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餐飲薪酬改革方案

來源:文萃谷 2.17W

一、薪酬改革的目的

酒店餐飲薪酬改革方案

通過對酒店薪酬制度改革,建立起崗位責權利明晰、注重績效的薪酬體系和薪酬結構,進一步激發酒店全體管理人員和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及主動性,增強酒店在市場競爭者中的綜合實力,促進酒店的健康持續發展。

二、原則

(一)堅持按勞分配、多勞多得,公平的薪酬分配原則;

(二)堅持同崗同酬、崗變薪變的原則、與績效掛鈎的原則。

三、工資體系

大酒店工資體系分為三層:

(一)高管(總經理、副總經理)工資結構;

(二)管理人員工資結構;

(三)員工工資結構。

四、高管工資結構

年薪 = 基礎年薪 + 績效年薪

(一)總經理、副總經理基礎年薪由董事會確定;績效年薪由董事會根據當年考核任務完成情況核定。

五、管理人員工資結構

月薪 = 職務崗位工資(佔工資的60%)+ 績效工資(佔工資的40%)+崗位津貼

(一)職務崗位工資:依據擔任的職務、崗位職責、技能高低,經考核後確定;

(二)績效工資:根據酒店下達的月考核任務完成情況上下浮動;

(三)崗位津貼:包括店齡津貼、工齡津貼、技術津貼、外語津貼等。

六、員工工資結構

月薪 = 崗位工資+ 績效工資(獎金)+ 崗位津貼

(一)崗位工資:依據崗位職責、技能高低,經考核後確定;

(二)績效工資(獎金):根據酒店下達的月考核任務完成情況上下浮動;

(三)崗位津貼:包括店齡津貼、工齡津貼、技術津貼、外語津貼、特殊津貼等。

七、崗位津貼標準

崗位津貼作為酒店工資結構的重要組成部分,進一步體現了大酒店鼓勵員工安心酒店工作、努力學習技術,關心艱苦崗位的人本思想。崗位津貼包括店齡津貼、工齡津貼、技術津貼、外語津貼、特殊津貼、話費補貼。

(一)店齡津貼

是為獎勵員工對酒店工作經驗和勞動貢獻的積累設立的津貼。

在酒店服務滿一年的員工,可享受店齡津貼。依據員工在酒店服務年限(含試用期間)合併計算,每年 100元,每年按員工在酒店實際服務時間調整1次。

(二)工齡津貼

是原酒店員工的歷史因素特別設立的津貼。

在酒店工作滿一年的員工,可享受此津貼。每年50元,每年按員工在酒店實際工作時間調整1次。

(三)技術津貼

是為鼓勵員工努力學習專業技術,不斷提高工作能力設立的津貼。

直接從事與專業技術有關的工作,並取得國家人事部門或國家勞動部門組織的專業技術職務考試,取得相應等級證書,經酒店專業對口聘任後,可享受此津貼。分為初級、中級、高級三檔,分別為50、100、200元。

初級技術津貼,為國家承認的會計員、助理會計師、助理工程師、1—3級廚師、1-3級服務師等;中級技術津貼為國家承認的會計師、工程師、技師等;高級為國家承認的高級會計師、高級工程師、高級技師等。

(四)外語津貼

是為鼓勵員工努力學習外語,不斷提高服務水平設立的津貼。

凡直接從事服務崗位工作,並取得國家承認的相應英語等級證書,享受此津貼。分為初級、中級、高級三檔,分別為50、100、200元。

初級外語津貼為國家承認的外語4級;中級為國家承認的外語6級;高級為6級以上。

(五)特殊津貼

是向艱苦崗位傾斜設立的津貼。

凡直接從事餐飲服務員、傳菜員崗位工作,可享受餐飲特殊津貼,每月100。

凡直接從事户外安保崗位工作的,夏季(7、8、9月)享受降暑津貼,每月200元;冬季(11、12、1、2、3月)享受取暖津貼,每月300元。

凡從事廚工(月廚)崗位工作的,夏季(7、8、9月)享受降暑津貼,每月100元。

(六)話費補貼

是向直接從事客户服務崗位傾斜設立的補貼。

標準、範圍由酒店自定。

八、職務、崗位變動後的工資級別確定和發放

(一)職務提升:凡被提升為領班以上的各級管理人員,均從總經理批准之日算起,在擬任新職務崗位上試用3個月,期間享受試用期崗位職務等級工資待遇(原崗位職務等級工資高於試用期待遇的,高出部分保留)。經考核合格納入相應職務崗位的級別,並與次月發放。

(二)崗位變動:凡在酒店內部調動,自調動之日起均須經過1—3個月試用期,試用期內按照新崗位工資序列評定。試用期滿後,經考核合格評定相應等級,並與次月發放。

(三)屬於正常到時轉正的,則從轉正期滿之日算起。

九、崗位職務工資、崗位工資的考核和發放

管理人員職務崗位工資(60%部分)、員工崗位工資為在崗、並履行本崗位職責後按月發放。病、事假按照實際缺勤天數扣發。

十、崗位津貼的考核和發放

所有崗位津貼在崗員工履行本崗位職責後按月發放。其中技術津貼、外語津貼、特殊津貼、話費補貼與出勤掛鈎,當月病、事假累計超過5天(不含5天)不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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