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運動會注意事項

來源:文萃谷 1.87W

下週三到週五(10月22到24日)學校運動會就正式開始了,為保證運動會安全、有序和順利進行,並取得較好的比賽成績,現根據學校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提出如下運動會注意事項,請見後互相告知,並執行。

學校運動會注意事項

1、各運動員要記住自己的比賽項目和比賽時間,以免忘記或記錯。運動員一定要提前15分鐘到檢錄處檢錄,然後有裁判引領進入場地比賽。檢錄不到以棄權處理。

2、運動員要保管好號碼簿, 比賽時,號碼布統一別在胸前,以方便裁判執裁。無號碼布者不得參加檢錄和比賽。比賽結束後交由班主任統一保管。

3、競賽項目 60米、100米、200米、400米比賽為分道跑,每位運動員只能在自己的跑道內進行比賽,不得串道、妨礙其他運動員正常比賽,一經發現,經查實後,取消該運動員的比賽成績。

4、各班同學應在本班指定的位置休息,並注意衞生,離開時要自行帶走廢棄物,否則扣除班級“體育道德風尚獎”評選分數。

5、這些天要格外注意飲食和休息,以確保有更好的身體參加比賽。賽前一小時內不能吃主食,賽後半小時後才可以吃東西。

6、比賽過程中,非運動員以及家長、老師不要進入比賽場地,也不得在比賽場地內逗留,以免影響賽場秩序,一經查實,將扣除班級“體育道德風尚獎”評選分數。

7、四至六年級參加體育攝影比賽的同學需佩戴好攝影證方可進入場地拍攝,否則不予以進入,拍攝時不能影響正常比賽,服從場上裁判的安排。不得從事與採訪無關的活動。更不能將攝影證轉交他人使用,一經發現,扣除攝影證,取消該同學的參賽資格,還將扣除班級“體育道德風尚獎”評選分數。

8、賽場上,要服從裁判的判決,不頂撞、不當面質疑裁判,若有異議的,可以由班主任在賽後一小時內報告向大會仲裁委員會,過時不再受理。因影響裁判工作擾亂賽場秩序的'視情況嚴重程度扣除“體育道德風尚獎”評選分數。

9、要嚴格執行報名表上的項目參加比賽,若發現冒名頂替,一經查實,取消相關運動員的所有比賽成績,同時取消該班級“體育道德風尚獎”評比資格。

10、當比賽出現兼項衝突時,應先向檢錄裁判請假,獲得同意後,再參加其他項目的比賽,賽後向場地裁判消假,獲准後可以比賽,請假時錯過的比賽輪次不補。假如是田賽和徑賽衝突的,則應先參加徑賽項目的比賽。

11、凡因身體原因不能參加比賽的,需有醫生的證明,可以換人,但不改向。(截至星期三早上放學之前,逾期不再受理)也可以放棄比賽。

12、比賽時嚴禁陪跑,一經發現陪跑者,同樣也要扣除班級“體育道德風尚獎”評選分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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