必要的法律手續。

2、債轉股完成後,乙方的股權構成為:

(1)甲方以_______元的債轉股資產向乙方出資,佔乙方註冊資本的_______%。

(2)以_______元的資產向乙方出資,佔乙方註冊資本的_______%。

第三條、費用承擔。因簽訂、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聘請中介機構費用及其他必要費用,均由乙方負擔。

第四條、違約責任。風險提示:

為避免發生潛在風險,合同各方將違約責任條款作出明確約定,就會使簽約人謹慎簽約,全面系統的估計自己的履約能力,防止簽約人故意違約,提高簽約人履行合同的自覺性,並在履約過程中積極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使合同風險消弭於簽約階段。

其次,合同中,許多當事人常約定因違約造成對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但確忽略對具體違約金的確定,而在後續糾紛爭議中,守約方又對損失的大小無法確切舉證,而造成無法彌補全部損失,因此在設置違約責任條款時應當多費些心思。

1、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義務給其他方造成經濟損失,應負責賠償受損方所蒙受的全部損失。

2、若在債轉股完成日前本協議被解除,甲方的待轉股債權、擔保權益及其時效將自動恢復至本債轉股投資協議簽訂前的狀態。

第五條、爭議解決。因簽訂、履行本協議發生的一切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員會,按該仲裁委員會的仲裁規則仲裁。

第六條、其他約定。

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訂後,並經乙方股東會決議通過後生效。

2、本協議正本一式______份,各方各執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簽訂地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簽字):簽訂地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投資協議書 篇4

甲方:

乙方:

好甲方已充分了解乙方關於xx項目的創業計劃,欲投入資金與乙方共同創業,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風險投資的項目

1.乙方已擁有xx項目的設計開發思路及相關的技術資料,欲進一步完成該項目的軟件開發,產品試樣,直至設立公司批量生產、投放市場;

2.甲方已充分了解乙方的創業計劃,並認同其市場前景,擬投入風險資金與乙方共同創業。

二、風險投資的階段劃分

xx項目的風險投資分兩個階段:

1.種子期:即xx項目的開發設計,直至完成產品樣機,形成產品生產方案;

2.創立期:即甲、乙雙方共同設立一家生產xx產品的有限責任公司,並將產品批量生產投放市場。

三、風險資金的投入

(一)種子期

1.在種子期,甲方投入5萬元風險資金,與乙方共同完成產品的設計開發,直至完成產品的樣機;

2.在種子期,甲乙雙方決定根據乙方的設計開發思路及相關的技術資料,共同委託軟件設計師開發xx專用軟件,委託設計軟件的報酬及生產樣機的費用在上述5萬元風險資金中支出;

3.在種子期,甲、乙雙方均不享有工資收入,如需聘用專業人員則工資在風險資金中支出;

4.種子期的期限為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個月,如在上述期限內仍未完成樣機生產,則需甲、乙雙方協商是否延長上述期限,協商未果則本協議終止,剩餘的資金及業已形成的所有資產屬甲、乙雙方共同所有;

產品的樣品如在上述期限屆滿並開發完畢,甲、乙雙方對xx樣機進行評估,如達到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認可的設計要求,風險投資必須進入創立期;相反則由甲、乙雙方協商是否延長上述期限,協商未果則本協議終止,剩餘的資金及業已形成的所有資產屬甲、乙雙方共同所有。

(二)創立期

樣機開發完畢並達到設計要求時,甲、乙雙方必須共同出資設立一家有限責任公司以生產、銷售xx產品;

2.甲、乙雙方決定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金為50萬元,其中甲方出資 萬元,佔註冊資本金的 %;乙方出資 萬元,佔註冊資本金的 %,甲、乙雙方均以貨幣資金出資;

3.公司設立後,甲、乙雙方必須將在種子期形成的有關xx產品的所有有形及無形資產包括知識產權無償地轉移給公司所有;

4.在公司設立中,乙方出資的 萬元由甲方提供無息貸款,乙方必須在公司設立後 個完整會計年度內歸還給乙方,其中每年各償還1/3,償還期限為每個完整會計年度結束公司分紅後的一個月內。乙方分得的公司紅利必須優先償還上述借款,甲方有權從乙方分得的公司紅利中代扣,如當年乙方分得的紅利不足以償還上述借款,乙方必須於分紅之日起30日內籌資償還,否則乙方必須將當年度欠款部分對應的公司股權轉讓給甲方,(上述對應是指公司設立時該部分欠款所佔的公司股權),但甲方僅限於受讓公司股權,不得要求乙方以其它貨幣或實物資產償還借款。

四、其它風險投資的引入與限制

1.無論是種子期還是公司設立後,其它風險投資的引入均需甲、乙雙方一致同意;

2.其它形式投資引入時,需對公司的資產進行評估,以評估的資產價值為基準折算股權比例;

3.公司設立後如需增加投資,甲、乙雙方有權按設立時的股權比例追加投資。

五、違約責任

1.在種子期,甲方未投入或未足額投入風險資金,則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未投入部分資金2倍的違約金給乙方,xx項目已具有的有形、無形資產均歸乙方單獨享有;

2.在種子期,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將xx項目交給其他風險投資者,則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已投入資金額2倍的違約金給甲方,xx項目已具有的有形及無形資產均歸甲方單獨享有;

樣機試製完畢達到設計要求時,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約定設立公司,則違約方需向守約方支付20萬元違約金。

六、其它

1.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成可向法院訴訟解決;

2.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投資協議書 篇5

一、協議單位

甲方:內蒙古興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二、簽訂協議目的:

為了進一步加強承包單位在我集團公司所屬企業(礦山)承包工程項目施工安全意識,發揮現場監督監察作用,提高共同的風險意識和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為安全生產奠定基礎,促進施工單位和集團公司所屬企業(礦山)共保施工安全,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簽訂此項協議。

三、協議內容

(一)、雙方共同遵守的條款

1、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安全生產與環保法律、法規、標準、規章及興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相關規定。

2、雙方都要共同遵守安全風險抵押金的管理規定,必須專款專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此款項。

(二)、甲方執行條款

1、甲方必須按照《20xx年風險抵押金管理規定》及興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安全檢查標準》《安全生產獎罰條列》上的內容對乙方考核。

2、對施工現場發生改變或存在安全隱患時有權制止乙方各種生產施工活動,並有權責令整改。

(三)、乙方執行的條款

1、必須按內蒙古興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安全生產合同要求,按規定數額交納和存留安全安生產保證金,

2、必須服從甲方和用工單位的管理、指揮、檢查、監督,執行安全法規、規程和本公司各項安全制度。

3、必須服從興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安全檢查標準》《安全生產獎罰條例》考核標準。

四、違約與處罰規定

1、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違章行為及安全事故均按照甲方《安全檢查標準》和《安全生產獎罰條例》進行處罰

2、如甲乙雙方任意一方違約安全生產抵押金協議書上的規定將以抵押金數額為準雙倍償還對方,

五、其他事項:

1、本協議書在執行過程中如需進一筆完善,經甲乙雙方協商後可進行改動。

2、本協議書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執,雙方協商解決,如遇其無法解決事項可上報相關部門仲裁。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時生效。

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4、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投資協議書 篇6

股東各方:

甲方:xx 理工大學 法定地址:

乙方:xxx 法定地址:

丙方:xxx 法定地址:

丁方:xxx 法定地址:

經上述股東各方充分協商,就投資設立(下稱公司)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擬設立的公司名稱、經營範圍、註冊資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稱:

2、經營範圍:

3、註冊資本:

4、法定地址:

5、法定代表人:

二、出資方式及佔股比例

甲方以 作為出資,出資額 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X% ;

乙方以 作為出資,出資額 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X % ;

丙方以 作為出資,出資額 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X % ;

丁方以 作為出資,出資額 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 X% 。

三、其它約定

1、成立公司籌備組,成員由各股東方派員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東代表為組長,組織起草申辦設立公司的各類文件;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東方先行墊付籌辦費用,公司設立後該費用由公司承擔;

3、上述各股東方委託出任法人代表方代理申辦公司的各項註冊事宜;

4、本協議自各股東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份,各方股東各執一份,以便共同遵守。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丙方: 代表人:

丁方: 代表人:

簽訂日期:年月

投資協議書 篇7

本框架協議旨在規定 A 對 B 投資事宜的主要合同條款,僅供談判之用。 本框架協議不構成投資人與公司之間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協議,但保密條款 ] 排他性條款和管理費用具有法律約束力。在投資人完成盡職調查並獲……

時間:

本框架協議旨在規定A對B投資事宜的主要合同條款,僅供談判之用。

本框架協議不構成投資人與公司之間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協議,但“保密條款”]“排他性條款”和“管理費用”具有法律約束力。在投資人完成盡職調查並獲得投資委員會批准,並以書面(包括電子郵件)通知公司後,本協議便對協議各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協議告方應盡最大努力根據本協議的規定達成、簽署和報批投資合同。

排他性條款

排他性條款規定目標企業B於投資者A進行交易的一個獨家鎖定期。在這個期限內,B不能跟其他投資者進行類似的交易談判。在創業投資業務中,這個鎖定期可能只有60天;而在一個併購業務中,鎖定期則可以很長。

保密條款

投資意向書中的保密條款和保密協議規定的是不同的保密內容。該條款下主要規定,在沒有各方一致同意下,任何一方都不應該向任何人披露框架協議所述的交易內容以及任何當事人的意見。對於那些其他當事人事先並不掌握,並且不為公眾所知的保密信息,各方都要承諾,僅將這些信息用於交易目的,並且盡力防止這些保密信息被其他人以不合法的手段獲取。各方也要保證,僅向相關的員工和專業顧問提供保密信息,並在提供保密信息的同時告知他們保密義務。

先期工作

在這部分內容中,應該記載雙方交易的前提。最重要的就是賣出方是否有權利出賣目標企業的股權。如果有權利,應該説明這種權利是如何獲取的。

時間表 .

在框架協議中,應該規定整個交易的時間表。通常,時間表主要包括三個主要的階段。第一個階段是A向B注入資金的階段;第二個階段是A與B共同合作,推進B價值提升;第三個階段是在A退出後,A與B也要共同努力建立長期友好的戰略合作關係,促進B的進一步發展。其中第三個階段的內容主要是為日後進一步合作鋪路,比較虛幻。但前兩個階段對於A、B雙方很重要。

投資條款

這一類條款主要規定投資總額、價格等內容,通常要包括以下條款。

1、投資金額。

該條款規定投資者投資的總金額,購買股數,以及這部分股份佔稀釋後總股數的比例。此外,這一條款中應該指明獲得股份的形式。因為投資者並不一定能夠總是以購買普通股的方式注資,投資者可以選擇的工具也可以是優先股、可轉債或者僅僅是貸款。即使是普通股,也可能是有限制條件的普通股,這些情況都應該作出説明。由於普通股擁有的權利最廣泛,所以,

在這接下來的部分中,我們主要以普通股投資為例,來設立這個框架協議。

2、購買價。 .

在這條款中,應指出投資者每股股票的購買價格,並且分別指出投資前後B的股票價格。

3、價值調整條款。

這一條款將規定:如果在規定期限內,B能能夠達到一定的經營業績,那麼A將獎勵B的初始所有者一定比例的股權;如果B不能達到,那麼B將以一個象徵性的價格或者無償地向A轉移一定比例的股權。

4、交割條件

這一條款規定雙方交割的條件。投資者應該根據A和B都能接受的投資協議進行,除了由B做出的適當和通用的陳述、保證和承諾以外,還可能包括其他的內容。

5、交割日期。 .

交割日期是A通過必要的工商登記,正式成了B股東的日期。

投資者權利條款

為了保護自己的利益,投資者通常會在協議裏為自已獲取一定的權利。

1、增資權

這一條款主要賦予了投資者A這樣一個權利;在未來規定的時間內,投資者A有權利向企業B以一個約定的價格再購買一定數量的股份。這是一個權利,所以,A有權執行也有權不執行。

2、股息分配權 .

這一條款是為了避免B過度分配利潤而對A的投資價值產生不利的影響。通常規定,如果可分配利潤沒有達到投資者投資總額一定的比例,B在未經過A書面批准的情況下,不得進行利潤分配。

3、清算權

這一條款旨在當B發生破產清算時,保護A的投資利益。通常,在破產清算時,A將獲得一個優先於其他股權持有人的優先分配額。這一金額可以設定為A投資總額的一定比例。當投資者A獲得優先分配額以後,剩餘的部分將按照股權比例分配給包括A在內的全部持股人。

4、贖回權 .

該權利旨在解決投資者在投資若干年後無法退出的問題。這一條規定,當交割完成的一定年限後,投資者A隨時有權將其持有股份按照一定的價格賣給B。通常,這個價格是下列兩種情況下價值較高的那個:第一種情況,最近B的財務報表中所反映的A持有股份所擁有的淨資產;第二種情況,A對B投資總額加上A對B增資額加上上述投資到贖回日期間以每年一定的利息率(通常為15%~20%)計算的利息總額。 .

如果B無力支付贖回股份的金額,那麼B有義務儘快支付這一金額。如果B的現金不足以支付,那麼,A持有的股權將自動轉化為一年到期的商業票據(利息可以規定)。 . 而且在B完成贖回前,A仍有權利保持其在B董事會中的董事。 .

5、反稀釋條款

這一條款將保護投資者A不會因為B增發股票時估值低於A對B投資時的估值而造成損失。通常會在這一條款中規定:當B增發時,對公司的估值低於A對應的公司估值,A有權從企業B或者B的初始所有者手中無償或以象徵性價格獲得一定比例的額外股權。 .

6、新股優先認購權

這一條款將保證投資者不會因為企業發行新股而導致投資者控股比例的下降。在這一條款中通常會規定,投資者有權在新股發行時優先認購,且價格、條件與其他投資者相同。 .

7、最優惠條款 .

這一條款用於保證投資者A在於B的合作中居於有利的地位。在這一條款中通常規定,如果B在未來融資或者在既有融資中有比與A的交易更為優惠的條款,則A有權利享受同等的優惠條件。 .

8、首先拒絕權和共同出售權 .

在這一條款中賦予投資者A這樣的權利;如果其他的股權投資者計劃向第三方轉讓股權,那麼,投資者A有如下權利;投資者A有權禁止這種交易的發生;投資者A有權以同樣的條件向第三方出售股權。 .

但是,條款中應該規定投資者A的股權轉移並不在此限制之內。而且投資者A不必負擔在股權轉讓中把股權優先轉讓給其他普通投資者的義務。

9、上市註冊權 .

這一條款將避免投資者A在企業B上市後因為法律規定不能轉讓股票而導致的損失。 . 在這一條款中,通常會規定,如果投資者A在一定期限內(比如IPO4年後或交割日8年後)不能轉讓股票,則企業B的其他股東應該在投資者A的要求下儘量少出售或者不出售其持有的股份。 .

如果B需要重組而需要A放棄某些權利,那麼,當B重組結束後一定時間內,公司仍然沒有實現IPO,投資者A就有權利恢復所失去的權利和利益。 .

10、鎖定

這一條款規定,企業B的原始投資者或持股管理人員在未經投資者A的書面同意前,不得向第三方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即使持股管理人員已經不被公司所僱用,他仍需要履行這一條款義務。 .

11、出售權 .

這一條款將賦予投資者A在企業B未能在規定時間內上市的情況下將企業B出售的權利。在這種情況下,其他投資者無權提出異議。

12、信息權

只要投資者A持有企業B的股份,企業B應該向A提供A所認可的形式的信息。這包括每月的財務報告、預算報告、所有提供給股東的文件或信息的副本以及向其他人員、公眾或者監管機構提供的信息資料。

13、董事會席位與保護性條款

在這一條款中,應該規定投資者A可以向企業B的董事會安插一定數量的董事。而保護性條款則規定了B的交易需要得到相當比例的股權的支持,否則就無權進行交易。

14、權利的放棄

在這一條款中規定了在什麼情況下,投資者A將放棄上述權利。通常會規定,如果企業B能夠上市,且股價在一定水平之上,投資者A將放棄上述權利。

但通常,即使在這種情況下,投資者所擁有的信息權和上市註冊權也不會喪失。 事務性條款

事務性條款規定了一些對企業B行為的許可與限制事項。

1、所得款項用途

這一條款將規定企業B可以在什麼範圍內動用資金。通常投資資只能用於經過投資者A許可的業務擴張、研發投入或者作為流動資金。

2、員工與董事會期權

這一條旨在規定企業B如何使用期權的獎勵。通常投資者A允許企業B預留一定比例的股票作為未來對員工和董事的獎勵。投資者A在這一條款中對B的限制主要是投資者要避免B通過期權獎勵的方式低價轉移企業的資產,或者分散A在B董事會中董事的影響力。所以,根據最優惠條款和反稀釋條款,B發放的股權的執行價格不得低於給A的價格,同時,當這些期權被髮放時,A在B中的董事也要獲得相當的比例,以在執行後保持其在董事會中的地位。

3、管理費條款

管理費條款是規定在交易中發生的費用由誰來支付的問題。按照慣例,企業將支付盡職調查的費用、為完成所有文件而產生的聘請律師、會計師、評估師、翻譯等專業人士而產生的費用。而投資者通常負擔投資決策中發生的費用,比如支付給顧問和專家的費用、諮詢費、代理費以及佣金等。

4、主管人員承諾與非競爭承諾

這一條款旨在避免主管人員B離開企業,甚至在離開企業後建立類似企業與企業B形成激烈的競爭。如果牛根生在伊利的時候做出過這樣的承諾,那就可能沒有後來的蒙牛,伊利日子肯定要比現在好過得多。

5、員工知識產權協議

這一條旨在解決投資者A投資前企業B中知識產權的歸屬的問題。通常將會規定,B應該在A注入資金前就和每個管理人員、研發人員簽訂為A所接受的保密和發明轉讓協議。

6、關鍵僱員保險

在很多企業中,關鍵僱員對企業的發展有重要的影響。所以,可以利用人壽保險來減輕關鍵僱員因為意外無法繼續為企業提供服務而造成的影響。通常會給那些關鍵僱員購買一定

數量的保險。在這個條款中就要規定有哪些人是關鍵僱員,而且每個人應該投保多少數量的保險。

7、尋找管理人

由於投資人A可能在未來為企業B引進新的管理人,所以需要在這一條款中賦予A為企業尋找管理人的權利。雖然不會在條款中寫明,但新管理人的薪酬通常可以作為投資金額中的一項開支。

8、股權結構

在這一條款中,將明確企業B的股權結構。

9、存留利潤

這一條款將規定投資者A有權分享全部的存留利潤。

其他條款

除了上述條款以外,還有一些小的條款也需要寫在框架協議中。這些條款有適用法律、爭端解決機制等等。

注:簽訂了投資意向書之後就要展開盡職調查,形成盡職調查報告。當投資人的審批完成以後,就會簽署正式的投資合同書。正式的投資合同書通常是在投資意向書的基礎上通過討價還價形成的,具體的形式與投資意向書差不多,但所有條款都將具有合同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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