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修協議書 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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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協議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簽訂協議可以解決現實生活中的糾紛。那麼協議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保修協議書 ,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保修協議書 15篇

保修協議書 1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經協商一致,對簽定工程質量保修書。

一、工程竣工後回訪制度

1、乙方所完成的工程,在通過有關部門竣工驗收後,在質量保修期內,應主動向甲方或者甲方委託的項目物業管理公司進行工程使用過程回訪,知曉自己所承擔施工的工程存在哪些質量缺陷,便於雙方總結經驗,在以後的工程施工中得以解決提高。

2、回訪時間為質量保修期開始後每月回訪一次,直至質量保修期屆滿。

3、回訪對象為:甲方或者甲方委託的項目物業管理公司。

二、工程質量保修範圍和內容

1、乙方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管理規定和雙方約定,承擔施工合同約定的所有施工承包範圍內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2、凡屬於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各部位的質量問題或其他缺陷,及由於乙方維修造成業主的相關損失,均屬於乙方保修責任範圍,不屬於甲方責任。

三、質量保修期

保修期限為壹年,實際的保修期從工程實際竣工驗收並交付使用之日起計算。

四、質量保脩金:

本工程質量保脩金按本工程結算總價的%計取。

五、質量保脩金的返還:

質保期滿壹且乙方在質保期內正常履行義務後7個工作日內由甲方無息退還。

六、質量保修責任

1、保修期內凡屬乙方原因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應免費維修、更換;如因甲方使用不當或保養不善引起的故障或設備損壞,乙方負責有償維修(只收取材料費,不收取人工費)。

2、保修期內更換的配件必須是原廠商生產的新配件,換下的配件屬於乙方的財產,更換上去的`配件則成為甲方的財產。

3、在保修期內,一般情況下乙方應在接到甲方事故通知後的48小時內派人進行維修,發生緊急搶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後,應當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

4、發生下列情況時,甲方可委託他人修理,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人工費、材料費、違約賠償金、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其他損失)由甲方直接從質量保脩金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在5日內補足,並補足原有的質量保脩金:

(1)乙方未能按照甲方的要求派人修理或在合理期限內無法修復;

(2)乙方對同一部位經兩次維修仍未修復的

5、質保期內如出現設備、材料更換情況,則所更換設備、材料的質保期從更換之日起重新計算。

6、在保修期內,由於乙方質量問題引發的任何安全事故問題,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7、若因乙方拖延,推諉而導致業主一切損失的,或因此造成甲方(或負責管理該項目的物業管理公司)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時,而相關質保金總額又不足以支付的,甲方(或負責管理該項目的物業管理公司)有權向乙方追索,直至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8、乙方每次維修完畢,應負責將施工現場清理乾淨,並取得業主和甲方(或物業公司)的驗收簽字。

9、以上保修期保修回訪記錄,以及乙方是否履行保修責任,最終以業主和甲方(或物業公司)簽字認可為準,若無業主和甲方(或物業公司)簽字,甲方將拒付應付的保脩金。

本工程質量保修書作為施工合同附件,與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滿。

(本頁無正文)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經辦人(簽字):經辦人(簽字):

合同簽訂時間:

年月日

保修協議書 2

發包人:

承包人:

發包人、承包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經協商一致,對鄧州市鴻傑第一城 號樓工程簽訂工程質量保修書。

一、工程質量保修範圍和內容

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管理規定和雙方約定,承擔本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質量保修範圍包括地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衞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供熱與供冷系統,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以及雙方約定的其他項目。具體保修的事項,雙方約定如下:承包人接到保修通知時必須及時派維修人員到現場進行維修,若不及時派維修人員維修,發包人將委派維修人員進行維修,維修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從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各項工程承包人派維修人員到場維修時間:天然氣工程2小時內;採暖工程、電氣工程、給排水工程4小時內;其它工程48小時內。

二、質量保修期

雙方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約定本工程的質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外牆面的防滲漏為___5___年;

3.裝修工程為____2_____年;

4.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工程為____2___年;

5.供熱與供冷系統為___2____個採暖期、供冷期;

6.其他項目保修期限約定如下:天然氣工程為__2__年。

質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三、質量保修責任

1.屬於保修範圍、內容的'項目,承包人應當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2天內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保修的,發包人可以委託他人修理。

2.承包人按照有關法律、法規,保修在發包人承攬的工程項目。承包人必須留有足夠土建、安裝、電氣等施工人員在工地現場待命,及時保修。

3.發生緊急搶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後,應當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

4.對因承包人保修不及時、不到位,給用户造成精神和財產損失的,引起用户投訴、索賠和起訴的,一切責任由承包人負責。

5.承包人同意在其保修人員不在現場或住户家中有緊急處理任務或無能力繼續保修等情況下,由發包人安排保修隊伍維修。

6.如發生其它專業保修隊保修的,保修費用每半年支付專業保修隊伍,從承包人保脩金中扣除支付。保修費的計算、核定以有用户簽字的"保修派工單"為準。

7.承包人不履行保修義務或拖延履行保修義務的,每次事故處罰款20xx-5000元,在保修費中扣除。

8.對於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問題,應當按照《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的規定,立即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採取安全防範措施;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實施保修。

9.質量保修事項完成後,由發包人、承包人會同物業管理公司、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對工程進行組織驗收。

10、在質量保修期內,因房屋建築工程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第三人的人身和財產損失的,承包人在接到發包人通知後,在通知要求的時間,參加與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第三人的協商賠償事宜,並根據協商結果承擔賠償責任。承包人不參加協商或協商達不成一致意見的,由發包人按照《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向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第三人承擔維修或賠償責任後,有權在承包人留存的質量保脩金中扣除。保脩金不足以承擔的,承包人另行對發包人進行賠償。承包人有異議的,有權提出訴訟。

四、保修費用

保修費用由造成質量缺陷的責任方承擔。質量缺陷責任期的維修費用由承包人承擔。承包人有證據證明質量事故是由於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不當造成的,承包人不承擔責任。

本工程質量保修書,由施工合同發包人、承包人雙方在竣工驗收前共同簽署,作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滿。

五、其他事項

1、本協議與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一併簽訂生效。

2、房屋竣工交付使用後,發包人即將本協議書約定的質量保修通知、監督、結算的權利義務委託給所聘用的物業公司執行,承包人表示無異議。

發包人: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簽訂日期: 年月日

保修協議書 3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發包人、承包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並參照《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經協商一致,對(工程名稱)簽訂工程質量保修書。

1、工程質量保修範圍和內容

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和雙方約定,承擔本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質量保修範圍:具體保修的內容,雙方約定如下:

2、質量保修期

2.1雙方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約定本工程的質量保修期如下:

具體詳見本工程的質量保修期要求

2.2質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3、質量保修責任

3.1屬於保修範圍、內容的`項目,承包人應當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內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保修的,發包人可以委託他人修理。

3.2發生緊急搶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後,應當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

3.3對於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問題,立即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採取安全防範措施;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實施保修。

3.4質量保修完成後,由發包人組織驗收。

4、保修費用

4.1保修費用由造成質量缺陷的責任方承擔。

5、其他

5.1雙方約定的其他工程質量保修事項:

5.2本工程質量保修書,由施工合同發包人、承包人雙方在竣工驗收前共同簽署,作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滿。

發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保修協議書 4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以及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一樓展示大廳裝修工程。

2、工程內容:裝修一樓大廳背景牆、電視牆、展示台等。

3、本工程範圍:包工包料、包質量、包安全和文明施工。

二、合同價款和支付方式

1、本工程材料總造價:叁萬壹仟捌佰肆拾貳元(¥31842.00元)整,施工費按照施工實際圖案的平米數計算。每平米240元。

2、付款方式:乙方材料進入工地後甲方付給乙方工程材料費的40%,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甲方即付給乙方剩餘工程款全部金額。

三、甲方職責

1、提供完整的`工程施工場地並協調好各部門,以保障工程的順利進行。

2、提供乙方施工過程中的供水及供電。

3、負責隱蔽工程的隱蔽前驗收。

4、及時做好工程竣工後的組織驗收工作。

四、乙方職責

1、切實按照工程設計相關規範嚴格操作精細施工,確保工程質量與安全。

2、積極配合甲方做好環境衞生及安全保衞工作,並遵守公司有關管理制度。

3、負責整個工程預算確定項目所需材料的質量,嚴格按工程設計方案所列質量標準,選購材料。

4、負責及時配合甲方做好工程竣工後驗收工程。

五、違約責任

1、因一方原因,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應通知對方辦理合同終止協議,並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六、其他事項

1、其他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 乙 方: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日 期: 日 期:

保修協議書 5

發包人(全稱):鄭州鄭東置業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稱):

發包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經協商一致,對鄭東建材家居城xxx工程簽定工程質量保修書。

1、工程質量保修範圍和內容

1.1.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管理規定和雙方約定,承擔施工合同約定的所有施工承包範圍內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1.2.凡屬於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各部位的質量問題或其他缺陷,及由於承包人維修造成業主的相關損失,均屬於承包人保修責任範圍;不屬於承包人責任,但是經由雙方協商由承包人施工的,承包人應配合維修,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2、質量保修期雙方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約定本工程的質量保修期以上工程通過驗收,完善整改意見並正式移交發包人,雙方在移交書上簽字之日起計算,保修期限為:2年

3、質量保修責任

3.1.保修期頭三個月內,承包人應派出足夠的維修和管理人員常駐現場負責維修工作,承包人維修負責人每天與發包人工程部及相關部門主動聯繫一次,在發包人維修備案本上籤到。認真履行保修責任,做到服務周到,隨叫隨到,此後應在發包人通知24小時內趕到現場進行維修,履行保修義務,保證維修的質量及效果。承包人聯繫電話:發包人通知時間以電信部門記錄為準,一次接通或三次無人接聽或接不通視為發包人已通知承包人(發包人電話通知時間8:00~18:00之間)。承包人如更改電話,必須提前3天加蓋公司公章書面通知發包人。

3.2.發生緊急搶修事故,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後,應當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

3.3.承包人未能及時進場維修或不能維修或未能在發包人指定的合理期限內維修完好或經過兩次維修都未能修好的.,承包人同意發包人自行另請他人代為維修並確定價格,同意所有修復費用及賠償費用及發包人加收管理費(修復及賠償費的15%)可以從發包人支付承包人的任何款項中扣除,但不等於解除承包人的任何應負的責任。

3.4.承包人的施工質量原因,導致業主退房、補償等全部責任、費用及甲放的損失均由承包人承擔。承包人授權發包人全權代表承包人與相關業主進行談判,承包人應在發包人通知有關費用的3天內向發包人支付,否則發包人加15%的違約金從保脩金中扣除,並要求承包人補充保脩金。

3.5.承包人每次維修完畢,應負責將施工現場清理乾淨並在完成後取得業主和發包人的驗收簽字,所維修項目如在六個月內再次出現同樣缺陷的,仍然由承包人保修。

3.6.對於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問題,應當按照《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的規定,立即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採取安全防範措施;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實施保修。

3.7.質量保修完成後,由發包人組織驗收。

4、質量保脩金的支付在保修期2年後,保修期維修較少或業主投訴少,監理工程師、物業管理單位及發包人對工程質量無異議後14天內即與承包人辦理保修款支付。在保修期內,如果維修次數,業主投訴較多,保脩金五年以後酌情結算,保脩金結算後,承包人仍應繼續完成2款規定的保修期限內的保修工作。保修費用由造成質量缺陷的責任方承擔。

5、其他雙方約定的其他工程質量保修事項:

本工程質量保修書一式四份,雙方各兩份,由施工合同發包人、承包人雙方簽署,作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滿。

發包人:(公章)鄭州鄭東置業有限公司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保修協議書 6

甲方:

乙方:

為了使得甲方現有的()機器正常使用,確保甲方獲得完善的售後服務,確保甲方機器處於良好的`運行狀態,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訂立此協議。

2乙方保證為甲方優先安排快捷、良好的維修服務。

3乙方可為甲方免去平時的保養費和維修費。

4如果遇到機器需要更換配件時,甲方可自行購買零配件,也可由乙方以優惠價提供零配件,費用由甲方負擔。

5甲方一次性付給乙方全年保修費人民幣()元人民幣。

6乙方每月必須保證對機器全部、徹底地檢查保養1次,平時機器有故障時,甲方電話通知乙方,乙方必須保證及時趕到,確保在2小時內趕到維修。

7乙方如果不能按甲方要求履行,甲方隨時有權解除此合同執行,乙方按時間退給甲方維保費。

8非乙方維修人員拆卸機器,造成的機器故障,以及使用非正品耗材造成的機器故障,乙方不承擔保修責任。

9本協議一式兩份。有效期自20____年___月____日開始,至20____年____月____日結束。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乙方:

代表(簽章)代表(簽章)

保修協議書 7

建築工程合同中一般發包人和承包人會約定質保期(一般是一年), 質保金一般是在質保期滿後支付。但是,同時法律又對建築工程作出 了最低質量保修期限。例如,《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就規定, 在正常使用條件下,房屋建築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一)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 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衞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 滲漏,為5年;

(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

(四)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為2年;

(五)裝修工程為2年。 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約定。”

首先要明確的是,工程的保修期與質保金沒有必然的聯繫。保修期可以約定,但是約定不得違反強制性規定,國務院頒佈的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條明確規定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最低保修期限為:

(一)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衞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

(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

(四)電氣管道、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

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 發包方與承包方約定。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而工程質保金的提取及返還則是合同雙方的約定事項。合同中並沒有約定質保金的,建設單位無權提取質保金。工程質保金是指為落實項目工程在缺陷責任期內的維修責任,建設單位與施工企業在項目工程建設承包合同中約定,從應付的工程款中預留,用以保證施工企業在缺陷責任期內對已通過竣工驗收的項目 工程出現的缺陷(即項目工程建設質量不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設計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約定)進行維修的資金。由此可見,工程質保金既形成對施工單位施工質量的有效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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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形成開發商應對工程質量問題的有力保障,因此,對於開發商來講,工程質保金至關重要。

工程質保金不能想當然地與工程的保修期直接聯繫起來,要形成其有效的屏障作用,就必須由合同雙方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當中作出明確約定,下列要素在約定時不缺少:

第一,工程質保金的.總額。一般來説,項目工程質保金按項目工程價款結算總額的5%來由建設單位從施工企業工程計量撥款中直接扣留。

第二,工程質保金的返還時間。施工企業應在項目工程竣工驗收 合格後的缺陷責任期(一般為二年)內,認真履行合同約定的責任,缺陷責任期滿後,及時向建設單位申請返還工程質保金。

第三,工程質保金如何直接扣減維修費用。一般來説,建設單位 應在出現質量問題的一定時間內書面通知施工企業前來維修處理,施工企業逾期不處理的,建設單位可另行委託第三方處理,相關費用就可以直接扣除。因此,作為開發商來講,一定要注意提前通知的環節,否則,所支出的費用很難在質保金中扣除。

第四,工程質保金返還時是否計息應約定清楚。一般來説,工程質保金不計利息。

在建設工程的管理中,建設工程質保期與質保金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前者是對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由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規定;後者是是指發包人與承包人在建設工程承包合同中約定,從應付的工程款中預留,用以保證承包人在缺陷責任期內對建設工程出現的缺陷進行維修的資金。

其中:一、建設工程質保期。國務院《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40條規定: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1、基礎設施工程、房屋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衞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3、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4、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5、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設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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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施工單位在合同中約定。建設項目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二、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管理暫行辦法》第二條規定:本辦法所稱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保脩金)(以下簡稱保證金)是指發包人與承包人在建設工程承包合同中約定,從應付的工程款中預留,用以保證承包人在缺陷責任期內對建設工程出現的缺陷進行維修的資金。

缺陷是指建設工程質量不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設計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約定。

缺陷責任期一般為六個月、十二個月或二十四個月,具體可由發、承包雙方在合同中約定。

第九條、缺陷責任期內,承包人認真履行合同約定的責任,到期後,承包人向發包人申請返還保證金。

第十條、發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還保證金申請後,應於14日內會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的內容進行核實。如無異議,發包人應當在核實後14日內將保證金返還給承包人,逾期支付的,從逾期之日起,按照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付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發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還保證金申請後14日內不予答覆,經催告後14日內仍不予答覆,視同認可承包人的返還保證金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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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建 設 部 令

第 80 號

《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已於20xx年6月26日經第24次部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發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部 長 俞正聲

二○○○年六月三十日

房 屋 建 築 工 程 質量 保 修 辦 法

第一條 為保護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房屋建築所有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權益,維護公共安全和公眾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新建、擴建、改建各類房屋建築工程(包括裝修工程)的質量保修,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是指對房屋建築工程竣工驗收後在保修期限內出現的質量缺陷,予以修復。

本辦法所稱質量缺陷,是指房屋建築工程的質量不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以及合同的約定。

第四條 房屋建築工程在保修範圍和保修期限內出現質量缺陷,施工單位應當履行保修義務。

第五條 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的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的監督管理。

第六條 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應當在工程質量保修書中約定保修範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雙方約定的保修範圍、保修期限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第七條 在正常使用條件下,房屋建築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一)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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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衞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

(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

(四)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為2年;

(五)裝修工程為2年。

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約定。

第八條 房屋建築工程保修期從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第九條 房屋建築工程在保修期限內出現質量缺陷,建設單位或者房屋建築所有人應當向施工單位發出保修通知。施工單位接到保修通知後,應當到現場核查情況,在保修書約定的時間內予以保修。發生涉及結構安全或者嚴重影響使用功能的緊急搶修事故,施工單位接到保修通知後,應當立即到達現場搶修。

第十條 發生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缺陷,建設單位或者房屋建築所有人應當立即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採取安全防範措施;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保修方案,施工單位實施保修,原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負責監督。

第十一條 保修完成後,由建設單位或者房屋建築所有人組織驗收。涉及結構安全的,應當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二條 施工單位不按工程質量保修書約定保修的,建設單位可以另行委託其他單位保修,由原施工單位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三條 保修費用由質量缺陷的責任方承擔。

第十四條 在保修期限內,因房屋建築工程質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人身、財產損害的,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可以向建設單位提出賠償要求。建設單位向造成房屋建築工程質量缺陷的責任方追償。

第十五條 因保修不及時造成新的人身、財產損害,由造成拖延的責任方承擔賠償責任。

保修協議書 8

甲方(產品使用者):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維修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

乙方電話:

一、保修設備附表:

代碼設備名稱品牌型號機身號碼數量

聯繫人:

電話:

傳真:

設備使用地址:

乙方銷售給甲方的產品,乙方為保證甲方保修期 年 月 日內的 產品正常使用,對產品保修方的協議產品進行維修服務,為保護甲、乙、產品保修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甲、乙、產品保修方友好協商簽訂本協議。初次籤協議前,設備應正常運轉情況下,方可簽訂協議。

第一條 乙方義務

1.乙方根據甲方協議產品出現故障的報修通知,乙方優先安排維修。在法定15個工作日內,把產品維修好。

2.在保修期內乙方在維修時不收取上門費及工時費。

3.在保修期內乙方的維修沒有次數限制。

4.在保修期內乙方維修不收取配件費,並且保證配件由產品保修方提供。

5.乙方為甲方提供的更換部件必須保證為原裝部件,如有特殊情況,乙方需在與甲方協商認同後更換與原部件應用功能與技術指標相近的部件,產品保修方不對此部件負責。

6.如果乙方為甲方更換的部件在保修期內損壞,乙方需為甲方免費更換、維修。

7.乙方根據甲方合同產品情況制定設備維護計劃,並報之甲方。在沒有甲方報修通知的情況下,乙方按維護計劃,對甲方協議產品進行上門維護。每四個月一次上門維護保養服務。

8.乙方免費進行操作指導,技術諮詢

第二條 甲方義務

1.甲方在協議產品出現故障後,及時通知乙方。

2.甲方不能使用未經乙方認可的,非原廠的`零配件、消耗品,否則產生的設備故障,乙方不承擔責任。

3.未經乙方認可,甲方不得邀請第三方單位對協議產品進行維修,否則乙方不承擔由此產生的後果和責任。

4.甲方不得對合同產品進行私自拆卸,否則由甲方承擔所造成的全部損失。

5.協議產品發生故障,需要更換配件時,產品保修方承擔配件費用。

6.協議產品發生轉移或轉讓時,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

第三條 維修費用結算方式:乙方跟產品出售方協商,由產品保修方支付。

第四條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產品保修方各執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簽字): (加蓋公章)

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 (加蓋公章)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保修協議書 9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詳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機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機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修費:(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

備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修期限:新安裝保修一年或 __________

籤保或續約____年____月____日

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一、保修期內責任

1.承保單位(甲方)責任:

2.甲方在合同期內免費維修,保養上述機器不收取費用。 ( 更換零部件除外 )

3.甲方在合同期內每月按時上門對上述機器至少做一次常規保養,保證其複印效果。(新安裝除外)

4.本合同所列的機器如出現故障,委託單位(乙方)隨時通知甲方,甲方接到通知後應在八個工作小時內(節假日順延)及時上門服務,以確保乙方的機器正常工作。

5.甲方有義務為乙方的設備管理人員進行必要的維護保養培訓。

6.合同期內,乙方所列機器需要更換零件,甲方應以優惠價格向乙方提供原裝耗材及零配件。如因甲方提供的耗材質量問題引起機器故障,使乙方不能正常工作,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即更換耗材、零配件所發生的費用)由甲方負全責。

二、委託單位(乙方)責任

1.乙方應嚴格按説明書正確操作機器。

2.乙方不得私自拆卸機器,不得請甲方以外人員維修機器,更不得私自更換零配件。否則,引起機器故障,甲方不負任何責任,由此產生的維修等費用由乙方負擔。

3.乙方應使用由甲方提供的主要消耗材料,如乙方從其它渠道購買的耗材引起機器發生故障,由乙方負全責。情況嚴重的,視同乙方放棄本合同,甲方不再承擔任何責任。

4.機器屬正常老化或損壞,乙方應承擔更換原裝耗材及零配件費用。

5.乙方的正當權益受到損害時,有權對甲方維修人員的服務態度、質量及索賠額外不合理費用,向甲方主管領導投訴(電話: __________ )。

三、其他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委託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承保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保修協議書 10

甲方

乙方:

甲方、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例》和《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經協商一致,對(工程全稱)簽訂工程質量保修書。

1.工程質量保修範圍和內容

1.1乙方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管理規定和雙方約定,承擔施工合同約定的所有施工承包範圍內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1.2凡屬於乙方原因造成的各部位的質量問題和材料設備質量缺陷問題或其他缺陷,及由於乙方(指購買本項目房屋的客户)維修造成業主的相關損失,均屬於乙方保修責任範圍。

1.3整體工程及各分部分項工程質量,經竣工驗收符合合同要求,如甲方抽檢到分項工程中允許偏差項目中超出允許偏差範圍的、基本項目中未達到優良的項目或者不符合觀感要求的觀感項目,仍屬乙方返修範圍,乙方應按甲方要求進行返修。

1.4由於乙方工程質量問題造成甲方和業主的全部直接和間接損失,由乙方無條件承擔。如業主另有索賠要求,則乙方授權甲方全權代表乙方與業主進行索賠談判並確定賠償金額,談判結果經甲方和業主簽字後立即生效,甲方負責知會乙方,並將乙方須承擔的費用總額直接從乙方保修款中扣除,乙方予以無條件承認。

2.質量保修期

雙方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約定本工程的質量保修期以工程通過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保修期限為:

1、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工程的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70年)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衞生間、廚房、陽台和外牆面的防滲漏(包括颱風、暴雨等自然條件下的影響),為5年;

3、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

4、住宅領地凱旋帝景內的給排水設施、道路等配套工程,為2年;

5、供熱及制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

6、其他項目的'保修期為2年。

3.保修的時間性

3.1滲水、漏水、給排水、供電設施及線路出現故障等影響居民正常生活的情況下,乙方承諾在甲方通知後4小時內趕到現場並於6小時內完成維修。

3.2發生緊急搶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後,應當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

3.3其他情況下,乙方須在甲方通知後24小時內趕到現場,並於趕到現場之日起二日內完成通知所涉及之保修、維修項目。

3.4每個維修項目完成後,經業主和甲方驗收並簽字後,方為該維修項目本次維修完畢。所維修項目應保證在六個月內不再出現類似問題。

3.5違反以上規定,視為乙方同意由甲方處理,甲方委派他方處理,處理結果由業主和甲方簽字認可後即生效,不再經由乙方確認(甲方將處理情況知會乙方),因此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從乙方保修款中扣除。

3.6乙方承諾,無論以上質量缺陷屬乙方、甲方或業主責任,在接到通知後,均遵守上述時間性要求不問理由地進行維修,並在維修過程中與甲方及業主共同取證,以判斷責任原因,不屬乙方責任的,由責任方向乙方支付材料及人工費用。

4.維修質量的保障措施

4.1每個維修項目完成後要經業主和甲方驗收簽字方可,所維修項目的保修期限由維修合格之日起重新計算。

4.2維修工作完成後,乙方負責將施工現場清理乾淨,如維修過程中給業主造成其他損失,則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4.3如有下列情況之一發生,甲方有權另行聘請施工單位進行維修,由此引起的一切費用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a:接到甲方返修通知(口頭或書面)後拒不到現場處理問題;

b:超過規定的到場時間後4小時仍未趕到現場;

c:超過規定的時間仍未完成有關工程返修任務,且不主動向甲方報告;

d:對同一位置經過一次返修仍未徹底解決問題;

e:因現場返修人員服務行為造成客户強烈投訴。

4.4因乙方責任造成返修、賠償的,乙方應按照以下標準賠償甲方直接和間接損失:直接返修加直接賠償的費用在20xx元以下的,按照3倍計算;直接返修加直接賠償的費用在20xx元以上的,按照2倍計算。

4.5按上述辦法計算出的費用總額由甲方書面知會乙方,無需徵得乙方書面簽收意見即可直接從乙方保修款中扣除。

4.6對於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問題,應當按照《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規定,立即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採取安全防範措施;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實施保修。

4.7質量保修完成後,由甲方組織驗收。

5.乙方維修安排

5.1在工程保修期內,乙方必須委派兩名全權代表(土建1名,安裝1名)在現場辦公,專職處理本工程的維修工作;如甲方認為該代表不能勝任工作,乙方在接通知後2日內予以更換。

5.2乙方保修負責人(默認人為項目經理):

a:通訊地址:

b:電話/手機:

c:傳真:

5.3以上內容若有變動需及時書面知會甲方,否則無法聯繫時,視為乙方已收到甲方傳達之信息。

5.4每一住户,無論維修項目多少,全部維修人員均應一次到位。

5.5維修人員應按甲方制定的維修程序進行維修,服從甲方管理,服從業主的監督,統一着裝、文明施工、文明用語,不得與業主發生任何爭執,否則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500元/每人次。

6.質量保脩金的支付

質量保脩金為工程結算總價的5%。

質量保脩金的支付方式為:

6.1質量保脩金返還的起止日期為:從工程竣工驗收通過之日起,至合同約定的保修期限止。

6.2保修期滿2年,監理單位、物業管理單位及甲方對保修質量無異議後7天內無息支付乙方工程質量保脩金總價的80%。

6.3保修期滿五年,監理單位、物業管理單位及甲方對保修質量無異議後7天內辦理完成保脩金結算,甲方在收到完整的結算手續後無息支付乙方工程質量保脩金總價的20%。

6.4若甲方墊付維修費用超出保修款總額,超出部分仍由乙方支付;所有保修款在結算時均不計利息。乙方不願支付超額部分的,甲方有權由應支付乙方的其他任何費用中扣除,仍不夠的,以法律手段追回。

7.其他

7.1乙方同意在免費保修期滿後至工程有效壽命年限內,繼續提供適當維修服務,並按最優惠價收取費用。

7.2本保修書:作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雙方共同簽署,在工程有效壽命內一直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簽字:簽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保修協議書 11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為了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受服務方(以下簡稱甲方)和服務方(以下簡稱乙方)經協商達成以下協議。甲方所購電腦在保質期內均憑有效發票由乙方提供保修服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合同。具體要求如下:

一、保修機器型號:

保修期限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為期一年。

二、維修方式:

1、當甲方的機器出現故障時,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的維修人員以最快的速度響應,在最短的時間內為甲方排除機器故障。

2、乙方維修人員應為甲方人員講解明白如何正確使用和延長使用壽命的一些常識。

3、合同保修期內,如甲方的設備人為造成損壞需要更換零部件,乙方維修人員應講明白更換這些零部件的原因,以及不更換這些零部件所造成的後果,甲方應尊重乙方技術人員的'意見,甲方承擔更換零部件的成本費用。非人為因素損壞則由乙方負責維修或調換。保修期外,所需配件成本費用及維修費均由乙方由承擔。

4、為確保甲方設備正常使用甲方應儘可能地使用乙方所提供的零部件和消耗品。

5、如甲方人員由於使用不當造成機器損壞或甲方的某一機器出現故障,甲方負責人沒有通知乙方,甲方就擅自處理,這兩種情況不應有乙方承擔責任。

6、乙方工程師在甲方設備進行維修時,甲方應儘可能配合工作,如提供電腦設備的驅動程序(在有的情況下),乙方工程師需要現場查閲網上資料時,在不涉及甲方網絡安全和其它特殊考慮的前提下,甲方應當配合,在做重大的改動(如重裝操作系統)時,乙方工程師會詢問甲方有無重要的數據需要備份,甲方應當主動配合,否則如有重要數據丟失,後果由甲方負責。在甲方積極全力配合情況下,如造成數據丟失,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聯繫方式:

簽名(蓋章):

簽約時間: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

聯繫方式:

簽名(蓋章):

簽約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保修協議書 12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服務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設備保修事宜,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保修設備附表

代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備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品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機身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備使用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保修範圍及服務方式

1.免費進行操作指導,技術諮詢;

2.修復其有修復價值的毀損設備,或排除設備故障;

3.機器出現故障的應急維修:_____________市內2個工作小時內上門維修,_____________市郊區8個工作小時到位維修,長途客户雙方協定上門時間;

4.定期對保修期內的機器進行上門保養,每年不少於________次,保證設備運作正常。

三、服務期限

從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保修合同期滿甲方需乙方繼續保修時,應提前一個月重新簽訂。

四、質量保證

乙方對所售的'配件、耗材保證質量,若出現質量問題,乙方給予免費更換。

五、 以下情況不屬乙方保修範圍:

因電壓不穩而造成的機件損壞:

因不按正常規則使用而造成的機件損壞;

機器的消耗品如墨粉、墨盒、色帶,感光鼓,載體,暗盒等;

甲方擅自改裝保修產品或更換非乙方提供的零件及耗材;

甲方擅自委託非乙方授權人員對機器進行保修。

六、收費標準

1.甲方在簽訂本協議同時向乙方支付保修費用__________元;

2.甲方需乙方到市區以外地區上門檢修,甲方應支付乙方工時費、旅差費____________元。

七、違約責任

乙方提供給甲方的耗材配件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逾期未付清乙方款項的,須每日向乙方交納逾期部分________‰的滯納金。

八、執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甲乙雙方同意由_____________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九、其他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保修協議書 13

愛德利變頻器保修協議

1、保修範圍僅指變頻器本體;

2、變頻器的保修期限為12個月(出口海外的產品保修期為6個月),在保修期內,如果在正常使用情況下發生故障或損壞,本公司提供免費維修;

3、即使在保修期內,如發生以下故障,在保修期內,將收取一定的維修費用:

a)未嚴格按照《使用手冊》或超出標準規範要求使用所引發的故障、

b)購買後跌損或野蠻搬運造成的損壞、

c)因在不符合本使用手冊要求的環境下使用所引起的器件老化或故障、

d)未經允許,自行修理,改裝所引起的故障、

e)由於保管不善引發的.故障、

f)將變頻器用於非正常功能時引發的故障、

g)由於火災、鹽蝕、氣體腐蝕、地震、風暴、洪水、雷電、電壓異常或其他自然災害或與災害相伴的原因所引起的故障、

h)擅自撕毀產品標識(如:銘牌等);

4、服務費按實際費用計算,如另有合同,以合同優先的原則處理;

5、本產品的保修依據為保修卡及購機發票,請務必保留此卡,並在保修時出示給維修單位;

6、如您有問題可與代理商聯繫,也可直接與我公司聯繫。

超過保修期,本公司將提供終生有償維修服務。

保修協議書 14

甲方:********實業####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施工總承包單位(分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丙方:********物業公司 (以下簡稱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和 《## 工程施工合同》的有關規定,在工程竣工交付驗收後,施工單位在合同規定的保修期內,進行由於施工引起的工程保修,現甲、乙、丙三方就相關工程保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執行。

1.0保修範圍及期限

1.1保修範圍

1.1.1由於施工質量和材料質量原因引起的房屋保修;保修期內乙方負責免費維修保養。

1.1.2由於設計原因造成的質量問題,甲方自行發包和甲供材料引起的質量問題不屬於乙方保修範圍。

1.1.3由於業主在裝修過程中,對原結構及管線進行改動引起的質量問題,如:拆牆;管道改裝移位;門窗拆改;屋面堆物超載;屋面打洞安裝其他物體;樓地面打洞;外牆鑿洞開槽;改變電源線路、管道、電氣設備以及使用不當等而造成的質量問題不屬於乙方保修範圍。

1.2保修期限

1.2.1 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1.2.2 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裝修工程,為2年。

1.2.3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衞生間、房間、外牆面和門窗的防滲漏,為5年。

1.2.4 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為2年。

1.2.5以上項目的保修期限同《## 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保修年限應一致。如保修的起始時間上有差異,以《房屋銷售合同》約定的保修年限為準。

1.2.6 建設工程的保修期,按《房屋銷售合同》約定的集中交付業主之日起計算。

1.3 維修後的保修期

1.3.1維修後的保修期不影響“1.2保修期限”,即維修後的保修期,在時間延續上不超過“1.2保修期限”規定的,按“1.2保修期限”執行。

2.0 工程保修期內各方聯繫人員(乙方在保修期內安排專人負責房屋保修事宜)

2.1 甲方聯繫人: 聯繫電話: 郵箱:

2.2 乙方常駐現場維修聯繫人

土建維修聯繫人: 聯繫電話: 郵箱:

水電維修聯繫人: 聯繫電話: 郵箱:

2.3 丙方聯繫人: 聯繫電話: 郵箱:

2.4 乙方上述聯繫人一旦發生變更,應在1日內通知甲方、丙方。

2.5 自項目向業主之日起三個月內維修由甲方項目部負責組織實施,三個月以後的維修由甲方全權委託丙方(10.1附件《保修委託書》)負責組織實施,乙方完全予以認同並遵照執行。

3.0 保修責任約定條款

3.1 業主報修的房屋質量問題,以户為單位,給予乙方一次整改維修的機會。完 工期限以丙方業主約定時間為準(丙方在施工前註明完工時間),乙方維修一次後,只要該户任何一個維修項,發生一次同部位、同性質質量問題的返修,或超出丙方同業主約定完工時間。乙方即退出該户的保修,該户此後的保修由丙方另行聘請第三方維修單位進行維修。

3.2 因乙方工程質量原因或維修不及時導致住户提出索賠要求,原則上由乙方與 業主協商、談判解決,若因乙方原因不按約定期限與業主協商一致,則視為乙方自動授權丙方全權代表乙方與業主進行談判,丙方擁有決定權,談判結果經丙方代表和業主簽字後即生效、乙方應予以無條件承認。發生索賠的費用由乙方直接支付現金,不得從保脩金中提取。若乙方拒絕賠償,丙方有權從保脩金中扣除賠償費外,並從保脩金中提取本次索賠費用的25%作為違約金,作為丙方處理投 訴的管理費及名譽補償費。

3.3 在保修期內發生的質量維修,收到維修通知後因乙方原因不到現場維修,乙 方除承擔維修本身的所有費用外,另須按本次維修費用的10%補償給業主,按本次維修費用的15%支付丙方維修管理費。

3.4 急修項目:滲水、漏水、給排水、供暖、供電設施及線路出現故障(如上水 管、供暖管道爆裂;設計有水房間的牆、地面滲漏;門窗滲漏;屋面漏水;漏、斷電;空調、熱水爐等)影響業主正常生活的情況,乙方須在丙方通知後4小時內趕到現場並於6小時內完成應急維修,全面完成維修時間由丙、乙雙方視實際情況協商確定。

3.5 對於急修項目的應急處理(如上水管、供暖管道爆裂;設計有水房間的牆、 地面滲漏;門窗滲漏;屋面漏水、漏、斷電等),丙方應在第一時間內通知乙方, 乙方應立即派人趕赴現場進行協調處理;丙方並有權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應急搶 修,搶修項目如屬原房屋施工質量問題,搶修費用及相關損失費用由乙方無條件 承擔,在乙方保脩金中扣除。

3.6 一般保修項目:丙方以電子郵件或當面遞交、簽發的方式通知乙方簽收《維 修整改通知》,乙方應在12小時內給予回覆並趕到現場組織維修。送達時間以乙 方收到電子郵件或簽收文件時間為準。

3.7 急修和一般保修項目,無論乙方有什麼原因,未按約定時間派人到現場落 實維修事宜,則視為乙方默認施工質量問題屬實。丙方有權委派第三方維修單位 維修,所發生的維修費用由乙方無條件承擔,費用在乙方保脩金中扣除。

3.8 短時間(1日)內不能判定責任歸屬的維修項目,乙方應服從丙方的安排, 先行組織維修,不得推諉。否則,丙方有權直接委託第三方維修單位修繕,相關損失費用由乙方無條件承擔,在保脩金中扣除;

3.9 短時間(1日)內未判定責任歸屬的維修項目,經甲、乙、丙三方最終確 認,若非乙方施工質量問題造成,則甲方給於乙方辦理工程簽證,按實結算。(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3.10 維修工作完成後,乙方負責將施工現場清理乾淨,如維修過程中給業主造 成損失,則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並賠償業主提出的直接損失。

3.11 乙方維修人員應按丙方制定的維修程序進行維修,服從丙方的管理,服從 業主的`監督,文明施工、文明用語,不得與業主發生任何爭執,否則每人次乙方 支付違約金500元。

3.12 責任確屬乙方的,一旦維修條件具備,乙方應立即維修,不得以種種理由 推脱。否則甲方有權另行委託其它專業施工單位修繕,且因此發生的連帶損失等費用由乙方無條件承擔。

3.13 未出售房屋在保修期截止前,由甲方會同乙方人員對其進行全面檢查。如 存在施工質量問題,確屬乙方責任的,乙方無條件進行維修整改。整改完成後,由甲方對其進行檢查、驗收,並簽字認可。經整改的項目或部位,其保修內容、保修期按本協議“1. 保修範圍及期限”執行。

4. 保修期間,因乙方保修質量及服務不能滿足本協議要求,由丙方另行聘請第 三方維修單位維修工程,其決算以《山東省房屋修繕工程預算定額(20xx年)》為基礎上浮25%,另行約定單項維修單價(如:牆地面裂縫空鼓**元/m2等),商定後補籤補充協議。

5. 維修項目的質量驗收,以國家《施工驗收規範》和原設計要求為準。

6. 對於責任歸屬有爭議的,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或委託鑑定,明確責任歸屬, 鑑定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7. 保脩金管理及返還方式

7.1 自工程保修期開始起,乙方需結算及申請支付質保金時必須經丙方審批同 意,甲方方可支付。

7.2. 維修費用結算:對丙方直接委託第三方維修單位發生的維修費用,丙方每 月5日統計上月維修數量及金額,並出具工程維修結算給甲方,甲方在10個工 作日內從乙方工程款(或質保金)中扣除維修費用並支付給丙方。

8. 安全管理

8.1 工程竣工驗收前30日內,乙方應向甲方提交總體《工程保修施工組織設計》。

8.2 自工程保修期開始起,乙方接到維修通知後,確定維修方案的同時,乙方應提交《維修施工安全措施》,經丙方審核同意後方可實施維修。

8.3 施工過程中,一旦丙方發現乙方未按《維修施工安全措施》執行,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情況,丙方有權責令即時停工整改,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

8.4 乙方接到安全整改通知後24小時內未採取相應整改措施,丙方有權對乙方罰款200~1000元/次。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費用和後果由乙方承擔。

8.5 乙方必須做好維修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嚴格執行國務院頒發的《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因乙方安全施工措施不力而導致乙方人員、丙方人員及第三方收到傷害,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8.6 業主進行維修作業時,如涉及影響業主裝潢、傢俱以至人身安全等,乙方需事先和丙方及業主商定,否則,造成業主損失等一切責任及費用由乙方承擔。

8.7 工作中應遵守政府部門、物業公司有關衞生、噪音、交通、綠化等規定,如有違反,由此引起的一切費用和後果由乙方承擔。

9. 以上未盡事宜,以國家《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工程施工合同》為準或協商解決。

10.以下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1.保修委託書。 保修階段

保修委託書

10.2.維修施工安全注意事項;

10.3.

房屋維修人員行為規範;

10.4.房屋維修成品保護方案。

房屋維修成品保護方案維修施工安全注意事項房屋維修人員服務行為規範

保修協議書 15

甲方:

乙方:

業主:指購買本項目房屋的客户

為保證本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內正常使用,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工程質量保修書。乙方按國家《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雙方合同約定承擔工程質量缺陷保修責任。

一、免費保修期限:

自工程竣工資料、圖紙、鑰匙移交完畢之日起計算,保修期限不少於國家《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規定及本《工程質量保證書》規定保修時間。其中地基基礎與主體結構工程在設計文件規定的合理使用年限內保修結構安全;屋面、廚房、(來自:)衞生間、地下室、外牆面、門窗框以及其他有防水要求的地方防滲漏保修5年;空調及製冷系統保修兩年;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保修2年,室外管網及小區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保修2年,其他工程按照國家《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執行,但不得少於2年。

二、保修範圍:

本補充合同約定乙方總承包範圍內的工程項目,由於乙方施工質量缺陷問題和材料設備質量缺陷問題,均屬乙方免費保修範圍。

整體工程及各分部分項工程質量,經竣工驗收符合合同要求,如甲方抽檢到分項工程中允許偏差項目中超出允許偏差範圍的、基本項目中未達到優良的項目或者不符合觀感要求的觀感項目,仍屬乙方返修範圍,乙方應按甲方要求進行返修。

由於乙方工程質量問題造成甲方和業主的全部直接和間接損失,由乙方無條件承擔。如業主另有索賠要求,則乙方授權甲方全權代表乙方與業主進行索賠談判並確定賠償金額,談判結果經甲方和業主簽字後立即生效,甲方負責知會乙方,並將乙方須承擔的費用總額直接從乙方保修款中扣除,乙方予以無條件承認。

三、保修實施: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本工程移交給物業管理公司管理,保修款由甲方客户服務中心負責保管。甲方客户服務中心負責本工程保修期內返修工作的統一協調管理,乙方就工程質量保修向甲方客户服務中心負責,工程保修款最終由乙方和甲方客户服務中心進行結算。同時,甲方保留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就有關工程質量問題追究乙方質量責任的權利。

四、保修的時間性:

1.滲水、漏水、給排水、供電設施及線路出現故障等影響居民正常生活的情況下,乙方承諾在甲方通知後4小時內趕到現場並於6小時內完成維修。

2.發生緊急搶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後,應當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

3.其他情況下,乙方須在甲方通知後24小時內趕到現場,並於趕到現場之日起二日內完成通知所涉及之保修、維修項目。

4.每個維修項目完成後,經業主和甲方驗收並簽字後,方為該維修項目本次維修完畢。所維修項目應保證在六個月內不再出現類似問題。

5.違反以上規定,視為乙方同意由甲方處理,甲方委派他方處理,處理結果由業主和甲方簽字認可後即生效,不再經由乙方確認(甲方將處理情況知會乙方),因此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從乙方保修款中扣除。

6.乙方承諾,無論以上質量缺陷屬乙方、甲方或業主責任,在接到通知後,均遵守上述時間性要求不問理由地進行維修,並在維修過程中與甲方及業主共同取證,以判斷責任原因,不屬乙方責任的,由責任方向乙方支付材料及人工費用。

五、維修質量的保障措施:

1.每個維修項目完成後要經業主和甲方驗收簽字方可,所維修項目的保修期限由維修合格之日起重新計算。

2.維修工作完成後,乙方負責將施工現場清理乾淨,如維維修過程中給業主造成其他損失,則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3.如有下列情況之一發生,甲方有權另行聘請施工單位進行維修,由此引起的一切費用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a:接到甲方返修通知(口頭或書面)後拒不到現場處理問題;

b:超過規定的到場時間後4小時仍未趕到現場;

c:超過規定的時間仍未完成有關工程返修任務,且不主動向甲方客户服務中心報告;

d:對同一位置經過一次返修仍未徹底解決問題;

e:因現場返修人員服務行為造成客户強烈投訴。

4.因乙方責任造成返修、賠償的,乙方應按照以下標準賠償甲方直接和間接損失:直接返修加直接賠償的費用在20xx元以下的,按照3倍計算;直接返修加直接賠償的費用在20xx元以上的,按照2倍計算。

5.按上述辦法計算出的.費用總額由甲方書面知會乙方,無需徵得乙方書面簽收意見即可直接從乙方保修款中扣除。

6.對於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問題,應當按照《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規定,立即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採取安全防範措施;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實施保修。

六、乙方維修安排:

1.在工程保修期內,乙方必須委派兩名全權代表(土建1名,安裝1名)在現場辦公,專職處理本工程的維修工作;如甲方認為該代表不能勝任工作,乙方在接通知後2日內予以更換。

2.乙方保修負責人(默認人為項目經理):

a)通訊地址:

b)電話/手機:

c)傳真:

3.以上內容若有變動需及時書面知會甲方客户服務中心,否則無法聯繫時,視為乙方已收到甲方傳達之信息。

4.每一住户,無論維修項目多少,全部維修人員均應一次到位。

5.維修人員應按甲方制定的維修程序進行維修,服從甲方客户服務中心的管理,服從業主的監督,統一着裝、文明施工、文明用語,不得與業主發生任何爭執,否則每人次乙方支付違約金500元。

七、保修款:

1.從乙方工程結算款中截留5%作為保修款,在乙方已完成全部返修工作後(需甲方客户服務中心和物業公司簽字認可),保修款在保修時間滿三年、五年及延長期滿時分別結算一次,甲方在結算後二十天內將當期結算後剩餘保修款(扣除按上述條款所計算出的賠償費用總額)按30%一次性付給乙方;甲方在保修延長期滿後二十天內將餘款(扣除按上述條款所計算出的賠償費用總額)全額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2.若甲方墊付維修費用超出保修款總額,超出部分仍由乙方支付;所有保修款在結算時均不計利息。乙方不願支付超額部分的,甲方有權由應支付乙方的其他任何費用中扣除,仍不夠的,以法律手段追回。

八、其他:

1.乙方同意在免費保修期滿後至工程有效壽命年限內,繼續提供適當維修服務,並按最優惠價收取費用。

2.本保修書:作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雙方共同簽署,在工程有效壽命內一直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本保修書於: 年 月 日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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