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建辦公室例會制度

來源:文萃谷 1.13W

為了規範辦公室工作,強化管理,增強執行力,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促進爭先創優,特制定本工作例會制度。

創建辦公室例會制度

一、辦公室原則上每週一上午召開工作例會,如遇特殊情況可往後推遲。

二、工作例會由辦公室主任的主持,辦公室工作人員和聘用人員均參加工作例會。

三、工作例會程序:先由每位人員彙報工作,然後由辦公室主任總結上週工作,部署下週工作。每位人員圍繞以下事項彙報工作:

1、完成一週工作任務和領導交辦任務情況;

2、完成任務的質量、效率、效果;

3、是否按照工作流程辦理;

4、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

5、意見和建議;

6、遵守工作紀律,執行廉潔自律情況;

7、其他需要彙報的情況。

四、一週工作任務以《辦公室一週特定工作安排》下發。

五、工作例會可結合支部會議、政治學習、民主生活會、説三事填三卡活動等進行。

創建辦公室例會制度 [篇2]

為進一步加強公司內部各部門工作的溝通,便於公司及時掌握各部門的工作動態,發現當前存在的問題,提高各項工作呈報單(呈報辦公室)工作的周密性與計劃性,保障全公司工作有序、高效的進行,特制定本例會制度,具體要求如下:

公司例會分為辦公例會以及部門例會,辦公例會由總經辦組織公司領導以及各部門負責人定期召開,每週一次;部門例會由部門負責人組織本部門人員定期召開,每週一次,具體會議時間由部門負責人根據部門工作情況確定。

一、公司辦公例會

(一)會議的管理與組織

公司例會由總經辦組織公司領導以及各部門負責人定期召開,每週一次;

1、召開時間:每週六上午9:00,會議時間應控制在2小時之內。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期召開時由總經辦提前通知。

2、會議組織:總經辦負責會議通知、會議室安排、所需文字材料、儀器設備等的準備工作。上述工作應在會議召開前10分鐘就緒。

3、會議記錄:總經理助理負責做會議內容記錄,會後整理《會議紀要》,《會議紀要》要表明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參加及缺席人員的情況及會議議題,簡明扼要反映會議內容,並準確真實地反映與會人員的意圖,在會後1個工作日內整理完畢,報項目總經理簽字,抄送各與會人員及董事長,且作好存檔工作。

4、會議參加人員:為公司各部門經理、主管(具體見詳細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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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例會請假:由於特殊原因不能參加例會的,應提前半小時向總經理請假。

6、會議地點:會議室。

(二)、會議議程

1、會議主要內容:

(1)、上週例會決定事項執行情況的跟進總結;

(2)、各部門通報上週工作總結、本週工作計劃;

(3)、針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溝通研討,制定解決方案;

(4)、傳達、解釋公司的最新政策、文件和要求;

(5)、各部門下週開展本部門工作,關於使用資金的預算及計劃,便於財務做資金準備;

(6)、其他需要溝通、交流的事項。

2、會議議程

會議內容的跟蹤落實:

(1)與會人員及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執行會議決定的事項,嚴格按照會議決定的內容開展相關工作。

(2)總經辦負責會議紀要和公司各項工作的具體安排和落實,並做好信息反饋工作。

(3)例會前各部門須將上次例會所安排的工作做歸納彙報。

3、會議紀律

(1)與會人員必須認真對待會議主題,積極發表自己的見解,對發表意見的'真實性、可行性負責。並且要注意條理清晰,簡明扼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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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辦公例會上討論的問題屬於公司機密,參會人員必須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保守公司機密。

(3)處罰規定:每次無故遲到1分鐘罰款1元,超過10分鐘不包括10分鐘,罰款50元,無故缺席者罰款100元,由財務部落實執行。本條涉及的罰款將作為員工活動經費由公司財務部統一保管,總經理批准後使用。

(4)如因特殊原因取消例會,總經辦必須在例會開始前一天通知與會所有人員。

3、工作週報管理

辦公室例會要求各部門採用工作週報的方式,對本部門的上週工作彙報、説明,向全體與會人員通報本部門上週工作完成情況及下週工作計劃。週報具體要求如下:

(1)、提交週報時間:每週五下班前交總經辦。

(2)、週報內容要求:

①工作週報包括本週工作總結與下週工作計劃。

②周工作總結要求

*對照周計劃目標,逐條總結完成情況及主要工作,總結中應説明工作重點、達到的效果以及工作經驗和教訓。

*對存在的問題要做出簡要説明及分析,分析對目標實現產生重要影響的問題及導致該問題的關鍵因素。

*對未盡工作和存在問題提出進一步解決方案。

(3)、下週工作計劃

①要逐條列出下週部門各項工作計劃。

②要指明各項工作預計結束時間、本週的工作目標、是否需要上級或其它部門的配合等內容。

(4)、工作週報的考核

①無正常理由。未按時提交工作週報的,予以通報批評。

②由於特殊原因(出差、休假、重要事宜處理等)未按時提交工作週報者,應及時向辦公室主任説明其原因,經批准後,可在事由結束後二日內補交工作週報。

③上述考核由辦公室主任負責。

二、部門例會

部門例會由部門負責人組織本部門人員定期召開,每週一次,例會具體會議時間由部門負責人根據部門工作情況確定。部門負責人安排做好會議紀要,總經辦負責不定期參加或抽查各部門會議紀要。

(1)、本部門本週工作情況彙總;

(2)、上週例會決定事項執行情況的跟進總結;

(2)、各崗位人員工作彙報,需要解決工作的具體情況;

(3)、針對本部門存在的問題進行溝通研討,制定解決方案;

(4)、傳達、解釋公司的最新政策、文件和要求;

(5)、本部門下週開展工作要求、計劃,關於使用資金的預算及計劃;

(6)、其他需要溝通、交流的事項。

本制度從2015年12月開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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