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越瘋人院的觀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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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時長133分鐘,因為年代久遠,清晰度大約是150度近視的樣子,故事講述的是一個我行我素的瘋子---麥克墨菲被送進瘋人院,一直想要逃離嚮往自由,經歷眾多之後,被醫院方切割了腦額葉,而另一位從頭至尾沉默裝傻的“酋長”最終殺死麥克墨菲併成功逃出瘋人院。分析來分析去,結果的不同和引發的思考源自於一個選擇:究竟是選擇大張旗鼓還是低頭走路。

飛越瘋人院的觀後感

和很多人一樣,在鳴人和佐助的偏好中,我喜歡前者,因為熱血活力,激情甚至是一根筋。很多熱血漫都喜歡塑造如此的主人翁,但是,大張旗鼓的説出自己要成為火影,然後事情朝希望的方向順利進行,或許那更應該稱之為幸運。《飛越》影片中酋長用枕頭悶死麥克墨菲時我的震撼,不亞於《肖申克》中安迪在雨中張開雙手那一幕。窒息感告訴你,很多時候並非悲觀也並非偏激,只是得認清事實,果實可口得先抱住樹幹。並不是嚷嚷着要逃出精神病院就真的可以逃出去,並不是大叫着要統治地球萬物就會乖乖跪倒在你的腳下,並不是喊着“沒有買賣就沒有殺戮的口號”野生動物就會停止滅絕,並不是喊着未來無限美好就可以等着一切飛進手心。故事,之所以好聽,是因為與現實的骨感對比之下的美好。有時候,單憑一腔熱情,真的還遠遠不夠,得低頭看看路。

雖然都是一無是處,但換個角度想,好在還擁有家人朋友,還好沒有掉牙只能吃稀飯,手還能動腳還能跑,盲目站在教室的桌子上吼叫是張揚青春不是牛逼閃閃。如果真的自命不凡,就現在開始做點什麼,踩着泥土規劃一下藍圖暢想眼前的未來,時而做個“酋長“,拿好手中的窩窩頭吃飽了再打架,想好一些什麼看準時機下手,才能夠真真”逃離“想逃離的那個瘋人院。

希望中的結果,是在酋長要悶死麥克墨菲時,麥克跳起來:上帝!你在幹什麼?!我他媽要自己自己逃離,我才是主角好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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