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亂保證書

來源:文萃谷 2.2W

為認真落實各級各部門關於整治教育“三亂”要求,切實減輕我校學生課業負擔,從根本上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創造一個安定和諧的育人環境,我願保證做到以下幾點:

三亂保證書

1.決不隨意增減課時、趕超教學進度和提前結束課程;

2.不推遲放假、提前開學 補課或上新課;

3.努力重視對學生能力的培養;

4.認真落實關於國小生在校時間不超過六小時的規定;

5.積極創造條件確保學生在校體育鍛鍊時間達到一小時;

6.堅決杜絕單純依靠延長教學時間、增加學生作業量來達到教學目的的做法;

7.嚴格控制作業總量,即:國小一、二年級不留書面家庭作業,三至六年級書面家庭作業總量控制在一小時之內。

8.決不張榜公佈學生考試成績及後進生名單,不依學生成績排名次及座次;

9.決不違規補課、有償家教、輔導;也不利用節假日、雙休日違規補課;

10.不組織或變相組織學生濫訂教輔資料;做到不進行個人組織補課、到社會辦學機構應聘或從事有償家教;不私自開設種類興趣班、特長班;

11.不強制學生統一購置校服;

12.不強制或統一組織學生購買商業保險;學生購買商業保險一律採取學生自願的形式。不為保險機構代收保險費。

13. 不會借過節,諸如畢業、新年、教師節等收受學生禮品。

14.不做借調動學生座位向學生家長收取好處費或其它違反常規做法的事情;

15.不會在過節期間統一向學生攤派任何費用;

如本人違反以上承諾,甘願接受以下處罰:

1.公辦教師從事有償家教,違規辦班的,年度考核直接確定為不合格,同時取消三年評優評先、晉升職稱、評選骨幹教師及學科帶頭人資格。

2.發現全班學生共同擁有兩種以上(含兩種)資料的,在全校通報批評,並給予直接責任人相應處理:違規所得全數退還學生本人,並對責任人進行誡勉談話;如拒不退還違規所得,學校將斥資先行墊付,對於公辦教師學校將在年末從其績效工資中扣除所收費用,責任人下學期調出本校工作;對於臨時代課老師,學期末從其工資中扣除相應款項,並解除僱用關係。

保證人:前文明國小

2011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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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三亂”承諾書

嚴禁亂收費、亂推銷教輔、亂辦班補課承諾書

為落實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嚴格執行關於禁止亂收費、亂推銷教輔、亂辦班補課的相關規定,加強師德師風建設,爭做“人民滿意的教師”,在此,我向教體局、向學校、向家長鄭重承諾:

1、保證不以任何名義或形式向學生收取或變相收取費用。

2、不單獨或夥同他人舉辦各類收費培訓班、補習班、提高班、興趣班等,不動員、誘導、暗示或強制學生參與有償輔導等各類家教活動。

3、不在寒暑假、節假日、課餘以輔導為名在校內或校外租用場地進行有償補課、有償輔導、有償辦班。

4、不為他人推介提供家教生源,不接受社會各類文化補習班教學聘請、參與有償文化補習活動,也不為其提供便利。

5、不向學生推銷或變相推銷教輔資料和其它學習用品。不以任何形式強迫學生訂購、徵訂或隨教材搭售一切形式的教輔資料、報刊雜誌等,堅決制止推銷人員進入班級向學生推銷教輔資料,不代發訂單,不向學生推薦或指定推薦教輔用書以外的其他任何學習材料,不得以在指定的教輔資料上佈置作業為由變相暗示或要求學生購買教輔資料。

我願恪守以上5條承諾,如有違反,願意接受處理。

承諾人單位: 承諾人:

年 月

學校治理三亂承諾書

為積極響應縣教育局召開的全縣教育系統“三亂”專項治理行動動員大會精神和《教育系統“三亂”專項治理行動實施方案》,淨化育人環境,切實做到教書育人,為人師表,依法從教,樹立人民教師的良好社會形象,規範教師的從教行為,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針對“亂補課、亂辦班、亂收費”問題,鎮中心國小全體教師特作以下承諾:

1、信守《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履行教書育人職責,愛崗敬業,為人師表,廉潔從教,拒絕有償家教。

2、不組織、要求學生參加校內外有償補課辦班

3、不組織、參與校外培訓機構對學生有償補課辦班。

4、不擅自外出兼課。

5、不私自向學生推銷或變相推銷教輔資料、報刊,或暗示誘導學生到指定地點購買教輔資料。

6、發揚奉獻精神,堅守高尚情操,廉潔從教。不從事第二職業;不接受學生家長的宴請、禮品和禮金;不要求學生家長為自己或親友辦私事;不向學生、家長索要或變相索要財物。

7、為人師表,模範地遵守社會公德。

8、嚴格執行規定的作息時間,減輕學生的課業負擔,不佔用學生的活動課及休息時間。

我鄭重承諾:本人若存在“三亂”行為,甘願接受組織上作出的相應處罰。

承諾人簽字:

鎮中心國小

2015-4-23

治理三亂教師承諾書

為了做到教書育人,為人師表,依法從教,樹立人民教師的良好社會形象,規範教師的'從教行為,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針對“亂辦班、亂補課、亂收費”問題,現特向上級組織、學校以及社會承諾:

1、信守《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履行教書育人職責,愛崗敬業,為人師表,廉潔從教,堅持以學生髮展為本,拒絕有償家教。

2、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補課班。

3、不為社會機構或個人針對學生舉辦各類培訓班提供場地、組織生源,不參與有組織的校外補課。

4、不向外泄漏本校學生名冊、成績單、班主任聯繫方式、學籍資料、學生試卷等檔案資料。

5、不自立名目亂收費、亂罰款、不向學生推銷商品或強迫學生購買規定以外的學習資料。

6、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不挖苦諷刺學生。

7、發揚奉獻精神,堅守高尚情操,廉潔從教,不從事第二職業,不接受學生家長的宴請、禮品、禮金,不要求學生家長為自己或親友辦私事,不向學生、家長索要或變相索要財物。

承諾人簽字:—— 正蘭四國小 2012.3.25

楊柳國小治理三亂承諾書

1、信守《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履行教書育人職責,愛崗敬業,為人師表,廉潔從教,堅持以學生髮展為本,拒絕有償家教。

2、不在校內、校外任何地點、任何時間以任何形式給學生有償補課,或變相強迫學生參加社會上各種家教補習班。

3、不為社會力量辦學機構舉辦面向中國小生的文化補習班提供場所和生源,不接受社會力量辦學機構的邀請為其舉辦面向中國小生的文化補習班授課。

4、嚴格執行農村義務教育收費標準,不準擅立收費項目和擅自提高收費標準.

5、嚴格執行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公開化要求,不準任何部門和單位通過學校向學生亂收費或推銷用具、用品等。

6、不強迫、誘導或暗示學生到指定地點購買指定的教輔資料。

7、不推銷課外輔導材料和報刊雜誌或自行編印學習材料組織學生購買。

8、發揚奉獻精神,堅守高尚情操,廉潔從教,不從事第二職業,不接受學生家長的宴請、禮品、禮金和有價證券,不要求學生家長為自己或親友辦私事,不向學生、家長索要或變相索要財物。

校長(簽字):

承諾人:(簽字):

龍會鎮楊柳國小校

2015年2月26日

治理三亂教師承諾書

為制止“三亂”,淨化育人環境,切實做到教書育

人,為人師表, 依法從教,樹立人民教師的良好社會形象,規範教師的從教行為,維 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針對“亂補課辦班、亂收費、違規訂購教輔資料”問題, 江集學區中心校全體教師特作以下承諾:

1、信守《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履行教書育人職責,愛崗 敬業,為人師表,廉潔從教,堅持以學生髮展為本,拒絕有償家教,不舉辦任何形式的有償補課班。

2、不自立名目亂收費,

3.不向學生推銷商品或強迫學生購買規定書 目以外的學習資料。

4、發揚奉獻精神,堅守高尚情操,廉潔從教,不從事第二職業, 不接受學生家長的宴請、禮品、禮金和有價證券,不要求學生家長為 自己或親友辦私事,不向學生、家長索要或變相索要財物。

承諾人簽字:

江集學區中心校

20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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