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學習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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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家長朋友:

安全學習承諾書

孩子的安全重於泰山。學校始終把學生安全工作放在首位。行動1是,2011年6月16日面對特大洪水,凌晨2點安全轉移129名住校生,並把每一個孩子安全送回家,得到各級領導、媒體(中央電視台)和百姓好評;行動2是,於本學期初取消放心車營運工作(取消理由一是:放心車上學期每天都嚴重超載,國小實行放心車,幼兒園不乘坐放心車,大洋車隊營運公司將(我校26人,幼兒園14人,共40人)、賀宅線(我校22人,幼兒園24人,共46人)用1車分2條線路營運。存在嚴重安全隱患,學校多次採用書面和口頭形式向相關部門和營運公司反映情況,卻未整改;理由二:個別駕駛員素質差,存在拒載、臨時搭載客人、把學生半路放下等問題,存在嚴重安全隱患)。

鑑於11月16日的“甘肅幼兒園校車事故”(該校校車核載9人,實載64人,目前已造成20人死亡,多人受傷)。學校再次針對學生安全上下學,希望和要求家長承諾做到:

一、每天1分鐘對孩子上下學安全教育,要求孩子放學即回家,有事要電話告知;

二、拒絕乘坐“黑三輪車”,不乘坐無駕駛證、無行駛證、無營運證和超載車輛;

三、一、二、三年級孩子家長接送,接送地點為:校門口。

四、禁止孩子騎自行車、電動車上下學。

五、孩子生病、有事一定要跟班主任老師請假。不得無故曠課。

六、接送孩子有困難的家庭,希望克服困難,如確實有困難可以住校。

七、孩子有特殊身體體質,如不宜上體育課的,憑醫院證明及時告知班主任老師。

同時根據《杭州市中國小生人身傷害事故糾紛與處理條例》,第十一條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學校已履行相應職責,行為並無不當的,不承擔責任:

(一)學生自行上學、放學或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

(二)學生自行外出、自行組織活動或者違反學校規章制度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

(三)在放學或放假期間,學生自行到校活動或者自行滯留學校期間發生的;

(四)學生有特異體質、異常心理狀態或特殊疾病,學生或未成年學生監護人未告知學校的;

承諾人(家長簽名):

三河國小

2011-11-10

學生實習安全責任承諾書

大學生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能夠為自已的行為承擔相應責任。為了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明確學生在外實習期間發生傷亡事故時學生與學生家長的責任,特簽訂學生安全責任協議書。

一、時間:自年月至年月

二、在外實習期間,學生如果仍需在校住宿或期間返校辦理相關事務,必須嚴格遵守院系的相關管理制度。在宿舍不得有使用大功率電器、吸煙、喝酒、不整理內務等違紀行為,違者按院系相關規定處理。

三、若學校和系部需要學生按時參加學校統一安排、組織的一些活動,如信息採集、期末考試、就業信息情況統計等,應積極配合,不得缺席,違者按院系相關規定處理。

四、學生在外(包括從實習單位到學校往返途中)期間,出現學生一切人身傷亡事故的,由學生、學生家長或責任人承擔責任,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一)在外實習期間,因地震、雷擊、颱風、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學生人身傷亡的;

(二)在外實習期間,在實習單位,應遵守實習單位的規章制度,工作中發生人身傷亡事故的,學生本人、學生家長或者相關責任主體承擔責任;

(三)在外實習期間,因自身行為不慎引起學生本人人身傷亡的,由學生本人承擔相應責任;

(四)在外實習期間,因他人行為引起學生人身傷亡的,由致害人承擔相應責任;

(五)在外實習期間,學生因行為不慎造成他人人身傷亡或者故意侵害他人的,由學生本人承擔相應責任;

(六)在外實習期間,因往返校內外途中所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學生家長和本人承擔;

(七)其他實習期間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

學生簽字:

家長簽字:

年月日

大學生實習安全保障承諾書

同意接受實習,於 年 月 日前簽訂實習協議。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到公司進行實習。

實習情況已與家長溝通,家長知曉且同意實習。自覺按照學院關於《2015、2011

級學生實習見習管理規定》的相關規定,做到定期與學院輔導員老師、責任教師溝通、彙報實習情況。同時承諾:

1、服從實習單位的安排,嚴格遵守實習單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等相關規章制度,服從現場工作人員的指揮。注意人身財產安全,配合做好防火防盜工作。

2、嚴格遵守實習單位作息制度,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不擅自離開實習單位,確因聯繫工作或其他原因必須離開單位的,應向實習單位請假,經批准後方可離開,不獨自行動和在外住宿。

3、實習期間,遵守交通規則;不到江、河、湖、海等水域游泳;講究飲食衞生,預防疾病傳播。

4、言行舉止要文明禮貌,不酗酒鬧-事、惹事生非。不參加與學生身份不相稱的活動。

5、勤學好問,虛心向實習單位工作人員學習,尊重指導教師和實習單位同事,積極參加實習單位開展的各項有益活動,充分展示學生應有的素質才幹。

6、主動與畢業實習教師溝通,按照畢業實習教師要求,按時完成並上交畢業實習相關材料,並按實習日程撰寫實習日誌(日誌按規定由帶隊教師彙總,報教務處備案)。

7、不做任何有損於學院和實習單位聲譽的`事,實習期間如有違反學校及企業規定的行為,本人願接受學校和實習單位的批評教育以及處分。

8、本人和家長願意主動配合學校做好學生實習期間的教育和監督工作,並保證通訊暢通。

9、在實習期間(包括行程途中),學生的身體健康和自身的安全以及學業問題由

學生本人負責,造成他人傷害或國家和企業的經濟損失,由學生本人及家長承擔經濟和法律責任。

保 證 人 簽名: 手機:

保證人家長簽名: 手機:

錦園國小學生安全承諾書

珍愛生命,健康成長!為切實做到“安全第一”,我鄭重承諾:

1.嚴格遵守《國小生守則》、《國小生日常行為規範》,自覺遵守學校的安全管理制度,保證學習、生活的安全。

2.珍惜生命,自覺遵守交通法規。無論上放學,還是節假日出行,都不乘坐“三無”或超載車輛,不騎電動車和摩托車,12週歲以下不騎自行車。

3.遵守作息時間,按學校規定時間到校,有事有病先請假。不曠課,不逃學。上學後有事外出,向老師請假獲得批准後才離開,並保證按時返校。放學後及時回家,不逗留,不閒逛。不向班主任隱瞞心臟病等病史,以防止疾病突發救助不及時。

4.上下樓道遵守秩序,尊重老師和同學,做到“輕步右行”,不推擠,不打鬧、不喧譁。

5.不帶手機上學。同學之間團結友愛,有矛盾主動請班主任或其他老師幫助解決。不帶棍棒、管制刀具,不打架鬥毆,不侮辱謾罵。

6.不到校外小攤及衞生狀況不佳的店鋪購買食品和物品,防止發生食物中毒。不帶零花錢上學,在校不吃零食。

7.不到水池、河塘、水庫邊玩,沒有父母陪同不下水游泳,嚴防溺水。

8.遠離易燃易爆、強腐蝕性、高壓輸電線路等危險物品和危險地段,不玩火,不做危險遊戲,不到建築工地玩,嚴防火災以及其它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

9.遠離行為不端的人員,不到校外遊逛,與陌生人打交道要小心謹慎,防止上當受騙。

10.不進營業性網吧、歌舞廳、遊戲機室,不看不健康的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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