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土地的協議書彙總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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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協議書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簽訂協議書可以保障自身的權益不被侵害。那麼什麼樣的協議書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土地的協議書8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精選土地的協議書彙總8篇

土地的協議書 篇1

甲方:自然村自然村

乙方

因國家建設需要,現需徵用位於蝦塘範圍內屬於甲方所有的土地,但該地上是乙方擁有長期無償使用經營權的蝦塘。為了儘快、順利、和諧地推進徵地工作,努力支持國家建設,甲乙雙方就所徵收地塊的安置等相關事宜協議如下:

一:雙方確認所徵用面積是畝(以國家徵地協議面積為準),由甲方辦理被徵地的協議簽訂、徵地土地費和安置費的領取事宜。

二:甲方與政府簽訂徵地協議後,要負責對乙方進行安置。安置途徑有兩種,一是在附近按相同面積無償安排一幅土地給乙方建設蝦塘的,則所徵用土地的土地費和安置費都歸甲方所有。二是甲方無法按時再安排相同面積土地無償給乙方使用的,甲方要在該地的徵地安置補償費總額中支付給乙方作為對乙方的安置,由乙方另行自尋地遷建蝦塘或自謀生計。其餘徵地安置補償費和徵地土地補償費歸甲方所有。

三:甲方與政府簽訂徵地協議後,要開設一專用賬户領取徵地土地費和安置費,由甲方和乙方共同監管該賬户,在未完成對乙方安置前該徵地款任何人不準動用。

四:如國家徵地兩費到賬日甲方還沒能找到安置土地給乙方無償使用,則按第二種途徑安置,在三天內由甲方將國家所賠付該地的徵地安置補償費總額中的萬元轉付給乙方,其餘徵地安置補償費和土地補償費則由甲方處置。

五:如因其他原因造成徵地中斷的,甲方確認乙方對該蝦塘土地的無償長期使用權。並不得提出收取租地等等妨礙乙方經營的要求。

六:該蝦塘範圍的青苗等地上附着物都屬於乙方所有,由乙方按規定向政府申領地上附着物、青苗補償費,與甲方無關。

七: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村委持一份。自雙方簽字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簽字):乙方:

日期:20xx年1月18日

土地的協議書 篇2

申請人:姓名聯繫電話 被申請人:姓名 住所 聯繫電話 第三人:姓名 住所聯繫電話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 ( 案由) 一案,向 鎮(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經鎮(村)調解組織依法調解,各方當事人自願達成以下協議: 履行協議的期限等) 。

本調解協議書自各方當事人簽收之日起生效,各方當事人必須嚴格履行。

申請人:被申請人:第三人: 調解員:

鎮(村)調解組織蓋章

時間:

土地的協議書 篇3

甲方(轉包方):身份證號:

乙方(接包方):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就甲方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給乙方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將位於瀋陽市XXX區XX村北山的承包權及該地上的建築物,有償轉讓給乙方。

2、轉包價格,總計人民幣:XX佰萬元整。

3、本協議簽訂後由乙方支付甲方轉包定金人民幣伍拾萬元整。該定金分3次付清,從20xx年X月X日起至20xx年X月X日至。第一筆應付X萬元,於20xx年X月X日之前支付與甲方,第二筆款項應付X萬元,於20xx年X月X日之前交付與甲方,第三筆款項應付X萬元,於20xx年X月X日之前支付與甲方。共計XXX萬元,由甲方出具收據。

4、 雙方的權利義務:

(1)在乙方未付款之前,乙方可以對甲方的樓房及庭院等地上物進行裝修。

(2)若乙方不能按雙方協商的日期支付轉包款,乙方所有投資全部歸甲方所有,乙方須無條件撤出。

(3)乙方交付甲方的50萬元系定金,若乙方能夠按雙方約定的時間付款,定金款衝抵協議約定的總價款,若不能按約定的時間付款,定金款歸甲方所有,不返還給乙方。

6) 甲方需保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完整性,並同時將該土地的相關手續交給乙方。

7) 乙方對上述土地享有自主經營權,因土地經營所帶來的風險由乙方自行承擔。

8) 轉包期間的土地收益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再享有轉包土地的任何收益。

9) 轉包期間,乙方可以將上述土地再次轉包,轉包收益歸乙方所有。 10)在本協議履行期內,若遇有關部門依法徵地,土地補償款歸乙方所有。

5、違約責任:

1)因甲方不具有完整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甲方應退還乙方全部轉包費,並賠償乙方損失。

2)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任何一方不得無故解約,不得擅自變更 或解除協議,否則應賠償對方的全部經濟損失(包括可得利益損 失),並承擔全部經濟損失30%的違約金。

6、其他約定:

1)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 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 日年月 日

土地的協議書 篇4

委託方(甲方):

受託方(乙方):湖南華信求是地產礦產與資產評估有限公司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現就甲方委託評估事宜簽訂如下協議:

一、評估目的:

二、評估範圍:

三、評估基準日:

四、乙方應按國家有關法律、政策在委託方要求出具正式報告後7日內完成評估工作,向甲方提供正式的報告。由於甲方原因未能提供相關資料而相應延長評估時間,延長或提前完成評估工作,雙方需另行協商;

五、乙方對甲方提供的各種文件、資料負有保密責任,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將資料提供給甲方以外的第三者。在評估過程中,如發現甲方在核算、管理上有重大缺陷,影響評估結果的客觀、公正時,應及時將情況通報給甲方;

甲方對乙方開展評估工作應給予充分合作,應提供評估所需全部文件、資料;乙方現場勘察和清查核實資產時,甲方應指派相應的專業技術人員及其他有關人員積極配合,確保評估工作順利進行;

六、甲方應按規定時間向乙方提供各種文件資料,並對所提供的文件、資料、會計記錄、財產物資的真實性、合法性承擔全部責任;

七、乙方評估人員到甲方現場工作,甲方應提供食宿、交通費用及必要的辦公條件,為乙方在工作過程中協調企業內部及與評估相關的外部管理部門的關係創造良好的條件;

八、本項評估收費商定總額為人民幣總金額為元,大寫金額:元整。本協議簽訂後由甲方領取評估報告書時一次付清;

九、在評估過程中,若因甲方原因提出重大更改造成返工,雙方應另行協商,加收評估費並延長出具《評估報告書》的時間;

十、甲方如果中途中斷委託請求,而乙方工作已過半,甲方應付給乙方全部評估費;若乙方工作尚未過半,甲方則應付全部評估費的50%,或已預付的款額不予退還,上述兩者取其高者;

十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應根據甲方要求盡職實施本委託事項,在約定的時間內完成評估工作並出具《土地評估報告》。逾期的每日按評估費總額的萬分之三支付違約金;

十二、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另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託方(簽章) 受託方(簽章)

代 表:代 表: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土地的協議書 篇5

甲方: 村民委員會(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促進XX鎮城鄉建設用地工作的順利開展,有序推進城鄉建設統籌發展,改善農業農村生產生活條件,增加有效耕地面積,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責任

1、負責派員到現場確認土地復墾四址界線和麪積。

2、負責工程規劃、土地復墾驗收。

3、按文件要求和驗收標準支付乙方土地復墾經費。

二、乙方責任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之規定(農村居民一户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乙方自願將位於 村 組的原宅基地平方米全面進行復墾。

2、乙方必須按甲方的規劃設計和時間要求(復墾後的土地基本要平整,土壤厚度達40至60公分,要有土(田)埂)將原宅基地進行復墾,否則甲方不予兑現補償經費並責令限時整改。

3、乙方負責土地復墾中的一切安全工作,甲方不承擔任何安全責任。

4、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國土所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責任人簽章: 乙方簽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土地的協議書 篇6

甲方(出讓方): 身份證號碼:

電話: 地址:

乙方(受讓方): 身份證號碼:

電話: 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經友好協商,甲方將其所有的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總則

甲方確認其已根據法律規定的'程序取得相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並同意將該土地使用權及地上附着物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以有償方式受讓該土地使用權及該用地上的投資。

第二條 土地使用權基本情況

1、甲方所有土地位於;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該宅基地面積 平方米,建築面積 平方米。(見附件一:宅基地使用證複印件)

2、該宅基地的地上附着物有

第三條 土地的其他權利狀況

1、甲方確認本協議所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及該用地上附着物是其合法擁有,不存在抵押,查封、第三人主張權利等產權瑕疵。

2、甲方確認為取得本協議所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及該用地上附着物的投資已支付了一切應付款項、費用,不存在債權、債務爭議。

第四條 轉讓期限

1、甲方願將本協議約定的土地使用權及地上附着物永久轉讓給乙方使用。

2、在轉讓期限內,甲方不得對該土地使用權及地上附着物提出任何權利主張。

第五條 轉讓方式

1、 甲乙雙方商定本協議的轉讓價格以土地使用權證記載的土地面積為 m2為計價面積,乙方以甲方土地面積交換商品房一套面積 m2,甲方交換商品房位置由乙方決定。乙方願意以上述方式取得該宅基地使用權及地上附着物的所有權。

2、上述轉讓價格包含甲方取得土地使用權與該地上的所有投資所已付和應付的一切款項、費用;

第六條 支付方式

1、乙方建設完工後,按本合同第五條轉讓方式於甲方兑現。

2、甲方在交付宅基地及地上附着物於乙方的同時,將該宅基地使用權證及地上附着物產權證書的原件全部交予乙方。

第七條 轉讓協議的法律效力

l、甲方轉讓了本協議所涉及之土地使用權後,該土地使用權轉協議及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和義務隨之轉移給乙方;

2、在土地使用權轉讓以前,有關該地塊產權瑕疵所引起的風險、責任,由甲方承擔。

3、甲方為取得該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權及該用地上的投資所需支付的一切款項、費用、債務、責任,由其自行承擔,不因本協議的生效及轉讓登記手續的辦理而轉移。

第八條 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按照本協議第六條,按期收取轉讓費用。

2、甲方將宅基地使用權及地上附着物轉讓給乙方後,甲方及其繼承人不得再對該宅基地及地上附着物行使任何權利。

3、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與本協議所涉及土地的相關手續。

4、甲方放棄該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變更、轉讓、出租、徵收與拆遷所產生的全部補償與收益。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取得土地的補償與收益,費用由乙方承擔,所得利益歸乙方所有。

第九條 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不承擔甲方以該轉讓土地擔保、抵押、質押、轉讓、繼承所產生的任何債權債務。

2、在土地使用權轉讓後,乙方有權拆除、處分該土地上的建築物及其他地上附着物,並且根據乙方意願建造新建築物及附屬設施。

3、乙方享受未來該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變更、轉讓、出租、徵收與拆遷所產生的全部補償與收益。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取得土地的補償與收益,費用由乙方承擔,所得利益歸乙方所有。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責任

1、在本協議生效後,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協議,或拖延履行本協議應盡義務超過五日的,視為甲方構成根本性違約。甲方應返還已收乙方的轉讓款並賠償轉讓款兩倍的違約金,如果造成乙方其他經濟損失,還須賠償因違約造成乙方的一切損失。

2、因甲方隱瞞事實真相,出現第三人對本協議所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及地上附着物主張權利;或其他甲方的原因,致使本協議不能履行,視為甲方單方違約,甲方按本條第l款規定向乙方承擔責任。

3、甲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導致將來乙方無法行使或消滅土地權利及地上附着物的權利時,須按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市場價值的兩倍賠償給乙方,如乙方已經投資建造建築物或地上附着物的,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還須賠償乙方的一切損失。

(二)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在簽訂合同後遲延支付轉讓價款給甲方的,遲延一日應賠償轉讓價款的2%,如延遲一個月未支付的,甲方可解除協議。

2、出現上述情況造成本協議終止,乙方需將從甲方處取得的有關土地使用權的資料原件以及後續取得的文件資料無償移交回甲方。

第十一條 協議的變更

1、本協議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使得本協議部分條款無效。本協議中的部分條款被認定為無效的,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雙方當事人仍應按照協議的約定誠信地履行。

2、本協議非因雙方當事人的原因不能履行的,各方協商一致解除協議,協議解除後,甲方應當全額退還乙方所付款項。如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還須賠償乙方一切經濟損失。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

如果本協議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的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協議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協議項下的各項義務。

第十三條 爭議的處理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補充與附件

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另行簽訂書面補充協議。本協議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若本協議與補充協議前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十五條 其他事項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 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名): 年____月____日

協議簽訂地:股權轉讓協議書公司股權轉讓協議書個人股權轉讓協議書

土地的協議書 篇7

1、土地置換協議書

甲方:廖炳,住渠縣李馥鄉李馥村五組,身份證號碼: 乙方:廖興偉,住渠縣李馥鄉李馥村五組,身份證號碼:

經雙方友好協商,本着平等、自願、有償、誠實、信用等原則,就土地調換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置換土地概況:

1、甲方地塊:位於李馥村五組村級道路旁,面積13.5×11.5㎡(原廖興川的老屋基地轉廖炳)。

2、乙方地塊:位於李馥村五組河大地,面積13.5×11.5㎡。

3、甲、乙雙方自願等面積永久置換屬於對方的土地。

4、由於地塊位置的差別,故乙方補償給甲方差價20000元人民幣(大寫:貳萬元整),並且在籤協議時付清。

二、違約責任

1、本協議為雙方自願的原則下籤署,協議簽訂生效,生效後,雙方將土地交付對方使用,並且雙方以後互不干涉土地使用情況。

2、本協議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三、甲方廖炳在乙方廖興偉的房屋繼扇時不給任何費用。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證人:

甲方:

乙方:

二0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土地的協議書 篇8

甲方: (以下稱甲方)

乙方: (以下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及《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有關國家政策的規定,本着平等協商、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就乙方以集體土地折價入股與甲方共同建設茶葉生產、加工項目等相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方式

乙方以土地使用權向甲方投資入股,甲方負責項目的開發建設、經營管理,承擔開發建設、經營管理所需的全部資金。本合同生效後,甲方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給付紅利。

二、合作期限

乙方入股合作期限為30年,自20xx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三、乙方入股土地的基本情況

乙方用於投資入股的土地位於村組,暫估面積畝(以實際核定面積為準),四抵界址以有關部門最終確定的紅線為準。

土地主要用於茶葉生產、加工、經營所需的生產廠房、辦公樓及其他配套設施的建設。

四、乙方分紅的標準及結算方式

1、經雙方協,乙方入股按下列標準分紅:

項目建設投產十年內按保底價每畝每年元的標準分紅給乙方;十年後按每畝每年元分紅給乙方;二十年後按每畝每年元分紅給乙方。

2、乙方不參與甲方經營管理,不論甲方公司經營狀況如何,甲方均應按本合同的約定及時給付乙方分紅。逾期超過三個月,視為違約,按違約條款處理。

3、甲方按年與乙方進行紅利結算,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個月內甲方將乙方應得的第一年度紅利款付到乙方指定的帳户。以後,在上一年度期滿前30日給付下一年度紅利。

五、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的約定交付入股土地並要求乙方全面履行合同義務,甲方承擔辦理入股土地使用權證所需費用。

2、甲方在本合同約定的地塊上具有使用權、收益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臵權。

3、甲方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和經營活動,應當加強安全生產,防止事故發生,造成損失的,由其自行承擔責任。

4、甲方應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使其荒蕪、不得從事掠奪性經營,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5、甲方在入股土地上可以修建建築物及附屬設施、道路及其它相關生產必須設施。

6、甲方負責組織籌集建廠資金,確定投資規模,規劃使用土地。

7、在本合同期滿後,甲方若需繼續使用該土地,在同等條件下甲方享有優先權。

六、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收取股權紅利,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入股的土地。

2、乙方有權監督甲方使用土地的情況,並要求甲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

3、乙方應協助甲方按合同規定行使土地使用權,幫助甲方協調本集體經濟組織內與其它承包户主發生的用地用水、用電、道路、治安等方面的糾紛,不干涉甲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4、合同簽訂後,乙方必須提供入股土地所有資料,積極協助甲方辦理合法土地使用權證到名下。

5、乙方必須維護甲方的生產、生活環境,保護甲方的正常工作秩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礙甲方生產、生活,破壞經營秩序,如造成甲方損失,乙方負責全部經濟賠償。

七、合同期滿後地上建築物、構築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

1、甲方在與乙方不再續簽合同的條件下,在當時為生產經營需要而設立、安裝、購臵的相關設施、設備及可移動的構(附)建物等,甲方自行拆除歸甲方所有。

2、永久性建築物,構築物無償歸乙方所有。

八、其它約定

1、在合作經營期間內,土地所有權仍歸入股人所有,但不得在以土地入股經營期內挪作他用,不得對銀行及其它經濟體作為抵押。

2、甲方在原土地入股份額外,與他方進行合作,接受他人土地入股並進行投資,其入股土地及投資資產自然形成另外的法律關係,(包括購買土地進行投資)。如進行資產整合、改組、原土地入股人(乙方)有權享有優先權。

3、如生產經營需要,企業向銀行借貸資金用於發展生產,必須徵得乙方同意,原則上土地不能作為貸款風險抵押物。

4、地面建築物、構築物以合作公司名義報建審批,乙方有義務積極協助辦理全部手續,使建設生產符合國家法律法規。

5、甲方有權對整個建設項目進行規劃、設計,確定建設施工方案。

6、建成投產後,生產工人優先在土地入股人中選拔。有技術、有能力,品德優良者優先進入生產管理層,待遇與其他人平等。

7、本協議一經簽訂,依據《公司法》組建公司董事會,乙方可委派1名股東代表作為公司監事監督公司管理。

8、合同到期後,如公司經營正在良性循環,甲方有權在國家政策允許的條件下與乙方續簽合同,具體條款另行協商。

9、合同期內,如果該土地被國家重大項目依法徵收、徵用、佔用,甲方投入的所有資產及建築物、附屬物設施的補償費全部歸甲方所有,土地補償費歸乙方所有。不可抗力的天災人禍所造成的損失,互不承擔責任。

九、合同的變更、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1、訂立的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2、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

3、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十、違約責任

1、一方違約應按乙方叁拾年紅利總和的10%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對方損失的,還應當賠償對方全部經濟損失。

2、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時,一方當事人應及時通知對方,並提供證明材料。可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程度、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行規定的除外。

十一、爭議解決的方法

1、雙方發生合同糾紛可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進行調解。不願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2、在調解或訴訟過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止正在進行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十二、合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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