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佣金支付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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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本公司 (身份證/營業執照號碼: )與賣/ 及相關協議,約定實際轉讓成交價為 幣 元整(小寫: )。 現本人/本公司承諾,基於岳陽鑫銀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在促成本人/本公司與賣方簽署合同達成房地產買賣法律關係過程中所提供之積極服務,本人/本公司自願於就上述物業 元整(小寫: )。如因本人/本公司過錯或違約,致使交易失敗,本人/本公司仍須向岳陽鑫銀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支付相當於買賣雙方總佣金金額的違約金,岳陽鑫銀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有權在定金中優先收取。本承諾書承諾佣金金額與《房屋中介買賣合同》或其它合同不一致的,以本承諾書為準。

開發商佣金支付承諾書

本人/本公司承諾,如與賣方自行解除《房屋中介買賣合同》或相關協議後再與賣方另行成交辦理過户,以及本人/本公司利用已從岳陽鑫銀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獲取的服務及信息,由本人/本公司的親屬、委託人、代理人或其他有密切聯繫的第三人(包括本人/本公司擔任法人、股東、經理等管理人員的公司)與賣方成交購入該物業的,本人/本公司仍須按本承諾書之約定向岳陽鑫銀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支付佣金。

本人同意因居間合同產生的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交易房地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請訴訟。

特此承諾。

承諾方:

代理人:

佣金支付承諾書(買方)

由經紀方湖南中聯房地產顧問有限公司提供居間服務,已經促成本人(承諾人)與賣方 (身份證號碼: )簽訂關於購買位於長沙市 區 號單位房產的《房地產買賣(居間)合同》,合同約定該房產轉讓價為人民幣: 元(小寫: 元),本人承諾以此價格為依據計算經紀方的佣金及必要費用:

1、佣金按交易價元(小寫: 元),居間服務的必要費用為佣金額的`20%,交易完成後此必要費用可抵扣佣金。 本承諾書中的佣金金額與《房地產買賣(居間)合同》中不一致的,以本承諾書為準。

2、必要費用應在簽訂《房地產買賣(居間)合同》時支付,佣金應在簽訂房管局版本的《長沙市二手房買賣合同》及向登記機關遞件前支付,延期支付佣金的,應按佣金總額的萬分之五按日向經紀方支付延期付款違約金,拒絕支付佣金的,經紀方有權拒絕辦理過户手續。

3、如因買賣雙方某一方違約導致無法完成交易,任何一方無權要求經紀方退還已支付的必要費用及佣金,如尚未支付必要費用及佣金的,仍需支付。守約方可向違約方追究違約責任

4、如買賣雙方擅自解除合同的,應當向經紀方支付必要費用,經紀方有權從託管定金、交樓保證金或首期款等相關款項中扣除,如買賣雙方解除合同後又私下成交(包括買方的親屬、朋友與賣方私下成交)或通過其它經紀方成交的,本人承諾支付以上全部佣金及必要費用,否則本人承諾與賣方連帶向經紀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小寫: 元)。

承諾人:

年 月 日

佣金支付承諾書

甲方(委託方):

身份證號碼(或營業執照號碼):

地址:

電話:

乙方(受託方):深圳市保利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寫字樓中心

地址:深圳市南山區科技園中區科技中三路5號國人大廈a棟4f

電話:0755-86590215 傳真:0755-86590205

甲方委託乙方 深圳市 區 路/道 大廈 棟 層 號之物業,甲方對此物業有 意向。甲方承諾就此物業經乙方介紹 後,一次性支付乙方等同於本物業出租成交價 個月租金的費用作為中介服務費。支付時間為甲方收到定金後三日內付清。甲方確認支付給乙方的服務費為人民幣: 元整(¥ 元)。

甲 方(簽章):

代 表 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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