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的執業醫診所證明

來源:文萃谷 2.12W

執業醫診所是要有相關證明的,也是要有相關的執業資格的。下面就是學習啦小編給大家整理的執業醫診所證明,希望對大家有用。

最新的執業醫診所證明

  執業醫師個人簡歷範文

姓名:沈小姐 性別:女

民族:漢 目前所在地:廣州從化

年齡:29 户口所在地:廣州從化

婚姻狀況:未婚 求職意向及工作經歷

應聘職位:婦幼保健、 護士、護理、 衞生防疫

人才類型:全職 職稱:

工作年限:5 可到職日期:三個月

求職類型:全職 希望工作地區:廣州從化/廣州越秀/廣州白雲 個人工作經歷:

2000年9月~2001年8月在廣州市流溪河林場職工醫院擔任護士

2001年9月~2002年2月在順德第一人民醫院婦產科進修

2002年3月~2005年2月在廣州市流溪河林場職工醫院任婦產科醫生

2005年3月至今 在廣州市育才實驗學校當校醫

教育背景畢業院校:湖南嶽陽巿衞生學校

最高學歷:中專 畢業日期:2000年7月

所學專業一:醫藥  所學專業二:

受教育培訓經歷:2000年9月~2001年8月在廣州市流溪河林場職工醫院擔任護士

2001年9月~2002年2月在順德第一人民醫院婦產科進修

2002年3月~2005年2月在廣州市流溪河林場職工醫院任婦產科醫生

2005年3月至今 在廣州市育才實驗學校當校醫。資質證書、臨牀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證

語言能力外語:英語 外語水平:一般

國語水平:精通 粵語水平:精通 工作能力及其他專長 本人謙虛、樸實、思想覺悟高、積極上進、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質,優秀的職業道德,良好的團隊合作精神及溝通能力,與人相處融洽,樂於與人團結協助,互相鼓勵,追求共同進步!

臨牀專業的各項相關知識已係統全面把握、並以優異成績取得相關資質證書;在校被評為三好學生,於工作中亦取得優秀工作者等光榮稱號。

對工作認真負責、細心並耐心,在短工夫內基本上把握臨牀常見病的診斷與治療及相應的醫療技術。積累了不少的經驗,在工作中,突出的工作表現亦受到單位領導的充分肯定及好評。相信憑着自己的工作經驗和能力肯定能在工作崗位上做出優異成績!

  2017執業醫師政策

執業醫師資格考試的性質是行業准入考試,是評價申請醫師資格者是否具備從事醫師工作所必須的專業知識與技能的考試。

醫師資格考試分為兩級,即執業醫師和執業助理醫師兩級,其區別在於執業助理醫師執業範圍受到一定的限制,只能在執業醫師的指導下執業,不能獨立執業,但在鄉鎮的.醫療、保健機構中工作的執業助理醫師可以根據醫療診療的情況和需要,獨立從事一般的執業活動。

執業醫師分為臨牀、中醫、口腔、公共衞生四類,助理醫師分為臨牀、中醫、口腔、公共衞生、鄉村全科五類。中醫類包括中醫、民族醫和中西醫結合,其中,民族醫又含蒙醫、藏醫、維醫、傣醫、朝醫、壯醫。截至目前,我國醫師資格考試共有38種類別。

為進一步加強鄉村醫生隊伍建設,2016年在現行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中增設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考試報名、資格審核及考試時間等按照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規定進行,由國家行業主管部門制定考試大綱,統一組織,單獨命題,考試合格的發放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證書,限定在鄉鎮衞生院或村衞生室執業。取得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人員可以按規定參加醫師資格考試(2016年將在浙江、福建、廣西、重慶、四川、貴州、雲南、甘肅、寧夏考區開展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試點工作)。

醫師資格考試分實踐技能考試和醫學綜合筆試兩部分。實踐技能考試由國家醫學考試中心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中醫師資格認證中心統一命題,省級醫師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醫學綜合筆試全部採用選擇題並實行全國統一考試,由國家醫學考試中心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中醫師資格認證中心承擔國家一級的具體考試業務工作。

醫師實踐技能考試採用三站式考試的方式。考區、考點按照《醫師資格實踐技能考試實施方案》的要求設立實踐技能考試基地,考生在實踐技能考試基地依次通過“三站”接受實踐技能的測試。每位考生必須在同一考試基地內完成全部考站的測試。

醫師資格考試醫學綜合筆試於9月中旬舉行,具體時間以衞生部醫師資格考試委員會公告時間為準。執業醫師考試時間為2天,分4個單元;執業助理醫師考試時間為1天,分2個單元,每單元均為兩個半小時。

醫學綜合筆試全部採用選擇題形式。採用A型和B型題,共有A1、A2、A3、A4、B1五種題型。助理醫師適當減少或不採用A3型題。醫師資格考試總題量約為600題,助理醫師資格考試總題量為300題。

  執業醫師的考試和註冊

第八條 國家實行醫師資格考試製度。醫師資格考試分為執業醫師資格考試和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醫師資格統一考試的辦法,由國務院衞生行政部門制定。醫師資格考試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衞生行政部門組織實施。

第九條 具有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參加執業醫師資格考試:

(一)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在執業醫師指導下,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試用期滿一年的;

(二)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證書後,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科學歷,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工作滿二年的;具有中等專業學校醫學專業學歷,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工作滿五年的。

第十條 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科學歷或者中等專業學校醫學專業學歷,在執業醫師指導下,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試用期滿一年的,可以參加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

第十一條 以師承方式學習傳統醫學滿三年或者經多年實踐醫術確有專長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衞生行政部門確定的傳統醫學專業組織或者醫療、預防、保健機構考核合格並推薦,可以參加執業醫師資格或者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考試的內容和辦法由國務院衞生行政部門另行制定。

第十二條 醫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取得執業醫師資格或者執業助理醫師資格。

第十三條 國家實行醫師執業註冊制度。取得醫師資格的,可以向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衞生行政部門申請註冊。除有本法第十五條規定的情形外,受理申請的衞生行政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准予註冊,併發給由國務院衞生行政部門統一印製的醫師執業證書。

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可以為本機構中的醫師集體辦理註冊手續。

第十四條 醫師經註冊後,可以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按照註冊的執業地點、執業類別、執業範圍執業,從事相應的醫療、預防、保健業務。未經醫師註冊取得執業證書,不得從事醫師執業活動。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