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承天寺夜遊原文及翻譯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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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承天寺夜遊》是北宋著名文學家蘇軾創作的一篇散文,選自《東坡志林》卷一,寫於宋神宗元豐六年(1083年),當時,作者正因“烏台詩案”被貶謫到黃州任職。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記承天寺夜遊原文及翻譯對照,希望大家認真閲讀!

記承天寺夜遊原文及翻譯對照

  記承天寺夜遊

  宋-蘇軾

元豐六年十月十二日夜,解衣欲睡,月色入户,欣然起行。念無與為樂者,遂至承天寺尋張懷民。懷民亦未寢,相與步於中庭。庭下如積水空明,水中藻荇交橫,蓋竹柏影也。何夜無月?何處無竹柏?但少閒人如吾兩人者耳。

  古文賞析

蘇軾的《記承天寺夜遊》是選自《東坡志林》卷一。蘇軾的著名詞還有《江城子密州出獵》,《定風波》等。蘇軾是父親蘇洵的第五個兒子,嘉祐二年(1057)與弟蘇轍同登進士。授大理評事,籤書鳳翔府判官。熙寧二年(1069),父喪守制期滿還朝,為判官告院。與王安石政見不合,反對推行新法,自請外任,出為杭州通判。遷知密州(今山東諸城),移知徐州。元豐二年(1079),罹“烏台詩案”,責授黃州(今湖北黃岡)團練副使,本州安置,不得籤書公文。哲宗立,高太后臨朝,被複為朝奉郎知登州(今山東蓬萊);4個月後,遷為禮部郎中;任未旬日,除起居舍人,遷中書舍人,又遷翰林學士知制誥,知禮部貢舉。元祐四年(1089)出知杭州,後改知潁州,知揚州、定州。元祐八年(1093)宋哲宗親政,被遠貶惠州(今廣東惠陽),再貶儋州(今海南儋縣)。徽宗即位,遇赦北歸,建中靖國元年(1101)卒於常州(今屬江蘇),年六十六,葬於汝州郟城縣(今河南郟縣)。

本文寫於宋神宗元豐六年(1083年),當時,作者被貶到黃州已經有四年了。元豐二年七月,歷史上著名的“烏台詩案”,御史李定等摘出蘇軾的有關新法的詩句,説他以詩訕謗,八月,將他逮捕入獄。經過長時間的審問折磨,差一點被殺。十二月作者獲釋出獄,被貶謫到黃州任團練副使,但不得“籤書公事”,也就是説做着有職無權的閒官。在這種情況下,作者寫了這篇短文,對月夜的景色作了美妙的描繪,真實的記錄了他當時生活的一個片段。也體現了他與張懷民的深厚友誼與對知音甚少的無限感慨。

《記承天寺夜遊》表達的感情是微妙而複雜的,貶謫的悲涼,人生的感慨,賞月的欣喜,漫步的悠閒都包含其中。作者“解衣欲睡”的時候,“月色入户”,於是“欣然起行”,月光難得,不免讓人欣喜。可是沒有人和自己共同賞月,只好去找同樣被貶的張懷民,這裏面有多少貶低的悲涼與人生的感慨呀!兩人漫步中庭,又是悠閒的`。自比“閒人”,則所有意味盡含其中。對澄澈透明的美妙的月色作了生動 形象的描繪,透露出作者在貶低中雖感慨幽微,而又隨緣自適,自我排遣的特殊心境。表達了作者對月光的愛慕 抒發了作者自解、自矜、自嘲,對自然生活的嚮往與欣賞,和用與“閒人”相對的“忙人”(朝廷官員小人)的鄙夷與諷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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