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享受音樂的快樂意義

來源:文萃谷 1.25W

導讀:快樂是兒童學習、探究、嘗試的原動力,孩子因為快樂所以學習,因為學習所以快樂。因此,我們有責任成為幼兒音樂活動的夥伴,支持者,引導幼兒喜愛音樂;在活動中多給幼兒自主的空間,讓幼兒尋找快樂;多給幼兒自由的空間,讓幼兒創造快樂;多給幼兒合作,交流的空間,讓幼兒分享快樂。

孩子享受音樂的快樂意義

幼兒是快樂的個體,幼兒天性喜歡快樂的事物。快樂的活動能夠激發幼兒的興趣和求知慾,也能夠調動幼兒內在的創造潛力。

音樂是人類生活的反映,人們用音樂抒發情感,用音樂愉悦生活,音樂能帶給人們美感,使人們獲得高尚的情感。音樂有益智的功能,能集中注意、激活思維、發展語言、豐富想象的作用,可以促進幼兒智慧發展;音樂有調節情緒的功能,其情感性特徵能給幼兒增添興奮情緒的積極動力;音樂有審美功能,能給予幼兒美的享受,美的音樂能夠使幼兒情緒高昂地全身心投入到活動中。音樂滲透於幼兒的一日生活,對幼兒的發展起着積極的作用。我們借音樂動情的特徵對幼兒進行教育,幼兒喜聞且樂於接受。

但在現有的音樂教育現狀中,教師常常忽視了幼兒的感受:在歌唱活動中教師讓幼兒反覆練習演唱,幼兒感到枯燥乏味;在欣賞活動中教師讓幼兒想:"感覺到了什麼,還感覺到了什麼"?結果他們真的什麼也沒感覺了!在韻律活動中教師對動作的到位要求很嚴,因此機械的練習消磨了幼兒的興趣,在這樣的活動中音樂的教育功能未得到有效發揮,孩子在音樂活動中只是被動的參與者,根本談不上享受音樂,"快樂"從何獲得?

新綱要頒佈後,把藝術教育定位在"審美教育"的範圍內,強調對幼兒審美感受和審美情趣的培養,《綱要》指出:藝術領域的"目標"、"內容與要求"指導要點三部分中藴涵的基本理念是:幼兒藝術活動以幼兒為本,強調主動性。改變幼兒被驅使進行藝術活動的被動地位;強調幼兒藝術教育對兒童自身的影響作用,對幼兒發展的促進作用,改變使藝術成為技能訓練和表演的功能。強調在充分感受的基礎上創造性地表現。所以我們應重新審視音樂活動,重新審視音樂活動中的幼兒。我認為幼兒園的音樂活動應讓幼兒享受音樂的快樂。

  一、給幼兒自主的空間,讓幼兒尋找快樂

能讓幼兒快樂的音樂,首先是幼兒喜聞樂見,貼近幼兒生活的音樂。過去往往教師自己費許多時間選出音樂,但幼兒卻不喜歡,為什麼呢?因為教師忽略了幼兒才是活動的主體。於是我想到,在選擇教材時為什麼不能讓孩子與教師共同收集喜愛的音樂,從孩子生活中尋找素材,尋找他們快樂的源泉呢?幼兒喜愛動畫片,觀看動畫片成了每日必須完成的事,也是幼兒生活重要的組成部分。從幼兒生活中尋找和挖掘興趣和快樂,是《綱要》倡導的一種教育觀念,也是我在操作中實踐的一種思路。通過與幼兒的交流,我發現近期孩子對《藍貓》動畫片非常感興趣,片頭曲更是人人會唱,甚至有一人唱眾人合的效應。於是當我把孩子帶來的《藍貓》主題曲放給幼兒聽時,立即引起了自發地合唱和歡呼。如何挖掘《藍貓》歌曲的教育性就放在了我的面前。《綱要》指出,藝術教育激發興趣的目的是將一般興趣引申提高到有一定深度的動機水平上。音樂的選擇來源於幼兒,這是讓幼兒享受音樂快樂的前提!怎樣讓幼兒享受音樂的快樂呢?

在認真學習《綱要》的精神和反覆思考後我感到,以前的音樂活動往往是教師設計活動形式,幼兒被動參與。為什麼不能讓孩子參與到活動設計的過程中來呢?於是我大膽嘗試着讓幼兒自己選擇活動方式。交流中有幼兒提出:"老師我想唱《藍貓》的歌!""我想用《藍貓》的歌來跳舞!""我想用來打打擊樂!""我想畫藍貓和淘氣!......"幼兒有許多的想法,這時我感到一種單一的形式已不能滿足眾多孩子的願望,於是我採納了他們的建議,活動中嘗試一個主題,多種表現空間,讓孩子得到滿足。在活動中我根據幼兒的需要設置了"小舞台"、"歌劇院"、"音樂創意室"、"小畫廊"四種供幼兒自選的多種機會和條件。活動過程中我發現幼兒喜歡音樂,喜歡這些表現形式,但表現還停留在對活動形式本身感興趣上,教師該採取怎樣的指導策略,去引導幼兒表現能力在原水平上的提高呢?該怎樣啟發幼兒創造性的表現自己的感受呢?兒童的創造表現往往是由環境和材料引發的,通過環境、材料的投放引發幼兒的內心衝突,進而引發幼兒認知結構的同化與順應,促使幼兒在原有基礎上的提高。因此,活動中我為幼兒提供了圖譜、操作卡、舞蹈道具,讓幼兒在生動有趣,材料豐富、自由探究、自主表現的活動中獲得有益的經驗,嘗試創造表現帶來的快樂。這樣,教師不再是設計者和指導者,而是觀察者和支持者,幼兒真正成為了活動的主體,在快樂的活動中享受音樂帶來的快樂!

  二、給幼兒自由的空間,讓幼兒創造快樂

人們常説幼兒的想法是異想天開,是不符合成人邏輯的,幼兒説的做的往往出乎成人意料,我覺得這正是他們可貴的創造天性。為什麼模仿會使幼兒厭倦,而創造性的活動卻能調動他們積極性呢?這説明,幼兒喜歡創造,創造能夠使他們獲得成功得到自信和滿足。陶行之在二十世紀初發表的《創造宣言》時的有關論述強調了時時處處創造的重要性;南師大屠美如,樓必生在《學前兒童藝術綜合教育研究》中關"藝術教育與學前教育的發展"的.相關論述認為"藝術教育有助於挖掘幼兒潛在的創造性思維特質,對促進幼兒創造力的發展有着不可低估的作用";南師大許卓雅教授在《幼兒園音樂教育研究實踐》中強調了"應通過音樂教育活動這一藝術教育形式,培養幼兒審美表現和審美創造,她認為音樂教育不是模仿,而是教師和幼兒共同進行的創造活動;孔啟英教授在《新綱要解讀》中談到新綱要藝術教育的核心是創造和感受並重的教育觀。《綱要》指出,創造性活動是人的潛在能力的表現。幼兒同樣具有強烈的創造慾望,受這種慾望的驅使,他們不停地進行各種尋求和探索。現代藝術以創造為前提,其基本特色是求新求異的創新。所以,幼兒藝術是發揮年幼兒童創新潛能的最佳載體。我這裏説的創新並不高深,而是指最初級的,簡單的音樂形式和內容的創造,是兒童把已掌握的音調、節奏、動作等重新加以組織,形成新的形式和內容。它強調藝術對兒童發展的影響,給兒童創造一個發展創新能力的機會。引導兒童在創造活動過程中感悟創新,從而使藝術活動轉變成兒童內在精神的創造性顯現。是幼兒能完成,更重要的是能讓幼兒體會到創造的快樂和成功的欣喜。

幼兒藝術感知能力和創造能力的培養是長期的,是在充滿藝術氛圍的環境中和參加無數次的藝術活動中得到發展的。因此,幼兒藝術教育不能僅侷限於教師組織的藝術活動,應貫穿於幼兒的一日生活之中。在一次觀察活動中,幼兒穿上雨靴、雨衣,打上雨傘,在大自然中感受雨。孩子們興奮的在操場中玩耍,有的慢步,有的飛跑,有的在積水處踏得"啪啪啪"響,教師感到這是一個非常好的教育契機,於是引導幼兒發現雨落在不同的地方會發出什麼聲音。幼兒帶着問題在玩耍中仔細尋找,發現了雨點落在雨傘上會發出"滴滴塔塔"的聲音,落在小草上沒有聲音,落在大型玩具上有"篤篤"的聲音等。然後教師參與到孩子們感興趣的踏雨水的活動中,發現會發出"叭叭"的聲音。於是,提議讓孩子們用小雨靴來唱歌,孩子們盡情的在積水中玩耍,踏出了許多好聽的節奏,玩耍中不知不覺滲透了音樂教育。孩子們在玩耍中進行了創造性活動,但孩子們並未感到這是一節音樂活動,反而覺得"原來下雨在外面是這麼好玩呀。"大自然廣闊的空間為幼兒提供了寬鬆的自由的環境。也為幼兒的創造提供了豐富的元素。幼兒在大自然中,自由的、無拘無束的快樂的創造,同時也享受了創造的快樂。

  三、給幼兒合作、交流的空間讓幼兒分享快樂

當今社會的高度發展及核心家庭的增加,大大地改變了幼兒生活和學習的環境,使得許多孩子性格孤僻,自我封閉,不會合作。幼兒在活動中更多注重於自我創造,自我賞識和自我滿足,對於怎樣與朋友合作,怎樣跟別人表達自己的思想,怎樣欣賞和分享同伴的成功、快樂的體驗較少。前蘇聯著名教育學家維果斯基認為:合作學習是幼兒學習的重要手段,能促進幼兒在最近發展區的長足進步。《綱要》中指出:"要為幼兒創造表現自己能力的機會和條件,引導幼兒相互交流,相互欣賞,共同提高。

在音樂欣賞活動《神奇的門》中,教師和幼兒在充滿童話色彩的環境中,一起欣賞了一段充滿神奇的音樂,並隨音樂創編了小動物探險的情景,教師提出問題:"小動物們必須想辦法搭建神奇的門才能逃出森林。"孩子們在老師故意設計的衝突中開始了自己的創意,他們三個一羣。兩個一夥的熱烈討論起來,並開始迫不及待的自由組合開始用身體搭建了許多有趣的門:與同伴坐在地上,雙腳靠攏塔了"腳門",與同伴手腳着地用屁股搭起"連環門",兩人後腦勺靠後腦勺,手向後牽手,取名"人字門"......許多的想法在和同伴的商量和嘗試中獲得。在活動中給幼兒自由組合相互參觀的空間,幼兒充分展示了自己的成功,也分享了同伴的快樂。教師重視了孩子的情感體驗,重視了活動過程中孩子的愉悦,給幼兒留一點欣賞成功的空間,讓更多孩子一起分享快樂。教師引導幼兒不要一味強調自己技能的表現,不要一味追求自己創造的數量多少,而應關注自己成功的同時關注同伴的成功,關注自己的創造所給同伴帶來的快樂,同時同伴的快樂才會使自己更快樂。

快樂是兒童學習、探究、嘗試的原動力,孩子因為快樂所以學習,因為學習所以快樂。因此,我們有責任成為幼兒音樂活動的夥伴,支持者,引導幼兒喜愛音樂;在活動中多給幼兒自主的空間,讓幼兒尋找快樂;多給幼兒自由的空間,讓幼兒創造快樂;多給幼兒合作,交流的空間,讓幼兒分享快樂。我們共同努力讓音樂帶給幼兒快樂,讓幼兒真正享受音樂的快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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