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宅基轉讓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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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協議雙方當事人:

房屋宅基轉讓協議書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住址: 身份證號: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住址: 身份證號: 經自願協商達成一致,甲方將自己合法擁有的一套房屋及院落轉讓給乙方,雙方就房屋宅基轉讓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轉讓房屋的基本情況

轉讓房屋及院落(以下簡稱該房屋)位於河南省平頂山市郟縣堂街鎮朱窪村北街南臨,地上所屬建築物及院落。

第二條 轉讓價格

雙方商定該房屋轉讓價格為(人民幣) 元整,大寫(人民幣) 元整。

第三條 付款方式

雙方一致同意購房款一次性付清。在甲方向乙方交付宅 基房屋證件時支付所有房款。房屋宅基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權歸乙方行使。

第四條 甲方的承諾保證

甲方保證自己對該房屋擁有處分權,轉讓房屋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礙。甲方保證乙方順利接收,如原來的一切糾葛由甲方自行處理,和乙方沒有任何關係。

第五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中間人仲裁或仲裁院協調。

第六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七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 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中間人:

年 月 日

房屋宅基轉讓協議書 [篇2]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一、甲方自願將房屋宅基地轉讓給乙方,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下共同遵守:

二、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房屋宅基地位置為:東鄰( ),南鄰( ),西鄰( ),北鄰( )。房屋宅基地登記面積共

三、甲方保證對該房屋宅基地有處分權,如有共有權人,甲方已經取得了共有權人對轉讓該房屋宅基地的一致同意。

四、轉讓以後如果有建設、徵遷、徵用等拆遷補償所有款項均屬乙方所有,如需甲方配合,甲方應無條件協助乙方。

五、甲方需要協助該房屋宅基地建設,使用及辦理有關證件手續,費用由乙方自理。

六、甲方收款後須給乙方出具有效證據(寇灣村收據該宗房屋宅基地的原件的複印件)及收款收據。

七、乙方須按寇灣村統一規劃佈置,不得擅自改變尺寸及用途。

八、如有政府規劃、拆遷等其他項目賠償,乙方享受寇

灣村居民同等賠償待遇,所有賠償款項、獎勵條件等與甲方無任何關係,甲方無權干涉。如有違約,甲方賠償乙方所有損失。

九、乙方進入轄區必須遵守轄區的村規、民約管理及有關合理費用的繳納。

十、轉讓房屋宅基地的價格為人民幣 元,大寫: 。

十一、乙方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

十二、房屋宅基地交付時間:。 十三、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甲乙雙方共同遵守本協議。

甲方: 電話: 年 月 日

乙方: 電話: 年 月 日

見證人: 年 月 日

房屋宅基轉讓協議書 [篇3]

轉讓方: (以下稱甲方)

受讓方: (以下稱乙方)

甲方將宅基地一幅其土地使用權,和該宅基地上建築物及其附着物有償性轉讓與乙方作為修建住宅之用地,甲、乙雙方經自願、平等、友好協商,現就有關宅基地使用權及房屋轉讓的相關事宜自願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宅基地位置及基本情況:

甲方宅基地坐落於寧夏回族自治區、永寧縣、望遠鎮東魏村二組,宅基地0.78畝。坐北向南,東靠巷道、西靠農渠、南靠張海波、北靠尚軍,土地使用證號: 。佔地面積520平方米,所建房屋195平方米共6間(磚混結構)轉讓給乙方所有。

二、轉讓金額:

雙方議定此幅宅基地使用權及房屋轉讓金額,現價為人民幣: (¥:元)

三、付款方式:

雙方簽署本合同以後,乙方即向甲方支付定金(¥: );甲乙雙方約定在 年 月 日前乙方一次性付清 (¥: )餘款給甲方,甲方並於 年 月 日前交付房屋及土地使用證於乙方。如因甲方原因,該房屋未在約定時間內交付給乙方,甲方返還定金給乙方;如乙方因自身原因不願意買售該房屋,甲方定金不予退還。

四、產權歸屬:

協議雙方簽字付清全款之日起,該幅宅基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屬歸於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擅自將該宅基地使用權及房屋再次轉讓買賣、租賃、轉借或調換使用。乙方有權在此幅宅基地上建造和改造房屋,並擁有對此幅宅基地上建造和改造房屋的'租賃、轉讓權,甲方本族及異性人等無權干涉、爭議。在乙方修建房屋過程中,所需水、電由甲方負責辦理相關手續,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違約責任

本協議從雙方簽字當日之起任何一方不得反悔違約,如甲方違約必須在原轉讓金全額的基礎上加倍賠償乙方;如乙方違約,甲方收取乙方的轉讓金全額不予退回乙方,作為抵消乙方違約金。

六、因上述宅基地、宅基地上的附着物及房屋如遇國家需要、拆遷或被政府徵用所得補償或賠償,由乙方所有,需甲方提供相關手續,甲方不得推辭。因政府對甲方農轉非户口進行安置及保障類的補償或賠償由甲方所得。

七、此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上述宅基地使用權及房屋轉讓過程中一經雙方簽字、按手印既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身 份 證 號: 身 份 證 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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