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底稿的電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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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底稿的電子化,是國內會計師事務所面臨的工作。下面是小編為你整理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底稿的電子化論文,希望對你有幫助。

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底稿的電子化

  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底稿的電子化論文

隨着計算機技術的廣泛應用,社會信息化程度的逐步提高,傳統的以“紙+筆+計算器”為工具的審計方式日益顯得低效和不經濟,如何利用計算機技術對傳統的審計方式進行改造,是國內會計師事務所面臨的一項緊迫任務,本文結合底稿電子化的實踐談點體會,供同行們參考。

電子化底稿的優勢

1.電子化底稿可方便審計人員共享資料,提高審計效率。審計工作是一種團隊工作,其效率依託於有效的信息共享。在傳統的紙質底稿工作方式下,審計小組成員各自按分工編制底稿,相互查閲很不方便。審計工作底稿實現電子化後,審計人員能方便地通過公司內部的局域網或審計小組現場的對等網實現信息共享,相互之間查閲審計底稿只需要點點鼠標即可輕鬆實現,而且審計人員之間互不影響,從而可以極大提高審計效率。另外,在傳統的“紙+筆+計算器”工作方式下,大量的計算工作利用計算器完成,審計人員為了確保計算結果的準確,往往要驗算二到三遍,浪費大量時間。在電子化底稿工作條件下,審計人員只需要進行初始的數據錄入,計算工作由計算機自動完成,計算結果準確,無須驗算,可節約時間,提高審計效率。

2.有利於事務所積累審計經驗,提高知識管理水平。底稿電子化後,審計人員在實際工作中積累的經驗可以很方便地及時轉化為指導以後審計工作的模板,並可及時更新審計程序,實現審計經驗的共享。一旦國家頒佈新的會計準則和審計準則,事務所利用電子化底稿也能迅速作出反映,調整自己的審計程序。而在傳統的紙介質底稿的方式下,為了提高效率,事務所一般將審計程序印刷在紙上,在印刷時為節約成本,印刷批量一般較大。一旦批量印刷完成,審計程序無法批量進行調整,只能在使用時由審計人員進行調整,而這往往需要事務所進行大量的宣傳和培訓才能做到。這樣,國家頒佈新的會計準則和審計準則的新要求和事務所內部的審計經驗難以及時轉化成審計程序,不利於提高審計質量和降低審計風險。

3.有利於強化審計質量控制。在傳統的“紙+筆+計算器”的工作方式下,事務所內部的三級複核和質量檢查都是通過紙質文件流轉的方式實現的,控制力度不大。在電子底稿中,通過設置控制點,每個員工都有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碼,底稿的編制、複核、檢查都實現計算機自動簽名,可以方便而嚴格地控制業務流程,保證事務所的質量控制政策和程序的貫徹執行。由此可大大強化三級複核和質量檢查工作,提高複核和質量檢查水平。

4.電子化底稿擴大了審計底稿的素材範圍。有了電子底稿後,除了紙質底稿外,錄音材料、錄像材料、電子照片均能構成審計底稿,審計人員可以充分利用信息技術手段方便快捷蒐集審計證據,從而降低審計風險。

5.減輕審計人員的攜帶負擔,方便審計工作底稿的保管、檢索和查閲。底稿電子化後,所有底稿皆可以儲存於筆記本電腦中,審計人員無需攜帶沉重的紙介質底稿。而且底稿完成後,歸檔於服務器或刻錄成光盤,方便保管和以後的檢索、查閲。由於紙張消耗的大幅度降低,既可以大幅度減少事務所底稿的保管費用,也符合國家的環保政策。

電子化底稿實現的條件和途徑

實施底稿電子化不僅是底稿介質的變化,實際也是通過計算機技術對現有的審計方式進行的一場深刻的變革,需要審計人員進行審計理念上的變革。在這個過程中,事務所應不斷總結審計經驗,及時調整審計程序。

實現底稿的電子化,核心在於開發一套計算機軟件。開發計算機軟件有兩種方式:委託外單位開發和自行開發。軟件的開發一般利用已有的辦公軟件和數據庫軟件實施。可供利用的軟件有:OFFICE、SQSEVER、NOTES等。事務所應結合自己的規模,選擇恰當的數據庫軟件。規模較大的公司或擬規模化發展的會計師事務所,建議自己招聘軟件人才自行開發,開發小組應由經驗豐富的審計人員和軟件人員組成。首先由審計人員提出各種需要,軟件人員在與審計人員充分溝通的基礎上編制電子底稿,並隨着會計和審計的發展不斷調整審計軟件,軟件應該開發成網絡版而不是單機版。

在硬件方面,應保證每位審計人員都有一台筆記本電腦,每個審計小組應具備一個集線器。審計人員在審計現場應通過集線器將所有審計人員的電腦組成一個小的網絡,以實現信息的共享。

順利實施底稿的電子化,還需要對員工進行大量的培訓。培訓主要應着眼於解決兩個問題:①轉變審計人員的.思想觀念,使其接受並樂於使用電子底稿;②提高審計人員的計算機使用能力,使其能熟練使用計算機編制電子底稿。

由於底稿的電子化需要較大的軟硬件投資和較多的培訓工作,能否順利實施具有一定的風險,事務所可以先在一部分計算機水平較好,審計業務能力較強的審計人員中試點,試點成功後再全面推廣,這樣,試用成功的示範作用可以有效減少推廣過程中的阻力。

電子化底稿應注意的兩個問題

1.保密問題。審計底稿不僅涉及被審計單位的商業祕密,也涉及事務所自身的商業祕密。由於電子文件很容易被複制,也容易遭到黑客的攻擊,為了保護自身和客户的商業祕密,事務所應該為電子化底稿制定保密制度,從硬件和軟件兩個方面採取可行的措施,確保客户的商業祕密不被泄露。

2.底稿的安全保管問題。審計工作底稿是出具審計報告的依據,是判斷審計責任的憑證。如何按法律、法規的要求保管好底稿是電子化底稿所要解決的一個關鍵問題。根據《獨立審計準則第6號—審計工作底稿》的要求,當期檔案自審計報告簽發之日起至少保存十年;永久性檔案應長期保存。為了達到準則的要求,事務所應及時將已編制完成的工作底稿刻錄成光盤,將光盤保管在條件較好的儲藏室。(作者:魏先鋒 嶽華會計師事務所)

  編制審計工作底稿的要求

《獨立審計準則》對編制審計工作底稿提出了規範性的操作要求,主要包括:

(一)必要性規定。《獨立審計基本準則》中規定“註冊會計師應當將審計計劃及其實施過程、結果和其他需要加以判斷的重要事項,記錄於審計工作底稿”(第15條)。“《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1號—會計報表審計》同時規定”註冊會計師應當對審計工作進行記錄,形成審計工作底稿。“(第19條)編制審計工作底稿是對CPA執行審計業務的強制性規定。沒有審計工作底稿的審計報告無疑是一份地道的虛假報告。

(二)技術性規定。《獨立審計準則第6號—審計工作底稿》第五條對編制審計工作底稿提出了具體的技術性規定,即“內容完整、格式規範、標識一致、記錄清晰、結論明確”。

(三)適當性規定。規範的審計工作底稿並不是各種書面文字的簡單堆砌,應當體現已收集到的審計證據和最終形成的審計意見之間內在的邏輯關係。審計工作底稿種類繁多,且有不同的來源和編制人,為保證審計工作底稿的適當性,《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1號—會計報表審計》中規定“註冊會計師應當對審計工作底稿進行必要的檢查和複核”(第21條),同時,對於由業務助理人員編制的工作底稿,“註冊會計師應對業務助理人員的工作進行指導、監督、檢查,並對其工作結果負責”。

  審計工作底稿的要素和構成

審計工作底稿是CPA在審計過程中形成的審計工作記錄和獲取的資料。其形成方式有編制和取得兩種。

對於自行編制的工作底稿,應當全面記錄審計計劃的執行軌跡,審計證據的收集過程,職業判斷的依據及過程,審計意見的形成過程等。大部分工作底稿應當由CPA自行編制。

對於由委託單位或第三方提供的資料,嚴格講並不是審計工作底稿,只有在CPA實施必要的審計程序並形成相應的審計記錄後,做為審計工作底稿的重要組成部分。

審計工作底稿的基本內容包含十部分,分別是:(1)被審計單位名稱;(2)審計項目名稱;(3)審計項目時點或期間;(4)審計過程記錄;(5)審計標識及其説明;(6)審計結論;(7)索引號及頁次;(8)編制者姓名及編制日期;(9)複核者姓名及複核日期;(10)其他應説明的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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