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合作協議

來源:文萃谷 1.06W

甲方:_________

交流合作協議

乙方:_________

為發揮教學與科研部門各自的優勢,提高教學科研水平,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友好交流與合作協議:

一、甲方定期或不定期聘請乙方研究人員舉辦學術講座、專題報告,介紹學術研究和學科發展動態。

甲方為乙方提供如下條件:

1._________。

2._________。

二、乙方為甲方提供如下條件:

1._________。

2._________。

三、雙方根據情況定期或不定期開展學術交流與研討活動;雙方組織的有關學術會議優先邀請對方參加。

四、舉辦學術講座、專題報告或組織學術交流活動等的有關費用由雙方協議解決。

五、甲乙雙方建立領導人定期協商機制,就本年度合作事宜進行磋商,磋商每年一次,地點輪換。雙方實行聯絡員制度,甲方由_________作為聯絡員,乙方由_________作為聯絡員,負責日常合作事宜的溝通與落實。

六、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七、本協議有效期為_________年,協議期滿後,雙方如需繼續合作,可續簽協議。

八、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交流合作協議 [篇2]

甲方:湖北廣海人才開發交流服務有限公司

乙方:湖北工業大學

為促進人才合理流動,擴大就業渠道,甲乙雙方就合作展開人才交流與勞務中介事宜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雙方在合作中應該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嚴守“依法經營、誠實中介、有償服務、合理收費”的原則,切實保護乙方畢業生的合法權益。

第二條、在合作中,雙方負責如下工作:

(一)甲方

1.嚴格審查用人單位的用人資格,嚴禁採取欺詐手段將乙方學生介紹至從事非法活動的單位。對合法用工單位,應如實介紹用人單位的各種情況,包括但不限於用人單位的基本情況,生產工作及生活環境,所聘職位及招聘人數,用人條件及工資待遇等,不得有欺詐行為。

2.及時向乙方告知聘用單位所在地的有關勞動用工政策規定及當地政府,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收取的各種費用。

3.依據乙方提供的畢業生情況招聘乙方本科畢業生,確保提供每生條件相當的10個或以上就業崗位供其選擇;確保乙方學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內容與甲方提供招聘資料一致的合法有效的勞動合同

4.負責辦理乙方學生前往用人單位的交通事宜,派員護送乙方學生前往聘用單位,並協助辦理有關入廠(公司、酒店等)手續。

(二)乙方:

1、向甲方如實提供應聘學生的有關情況:包括學生的身份證明、學歷證明、專業技能、資質證書、簡歷自傳等能表明學生身份和能力的有關材料及求職要求,不得有欺詐行為。

第三條、乙方按每生 元的標準向甲方支付人才交流和勞務中介費用,該筆費用在學生與用人單位簽定用工合同時支付60%,學生到達招聘單位後,再繼續支付其餘40%。

第四條、凡乙方向甲方推薦的學生,一經用人單位聘用後,若因違法違紀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不承擔責任;如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或非法解除勞動合同,甲方應負責另行安置;在試用期期間學生如不滿意,有權終止聘用合同,甲方應負責另行安置。

第五條、甲方不得干預、插手、破壞乙方與學生達成的協議和關係;乙方也不得干預、插手、破壞甲方與用人單位達成的協議和關係。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在合作中存在欺詐行為的,應向守約放支付總中介費的30%,並要求違約放賠償損失。

2、任何一方未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的,應向守約方支付總中介費的20%的違約金,守約雙方還有權解除合同。如造成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應予以賠償全部損失。

第七條、 本協議有效期半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應在 年 月 日前確保學生與用人單位達成就業協議。

第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均依照我國法律、法規及規章辦理。

第九條、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先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有權向法院起訴。

第十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貳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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