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亂收費保證書

來源:文萃谷 2.7W

為了更好地落實省教育廳關於堅決禁止中國小亂收費的通知精神,規範教師收費行為,完善監督機制,樹立良好的師德形象,在收費方面按學校的要求做如下保證,如有違犯,願按規定接受處理。

不亂收費保證書

1、 不利用職務職權之便,向學生代收費用和推銷商品。

2、 不亂辦班、亂補課、亂售資料。

3、 不自立項目收取費用或擅自提高收費標準。

4、 不接受學生或家長的饋贈。

5、 按學校公示的收費標準收費,及時填寫收費卡。

保證人:

亂收費承諾書

教師是立校之本,師德是教育之魂,廉潔是教師育人的品德基礎。為了進一步規範自身廉潔從教行為,努力爭取做一名讓人民滿意的好老師。為此,本人向學校承諾如下:

一、樹立以人為本的教育理念,認真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自覺遵守《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樹立科學的教師觀,積極培養愛崗敬業、無私奉獻的敬業精神。

二、努力掌握現代教育教學方法,提高教書育人的本領,走“輕負高效”之路,積極發揚科學執教、文明執教、團結協作的作風,進一步加強服務意識、廉潔意識,責任意識。

三、遵守國家義務教育階段零收費政策,不收取學生資料費、班費、油印費,不介紹學生到指定的書店或書商處購買教輔資料及學習用品、不誘導、暗示學生購買教輔資料及學習用品。

四、若本人不履行以上承諾,由學校上報果珠中心學校按有關紀律規定查處。

承諾人:

2011年9月25日

治理亂收費目標責任書

按照區教育局辦人民滿意教育和規範城區學校招生、收費工作基本要求,我校把治理教育亂收費、規範辦學行為、落實中國小收費“十不準”、減輕學生過重課業負擔、維護良好的教育教學秩序作為辦學的一件大事,作為黨風廉政建設和行風建設的重中之重,認真部署,強化管理,加大力度,務求實效。為此,學校與各位教師簽訂如下責任書:

1、全面貫徹落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政策,嚴禁任何班級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擴大收費範圍,提高收費標準。

2、各班除按規定向學生代收書本費外,不得以任何理由或藉口向學生收取其它任何費用。

3、任何教師不得以舉辦提高班、補習班、特長班、競賽班、英才班等名義向學生收取額外費用。

4、不準教師組織本校學生在校內外進行有償補課活動。

5、禁止強迫或誘導學生統一徵訂和購買各種教輔資料,不得自編、自印、自賣教輔材料;嚴禁教輔材料銷售部門進入班級推銷教輔材料,嚴禁使用盜版教輔材料。真正體現出自願原則,確保不出現任何強迫徵訂行為。

6、禁止強迫學生統一購買校服、生活用品;嚴禁班級統一或強制為學生辦理人身保險。

7、治理亂收費,各班主任是第一責任人,對出現亂收費的班級,依據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校長 責任人

2012年3月

治理亂收費目標責任書

為加強我校教育收費管理,維護受教育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上級物價、教育、財政部門有關文件精神和教育局有關中國小收費的政策規定,進一步明確責任,建立治理教育亂收費的長效機制,堅決剎住教育亂收費的不正之風,結合我校實際,特簽定本責任書。

1、認真學習、宣傳和執行教育亂收費政策。按照物價、教育、財政部門規定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向廣大學生及家長宣傳到位。

2、 全體教職工要進一步提高對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的認識,增強大局意識、責任意識,統一思想,堅決執行有關收費管理的各項規定,把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作為從嚴治教的重要內容,努力從根本上解決教育亂收費問題。

3、 嚴格按照上級規定及學校要求收費。認真執行上級收費管理制度,不私立項目收費,不多收費,不搭車收費;嚴禁向學生亂罰款、推銷各種資料、文具及其它用品等。

4、 其他部門根據政策按學生及家長自願原則組織的收費活動,如:看電影、體檢、防疫、保險、校服等,任何班主任和教師不得強制、代理、統一組織。

5、 進一步規範學生教材與教輔用書,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強迫或誘導學生到指定攤點購買圖書、報刊、教輔、考題等資料。

6、 堅決制止教師私自亂辦各種輔導班現象。所有教師任何時間、任何情況下不得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班、特長班、提高班,不得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參加任何形式的校外收費輔導班、培訓機構、英語學校、作業輔導班等。

7、 對有教育亂收費行為的責任人,從嚴追究責任。凡有違規收費行為的,在評先、晉級、年度考核等方面一票否決,並視情況節給予紀律處分。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頂風違紀的個人從嚴處罰;情節嚴重、造成惡劣影響的,移交教育行政部門處理。班主任是所負責班級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於無視上級指示精神,違反上述規定亂收費的,班主任有權反映。不聽勸阻,影響惡劣,造成嚴重後果的,學校將根據有關規定予以從嚴從重處理。

學校校長: 責任人簽名:

年 月 日

教育亂收費承諾書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國家關於教育收費的政策法規,認真執行學校關於制止教育亂收費的有關規定,為人師表,關愛學生,服務家長,辦人民滿意的學校,本人鄭重承諾:

一、嚴格執行國家教育收費政策,認真履行教書育人的職責,配合學校做好各種國家教育補助政策的落實。

二、認真學習省、市、縣有關部門關於教育收費的文件要求,嚴格按照教育局、財政局、物價局規定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收費,不擅自設立收費項目、不提高收費標準、不搭車收取任何費用。

三、不隨意向學生推銷圖書、輔導材料、練習題;不收取試卷費。不利用不正當手段向學生強行推銷或授意向學生推銷教育教學用品、學習用品、生活用品等。

四、嚴格執行學校收費管理規定,堅決抵制任何部門和單位的亂攤派。

五、在各種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中,不插手服務性收費,代收費嚴格按照文件標準收取,並做到多退少補。

六、不參與舉辦尖子班、奧賽班、補課班、不搞有償家教。

七、自覺接受學校與師生、家長的監督,實施“陽光收費”。

八、凡違反規定的收費,學生與家長有權拒交,並可向學校及上級主管部門反映。凡違反承諾內容一經發現亂收費的,嚴格按照相關規定自覺接受處理。

以上承諾面向社會公示,以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監督。

舉報電話:5890020

承諾人:

學 校:樂昌市沙坪鎮中學

201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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