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損害賠償協議書彙總

來源:文萃谷 1.65W

甲方: 李**** 身份證號:

人身損害賠償協議書彙總

乙方: 張*** 身份證號:

2015年4月10日9時40分,高A駕駛冀J60866冀JD071掛重型半掛牽引車在海防公路與張A駕駛的冀JF8113號輕型普通貨車相撞,造成兩車損壞、張A死亡、冀J60866冀JD071掛重型半掛牽引車乘車人馬某某和冀JF8113號輕型普通貨車乘車人張C受傷的交通事故。經調解,甲、乙雙方就賠償事宜,經協商自願達成如下人身損害賠償協議書:

一、高A的僱主李A向死者張A的近-親屬張B(死者張A的父親)、胡A(死者張A的母親)、張C(死者張A的妻子)、張D(死者張A的兒子)、張展優(死者張A的女兒)賠償張A的死亡賠償金、喪葬費、被撫養人生活費、精神撫慰金、車輛損失等,和賠償張淑芬的醫療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殘疾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精神撫慰金等共計42萬元(大寫:肆拾貳萬元整)。其中,醫療費已經由李A支付了9萬元,所以,李A再支付33萬元(大寫:叁拾叁萬元)即可。

二、賠償金支付後雙方再無任何糾紛,死者張A及其家屬一方不再追究對方任何責任。乙方日後不得以任何理由,再次提出增加或提出任何補償事宜,此事一次性終結,雙方別無糾葛。

三、乙方收取上述費用後,本協議乙方人身損害賠償事宜即處理終結,乙方不再向甲方及相關人員、單位主張任何權利。在甲方向保險公司理賠時,乙方配合甲方進行保險理賠工作。甲方理賠所需證據材料由乙方在本協議簽訂時提供,視為乙方已完成提供全部證據的責任,甲方與保險公司理賠事宜無論結果如何與乙方無關。

四、鑑於甲方的態度誠懇,已對乙方諒解,乙方保證不再追究甲方的任何責任(包括民事、刑事等),乙方對甲方表示寬容和諒解,並請求公安機關、檢察機關、人民法院不再追究甲方及相關人員的相關刑事責任,也不再採取上訪及其他過激等行為。

五、本協議內容是甲、乙雙方在公平自願原則下共同商議決定,是各方真實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重大誤解或顯示公平等情形。

六、甲乙方保證在此協議簽字後,雙方不得反悔,甲、乙雙方的所有權利義務已處理完畢,互不追究法律責任,本協議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得向另一方提出其他任何請求。如有反悔,甲方除收回已支付的精神損害撫慰金外,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50000.00元。

七、本案所發生的訴訟費用(保全費2000.00元、訴訟費9030.00元)由甲方在本協議簽訂時一併給支付給乙方。

八、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並按手印後生效。

九、本人身損害賠償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人身損害賠償協議書彙總 [篇2]

甲方: 性別 身份證號: 户口所在地: 聯繫電話:

乙方: 性別 身份證號: 户口所在地: 聯繫電話:

事實概述: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及相關司法解釋,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基礎上,乙方本着人道主義和和諧社會等原則,雙方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本協議簽訂後 日內,乙方同意再一次性支付甲方醫療費、殘疾賠償金、等其他各類費用共計人民幣 元,甲方須簽寫收條。之後乙方不再負有任何其他經濟或法律責任。甲方同意放棄其他任何權利主張。

三、甲方今後出現任何問題均與乙方無關。

四、甲方今後不得再因此事向乙方主張任何權利,包括不得訴訟,並不得做任何有損或影響乙方形象或利益的行為。

五、本協議的簽訂並不直接或間接的表示乙方認可對甲方此事負有過錯或法律責任。

六、甲方如違反本協議,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返還全部費用並賠償其他損失。

七、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人身損害賠償協議書彙總 [篇3]

甲方:姓名: 性別: 民族: 年齡:身份證號碼:

乙方:姓名: 性別: 民族: 年齡:身份證號碼:

甲方在麗都家園2號樓2單元12層購買小複式房屋一套,乙方承攬了該房的貼瓷磚工作。乙方請其妻協助完成該工作。甲方在房屋上下樓層裝有一木梯,貼磚至木梯附近時,乙方拆除了固定木梯的鐵絲。乙方於2012年4月8日從木梯上下樓時不慎滑倒發生傷害事故,造成腳腕骨折。事後,甲方立即將乙方送往醫院救治,並墊付了乙方治療所需費用,同時積極並妥善處理與乙方的人身傷害賠償事宜。現經乙方主動提出,要求甲方給予一次性傷害賠償費用,故甲、乙雙方本着公平公正、互諒互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如下一次性賠償協議:

一、本協議為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之結果,是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符合公平合理的原則;

二、甲乙雙方同意按照 : 承擔責任。即甲方承擔 %的責任,乙方承擔 %的責任;

三、自乙方受傷之日起截止本協議簽訂之日因乙方人身損害所實際發生的'和其他由甲方墊付的醫療費、交通費等各項費用共計 元(大寫:人民幣 ),已由甲方全部墊付;待乙方新合療報銷後,按各自承擔比例結算。結算支付之後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向甲方主張前述期間即乙方受傷之日起截止本協議簽訂之日發生的任何費用;

四、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二次手術費、醫療費、誤工費等相關人身損害損失的全部費用(以下合併簡稱“一次性補助金”),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 );由甲、乙雙方簽字時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五、一次性補助金為甲、乙雙方所自願協商之數額;或與法定數額有所出入,乃為乙方自願對之合法權利進行的適當處分;

六、乙方收到一次性補助金後,應當合理分配、處理,並留足可能發生的後續治療、護理、營養、交通等相關費用;乙方自行決定此費用的分配方式,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七、甲、乙雙方簽訂本協議之日起,乙方承諾不再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於起訴、仲裁等方式)、任何理由就與勞動、傷害等有關事宜向甲方主張任何其他費用或承擔任何責任;

八、本協議的簽訂並不直接或間接的表示甲方對乙方所發生的人身傷害負有過錯或承擔法律責任;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協議自甲、乙雙方共同簽字後生效。

十、本協議內容甲、乙雙方已經全文閲讀並理解無誤,甲乙雙方明白本協議所涉及後果,甲、乙雙方對此協議處理結果完全滿意。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日期

人身損害賠償協議書彙總 [篇4]

甲方: 乙方:

現經乙方主動提出,要求甲方給予一次性傷害賠償費用,故甲、乙雙方根據我國《侵權責任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公平公正、互諒互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如下一次性賠償協議。

一、本協議為雙方平等、自願協商的結果,是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詐、脅迫、乘人之危、顯失公平等情形,符合公平合理的原則。

二、自乙方受傷之日起截止本協議簽訂之日,因乙方人身損害所實際發生的和其他由甲方墊付的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各項費用共計 元(大寫: ),已由甲方全部墊付。

三、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醫療費、續醫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交通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精神撫慰金等相關人身損害賠償的全部費用(以下合併簡稱“一次性補助金”),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 ),由甲、乙雙方簽字時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1

四、一次性補助金為甲、乙雙方所自願協商的數額,或與法定數額有所出入,乃系乙方完全知曉並能預見其病情將來發展狀況的前提下,自願對其合法權利進行的適當處分。

五、乙方收到一次性補助金後,應當合理分配、處理,並留足可能發生的後續治療、護理、營養、交通等相關費用;乙方自行決定此費用的分配方式,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六、甲、乙雙方簽訂本協議之日起,乙方承諾不再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於仲裁、訴訟等方式)、任何理由就與侵權傷害等有關事宜向甲方主張任何其他費用或承擔任何責任。

七、本協議的簽訂並不直接或間接的表示甲方對乙方所發生的人身傷害負有過錯或承擔法律責任。

八、甲、乙雙方已仔細閲讀、充分理解本協議內容,明白本協議生效之後的法律後果。

九、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即生效。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簽約代表: 公民身份號碼:

地址:

電話:

簽約日期:

2

簽約地點: 3

人身損害賠償協議書彙總 [篇5]

甲方:

乙方:(姓名) (性別) (民族) (住址) (身份證號碼) (電話) 。

事由: 年 月 日 時,因 一事。現甲方與乙方經充分協商,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一次性向乙方賠償 事故的醫療費(含搶救費用)、後續治療費、營養費、傷殘賠償金、誤工費、護理費等各種費用合計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元)。上述償款已經包含法律、法規及有關司法解釋所規定應由責任方承擔的所有賠償項目,並已經考慮雙方對事故發生所負責任。若各方在本協議之外還有其他的損失或費用,將視為各方自行承擔,並自願放棄向對方主張的權利。 二,賠償費用支付時間和方式:

1,支付時間:;除本協議簽訂之前甲方已經支付的 元之外,其餘部分於 年 月 日之前分 次付清。

2,支付方式:銀行轉賬/現金支付。

三,本協議為一次性解決全部事故損失和責任,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協議第一條賠償費用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承擔其他責任或索要其他賠償費用。

四,本協議自雙方簽字生效,任何一方不得反悔或者違約。否則,違約方除賠償給守約方方造成的損失外,還應向守約方支付本協議賠償款總額30%的違約金。

五,本協議簽訂於甲方所在地。若雙方因本協議發生糾紛,雙方應本着公平、合法的原則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應向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六,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本協議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