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痕雜説散文隨筆

來源:文萃谷 3.04W

大凡自然世界紛繁蕪雜,萬千氣象。各種事物都以它特有地樣貌形態存在或者消失,也就自然而然會留下各種印跡、印痕,彷彿影子。譬如雷鳴電閃是天空留痕,泥石流注在地面留痕,秋風落葉替季節留痕,蒼海桑田話時間留痕。正因為自然世界各種物相以多種不同跡象每每呈現在人們面前,所以才充滿無窮魅力和奇趣,引人探究。

印痕雜説散文隨筆

自然界精采如比,人類社會概莫能外。大如阡陌縱橫,鱗次櫛比,市井痕跡。詩詞歌賦,琴書畫,文化痕跡。小到一個腳印,一條車轍,夜裏的一個夢,眼中的一滴淚。不一而足

另一方面,一切事物的出現或消失是需要相應客觀條件的。譬如雪地上能留下腳印、沙地灘塗上能留下腳印、泥濘中出現的各種印痕等等。再譬如水中留不下腳印、戈壁灘石上留不下腳印、還有很多可以走過的地方卻留不下可視印跡。故有此經驗或做法的人大都不會有所異議。至於留痕時間的'長短另當別論,在此不作糾纏。

俗話説:雁過留聲,人過留名。所謂的“聲”和“名”也就是人們感官能夠體驗到的“印痕”。我認為它只強調了一個層面的意思。而另一個意思是不論雁或人經過,都會有不願留聲、不願留名者(即然存世,其實也逃不脱留痕,所指不同而已)。當然這與好與不好也沒有更多牽扯。

再回過頭來説説客觀條件。這裏所説的客觀條件是指“印痕”出現或消失必需的外在條件。而這個外在條件也是相對而言的,只有特定的時空才能具備。一旦條件變化,原來的印痕即不復存在。因此一個事物出現或消失在這裏而不是別處,就是這個道理。

世有留痕,便會有留痕這點事,又往往與人分不開。作為芸芸眾生、凡夫俗子的我們,大抵逃不開也躲不掉,總要面對。雖説有不屑的明白人,但畢競是極少的。要不怎麼會有天下熙熙皆為名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的精僻總結呢!

人這種所謂高級生物,是社會的產物。吃喝拉撒、衣食住行,一樣不能少。如果只是一家子生活倒也簡單,無須更多攀比。一旦部落、一旦族羣、一旦異域、一旦國家,便是別樣情形。與天鬥其樂無窮,與地鬥其樂無窮,與人鬥其樂無窮。好事者前赴後繼,樂此不疲。於是乎,一楨楨勾心鬥角、爾虞我詐、攀比鬥富、爭名逐利的畫面上演不輟,永無落幕。一切的行為動作無外乎要在這個世界上留聲、留名、留利,即留下印痕而已。電影、電視裏播放的古今中外不少作品即是極好佐證。

通常情況下,每個家庭孩子都會受到長輩的呵護與教誨。而嘮叨最多的話無非就是“吃得苦中苦,方為人上人”。這個“人上人”就是一種希望、一種名利雙收、光宗耀祖的所謂成功狀態。當然也就是社會上樂於看重或認可的標誌,也即一種“印痕”。

作為一個正常人,追名逐利無可厚非。避害趨利人之本性嘛。重要的是不能損人利已。已所不欲勿施於人。特別不能容忍那種損人又不利己之徒,可天下又偏偏不絕此類。可悲可歎!

説到這裏,自己彷彿走丟了。偌大個世界從眼前一下子隱匿了,眼中全是各種各樣的“印痕”。人的一輩子變成了一串串腳印,陰雲密佈的天空剩下一團灰色的影子,街上救護車急促地喇叭聲也成了遙遠記憶中的迴響,還有許多許多糾纏如麻的“印痕”出現在腦海裏。有些不可思議,有點恐慌。難道“印痕”原來是可以鬼異的樣貌呈現的嗎?我不知道。

印痕,印跡,一個意思的兩個表達。留痕或不留,一樣人生的兩種態度。無所謂好壞,無關乎長短。純由本心而定,純屬個人意願。強加不得,干預不了。就本人而言,似乎該有個態度。

説説自己。雖無突出優點,也沒太大毛病,充其量算作平庸平凡之輩。好在有幸與眾賢同窗,受恩師教化,不至於太辱沒這個羣體。雖三省吾身,長進有限,雖孜孜不倦,學業半成。只剩下一點點自尊一點點自立和一點點自強了。這輩子留聲與否無關緊要,關鍵是要有值得留聲東西,留怎樣的聲。照這種要求來看,恐怕是想留點聲也不可能了!

時光荏苒,逝者如斯。忽生感慨,一吐為快。 但願不要雜了心念,髒了眼情,毀了耳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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