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合同15篇

來源:文萃谷 1.09W

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人力資源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人力資源合同15篇

人力資源合同1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簽訂日期: 年 月日

海南省人事勞動保障廳監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一)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乙方 性別

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第二條 勞動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二)試用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二)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

(三)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四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 小時,每週工作 天,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 為週期,總工時 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五條 勞動報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 種形式執行,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乙方試用期工資 元/月;試用期滿工資 元/月。

2、其他形式: 。

(二)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三)甲方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調整乙方工資,乙方在六十日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同意。

(四)甲方每月 日發放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第六條 社會保險及其他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按國家和海南省的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和醫療待遇按國家和海南省有關規定執行。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海南省有關規定執行。

(四)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第七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衞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二)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三)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第八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一)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海南省有關規定執行。

(二)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三)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九條 勞動爭議處理

勞動合同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其他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海南省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三)其他需要約定的事宜:

甲方(公 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人力資源合同2

甲方(用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務派遣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以派遣員工的形式為甲方提供勞務,並管理乙方派遣員工的人事檔案及其它綜合事務。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以供雙方遵照執行。

一、派遣員工的確定

1、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向乙方出具《用工需求信息表》(見附表一),説明用工需求崗位、人數、薪酬待遇和職位要求等。

2、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推薦符合用工條件的派遣備選人員。

3、甲方確定擬用人員後,即日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

4、乙方向甲方提供《派遣員工入職通知單》(見附表二)一式兩份,甲方簽章後返回乙方一份,確定派遣員工入職。同時乙方向甲方提供乙方與派遣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書兩份,其中甲方留存一份,甲方轉交派遣員工本人一份。

二、協議期限及員工派遣期限

1、本協議有效期從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如果甲方所使用的派遣員工與乙方建立的勞動或勞務關係的終止日期超出本協議有效期,則本協議的有效期順延。

2、本協議到期前一個月雙方未提出異議,本協議自動順延兩年,順延次數不限。

三、派遣員工的工作安排

1、甲方按照向乙方提供的《用工需求信息表》的崗位需求為派遣員工安排工作崗位。在派遣期限內,經與乙方和派遣員工協商一致後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調整派遣員工的工作崗位。

2、甲方應按照國家和重慶市的有關規定,為派遣員工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休息休假和勞動保護並承擔相關費用。

3、派遣員工在甲方的工作時間、工作方式和考核規定按甲方規定執行。若甲方對派遣員工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制或不定時工作制,則甲方應到勞動管理行政部門辦理審批手續後方可執行。

四、派遣員工的日常管理

1、乙方與派遣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內容應符合《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及本協議的相關約定。

2、派遣員工被派遣到甲方工作期間,其勞動關係、社會保險關係、行政關係、黨團組織關係、工資關係在乙方。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向派遣員工解釋應發工資的計算標準。

3、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其勞動紀律、教育培訓、日常工作管理和考核由甲方負責,考核情況由甲方向乙方反饋。派遣員工的檔案及其它綜合管理由乙方負責。甲方在派遣員工離開工作崗位的三個工作日內以《派遣員工離崗通知書》(見附件三)的書面方式通知乙方,若因甲方通知過晚導致乙方為派遣員工滯後停保,所產生的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五、勞務費用及其他費用

1、甲方向乙方按月支付派遣員工勞務費及其他費用。具體包括以下各項:

①派遣員工的工資。甲方支付的工資應實行按勞計酬、同工同酬,並不得低於用工單位工資最低工資標準;

②派遣員工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單位繳納部分;

③派遣員工的失業保險費單位繳納部分;

④派遣員工的醫療保險費單位繳納部分;

⑤派遣員工的工傷保險費;

⑥派遣員工的生育保險費;

⑦乙方應向甲方收取的管理費人民幣______元/月、人;入職不滿十五天不計算管理費用,十五天(含)以上按天計算管理費。

2、支付時間和方式:甲方於每月______日前將派遣員工上月勞務費明細(含當月社保費用)提供給乙方核對準確後;乙方將勞務費和管理費發票寄(送達)給甲方。

3、甲方按國家和重慶市規定的繳費比例和繳費基數向乙方支付社會保險費用,乙方收款後為派遣員工辦理相關政策規定的社會保險。因相關

4、甲方為乙方派遣至甲方員工,入職第二個月購買社保,員工離職甲方需將該員工第一個月社保繳納費用補繳乙方,乙方為該員工補繳社保。

六、派遣員工的退回

(一)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將派遣員工退回乙方,且不支付任何經濟補償,乙方同時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甲方用工條件的,但甲方在試用期內退工應當向派遣員工和乙方説明理由;

2、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5000元人民幣以上經濟損失或其他重大損失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致使該勞動合同無效的;

6、派遣員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派遣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將其退回乙方,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和派遣員工本人或額外支付派遣員工一個月工資後將派遣員工退回乙方,並需要向乙方支付費用用於給員工的經濟補償,若乙方按規定需向派遣員工支付醫療補助費用的,則甲方需另外向乙方支付醫療補助費。

1、不能勝任甲方所安排的工作,經過甲方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未痊癒或痊癒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本協議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協議達成一致的;

4、勞務派遣協議到期或員工派遣期滿,用工單位不再續訂本協議或不繼續聘用的派遣員工。

(三)派遣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將派遣員工退回乙方,在派遣期滿仍存在以下情形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處理,在雙方未就如何處理達成一致前,員工的派遣期限順延,甲方不得退回。

1、在甲方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3、乙方派遣的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派遣員工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派遣員工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七、本協議的解除

(一)一方提出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需提前30日通知另一方。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隨時單方解除本協議,甲方應賠償乙方的一切經濟損失並承擔有關法律責任。

1、甲方未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本協議第五條約定的勞務費及其他費用的;

2、甲方不履行本協議或違反法律法規,損害派遣員工身體健康或其他合法權益的;

3、甲方不履行本協議或違反法規政策,損害乙方利益的。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隨時單方解除本協議:

1、乙方未按本協議約定與派遣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的;

2、乙方未按本協議約定為派遣員工辦理社會保險;

3、乙方拒絕接收甲方依據本協議約定退回 派遣員工的;

4、乙方挪用派遣員工勞務費另作它用不按月兑現派遣員工工資的。

八、經濟賠(補)償

1、協議一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承擔與對方損失相當的賠償責任。

2、派遣員工發生因工傷、亡,甲方應當天書面通知乙方,甲方應作及時的救治和處理,並墊付相關的治療費用,在乙方的合作醫院就醫則不需墊付。

3、派遣員工給甲方造成損失或在離職前未交還甲方或乙方提供的工作物品,由派遣員工本人承擔相應賠償責任,乙方有責任利用合法手段,追究派遣員工本人責任後賠償給甲方。

4、派遣員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發生的一次性救濟金、喪葬費及符合相關規定的費用,社保部門支付以外的由甲方承擔,乙方負責處理相關事宜。

5、派遣員工達到退休條件的,可由乙方為其辦理退休手續。根據國家和重慶市政府有關政策規定,派遣員工退休時和退休後應由用人單位承擔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6、甲方應按本協議約定的時間足額向乙方支付乙方派遣員工勞務費及其他費用,逾期不支付的,除補付欠付金額外,從欠付之日起,按日額外支付欠付總額千分之二的違約金。

九、爭議的解決

1、派遣員工在派遣到甲方工作期間與甲方或乙方發生勞動爭議的,由乙方負責處理,甲方給予必要的配合和協助。

2、甲乙雙方對本協議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乙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或本協議的約定與今後國家、重慶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十一、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執二份,乙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人力資源合同3

一、 勞動合同期限

在試用期內,乙方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勞動合同。所謂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包括:

①乙方體檢或身體健康未能通過甲方入職前所要求的;

②乙方在 日前未能完備所規定的手續的;

③乙方不能達到所擔任崗位的績效指標或者相應的要求的;

④乙方的背景調查或者在履歷中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的;

⑤乙方頂撞上司或在工作期間發生毆鬥行為的;或者其他任何主管認為乙方不能符合該職位的要求的;

二、 工 作 內 容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______ _部門,擔任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工作地點為: ,其主要工作職責見其“職務説明書”。

2、 甲方根據工作經營需要,以及乙方的實際能力(專業、工作、體力)可作適

當臨時性調整是不對本合同相應條款作出修改的調整。乙方根據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和要求,按質、按量、按時地完成任務並接受甲方的考核。如果甲方欲與乙方作出非臨時性的調整,將同乙方協商並達成一致意見後修訂本合同條款中的全部或者部分內容才予以實施,對此乙方表示同1意並接受。

三、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_工作制。

執行標準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1日。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對此乙方表示同意並接受。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在甲方所規定的時間週期內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自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甲乙雙方協商執行安排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法定節假日加班或平時加點的,甲方應支付加班費或加點費。

四、勞動報酬

1、乙方基本工資依據職位和崗位等級標準支付,正式錄用後每月基本工資為人民幣 ___________元,試用期工資為正式錄用後工資的80%;每年依據工作表現調整,但不低於國家所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2、甲方根據公司的經營效益和乙方的個人表現和業績發放獎金,獎金的數額沒有明確的規定,完全根據甲方效益和乙方績效來確定。

3、甲方向乙方支付薪金的期限為次月的號 前(遇節假日的,不超過假日回來後的第二個工作日)足額發放乙方上月的工資,乙方收到工資後如有異議應當在3天內提出,否則視為無異議處理。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上海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統籌及其它。凡需乙方繳納的,甲方在發工資時代扣代繳。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合同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二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歷、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上海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工作午餐及年休假。

第十五條 乙方享公司所規定的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婚喪假、計劃生育及女工孕期、產期、哺乳期休假等有關待遇,具體規定詳見員工手冊。

六、 保密條款和競業限制原則性約定

第十三條 乙方對甲方的商業祕密負有保密義務。詳見《保密協議》及《競業限制協議》。

第十五條 乙方在任職期間不得任職、兼職其他企業的職務,不得自營或為他們經營與甲方競爭企業、競爭性業務或與甲方相關聯的業務。

第十六條 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祕密事項及第十三條所規定的事項的,

甲方可以立即終止本合同,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並乙方須賠償甲方違約金(半年工資);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按實際損失的金額承擔賠償責任。

七、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六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七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相應變更有關內容。

第十八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乙方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甲方可以隨時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第二十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扣發崗位工資、向乙方要求經濟賠償直至追究司法責任。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構成瀆職、犯罪和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9、乙方患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10、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11、 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八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8、患病或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9、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

第二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四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安排在經勞動部門認定為保護不完備的地方或讓乙方從事法律不允許的工作;

3、甲方不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福利待遇的。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期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甲乙雙方可協商,續訂勞動合同。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七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歷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八條若乙方無其他過失行為,甲方不得解除合同的情形:

1、乙方從事解除職業病危害作業的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乙方被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甲方處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後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中五年前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若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甲方將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5點的規定不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2、用人單位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或者責令關閉的;

3、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五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單位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天內向上海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 其他

第三十七條 甲方以下的規章制度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行政管理制度 員工手冊 職務説明書 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自乙方赴甲方處報到之日起並經甲方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修改和變更。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人代表:

蓋章:

乙方:

簽字:

人力資源合同4

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風險告知:填寫完整的個人或單位信息,有助於與對方發生糾紛時,有明確的地址及聯繫方式向對方發送督促函件或顧問人員公函,在訴訟時能提供有效的信息給法院,減少訴訟程序風險及案件處理效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公平、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甲方的人力資源業務外包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總則

1、本協議鑑於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為甲方提供安排勞動力、代發工資、代繳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等服務。

2、本協議鑑於乙方有提供外包服務的合法資格及能力並願為甲方提供外包服務。

3、本協議中乙方提供的外包服務僅適用於甲方委託乙方辦理人事外包業務所涉及的員工。

4、如甲方出現有關勞動法律、法規或政策中規定的須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審批或備案情形時,甲方應當向其所在行政區域內的勞動行政部門辦理相關事項,乙方可以協助辦理。

二、協議期限: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服務內容及服務標準

服務內容:

1、代理甲方委託人才中心保管檔案,並代甲方辦理與檔案相關的業務;

2、代為繳納養老保險金□失業保險金□工傷保險金□醫療保險金□生育保險金□(根據甲方需要在項目後畫“√”);

3、代為繳納住房公積金□(根據甲方需要在項目後畫“√”)。

甲方選擇服務項目中_____________項服務。

服務標準:準確、及時、專業、規範。

四、有關費用及支付方式

甲方應於每月_____日前支付乙方外包服務費,服務費包括代發的工資、代繳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及_____元/人/月的管理費,服務費的計算方法以乙方為甲方提供人事外包服務的人員為準。如果甲方委託人事外包服務的人數不足10人的,甲方應按_____元/月支付管理費。

五、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依約以現金或支票等形式及時向乙方支付外包服務費。

2、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代繳社會保險金、住房公積金所需的個人資料,並保證其提供材料的真實性。

3、甲方應在每月_____日前將社會保險金及住房公積金繳納基數變動情況書面告知乙方。

4、如需甲方向乙方出具有關委託手續或法律文件,甲方應按乙方的要求及時提供。

5、甲方如認為乙方的外包服務工作存在問題,有權隨時向乙方反映有關情況並要求乙方予以説明;如果甲方所反映的問題確實存在,並且不違反法律、法規或政策的規定,乙方應及時與甲方溝通,並及時予以糾正或彌補。

甲方:

乙方:

日期:

人力資源合同5

甲方(勞務派遣單位)全稱

單 位 類 型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登 記 注 冊 地

實 際 經 營 地

勞動保障證號 組織機構代碼證號

聯繫方式及電話

乙方(實際用工單位)全稱

單 位 類 型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登 記 注 冊 地

實 際 經 營 地

勞動保障證號 組織機構代碼證號

聯繫方式及電話

乙方因生產(工作)需要,與甲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公正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簽訂本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一、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協議期滿雙方應以書面方式辦理續延手續。

二、派遣崗位、人數和期限:

1、乙方需要接受派遣人員(以下簡稱員工)的崗位和人員數量如下:

(1) 崗位, 人數,工作的內容 ,工作地點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 崗位, 人數,工作的內容 ,工作地點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 崗位, 人數,工作的內容 ,工作地點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4) 崗位, 人數,工作的內容 ,工作地點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甲方按照乙方用工需求,負責推薦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供乙方擇優使用。甲方承擔對員工的用人單位義務,乙方承擔對接受的員工的用工單位連帶責任義務。

乙方承諾,以上崗位工種符合國家關於勞務派遣一般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的要求,並保證沒有將延續用工期限分割訂立數個短期勞務派遣協議的情形。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員工在乙方實行(標準、綜合計算、不定時)工時工作制。其中,標準工時工作制度為每天工作 小時,每週休息日為 ;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時工作制的,由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的行政許可決定,並告知員工。

2、休息、休假:按國家和乙方的 規定執行。

3、乙方負責保障員工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權利。乙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員工延長工作時間或在節假日加班的,應當徵得員工同意,並直接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四、勞動報酬

1、員工享有與乙方同或相近崗位勞動者同工同酬和福利待遇的的權利。甲方不得剋扣乙方支付給員工的勞動報酬。

2、甲方與乙方商定的員工工資發放日為每月 日,工資發放形式為(由甲方發放、由乙方直接發放、由甲方或乙方委託銀行發放)。

3、甲方與乙方協商確定,員工的工資標準採用下列第( )方式:

(1)員工實行月薪制,每月為 元,具體辦法按照乙方 規定執行。

(2)員工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獎金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員工的基本工資為每月 元;績效獎金考核發放辦法根據乙方 規定執行。績效獎金由乙方直接發放。

(3)員工實行計件工資制,計件工資的勞動定額管理按照乙方 的 規定執行,定額單價為 。乙方確定、調整勞動定額應當保證員工與本單位同崗位90%以上的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超過法定工作時間以外勞動定額,應當按照法定加班工資的標準計算計件工資。

員工在乙方連續工作的,乙方應當按照同工同酬的規定,為員工實行工資調整。

五、社會保險

1、員工的社會保險由甲方負責,甲方和員工應當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員工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2、雙方商定,員工的社會保險按照下列第( )方式結算:

(1)由甲方負責發放員工工資,乙方直接發放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的,乙方應當每月向甲方結算一次員工的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應交納的社會保險費;

(2)由乙方負責發放員工工資、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的,乙方負責按月向甲方結算應交納的社會保險費。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乙方保證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甲乙雙方共同負責教育員工遵守國家和乙方規定的勞動安全規程。

2、乙方安排員工的工作(屬於、不屬於)甲方(輸出單位)名稱:

人力資源合同6

甲方(聘請方):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乙方(受聘方):______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由甲方董事會決議、且經甲方股東會批准,聘請乙方擔任甲方CEO一職,雙方形成勞動關係,在本協議約定期限內由乙方行使甲方公司經營權。特此約定,以茲雙方共同遵守。

甲方經董事會決議,聘請乙方擔任甲方的CEO。根據國家的法律、法規和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聘用期限:

1、聘用期限為一年,自20xx年6月18日起至20xx年6月17日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本協議期限屆滿後,任何一方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經營管理模式

1、乙方在甲方公司擔任CEO職務期間內,全面負責公司管理、經營、市場開拓工及財務管理工作;

2、乙方按照甲方公司章程及本合同約定行使職權,享有權利,履行義務。

第三條甲方運營資金注入及使用

1、甲方自本協議簽字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甲方公司賬户注入資金人民幣10萬元,作為乙方從事公司經營活動的運營資金;

2、乙方需在公司章程規定及本合同約定範圍內使用上述運營資金,該資金只能用於公司經營管理活動。

第四條乙方工資福利待遇

1、乙方月工資標準為元;

2、甲方額外每月(最好修改成每個季度,使用季度核算制)向乙方支付補貼2,000元,此補貼包括但不限於車補、通訊費補貼等。

3、甲方將公司每月毛利潤的20%作為績效獎金髮放給乙方,此項獎金支付需經甲方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會)審核通過後,方可支付。

4、乙方社會保險待遇:。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對公司資產擁有所有權;

2、對乙方在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公司財產的使用、保護等方面進行監督檢查;

3、甲方有權指派一人擔任公司監事,直接負責監督乙方在職期間的工作,監督乙方對啟動資金的使用情況等;

4、甲方指派一人作為公司財務負責人,負責人全面管理公司的財務工作,保管財務專用章、法定代表人印鑑,負責公司費用報銷及資金收支審核,管理公司日常經營賬目,製作財務報表,對乙方負責並報告工作;

5、甲有權對乙方超出日常公司運用範圍內的其它行為予以制止。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董事會的各項決議並向董事會報告工作,自主安排並組織指揮公司日常採購、和銷售等工作,制定公司年度發展投資計劃、年度經營計劃、年度財務收支計劃,並提交甲方董事會審批。

2、組織實施經董事會決議批准的上述公司年度發展投資計劃、年度經營計劃、年度財務收支計劃。

3、遵守法律法規和財務會計制度,根據實際需要,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組織編制公司的各項具體規章和基本管理制度。

4、受董事會委託代表公司簽署各類經濟合同,代表公司參加各項社會活動。

5、對於超越本人職權範圍需由董事會討論的重大事項,應及時向董事會報告並可提議召開臨時董事會。

6.乙方對下列事務享有審批權:

6.1人民幣元以下的公司業務管理支出;

6.2人民幣元以下的單項財務費用;

6.3人民幣元以下所屬員工一次性借支;

6.4經董事會審核後的員工工資審批;

6.5低於元以下的產品銷售合同及零星設備進購合同;

6.6凡超出上述1至5項權限範圍者,均報董事會書面批准;

6.7董事會書面授權的其他審批權限。

7、由乙方指派人員負責保管公司財務章、公章、合同章等印鑑(建議對公章、合同章、財務章、法定代表人等印鑑由甲方指派專人管理,制定印章管理制度,使用時按照制度規定履行審批手續)

8、乙方必須在甲方公司的法定經營範圍內從事經營活動(以甲方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為準)。

9、乙方向公司做出以下承諾:

9.1直接對董事會負責,在董事會決策和領導下開展工作;

9.2將會在其職責範圍內行使權利,不會越權;

9.3嚴格履行董事會授予的職責和權利;

9.4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規定,維護公司利益;

9.5充分發揮個人領導和管理能力,推動公司業務的迅速增長,為公司謀取最大利益;

9.6建立科學的管理體系,並檢查執行情況;

9.7當自身的利益與公司和股東的利益有衝突時,應當遵循公平合理和誠信的原則,此原則包括(但不限於)履行下列義務:

9.7.1忠實義務:

(一)不利用職權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佔公司的財產;

(二)不挪用公司資金;

(三)不將公司資產或者資金以其個人名義或者其他個人名義開立賬户存儲;

(四)不違反公司章程的規定,未經股東大會或董事會同意,將公司資金借貸給他人或者以公司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

(五)不違反公司章程的規定或未經股東大會同意,與本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六)未經股東大會同意,不利用職務便利,為自己或他人謀取本應屬於公司的商業機會,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本公司同類的業務;

(七)不接受與公司交易的佣金為己有;

(八)不擅自披露公司祕密;

(九)不利用其關聯關係損害公司利益;

(十)不利用內幕信息為自己或他人謀取利益;

(十一)對甲方的財產無處分權,包括但不限於轉讓、轉移、抵押、質押、出租、贈與等;

(十二)聘用經營期間,若以甲方的名義貸款,須經甲方董事會書面同意;

(十三)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CEO細則》規定的其他忠實義務。

乙方違反

9.7.1條規定所得的收入,應當歸公司所有;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9.7.2勤勉義務:

(一)對公司的定期報告簽署書面確認意見,保證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

(二)如實向董事會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不妨礙董事會行使職權;

(三)接受董事會對其履行職責的合法監督和合理建議;

(四)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CEO細則》規定的其他勤勉義務。

乙方違反

9.7.2條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10、乙方應於每月30日前據實向甲方董事會報送乙方的財務報表。

11、乙方應依法納税,按時清償銀行借款和其他債務,及時收回應收款。

第七條合同解除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經甲方指出後30日內不糾正的,或者甲方董事會認為乙方不能勝任CEO工作而決議不再聘用乙方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八條乙方離職審計

因合同到期或者提前解除的,甲方有權對於乙方經營管理期間的甲方資產進行清產核資,清產核資由甲方聘請的中國註冊會計師進行。

第九條乙方離職工作交接

因合同到期或者提前解除,乙方需在甲方限定期限內向甲方指定人員辦理工作交接,如因乙方怠於履行離職工作交接手續的,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元,給甲方造成額外損失的,需給予經濟賠償。

第十條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任何一方均不得單方終止本合同。如一方未到合同履行期限終止合同,應向對方償付違約金人民幣5萬元。乙方不全面履行本合同致使本合同被甲方解除的,乙方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人民幣萬元,乙方違反本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甲方的全部損失。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的,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第十二條其它約定

1、乙方與甲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內容與本合同約定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約定內容為準。

2、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方蓋章、乙方簽字後生效,由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為憑。

甲方:(蓋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人力資源合同7

很多企業在簽訂勞動用工合同及實踐和執行的過程中,沒有嚴格執行法律的規定。在簽訂合同之前,履行合同的過程中,存在沒有依據法律規定而造成的各種風險。在用工結束後,企業對勞動關係進行解除時,在管理上也會存在很多風險和疏忽。《勞動合同法》的頒佈和實施,給企業勞動合同管理帶來挑戰,它在有效保護普通職工合法權利和義務的基礎上,對當前企業的人力資源管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業必須嚴格按照法律程序和要求與勞動者之間簽訂合理的《勞動合同》,並做好勞動合同的管理工作,嚴格按照勞動合同履行自己的職責和義務;同時,勞動者也可以通過法律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如果企業為了自身的利益無視法律要求,必然會對企業的人力資源管理工作帶來一定的風險,甚至影響到企業的穩定發展。因此,企業必須加強勞動合同的管理工作,提高人力資源管理工作人員的法律意識和工作責任感,有效規避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工作的風險。

一、我國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風險

在市場經濟迅速發展和經濟全球化趨勢加快的新時期,企業之間的競爭越來越激烈,大部分企業把主要精力放在瞭如何提高生產效率和經濟效益上,卻對人力資源管理工作重視不夠,以至於在人力資源管理中出現了各種各樣的風險問題。比如招聘到的員工綜合素質不夠高,不符合企業發展的需求、對員工的培訓工作不到位、員工對企業的新政策或薪資制度不滿意、高級技術人員或骨幹突然離職等等,都屬於人力資源中的風險問題。這些看似與企業的生產效率和經濟效益無關的問題,其實會嚴重影響到企業的正常運行和健康穩定發展,甚至還有可能對企業造成不可估量的損失。因此,企業在發展運營的過程中,必須對企業的人力資源管理中的風險引起高度的重視,尤其是當前的高新技術發展企業,對高等技術人才和學習型人才的依賴性比較大,更應該重視人力資源管理中的風險規避問題。下面就我國當前的企業中的人力資源管理工作中常見的風險問題分析如下:

(一)人力資源管理不到位導致的風險

1、企業沒有和勞動者之間簽訂合法的勞動合同就用工。自20xx年1月1日起新的《勞動合同法》實施以來,有部分企業仍然無視合同法的存在,不和勞動者之間簽訂合法的勞動合同,主要表現在以下兩種情況:一是企業在勞動者工作一個月以後簽訂了勞動合同,這種情況是符合國家的相關法律規定的;另一種是勞動者工作時間超出了一個月甚至更長時間才補籤勞動合同的,這種情況就違背了國家的相關法律規定,是應該受到相應的法律懲罰的。在新的《勞動合同法》中有明確的規定,企業除了要支付給員工在滿一個月而沒有達到一年的.期間內的員工的2倍工資之外,還需要與員工補籤勞動合同,在員工不願與企業訂立勞動關係時才終止勞動合同。2、勞動者由於非個人原因更換工作工齡沒有連續計算。按照新的《勞動合同法》中相關條例規定,勞動者如果不是因為個人原因而更換了工作崗位或工作單位,勞動者在當前工作崗位或工作單位的工齡應該延續上一個工作崗位或工作單位連續計算,而不是從新計算工齡。由於這一點和以前的國家的相關規定有所改變,因此很容易在這一點出現問題,導致人力資源管理風險的發生。

(二)人力資源管理經濟引發的風險

所謂的人力資源管理經濟引發的風險,就是指由於企業中途終止了勞動合同或沒有按照勞動合同來履行自己的職責而是違規操作,從而導致了需要按照法律程序支付給勞動者相應的補償金或上交一定的罰款。國家在新的《勞動合同法》中有特別明確的規定,如果企業單方面中途終止了勞動合同的履行,必須支付給勞動者相應的合理的經濟補償,並且補償金數額為合同終止簽訂一個月的平均收入(含税費)。企業的這種由於經濟補償金所導致的風險通常都是一直存在的,只是經濟補償金是以隱性的形式存在的。企業終止合同會帶來相應的經濟損,那麼如果企業不終止合同是不是就萬事大吉了呢?答案是否定的。不終止勞動合同只是暫時延緩了經濟補償而已,因為勞動派遣人員同樣受到國家的《勞動合同法》的保護,勞動派遣單位付給勞動者的經濟補償金也是一個不小的數目。

(三)企業違規操作帶來的經濟風險

1、自企業和勞動者建立僱傭關係之日起,僱傭關係達到一個月但是還不滿一年的情況下,如果企業仍然沒有和勞動者之間簽訂合法的勞動合同,企業應當支付勞動者雙倍的工資。2、企業無視相關規定,沒有和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時,企業應當從簽訂合同之日起,支付勞動者雙倍的工資。3、企業不顧勞動者利益,違反國家相關的法律規定,私自解除和勞動者之間的勞動合同,企業必須支付勞動者雙倍的經濟補償。4、企業違反國家的相關法律規定,不按照常規支付勞動者報酬,勞動者加班時也不按照國家的相關規定支付,這種情況下,企業必須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四)人力資源機制帶來的風險

我國的《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勞動者只要在同一個企業連續工作滿十年的,“連續二次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就可以與該用人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這一規定在一定程度上相應地提高了企業中籤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勞動者的數量,促進了企業中的勞動合同朝着長期化發展的趨勢,相應地減少了企業中勞動者的頻繁流動現象,有效避免了企業或用人單位隨意終止勞動合同進行人員調整的現象,促進了勞動者的穩定就業,但是對企業的靈活用人機制產生一定的影響,影響了在市場上的競爭力。

二、強化勞動合同管理在化解企業人力資源風險方面的作用

勞動合同是明確用人單位或企業和勞動者之間的一種法律形式,同時也是人力資源管理工作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加強和完善勞動合同的管理工作對於促進企業的和諧穩定發展、提高企業的競爭力具有重要的意義。這不僅是因為勞動合同可以約束企業中不和諧現象的滋生,更重要的是可以為企業的人力資源管理工作進行新員工的專業培訓、績效考核、獎罰制度、薪酬制定等各項工作奠定基礎。但是,如果企業的相應的勞動合同管理在制定不完善,就有可能在勞動合同的履行過程中出現各種各樣的問題,影響到企業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工作效率,阻礙企業的和諧健康穩定發展。因此,企業或用人單位必須提高對勞動合同的重視程度,充分發揮勞動合同在人力資源管理中的協調作用,促進企業的和諧健康穩定發展。

三、強化勞動合同管理,化解企業人力資源風險的措施

為了能夠化解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的風險,需要加強對勞動合同的管理。主要從企業人力資源機制的風險,人力資源經濟的風險和人力資源管理的風險這三個方面來解決。

(一)化解企業人力資源機制的風險

企業人力資源機制的問題是勞動合同管理中的一個重要問題,而招聘是其中的一個方面,要招聘那些合適的人才,要嚴格制定招聘書,明確招聘的條件,強調要全面考察應聘者各方面的素質,包括工作經歷,心理素質等。現代企業面臨的因素複雜,需要的人才類型各不相同,要根據各個崗位的需要來進行合理招聘。採用多種用工方式,用靈活的方式來管理員工。要按照崗位的性質來簽訂不同的勞動合同,要注重對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管理,是企業內部能夠形成一個良好的競爭機制。這樣才能全面化解企業企業人力資源機制的風險。

(二)降低企業人力資源成本的風險

企業是以盈利為目的而進行生產經營活動的組織,企業的人力資源成本構成了企業支出的一部分,強化對勞動合同的管理,儘量降低企業的人力資源成本。一般常用的方式是通過設置勞動合同“終止準備金”來合理的消化終止勞動合同的成本。另一個重要的方面就是對違規成本的控制。企業要做到規範的用工,就需要按照勞動合同簽訂的程序來進行。企業在人力資源管理的過程中,必須依據企業自身的發展現狀和勞動者的具體要求,按照國家的法律程序和勞動者之間簽訂科學合理的雙方沒有爭議的勞動合同。勞動合同要以以書面形式簽訂並且經過勞動者的簽名和企業的簽名認可,明確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嚴格按照我國《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企業或用人單位要在勞動者入職一個月之內和勞動者簽訂合法的勞動合同。明確雙方的職責、權利和義務,降低企業人力資源管理中的風險指數。

(三)降低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的風險

首要前提就是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合同制度。在建立勞動和同時,要在國家的相關法律制度下進行,內容包括建立必要的規章制度,建立和完善勞動合同管理制度、員工的休假和福利制度、崗位的獎勵標準,這樣能夠讓企業有一個比較明確的管理依據。另外還要注重對勞動合同台賬管理的建設。勞動合同不是一成不變的,對勞動合同的簽訂和變更需要有一個勞動合同台賬來保證進行。台賬管理基本上包括了員工的考勤台賬,社保台賬,休息休假台賬和人事管理台賬。只有規範這些台賬的管理,才能避免出現人力資源管理不到位的地方,從而規避相應的風險。

四、結語

綜上所述,企業必須對勞動合同的管理引起高度的重視,做好勞動合同的管理工作,已發籤訂、履行、終止勞動合同,才能有效規避企業人力資源方面的風險。現代企業的競爭歸根到底是人才的競爭,通過做好企業勞動合同的管理,能夠為企業提供合適的人才,是企業不斷的化解人力資源管理的風險,從而促進企業的和諧發展。

人力資源合同8

摘要:在知識經濟迅速發展的今天,企業管理者越來越重視人才的重要性,招聘到優秀的人才,開發人才的潛能,將會給企業和公司帶來巨大的財富。因此根據勞動合同的要求,解決人力資源風險,有利於促進人才的發展,讓人才實現自我價值,更有利於企業或公司盈利,獲得利潤。文章將對企業人力資源現存風險出發進行分析和研究,並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相應的有效的措施。

關鍵詞:勞動合同管理;人力資源;風險

一、前言

我國出台並頒佈的《勞動合同法》對建立穩定和諧的勞動關係有着巨大作用,因此,企業有必要認真學習法律法規,強化勞動合同管理,這有利於規避企業人力資源風險,促進企業的良好運營。

二、當前企業人力資源的主要風險

我國於20xx年在《勞動法》的基礎上修訂並頒佈了《勞動合同法》,這一法律的頒佈有利於企業人力資源管理,構建穩定和諧的勞動雙方關係,但是法律的出台在給企業帶來便利的同事,也帶來了一定的問題,而這些問題值得企業進行積極解決。因此,在企業中,只有充分了解當前人力資源管理存在的主要風險,才能夠有的放矢,有針對性的進行解決,已達到預期的效果。

(一)人力資源管理成本的風險

在我國《勞動合同法》中,當企業僱傭方想終止僱傭合同時,必須給予勞動者一定的經濟補償。按照通常情況,補償金是合同終止前一個月的含税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因此,這一補償金在很大程度來説是隱形的,這就給企業造成了一定的風險。有些人想通過不終止合同來規避這一風險,這一就不會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但是這種行為只是暫時性的,並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二)人力資源制度帶來的風險

我國現行的《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當勞動者在企業中連續工作滿十年的,並與企業連續簽訂兩次同期限勞動合同的,就可以與該企業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短期內的勞動合同會造成公司企業員工大規模流失,造成人才的出走,不利於企業發展。因此很多企業通過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來避免這一情況的發生,使得僱傭方與勞動者的合作關係長久下去。雖然這一方法能夠使得員工的工作環境得以改善,但是員工在這樣的情況下會喪失工作的積極性,不利於公司的發展與創新。但是沒有新鮮血液的注入,企業的活力便會逐漸降低,不利於公司獲得利潤,在市場中佔據有利地位。

(三)人力資源管理的風險

人力資源管理的風險主要是由管理不到位和管理過程不嚴謹而造成的。企業在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就僱用勞動者,如果企業在勞動者工作一個月之內補籤書面勞動合同,這是可以且合法的,但是如果企業的補籤時間超過了一個月,則是違反了法律的規定。針對這種情況,《勞動合同法》中指出企業除了支付在滿一個月而沒有達到一年的勞動者的雙倍工資之外,還需要與勞動者補籤書面勞動合同,如果勞動者不願意與企業確立勞動關係時,才可以終止雙方之間的勞動合同。除了這個問題,還存在着勞動者工齡計算問題。根據《勞動合同法》,勞動者不是因個人原因被安排到新的用人單位後,員工需要將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時間合併到新的用人單位,這一計算方法和以往相比有着一定的改動,使得企業人力資源部門在進行計算時出現問題,形成風險。

三、針對企業人力資源風險的措施與方法

(一)認真簽訂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只有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簽訂了正式的書面的勞動合同,雙方的勞動關係才開始正式建立。如果僱傭方和勞動者已經建立起勞動關係卻沒有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則應該從勞動者開始工作的那一天開始的一個月的時間內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同時,如果勞動者已經工作滿一年卻還沒有和用人單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那麼在法律上將認定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之間已經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所以,用人單位要和勞動者認真簽訂勞動合同,這有利於保障雙方的權益,避免發生糾紛。

(二)規避勞動合同簽訂帶來的風險

上文提及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存在着一定的風險,因此企業應有意識地規避這一風險。應該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的員工猶如一顆定時炸彈,勞動者期初會要求口頭訂立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但是經過一段時間又反悔要求用人單位進行經濟補償。因此用人單位無論是在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還是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都要和勞動者簽訂書面協議,做到有理有據,避免日後不必要的麻煩。

(三)根據法律規定依程序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和員工解除勞動合同時,每一個過程都要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不能隨意跳過步驟。用人單位在解除勞動合同時要提前一個月對員工進行書面通知,讓員工有一定的時間準備相關事宜。其次要向員工出具相關證明來證明本單位已與員工解除勞動關係。如果是員工主動提出辭職,那麼根據規定企業是不需要支付辭退金的,但是為了避免日後不必要的麻煩,用人單位需要員工提交辭職信,來證明是員工本人主動請辭。

四、結束語

強化勞動合同管理,化解企業人力資源風險,這是有助於企業發展的重要方面,企業如果想長久發展下去,就要和勞動者搞好關係。同樣的,勞動者為了自身的權利和意義,也應該和用人單位簽訂書面合同以維護自身權益。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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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周波《強化勞動合同管理化解企業用工風險》[j]《上海企業》20xx年01期

[3]高傑《私營企業和諧勞動關係構建研究》[j]東北財經大學博士論文20xx-12-01

[4]楊麗君《企業勞動關係調整機制研究》[j]西南財經大學博士論文20xx-10-01

[5]代曉靜《民營企業人力資源管理風險分析》[j]山西財經大學碩士論文20xx-02-25

人力資源合同9

甲方:

地址:

電話:

郵編: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表人:

職務:

乙方:

性別:

出生年月:

居民身份證號碼: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等有關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確立勞動關係。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商定,採取下列第種形式確定勞動合同期:

1、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年月日至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二)試用期的約定,採取下列種形式: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個月(天),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部門、工種、職務):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

(三)乙方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天。2、不定時工作制,即報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3、綜合計算工時制,即報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以為週期,總工時為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三)休息日和法定節假日,甲方依法安排乙方休息休假,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依法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費。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種形式執行,不得低於舒城縣最低工資標準。

1、乙方試用期工資元/月(日);試用期滿工資元/月(日)。2、其他形式:

(二)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三)甲方可以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乙方的能力表現及工作崗位的調整情況,合理調整乙方工資。

(四)甲方每月日發放乙方上一個月的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六)因乙方過錯造成乙方停工,甲方不支付乙方停工期間的工資,並可根據造成的損失,按有關規定處理。

(七)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未超過一個支付週期(最長某日)的,甲方應當按照正常工作時間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可以根據乙方提供的勞動,按照雙方新約定的標準支付工資;甲方沒有安排乙方工作的,應按照不低於舒城縣最低工資標準的70%支付勞動者生活費,生活費發放至企業復工、復產或解除勞動關係。

(八)乙方因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進行治療,在國家規定醫療期內,甲方應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支付病傷假期工資。甲方支付的病傷假工資不得低於舒城縣最低工資標準的80%。

(九)乙方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產假、男方護理假、哺乳期間的哺乳時間、計劃生育假等,甲方應當視同其正常勞動並支付工資。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內,甲方應依法為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手續,社會保險費按規定的比例,由甲乙雙方負責。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省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並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衞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並按勞動保護規定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要求改正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續訂

(一)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由甲方提出協商解除合同的,應依法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由乙方提出協商解除合同的,甲方無需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二)乙方提前某日(試用期內提前某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有權要求甲方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因甲方過錯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且無需支付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乙方過錯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某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支付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方與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支付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七條(五)、(六)項的規定解除勞動: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甲方依本項第1目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應支付乙方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但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除外;甲方依照本項第4、5目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應支付乙方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九)勞動合同期滿,有本合同第七條(七)項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本合同第七條(七)項2目規定乙方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十)經濟補償按乙方在甲方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乙方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乙方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乙方月工資高於六安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但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乙方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十一)勞動合同期滿而甲方續延勞動合同的,應在勞動合同期滿前某日內將《續訂勞動合同意向通知書》送達乙方,經雙方協商同意續延勞動合同的,應在勞動合同期滿前某日內重新訂立勞動合同;重新訂立的勞動合同,自前份勞動合同期滿次日起生效。

八、違約責任

(一)乙方違反培訓協議中的服務期約定,應當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二)乙方違反雙方簽訂的競業限制協議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三)乙方試用期滿後解除勞動合同而未提前30天通知的,或者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而未提前3天通知的,或自動離職的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賠償金額包括甲方招收錄用乙方所支付的費用、培訓費用、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等。

(四)勞動合同依法被確認無效,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有過錯的一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五)甲方違約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合同第七條(十)項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九、爭議處理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舒城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舒城縣人民法院起訴。

十、其他約定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塗改或冒籤無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

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人力資源合同10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聯繫電話:聯繫地址:

乙方(勞動者):

性別:民族:文化程度:

身份證件名稱:證件號碼:

户籍地址:郵政編碼:

居住地址:郵政編碼:

通訊地址:郵政編碼:

【律師提示】方便甲方順利向乙方送達相關文書,避免因無法送達帶來的法律風險。

固定電話:手機:電子郵箱:

緊急聯繫人:聯繫方式:

本單位起始工作年限:

甲乙雙方於年月日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至

年月日,現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如下:

第一條(方)因原因,要求提前解除與(方)的勞動合同。經協商,雙方同意自年月日起解除雙方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

第二條甲方在乙方妥善辦理完畢工作移交手續後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於工資、經濟補償金、代通知金等所有費用等共計¥元(大寫:人民幣)。

第三條社保、公積金繳交至年月止。

第四條乙方妥善辦理完畢工作移交手續後,甲方向乙方提供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並辦理相關退工手續;

第五條乙方應當於本協議簽訂後3日內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離職後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為。

第六條乙方自願放棄其他所有訴求。

第七條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人力資源合同11

勞動合同的三種不同的期限。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並不是不能解除的合同。只要出現《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情形,無論是用人單位還是勞動者,都有權依法解除合同。

無固定期限的規定:

(1)根據訂立勞動合同應遵循的原則,只要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有下述法定情形之一,勞動者只要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A、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B、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C、連續訂立兩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

D、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人力資源合同12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家庭住址__________

鑑於甲方業務發展的需要,將甲方部分工作崗位的工作任務外包給乙方進行勞務服務外包方式,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期限_____年

如雙方需要,可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協商續簽勞務外包合同。如合同期已滿,雙方不再續簽合同,可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進行合同終止協商。

二、甲、乙雙方的義務和責任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承擔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乙方工作應達到甲方規定該崗位職責的要求和甲方對該崗位之特別規定(詳見《崗位責任書》)的標準。

第四條乙方應按照工作職責保證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和任務。

第五條乙方應接受甲方的績效考核。

第六條甲方應負責乙方往返項目地的的交通費住宿費以及其他各種費用。項目地指_____市。

第七條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的附加條款。

三、勞務報酬

第八條甲方應在簽訂合同當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勞務報酬,標準為_____元/年或按按照雙方協定的標準執行。

合同簽訂之日起甲方付乙方合同總額的20%,即:人民幣(大寫)_____元整(_____元),項目實施驗收合格後支付合同總額的70%,即:人民幣(大寫_____元整(_____元),項目驗收後一年付清合同餘款10%,即:人民幣(大寫)_____元整(_____元)。

甲方在以下情況有權扣除乙方相應額度的勞務報酬:

1。因乙方的過失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

2。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四、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第九條合同期滿如未續簽,則視為《__________合同》自行終止,雙方應及時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一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外包期間被證明達不到工作要求的;

(二)按照本合同約定可以解除勞務合同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一)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真實的個人信息與相關證明,否則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並且不給予經濟補償。

(二)乙方在合同期內承擔的甲方工程項目中的工作及責任的,在該項目未結束前,乙方不得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解除合同,如果擅自解除合同,對甲方產生經濟影響的部分將由乙方承擔。

(三)甲方將定期或不定期對乙方進行工作績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甲方有權解除或終止本合同。

第十三條本合同的附件如下:附件一《崗位職責書》;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法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

人力資源合同13

甲方: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聯繫電話:聯繫地址:

乙方:

性別:民族:文化程度:

身份證件名稱:證件號碼:

户籍地址:郵政編碼:

居住地址:郵政編碼:

通訊地址:郵政編碼:

固定電話:手機:電子郵箱:

緊急聯繫人:聯繫方式:

本單位起始工作年限:

鑑於乙方已達退休年齡,或者屬於其它單位的下崗職工,與其它單位建立有勞動關係,依法不具備與本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的主體資格,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根據《合同法》訂立本聘用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聘用期限: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崗位(工種)工作,按時、按質、按量完成該崗位(工種)所承擔的各項內容;乙方同意,甲方可根據乙方的工作表現、身體狀況以及甲方生產經營的需要等情況,對乙方崗位進行調整;

2、甲乙雙方確認工作地點為或。乙方同意甲方可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對乙方工作地點在上述地點之間作變更;

3、其它:。

三、勞動報酬

1、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實行以下每月勞動報酬為:

(四)試用期勞動報酬為:

2、甲方於每月日之前發放勞動報酬。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乙方同意,甲方可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對工資的發放時間作一定的調整,但甲方需提前書面告知乙方,且延遲發放不得超過一個月。

3、乙方同意,甲方可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依法制定的薪酬制度調整乙方工資。

4、甲方不承擔有關繳納社會保險的義務,也無需向乙方返還有關社會保險費用。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有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衞生教育的義務,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2、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社會公德,維護甲方的聲譽和利益。

3、乙方應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及勞動紀律,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衞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以及工作規範;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五、聘用合同的變更、解除、中止和終止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甲乙雙方均可提前30日通知對方,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前的勞動報酬應據實結算。

3、乙方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後三日內,應當按照誠實信用原則辦理工作交接手續,歸還甲方所有財產,包括但不限於:

(一)乙方負責保管、使用或在其控制範圍內的所有有關甲方管理、經營和產品的文件、檔案原件及複印件

(二)甲方的供應商、客户以及其他聯繫單位和個人的名單和資料

(三)包含甲方資料和信息的軟件、磁盤、硬盤、光盤、U盤等存儲設備

(四)甲方為乙方配備的工作工具、工作服、儀器、設備及其他辦公用具等。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交接義務的,甲方有權暫不予支付乙方經濟補償,乙方超過三日仍拒不辦理工作交接手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六、聲明與確認

1、乙方確認,甲方已如實告知乙方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乙方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

2、乙方確認,本合同上填寫的乙方信息,以及向甲方提供或填寫的入職登記表、履歷上的信息完全真實有效。

3、乙方確認,甲方有關文書(包括有關聘用關係變更和解除的通知)在無法直接送達給乙方的情形下(包括但不限於乙方拒收、下落不明等情形),乙方在本合同中填寫的通信地址為甲方郵寄送達地址,甲方以EMS或掛號信郵寄至地址的,視為送達。

4、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包括員工手冊),乙方確認已充分閲讀甲方規章制度並願意遵照執行。

5、甲乙雙方在用工前訂立本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甲乙雙方在建立聘用關係前解除本合同的,需向對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元。

6、乙方確認,身份證上年齡真實。

七、違反聘用合同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乙方應當賠償由此造成的全部損失。如果這種損失無法準確計算的,則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賠償金最低為相當於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崗位(工種)實際獲得的月平均勞動報酬之2倍。

2、按前述約定乙方需對甲方負賠償責任的,甲方可在乙方勞動報酬中扣除。扣款尚不足以彌補損失的,乙方仍需賠償損失。

3、聘用期間乙方非因工作原因發生人身損害或疾病,乙方應自行負責,甲方依法不承擔賠償或補償責任。

八、其它

1、合同未盡事宜,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如果甲方的規章制度未作規定,則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2.雙方就履行中產生的任何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合同一式二份,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

簽訂日期:簽訂日期:

人力資源合同14

甲方: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聯繫電話:聯繫地址:

乙方:

性別:民族:文化程度:

身份證件名稱:證件號碼:

户籍地址:郵政編碼:

居住地址:郵政編碼:

通訊地址:郵政編碼:

固定電話:手機:電子郵箱:

緊急聯繫人:聯繫方式:

本單位起始工作年限:

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對原勞動合同作如下續訂或變動:

一、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續訂期限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終止;

二、雙方同意對原勞動合同作如下變更:

1.

2.

3.

三、凡未作變更或其它特別説明的,依原勞動合同繼續履行。

四、其它:

注:空白處如不填寫請劃去。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

簽訂日期:簽訂日期:

人力資源合同15

甲方:

負責人:

地址:

電話:

乙方:

地址:

電話:

乙方為專業人力資源服務、管理諮詢機構。為了更好地為甲方做好勞動人事方面的工作,

第一條人力資源外包服務工作範圍

(一)社會保險服務

1、代辦社會保險(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登記及員工

2、代辦甲方核算其單位職工社會保險基數:

3、代辦甲方報送其單位職工社會保險相關報表;

4、代辦單位職工社會保險變更手續;

5、代辦甲方員工醫療費用報銷

6、代辦甲方員工生育津貼支取

7、代辦甲方員工工傷認定

8、其他與社會保險相關的事項

(二)住房公積金服務

1、代辦甲方公積金登記手續

2、代辦甲方員工公積金增加減少

3、代辦甲方員工公積金提取手續

4、其他與公積金有關事項

(三)代發工資服務

按照甲方提供的員工花名冊及工資明細,按照甲方要求,代理甲方及時足額發放工資

第二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人力資源外包服務工作;

2、乙方應當以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作出的判斷,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3、乙方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後,及時完成委託事項,並應甲方要求通報工作進程;

6、乙方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祕密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7、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

第三條甲方的義務

甲方應當全面、客觀和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人力資源外包事務有關的各種情況、文件、資料;

1、甲方應當為乙方辦理相關人事勞動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2、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代發工資款和人力資源外包服務費費;

3、甲方指定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繫人應當及時通知乙方;

4、甲方有責任對委託事項作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意見、建議、方案所

第四條費用及支付方式

1、代發工資款

甲方應與每月日前,按員工花名冊工資總額將代發工資款以(支票,銀行轉賬)方

2、外包服務費:

收取標準:按照甲方每月代發工資人數,每人每月50元收取,按實結算。甲方於每月日前

3、甲方如有其它專案代理事務或者專項顧問事務委託乙方辦理,應向乙方另行支付代理費,

4、本合同到期終止後或者提前解除的,應當由雙方書面確認並結清有關費用。

第五條工作費用

乙方辦理甲方委託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徵得甲方同意後支出的其它費用。

第六條合同的解除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因乙方工作延誤、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2、違反第二條第4-7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託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國家有關規定規範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致使乙方不能提供有效的人力資源服務的;

3、甲方逾期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甲方必須及時足額提供相關資金和上述應提供的資料,不能及時足額提供資金和上述應提供的資料,由此發生的後果由甲方承擔;如果甲方未按協議約定時間無故支付代發工資款、不支付代理服務費或不配合其他相關工作,導致外包服務無法進行,乙方有權停止對甲方的服務,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2、乙方須為甲方及辦理外包服務相關業務(在甲方資金到位和按時提供了上述資料的情況下),如果不能及時辦理,由此產生的後果由乙方承擔。

3、有效期內如一方無故單方面終止協議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數額為違約時限內應付服務費金額的50%(年代理服務費金額÷12X應付代理費月份X50%)。

4、政策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等原因致使本協議無法繼續履行,雙方可根據實際情況修改或終止協議條款,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5、因甲方原因引起的與甲方聘用員工之間的任何糾紛均由甲方自行承擔,與乙方無關。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

自年月日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暫定為半年。自20xx年某月起至20xx年某月止。

合同期滿前日內,由甲乙雙方協商決定是否續簽人力資源外包服務合同。合同期滿後,甲方交辦的勞動人事工作延續進行的,甲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服務費用標準結合實際延續時間向乙方支付服務費。

第十一條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扉頁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

第十二條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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