窯業拆除復墾協議書
甲方:啟東市惠萍鎮人民政府
乙方: (被拆除復墾的窯業法人代表) 地址:
甲方根據省、市相關文件精神,經協商,甲乙雙方就窯業企業土地復墾獎勵和拆舊補償等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獎勵補償原則
1.根據省、市相關文件精神,願意對自己的窯業進行拆除復墾,甲方表示大力支持,並依照實事求是原則,給予乙方一定的獎勵。
2.按土地面積計算,獎勵每畝3萬元。
3.在土地獎勵的基礎上,根據廠區內拆除的平房、樓房、窯身的質量好差再給予適當的補償。
二、 獎勵補償金額
1.乙方復墾土地面積 畝,獎勵標準為3 萬元/畝,金額為 萬元。
2.乙方現有平房建築面積 平方米,補償每平方米 元 ,金額為 萬元;樓房建築面積 平方米,補償每平方米 元,金額為 萬元;窯身建築面積 平方米,補償每平方米 元,金額為 萬元。三筆合計總金額為 萬元。
3.根據第一款獎勵和第二款補償金額總和為 萬元,乙方所得獎勵補償金額為 萬元,大寫 。
三、相關事宜
1.乙方在本協議簽字後,做好拆舊復墾前的一切準備工作,保證按時拆除復墾。
2.乙方必須在 年 月 日前,處置好一切資產包括原輔材料、半成品及成品的`銷售工作和其他資產,處理好本單位的債權、債務,保證按時騰出窯業所有場地,確保拆除、復墾順利進行。
3.騰出廠區後次月,土地租金由鎮政府負責支付。
4.甲方保證乙方在拆除復墾的前一天,先支付給乙方獎勵補償金
額50%計 萬元,大寫 。
5.乙方領取獎勵補償款50%後,不得拖延拆除復墾施工,如不按時騰出,按每天 元的延誤計算,延誤費從獎勵補償款餘額中扣除。
6.另餘款將在項目驗收通過後再付30%,金額為 萬元,大寫 。留20%資金作為遺留問題處理,如無遺留問題,甲方在 年 月 日按實際復墾面積和實際拆除舊房面積計算,一次性調整結清。
7.在施工過程中,如遇有股東、工人及租用地的村和村民組阻撓,乙方必須處置好股東、工人及村組用地單位安置工作和思想工作,如遇特殊問題需要解決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保證拆除、復墾正常進行。
8.本協議生效後,如有他人對被拆除房產、窯身的所有權、使用權有爭議或異議的,由乙方負責處理。
9.本協議在簽字生效後,甲乙雙方不得違約,各自遵守,如有違約,違約方必需承擔協議書中獎金補償總額30%的違約金,並歸還已付的各項資金。
10.本協議可經司法進行公證。
11.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啟東市人民法院起訴。
12.本協議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市掛鈎辦一份。
13.附加協議(同樣同協議取得法律效果)。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 (簽字) 法人代表: (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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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