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戰略合作意向書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優勢互補的原則;在雙方的品牌推廣、客户拓展等領域進行系統、深入合作;以獲得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現形成如下共識:
一、合作項目
1. 甲方在峨眉山門國際度假區(位於峨眉山市黃灣鄉和川主鄉)的經營場所,乙方享有優先入駐、租金優惠的政策。
2. 甲乙雙方簽訂戰略合作協議後,乙方享受由甲方提供的與合作項目相關的商業項目策劃、開店指導、營銷推廣等服務。
二、宣傳及推廣
1.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協議後,即成為戰略合作伙伴,均可在單方或雙方的宣傳推廣物料及活動中,使用對方的VI、公司簡介、產品簡介、對外政策等內容。
2.甲乙雙方簽訂合作協議,乙方即可享受甲方提供的峨眉山門服務區的整合媒體推廣服務,媒體推廣服務以甲方實際的推廣時間、推廣方式為準。
3.甲乙雙方在有關專題的研討會和各種展銷、促銷會上,互幫互助、共同宣傳,共同推進雙方的品牌。
4.甲乙雙方在宣傳和推廣合作時,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和責任,由舉辦和/或承辦活動的一方承擔。
5.在宣傳和推廣行為上,雙方無任何經濟利益關係。
三、其他
1.乙方確定入駐後,可向甲方申請簽訂正式合同,雙方具體的權利義務以正式合同約定為準。
2合作期間及雙方合作的項目,如發生客户投訴等,被投訴方應及時解決。 3甲乙雙方均享有協議解除權,但解除協議方須提前30日通知對方。
4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5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商業戰略合作意向書 [篇2]
甲方:杭州先知先覺服飾有限公司
乙方:成都迎客鬆商業管理有限公司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優勢互補的原則;在雙方的品牌推廣、客户拓展等領域進行系統、深入合作;以獲得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現形成如下共識:
一、合作項目
1. 甲方授權乙方代表甲方在西南區域拓展與甲方業務相關的的商業項目。
2. 甲乙雙方簽訂戰略合作協議後,乙方代表甲方進行前期的項目調研、論證,規劃定位,進行初步的合作方商務談判,並及時將調研談判結果告知甲方。
二、宣傳及推廣
1.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協議後,即成為戰略合作伙伴,均可在單方或雙方的宣傳推廣物料及活動中,使用對方的VI、公司簡介、產品簡介、對外政策等內容。
2.甲乙雙方簽訂合作協議,甲方即可享受乙方提供的西南區域的整合推廣服務,推廣服務以乙方實際的推廣時間、推廣方式為準。
3.甲乙雙方在有關專題的研討會和各種展銷、促銷會上,互幫互助、共同宣傳,共同推進雙方的品牌。
4.甲乙雙方在宣傳和推廣合作時,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和責任,由舉辦或承辦活動的一方承擔。
5.在宣傳和推廣行為上,雙方無任何經濟利益關係。
三、保密條款
1.甲乙雙方對甲方提供的有關授信的所有文件、項目數據、技術祕密、 調查方
案、投資方案、商業祕密、談判內容、相關協議及安排等均須承擔保密義務,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以口頭或書面形式將上述內容泄漏給協議以外的第三方。
2.甲乙雙方有義務要求其參加本項目工作的職員及其委託的律師、會計師等中介機構承擔同樣的保密義務。
3.如違反以上規定泄露保密信息,另一方享有追訴的權利。
四.其他
1.甲方確定與乙方推薦的項目發生合作後,甲方須向乙方支付與合作方簽訂合同標的的12%作為佣金。
2、甲方授權乙方從事的相關業務,需嚴格遵守中國法律和取得相應資格,並向乙方提供一切相關資料,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任何虛假信息與乙方無關,並由此產生的糾紛由甲方獨自承擔。
3、合作期間及雙方合作的項目,如發生客户投訴等,被投訴方應及時解決。
4、甲乙雙方均享有協議解除權,但解除協議方須提前30日通知對方。
5、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6、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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