場地租用合作協議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公平、合理、互惠互利,共同開拓兒童生日市場的原則,為客户提供便捷的全方位綜合服務的宗旨,經共同磋商,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一、 合作宗旨:
通過藉助各自產業優勢共同開發對方優勢客户資源,為客户提供更優質的服務,組成強大的服務羣體,強強結合,擴大企業的知名度與品牌信譽。
二、 甲乙雙方的權利、責任、利益:
1、甲乙雙方應本着維護相互企業形象為原則,達至長期合作,長期贏利的目的;
2、乙方作為甲方唯一的合作的兒童派對公司;
3、甲方在有生日派對時應第一時間通知並推薦乙方 ,乙方在有xx-xx場地需求時要首先推薦甲方;
4、合作期間,其他xx-x公司不得享受乙方在甲方的優惠條件;
5、甲方向乙方按以下標準收取場地費:
1、
2、
3、場地費在每場活動結束後結清;
6、合作期間,簽定於甲方服務項目將由甲方負責落實和完成,簽定於乙方服務項目將由乙方負責落實和完成,如出現客户投訴的問題,由各自理順和處理;
7、合作期間甲乙雙方均有義務在店內和廣告中宣傳對方;
8、本協議有效期暫定年,自雙方代表簽字之日起計算,即從年月 年日止;
三、附則:
1、本協議自生效之日起雙方應嚴格履行,任何一方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補充,必須徵得另一方的同意,並補充協議,協議附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提前解除本協議的,解除方應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收到解約通知之日起30日內應做出同意或不同意解約的書面答覆;
3、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中若發生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
4、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5、本協議自簽定之日生效並執行;
甲方負責人簽字或蓋章: 乙方負責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場地租用合作協議 [篇2]
甲方:佛山市明兆行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中國電信
經甲乙雙方就乙方使用甲方機房,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充分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一、 機房地點、名稱、樓層及面積
甲方提供所管理的發展大廈7樓(設備層)東北部,建築面積為3×5=15平方米給乙方做為機房使用。
二、 管理費用,付款方式及期限
1、理費用(含場地使用費)
乙方使用甲方管理的該場地,每月管理費(含場地使用費)為人民幣750元 (大寫:柒百伍拾元正),即每平方米每月管理費約為50元,年管理費=750元每月×12個月=9000元(含發票税金)
2、付款方式 為了操作方便,乙方每季度(自然季度)付管理費一次,在每季度首月15 日內支付當季度管理費人民幣2250元。第一次付款為該合同簽訂完畢,乙方應在15日內支付06年4、5、6月份的管理費,合計2250元。乙方應依時支付管理費。
如乙方拖欠管理費,每延遲一天向甲方支付所欠金額千分之三的滯納金,且甲方有權收回使用場地。每次付款前,甲方應電話通知乙方負責人,並出具國家正式等額發票給乙方,乙方收到通知及國家正式等額發票後,應儘快辦理有關付款手續並催促乙方總部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