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績效工資考核方案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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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有很多的學校也要開始實行績效考核制度了,所以很多的教師要知道績效工資考核制度是什麼樣子的。下面是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推薦的教師績效考核方案,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教師績效工資考核方案有哪些

  教師績效工資考核方案

一、指導思想

根據績效工資的有關文件精神和學校實際,在上級核撥的績效工資總量內,以實行聘任制和崗位管理為重點,維護教職工利益,構建科學合理、公平、公正的激勵機制,規範學校內部分配辦法,探索建立科學規範的分配機制,充分發揮津貼補貼的槓桿作用,以責任和業績為依據,多勞多得,優績優酬,拉開分配差距,體現干與不幹不一樣,幹多幹少不一樣,幹好幹壞不一樣,激勵教職工愛崗敬業,紮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完成各項工作任務,推動教育教學工作又好又快發展。

二、實施對象我校在編在崗的正式教職工。

三、分配原則

1、堅持“不勞不得,多勞多得,優績優酬,兼顧公平”的原則,津補貼發放以工作績效考評結果(教師量化積分)作為主要分配依據,適當拉開分配距離,向一線教師,骨幹教師和成績突出的教師傾斜。無論什麼原因,只要沒有崗位績效考核結果,就不能參與獎勵性績效。

2、根據崗位職責科學分配,實行相應職稱就近分配。

3、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實行陽光操作,分配方案經教師大會或教代會通過後實施。學校對教職工的思想政治表現、工作態度、業務能力、履行職責、工作成績等,每月進行一次考核,考核分德、能、勤、績四部分,總分為100分(不包括加減分)考核後及時公示,確保教職工有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4、實行全鄉統籌,兼顧各校實際的原則,統籌部分適當向薄弱學校傾斜。各村小參照本方案就近考核教師。

四、考評程序

1、每月結束,由校行政組織教導處、教研組相關人員組成考評小組,按考評細則,對照過程進行檢查評估,綜合考評,實行量化積分,然後將考評結果進行公示,無異議後累計分配一學期績效工資。

2、中心國小組織考評小組對轄區內的村級完小中心完小副校長和各村小校長由中心完小校長考核,中心完小教師由教學副校長按照方案組織考核,各村小教師由各村小校長以學區為單位,參照本《績效考核方案》,結合各自實際。制定本校考核細則量化考核本校教師,然後把考核結果報中心國小審查。

五、績效工資分配辦法

1、績效工資總額的70%分別按對應檔次按月打入工資帳户。

2、績效工資總額的30%,由學校統籌整體安排,不屬於任何個人,學校按教師績效考核結果依照相應職稱職責對應量化分配。

凡違反《教師法》、《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及有關文件規定,受到主管部門通報批評、警告、記過、開除留用察看處分的,或是受到公安機關刑事處罰的,不參與考評,不享受所有績效工資,70%部分列入學校30%部分總額一同考核。3、績效工資的30%一學期發放一次(即每年的1一6月在六月底結算,7—12月12月底結算)。其中假期的一月份、七月份考核的成績列入上年12月份和當年的6月份計算套發,元月份、7月份扣除全鄉統籌部分外按本人的績效津貼全部發放,二月份、八月份按本人上撥績效津貼足額發放。

4、凡是教育局認可的借調人員,減除教育局和鄉統籌部分後全額發放;

5、由縣以上醫院鑑定無法正常上班的精神病人,癌症病人及其他特殊病人,減出統籌部分外全額發放,在職人員在法定休假期內、公傷治療期間,績效工資全額發放,一學期病事假累計在一個月以內的基礎績效工資照發,病事假累計超過一個月的,從超假之日起,扣一月基礎績效的10,累計超過兩個月的(含兩個月),扣兩個月基礎績效的15,累計超過三個月(含三個月)以上五個月以下(含五個月)扣25;六個月及以上的,基礎性績效每月只發50。連續請病假一月及以上的,其獎勵性績效工資均納入所在學校統籌,按績效工資分配辦法執行。6、班主任津貼按每生每月一元發放,不足20人的按每月20元發放,班主任津貼每學期按五個月計算,依據班主任考核細則實行每月量化,期末累計結算。

7、教研組長每月發30元崗位津貼,每學期按五個月結算,取消每月行政管理人員崗位津貼;

8、正在立案審查或停職的人員,停發審查停職期間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基礎性績效按第2款執行。

六、分配方式

1、從全體教師獎勵績效總額中提留10?用作期末教學質量獎懲,每月從總津貼中扣除應該支付的班主任津貼,教研組長津貼,代課金等相關津貼外,以上合稱公共金。期末結算時按相應職級依照一定的方式分攤公共金,根據量化積分累計計算兑現教師每月績效工資。

2、根據我校實際,本年度教師工作量均按有關文件執行,沒有超工作量。

3、本方案中沒有涉及的內容在具體量化過程時由考核小組參照有關條款和文件會議決定。

  教師績效工資分配方案

一、指導思想

根據文件精神和本校實際,在上級核撥的績效工資總量內,以實行聘用制和崗位管理為重點,科學安排,建立符合本校實際的分配激勵機制,調動廣大教職工工作積極性。

二、分配原則

1、貫徹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分配原則。以責任和業績為依據,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適當拉開分配差距,向一線教師、骨幹教師崗位及成績突出的教師傾斜。

2、統籌兼顧學校內部各類人員績效工資的分配關係,科學安排,建構符合我校實際的分配激勵機制。

3、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分配工作全過程實行陽光操作,分配方案經學校教代會討論通過後實施,確保教職工有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三、領導機構

學校成立績效工資分配工作領導小組(名單附後),小組成員由校領導、中層幹部、工會及其他教師代表組成,負責對教師工作量、工作業績的考核,以及績效工資的分配、發放、解釋等方面的工作,確保績效工資公平、公正地發放。

四、發放對象

本校在編在崗教師。

五、績效金額分配額度、構成

1、績效工資分配度

這次新增工資性津補貼中月人均400元,作為學校績效工資分配額度,由學校自主分配。

2、構成部分

績效工資由工作量(任務)補貼、管理崗位(責任)補貼、業績獎勵三個部分構成。其中工作量補貼佔績效工資構成的60%,管理崗位補貼佔20%,業績獎勵佔20%(其中的2.5%作為學區統籌)。

六、績效工資實施辦法

(一)工作量補貼的分配

1、核定工作量的基本依據。

(1)教職工正常工作量按閩教人[87]104號文件規定計算。

(2)教學計劃及國小教師教育教學任務和課堂教學的基本要求。

(3)學校實際工作內容。

2、課時量補貼

A、每學年學校教導處根據學校實際情況統籌均衡分配教師課時量,按不同的崗位規定不同的工作量標準。

(1)根據閩教人[87]104號文件規定,國小專任教師標準周授課時數不少與18節。

(2)任實職的中心校正職校級領導任課時數不少於4節,副職校級領導任課時數不少於6節,其它任實職的學校中層幹部、中心校財務人員、任課時數不少於8節,中心校生管、圖書管理員(計生專幹)任課時數不少於10節,為滿工作量。

(3)其他科任教師課時量的計算為全校平均課時量,由校務會議研究決定周課時量規定。其中語數包班教師遞減4節,數學跨班遞減2節,英語跨校遞減2節,教研組長遞減1節(享有管理崗位補貼的不再遞減)。

B、課時量補貼:完成規定周課時量,每人每月補貼110元;低於規定周課時量的少1節月扣10元;高於規定周課時量的每超1節月獎10元。

3、超工作量補貼

A、公代補貼:公代每節補貼5元,由教導處安排公代,校長簽字確認。

B、導輔補貼:導輔每天補貼10元(月封頂50元)。

C、節假日值班、加班補貼:節假日值班人員每人每天補貼30元;節假日因公事加班人員每人每天補貼50元。晚上加班每晚按半天計算。節假日值班按上級要求排班。加班的需填寫加班申請表,報校長予以審批方能認可,並按月予以公示。

D、英語教師跨校教學補貼:根據福清市教育局融教[2005]116號文件規定執行。

E、學校專刊補貼每期30元,由德育處負責佈置。

量化工作量,情況複雜,不可能把所做工作都包括在內,教師應發揚奉獻和團結協作的精神。

4、考勤獎勵辦法。

根據《東張中心國小考勤管理辦法》實施簽到制度。

A、月滿勤者學校發給月滿勤者獎50元。

B、教師因病請假,病假由學校安排代課的每天扣5元。病假兩天以內且自己調課(需請假並將調課安排表上交學校確定存檔)者不扣,超出兩天的每天扣5元。

C、事假每天扣10元;

D、曠課一節扣20元,曠工半天扣50元,曠工超過三天的取消當月工作量補貼。

E、遲到、早退每月3次內不計,超過3次的前3次扣10元,後面每次扣5元(另男55週歲,女50週歲以上的每月超過5次以上計扣)。教師違規簽到(代簽等)情況,每次扣30元。導輔遲到或早退(含人在校不在崗)一次扣10元,缺崗一天扣50元,並負當天該崗的一切責任。

F、學校規定的活動(政治學習、業務學習、教研活動、臨時性通知及其他集體活動)缺席者,每1次扣10元(公假不扣)。

G、教師簽到由當天值班行政負責監督,學校抽查,當天值班行政人員監督不到位的扣20元。

(二)管理崗位補貼

1、採購、保管、事務等人員每月管理崗位補貼30元。

2、年段長、藝體組長每月管理崗位補貼40元。(圖書管理員+計生專幹)每月管理崗位補貼50元。

3、工會主幹人員每月管理崗位補貼60元。

4、班主任、中心校生管教師、中心校財務人員每月管理崗位補貼80元。

5、中心校中層以上行政人員每月管理崗位補貼90元。校級領導每月管理崗位補貼100元。

相關崗位管理人員要完成本職崗位任務才可享受相應的管理崗位津貼。兼任多種管理崗位取最高一檔。擔任班主任同時還兼任其他管理崗位職務的人員補貼可追加10元。

(三)業績獎勵分配

按《福清市東張中心國小教師工作業績評估細則》每學期對每位教師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結果給予相應獎勵,獎勵按學期發放。業績獎勵包括教育教學常規獎、突出貢獻獎、優質教學獎、競賽指導獎、教科研成果獎、師德考核獎、年度考核獎等。

其中學區統籌每人2.5%,用於教學點、完小校超工作量補貼等,剩餘款項併入各校年度結算。

1、教學常規獎

以《福清市東張中心國小教育教學常規管理條例》為考評要求,每學期對教師的教案、作業批改、安全管理、課堂教學、班級常規管理等方面進行檢查評價。

2、優質教學獎

根據每學期期末考試成績,從平均分、提高分、優秀率、合格率四個項進行綜合評估。跨學科、跨年級任教統考科目的,按雙班或多班的.平均後進行評估。

平均分低於及格線,及格率低於50%的則該項不獎勵。

技能科任課教師,優質教學獎取該校教師獲得獎勵的最低一檔。

獲得第一名的學校每項獎勵20元,獎給完小校長。(本項由管理崗位津貼部分支出,中心校不參與此項獎勵)

3、競賽指導獎

凡輔導學生參加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市進修學校等單位組織的各類競賽(由學校選拔),學生獲獎的指導教師,均可獲競賽輔導獎。

學生作品市級報刊發表的每篇獎30元,省級報刊發表的每篇獎50元。

競賽指導獎具體獎額如下:

4、教科研成果獎

(1)教師優質課(比武課)獲獎(教育行政部門或教研部門組織)。

(2)公開課執教者獎勵:省級500元,福州市級300元,福清市級200元,教研片100元,學區性50元,學區內教學片30元。

(3)承擔市級課題研究工作且任務完成良好的課題組成員每位每學年獎勵120元。

5、師德考核獎

遵紀守法、愛崗敬業、關愛學生、樂於奉獻、為人師表,遵守《中國小職業道德規範》,每師每學期獎勵50元。詳見《東張中心國小師德考核細則》。違反《中國小職業道德規範》有關規定和發生安全責任的此項不予以發放。

6、年度考核獎

學年年度考核合格者,每師每學年獎勵100元。考核不合格、未參加考核或考核未定等次者不發放。

7、突出貢獻獎

學校每學年評選出為學校做出特殊貢獻的先進人物。獎金額由校務會議視實際情況討論決定,公示後予以發放。

(1)數學跨兩班補貼:兩個班人數和超過70人的,每學期補貼200元。

(2)教學點補貼:南胡、金芝每學期500元,嶺下、蘆嶺每學期200元。(本塊資金由學區統籌部分支出)

(四)工作量補貼、管理崗位補貼可按月發放,業績獎勵按學期或學年發放。各校在績效工資總額度不變的情況下,月份的獎金和分解的權重可統籌使用,若有剩餘的,期末累計後按在崗教師均分。

(五)中心校校級領導的績效工資原則上不超過400元。

(六)暑假(7、8月份)的績效工資,扣除當月的管理崗位津貼、節假日值班、加班費用、業績獎勵後,餘下金額按在崗在編教師均分,於當月發放。寒假的績效工資憑原方案執行。

(七)績效工資發放情況當月公示,學期累計。上述項目中,若有剩餘的,期末累計按在崗教師均分。上述項發放總額若出現不足的,則按比例適當下調。

七、其它具體事項

1、不參加績效工資分配的對象

根據福建省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第五章第十五、十六條款規定的“甲方隨時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對象,即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嚴重違反師德,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擅自出國或出境逾期不歸,失職及其他嚴重違紀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勝任工作調整或培訓後調整崗位仍不勝任工作,以及因個人原因不參加年度考核或參加年度考核確定為不合格的人員等。

2、當月取消績效工資參評的對象

根據市人事局、財政局融政人[20xx]58號關於“扣發當月考勤獎的對象”,即月曠工累計超過三天的;每月病事假累計達到或超過十五天的(法定假除外);以及《聘用合同書》中雙方約定的其他可扣發當月考勤獎情形的。

3、經組織選派掛職、支教或進修學習人員,按有關規定完成任務的,按滿工作量計算。這些人員由掛職單位、支教學校、培訓學校提供出勤及表現情況,由原單位進行考核。

4、發生安全事故的,直接責任人不享受當月績效工資。相應領導責任的按責任扣除50%崗位管理津貼。

5、分娩假的教師每月領取績效工資150元。

八、有關要求

(一)轄區各校應成立績效工資分配工作領導小組,小組成員由校領導、教師代表組成,負責對教師工作量、管理崗位職責、工作業績的考核,以及績效工資的分配、發放、解釋等方面的工作,確保績效工資公平、公正的發放。各單位根據本指導意見,在核定撥付的績效工資額內,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具體方案。

(二)轄區各校績效工資分配方案要充分發揚民主,充分徵求教職工的意見,報學區審核後,由教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分配辦法要與教職工履行崗位職責情況和業績貢獻結合,加大向一線教師、成績突出教師傾斜的力度,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作用。

(三)除本實施方案規定的績效工資外,各學校不準利用任何賬户、任何資金、以任何名義、任何形式發放或變相發放各種補貼、資金和實物。違反規定的,要沒收違規的全部資金上繳財政,並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四)各學校對每個崗位都要制定明確的責任目標及資格條件,同時要制定與崗位職責相配套的規章制度,把目標管理和制度管理結合起來,做到有章可循,嚴格考核,確保每個具體崗位責任目標和學校管理目標的實現。

(五)各學校要切實加強領導,提高認識,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堅持科學發展觀,正確處理好改革、發展與穩定的關係,積極穩妥地進行分配製度改革。

九、本《方案》解釋權歸學校“績效工資分配工作領導小組”。

十、本《方案》自學校教代會通過之日起實施。

  教師績效考核存在的問題

1、對制度導向的理解

要實行教師績效工資,就要對教師的工作量化,這就要有兼顧全體的考核制度。雖然説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但其實任何制度都是有一定的方向性的,即有利於某一羣體,或不利於某一羣體,符合某種條件的就得利,違背某種要求的就懲罰。比如説,為年齡大的教師設教齡職稱加分,為年青教師的學歷加分;對發表論文者加分;對評為學校、中心學校、市級的先進教師加分:還有的要弱化考勤,把分值降低……不一而足,都具有導向性,這種導向性讓教師明白什麼事要做,什麼事不能做,該朝哪些方面努力。校長要以教師為本,把握制度傾斜的方向,讓制度引領教師朝學校需要的方向發展。

2、對教學效果的理解

教育部文件明確指出,“對教學效果的考核,主要以完成國家規定的教學目標、學生達到基本教育質量要求為依據,不得把升學率作為考核指標,要引導教師關愛每個學生,特別是學習上有困難或品行上有偏差的學生。”

在教師績效考核中,校長不能以考試成績為單一指標進行教學效果評價 。以考試成績為唯一指標進行教學效果評價,操作簡單,教師可以不學習教學業務,不鑽研教育教學理論,教學時死記硬背,題海訓練,加班加點,考試時就可以出好成績。甚至不少老師為追求高分,除了進行應試操練之外,還在考試作弊上使盡渾身解數,優生和學困生“優劣搭配”“手拉手”,如何傳遞紙條等等,被老師戲稱為:“作弊也是一種素質。”

教學效果評定中如何使用考試和考試分數?個人的意見,不是要廢除考試,而是要改良考試。不是以考試分數為唯一指標,而是以考試分數為整個評價體系的一項指標,給考試分數一定的比重和地位。

3、學科、專業的差異理解

量化考核時,如何給不同學科教師評分?現在各鎮小,都已配備了學科專職教師,如體育教師,音樂教師,科學教師等。不同學科的教師工作量如何評定?工作效果如何認定?比如有的教師就認為:小科沒有大科工作強度大,也沒有大科教師那麼大的工作壓力,沒有考試的成績作為績效予以認定,只能向教師的績效工資平均水平靠;也有小科教師認為,學校的學科沒有主副之分,在課時上已經顯現了學科差異,在分配上就應該同等對待,這樣才能體現出素質教育的宗旨。

4、做好全局的平衡

制定出教師績效考核方案是否合理,校長事先是可以根據教師的基本情況分析得出的。校長不妨做一個預演:選取各層面教師為調查對象,通過德能勤績,大致估算出他們的得分情況,從而判斷方案是不是符合校情民意,能不能讓真正有才幹,多做事的教師得分突顯出來,讓踏實工作的教師覺得付出有回報。在預演後,依照教師的得分情況,校長可以對評分方案的分值比例,根據自己的觀念作調整,如把某幾條標準的分值加大或減小,最終實現全局的平衡。當然任何方案都有一定的時效性,有時意外也不可避免,這時要提請教代會作出裁決,並在下學期討論修訂。

5、崗位津貼引起的爭議

按照教育部績效考核方案,學校管理層、班主任的崗位津貼在績效中發放的。由於兩塊的津貼佔了總額的30%。是發還是不發引起教師的熱議:發的話,班主任,學校管理者的績效工資要遠遠高於教師,有教師提出,教育部與省政府的政策文件都明確規定,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結果要向一線教師、骨幹教師傾斜,方案背離了以教師為本的指導思想,制度的規定明顯向學校管理層傾斜;不發的話,班主任,學校管理者的津貼不能落實。教育部最新印發《中國小班主任工作規定》,要求將“班主任津貼納入績效工資管理。在績效工資分配中要向班主任傾斜。

對於班主任承擔超課時工作量的,以超課時補貼發放班主任津貼。學校管理者是績效考核工作的執行者,又是被考核的對象,崗位津貼總不能低於班主任吧?如何作好平衡工作取決於校長。教師對績效工資的發放,還有個橫向的比較,別的學校的教師,績效工資是多少,我們的績效工資是多少……所以崗位津貼如何發放,不能由校長一個人説了算,要上面給政策,校長才好做解釋與宣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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