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經典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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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知所起,一往而深,生可以死,死可以生。生而不可與死,死不可復生者,非情之至也”如此見得,《牡丹亭》乃一個“情”字,或曰“情”與“理”之爭。情與理為一隙之兩端:情乃人慾,人之所求,人對物之享用、佔有,為人之身心無厭之足,理則謂其即成教條得之後受。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經典散文

無論昔、今與後,情與理之間,既有可調和一致也,亦有不可調和不同也。情近而非情,理近而非理。“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為聖人孔子之言,其為封建時人守之信條,異姓之不通。此謂男女私情,為嚴禁。惟聽父母之命,媒約之言,乃合於禮法,即合天理。

男女欲求異姓,人之常情,禮教不當禁男女之所往來。杜麗娘乃官家小姐,有幸識詩經、樂府。如詩所言:識字乃人生不幸之始也。其不復如昔從而生矣,始於其向春香探園之存。父母於杜麗娘之寵可謂無微不至,卻未曾與她提起有園一事,惟父下鄉勸農之時,乃得潛游一園。閨秀小姐除刺繡、識字外,其時與世命之無所事。《驚夢》之遊園與繼之《尋夢》為其一生之實,可書矣之懸記。《牡丹亭》謂之狀,其於全文之地位亦信然。

“裊晴絲吹來閒庭院,搖漾春如線”——閨中人只在若存若無之遊絲國窺春之信,並此亦其春萌也。一年最佳之春天,一生最佳之青春,及青春之覺醒,二者合一,《驚夢》之妙。與春天、青春、春情三者合一,相映,而以後者為主,於遊園中得微而酣也後,《驚夢》之夢而為必之矣,而求己幸福遇阻,夢為惟一之路。

杜麗娘夢中得志,得其幸福,無論夢如何美潔,畢竟非實,為此《尋夢》為其實之罕見之行。其於愛情之渴,於將逝之身與青春之戀,在《寫真》得見,於情與死之較量,其自豪已在夢中得志。與其言此真情,若言其為禮教宗法,於死告其勝。謂情之好求,謂青春生之愛之,遂使之生,此作者在《牡丹亭題》雲:“生而不可與死,死不可生者,非情之至也”。

杜麗娘與柳夢梅死生契闊之情事,殷勤頌之女主人公為“情”而死,死而復生感人至情;頌其反對封建禮教、追求愛之自由,暴露封建禮教之殘偽。作外觀之,似為一邪妄之情事,乃於頌痴心妄想之情。然,觀其裏,遂能悟其邃之哲思,以形求自由愛情,寓之所尚者率性與當世存者正統對立之心。其《牡丹亭題》雲:“世之事,非世所盡。自非通,恆以理相格耳!第雲理之所無,安知情之所必有邪!”為湯顯祖因“情之所必有”之事,駁以“理之所必無”扼殺人於生活之常。湯顯祖故以“情”與“理”之突來貫全,抒於今之憤、志之憧憬。《牡丹亭》之情狀,有昔之愛情劇所不及心高與世異。明確以此逆情為心解突破,非止於違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一狹義內。

《牡丹亭》比同時之愛情劇更具深意,非程朱理學所謂“存天理,滅人慾”,即以反封建父母於愛自由婚姻自為也,而明乎人性之本,即謂自由,愛情,理想敢之求,以杜麗娘與柳夢梅破天人阻隔,情形實為摘得終滿。然,杜麗娘之命亦引起女婦之閨中強烈反響。據載,清初有女,名馮小青,為其書之小詩:

冷雨悽風不可聽。

挑燈閒看《牡丹亭》。

世人亦有痴於我。

豈獨傷心是小青。

史震林《西青散記》所載之女觀者,則以讀《牡丹亭》悲死。湯顯祖卒前不久,太倉少女愈三酷嗜《牡丹亭》,以蠅頭小字傳注。十七歲時傷而死。張大復託人將其批本帶往臨川而未成。張氏後將此書其《梅花草堂集》卷七。湯顯祖聞之作《哭婁江女子二首》:

畫燭搖金閣,真珠泣繡窗。

如何傷此曲,偏只在婁江。

何自為情死,悲傷必有神。

一時文字業,天下有心人。

餘閒思此與學習,生活,現實毫不相干,心亦騰出一隙,我竟是欲,乃不欲?我可是為,乃不為?我為求,乃不求?在我,恐其為無也,且留一疑與此也,且留一心之向與此志。

此歡之情何來?此道之境從何而生?此求之願以何為源?皆為杜麗娘?其甚者反叛,其不撓之鬥爭,皆由人性出發,以為愛,所以志。一切之漫與世,一切之情與剛。此矛盾也由其激觸出花火,人性之光於此盡顯無遺。

不過何如,然果何如,雖知汝亦,汝不知也,浪漫或相否,生之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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