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的啟迪隨筆 作文600字 隨筆作文

來源:文萃谷 7.38K

文學的啟迪隨筆_作文600字_隨筆作文

無論是身處學校還是步入社會,大家一定都接觸過作文吧,藉助作文可以宣泄心中的情感,調節自己的心情。你知道作文怎樣寫才規範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文學的啟迪隨筆_作文600字_隨筆作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文學的啟迪隨筆 作文600字 隨筆作文

文學的啟迪隨筆_作文600字_隨筆作文1

至今不能忘卻初見曇花的驚異——月光如練,涼風如水,它就那樣輕盈地展開自己的雙臂,如精靈般超凡脱俗,不含一絲一毫的雜念,讓人窒息的美啊,但,如此短暫。

為這美付出的代價,便是生命的短暫,沒有流淚,沒有猶豫地,凋謝,只留給人無限的慨歎與留念。

生命,理應如此;美,理應如此。

再嬌豔的花,也會一天天老去,與其如此,倒不如像曇花一樣,生命雖短暫,但卻永留芳華

於人世,不曾讓任何的殘枝敗葉玷污了自己的清白。

曇花之所以美,就在於它所展現的生命極致的絕美——讓人驚心動魄、為之傾倒的短暫的美。由此可想,大千世界中,真正能讓人動心的美麗,莫過如曇花一現般的瞬間,極短卻定格在人們心中——深夜的一杯熱茶,撫過淚頰的一雙輕柔,面對困難的一次無畏,獨上高樓的一次超脱,絕境中的一句安慰,還有那情到深處的一淚感動……定格在人心的一瞬。

不要説它們太短暫,不要説它們不能長久,它們只是服從了自己內在的力量,在最恰當的時候,從內心掙出,展現給塵世一抹清觀,一點孤傲,一懷感傷。一次情懷的感動,可以讓它們的生命因此延長几千年——世間上最好的保留之地便是人心的記憶,活在人們的記憶之中的美,何嘗不逾越千年呢?

肉體逝去,而精神永存。不要再駐足於花園,因為沒有不敗的花;不要沉溺於現實的享樂,因為沒有用不完的財富,不要夢想長生不死,因為沒有精神的支撐,那只是一具行屍走肉的皮囊。倒不如做一朵曇花,在最美麗的時候,飄然而逝,只留一縷芳魂無斷絕。

做一朵曇花吧,留下你芬芳的氣息,留下你孤傲的美麗——短暫的生命,美的極致。

文學的啟迪隨筆_作文600字_隨筆作文2

漫步在文學的青蔭路中,我在歲月的穿梭中得到了一些啟迪……

都説一千個人心目中有一千個哈姆雷特,那麼對於文學的魅力來説又何嘗不是如此?如果説文學像一顆光芒四射的明珠,那麼它的魅力就像明珠發出的千萬縷光芒,至於你是被哪一縷懾去心魄就因人而異了。

對於我來説,文學的魅力是從創作者的角度感受到的。

不知其他人是否曾經試着寫些東西,我就總試圖寫些小説一類的東西,在這個過程中我想文學吸引我的地方在於情感上的體驗。其實無論寫些什麼,總離不開故事和人物,想要把文章寫下去、寫得好,更離不開對故事的結構和人物內心的思考挖掘。你可以從主人公的角度去想,去感受,彷彿你就是那個主人公。當作品中描寫的是自己從未經歷或永遠不可能經歷的事情時,一種新奇的快感就會油然而生。尤其當我想到作品中有那些我在現實生活中不敢的事被主人公不受約束地去完成的情節時,我就會覺得十分痛快,好像心願得償一樣。

我想文學對於讀者的魅力就在於此,它把你不能做、不敢做、永遠也不可能遇到的經歷展現在你面前,植根於你的`心靈,讓主人公為你一一完成、一一體驗。

文學讓你逾越一切隔閡去經歷不同的人生,去做任何你能想到和意想不到的事情;它是穿越時間隧道的旅票,是開啟不同時空大門的鑰匙,帶你結識那無數的川流於歷史和未來、現實和虛幻的人物;它就像一粒神奇的糖果,引領你品味悲歡離合,讓你如痴如醉,且歌且歎,或凝眉深憂,或開懷高歌……

如果説文學的魅力是無窮多的,那麼對我來説,它的魅力就是分享不同的心靈歷程,探索各異的內心世界,嘗試無數的迥異人生。每一部文學作品中都有一個不同的我,或者説每部文學作品都是在講我的一個故事,還有什麼比這更吸引我,更能征服我的呢?

文學的啟迪隨筆_作文600字_隨筆作文3

巴金曾經説過:我們有一個豐富的文學寶庫,那就是多少代學者留下的傑作。它教育我們、激勵我們,要我們變得更好,更純潔,更善良,對社會更有用。的確,文學教給我很多的道理。

老師説過;堅持自己擁有的,不放棄。而我從文學中知道了,有時候,放棄——才能擁有的更多,只有學會放棄,才能獲得成功

其實放棄也是一種擁有,松柏放棄了肥沃的土壤,才得到了紮根懸崖、迎風斗雨的雄姿。梅菊放棄了安逸的環境,才得到了傲立風雪的傲骨。

放棄了絢麗多彩的夕陽,才有了日出東方、照亮萬物的輝煌;放棄了生機盎然的春季,才能走進碩果累累的金秋。有舍才有的得,不放棄就沒有收穫。

爺爺給我講過一個故事。從前一個旅行者,揹着大型旅包有氣無力的走在沙漠之中,頭頂烈日,腳踩黃沙,沒有水源。他走出沙漠的機會十分渺茫。旅行者狠心的扔下自己笨重的旅行包。最終,他走出了沙漠。

也許那包裏是貴重無比的金銀珠寶,也許是名揚海內外的象牙文物,也許對於他來講是非常重要的東西。但是,他放棄了,他得到的是他最珍貴的東西——生命。

小時候,媽媽送我一顆漂亮的雨花石,我每天拿着它形影不離。但是有一天,我突發奇想,把它扔到前院的草叢中,想知道我是否還有機會再見它,但是它並沒有再出現我的面前。我從此與它説“再見”了,那次我痛哭了一場,至今記憶猶新。那一次,我雖然失去了,但是,我卻留下了一生的記憶。

文學告訴我,要學會放棄才能夠擁有;文學告訴我,要先有所失,才會有所得。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