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崗位聘用制度

來源:文萃谷 9.21K

一、 目的

員工崗位聘用制度

為了進一步規範公司員工聘用管理,提高公司員工聘用效率,實現人員需求與招聘的合理配置,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二、 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員工招聘、錄用、試用轉正及勞動合同簽訂管理。

三、 工作職責

公司行政部負責公司員工招聘、錄用、試用轉正及勞動合同簽訂的統一管理。

1. 行政部負責員工招聘計劃的制定及經批准後的實施。

2. 各用工部門負責本部門用工需求申報。

3. 總經理負責招聘計劃及新增崗位人員招聘的審批。

4. 各部門負責人負責本部門試用員工的確認。

5. 各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人員薪酬提出意見和建議,人事部審核,總經理批准。用工部門和人事部共同協商,對人員薪酬提出意見和建議,總經理批准。

6. 各用工部門負責本部門試用期員工的試用考核及轉正申報。

7. 行政部負責員工試用轉正的審核。

四、 招聘原則:

1. 德才兼備原則:行政部及各用人部門在招聘人員時,儘量選拔有志於公司發展、忠於企業的“德才兼備”人員,同等條件下,以德為先。

2. 公開、公平、公正原則:人事部在有人員需求時,要公開發布相關信息,在選拔過程中做到公平、公正。

3. 人崗匹配原則:人事部在進行人員篩選時,要量才錄用,儘量選擇適用型人才,避免能力過剩或能力不足造成的不良影響。

4. 親屬迴避原則:人事部及用人部門進行篩選時,應儘量避免親屬在直接管轄的工作崗位任職。

5. 先批後招原則:人員招聘必須按照規定程序審批後由人事部進行統一招聘,不允許用工部門私自招聘和錄用。

6.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以錄用:

1) 精神病或傳染病患者;

2) 有政治、經濟問題者;

3) 不滿《勞動法》規定年齡者;

4) 公安機關追捕或通輯的犯罪嫌疑人及有刑事犯罪記錄者;

5) 所填簡歷與實際情況不符合者。如學歷要求、年齡要求、工作經歷、個人資歷等。

6) 與原單位或第三方建立勞動關係,並且尚未解除。

五、 招聘程序

1. 用人需求與招聘申請:各部門負責人根據本部門根據本部門工作職責及內容,明確本部門人員編制。當新增工作任務、員工離職空缺等原因產生的人力需求,報人事部負責人,人事報總經理批准。

2. 用人需求審核:人事部按需求組織各部門編制下年度人力編制計劃,經總經理批准後,作為行政部審核部門人力需求的標準。如為編制外招聘、戰略性招聘及特殊渠道引進人才,須以呈批表形式報總經理審批。如果為新增加崗位,用人部門必須編寫崗位職責説明書,經公司例會討論通過後進行招聘。

3. 制定招聘計劃:人事部根據各部門提交的人力需求表,編制人力需求彙總表,並在明確用人需求後3個工作日內擬訂招聘計劃。招聘計劃包括擬招的人數、職位名稱、任職資格要求,應聘人員的考核方案,招聘的截止日期,確定入職的員工上崗時間;招聘資料費、攤位費、廣告費,以及招聘工作時間表等。

六、 招聘活動

1. 選擇招聘渠道,發佈招聘信息:

行政部根據需求崗位特點、任職資格要求、人力市場情況等因素,慎重選擇招聘渠道、發佈招聘信息。招聘渠道選擇及信息發佈在完成招聘計劃後5個工作日內完成。目前,公司主要依靠以下渠道:

1) 報紙招聘:本地發行量較大,讀者羣較多的報紙。

2) 網絡招聘:目前主要通過鋼鐵英才網、智聯招聘網等直接發佈職位。以後視招聘工作需求,再尋求新的招聘網站合作。

3) 各種現場招聘會:參加各種大型招聘會。

4) 校園招聘:與大、中專院校保持聯繫,定期輸送畢業生,接收學生進行實習,並從中挑選合適人員留任。

5) 內部推薦:鼓勵公司員工推薦。

6) 政府就業中心:蒐集人才信息,或參加現場招聘會。

7) 職業介紹所、個人中介:工商註冊或個人從事的中介服務。

8) 個人中介及其它可行的招聘渠道。其中,當地報紙、內部推薦、政府就業中心和職介所及為普工、熟練工招聘的主要渠道,網絡招聘、校園招聘、內部推薦為技工、工程師、管理人員的主要渠道。

2. 行政部初試

對於資料篩選合格者,行政部及時通過電話約談或面試的方式組織初試。電話約談適用於外地且不方便近期到來的應聘者,行政部面試人員需記錄約談結果;應聘者來公司面試,需填寫應聘人員信息登記表,行政部面試人員填寫面試評估表的初試部分。面試內容包括個人背景、所接受過的教育和訓練、具備的.資格、經驗和能力等。

1) 個人背景:個人特性、家庭情況、愛好、年齡、身體狀況、社會關係等。

2) 教育和訓練:個人受教育程度和職能訓練的深度、廣度,相應的職稱等級。

《員工崗位聘用制度》全文內容當前網頁未完全顯示,剩餘內容請訪問下一頁查看。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