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氣工作票技術規範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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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措施作為電氣工作票的核心內容,其正確與完備是確保作業過程安全的關鍵。電氣工作票技術規範怎麼寫呢?下面是的電氣工作票技術規範資料,歡迎閲讀

電氣工作票技術規範範文

  電氣工作票技術規範

1 範圍

本標準適用於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系統所有電力生產企業從事35kV及以上架空線路及電纜的運行維護、檢修、試驗、基建安裝工作,10kV及以下配電網絡的工作可參照本標準執行。

2規範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後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於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於本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

DL408—1991 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發電廠和變電站電氣部分)

DL409—1991 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線路部分)

DL558—1994 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

電力工業技術管理法規

電網調度管理條例

3術語和定義

3.1術語

電氣工作票:是指在已經投入運行的電氣設備上及電氣場所工作時,明確工作人員、交待工作任務和工作內容,實施安全技術措施,履行工作許可、工作監護、工作間斷、轉移和終結的書面依據。

工作票簽發人:是指以確認工作必要性、工作人員安全資質和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的審核簽發人員。

工作負責人:是指組織、指揮工作班人員完成本項工作任務的責任人員。

工作監護人:是指不參與具體工作,負責監督和看護工作成員的工作行為是否符合安全標準的責任人員。

工作許可人:是指當值的值班調度員、工區值班員或變電站值班員,負責落實完成各項安全措施,負責辦理許可和終結手續的人員。

工作班人員:是指參與該項工作的人員(包含工作人員、參與工作的廠家人員、吊車駕駛員等)。

外單位人員:是指與設備所屬單位無直接行政隸屬關係,從事非生產運行職責範圍內工作的線路設備、設施維護工作人員或基建施工人員。

雙簽發:是指外單位人員擔任工作負責人在線路上進行工作需辦理工作票時,工作票經本單位工作票簽發人簽發後,由設備主管部門的工作票簽發人審核簽發(即會籤)的過程。雙簽發時設備主管部門的工作票簽發人也稱為工作票會籤人。

雙重命名:是指按照有關規定確定的電氣設備中文名稱和編號。

計劃工作時間:是指不包括設備停、送電操作及安全措施實施時間的設備檢修時間。

事故搶修:是指設備設施發生事故或出現緊急狀況時,為迅速將故障或異常的設備設施進行處理,以便迅速恢復運行的工作 (不含事故後轉為檢修的工作)。

3.2線路狀態的劃分

運行狀態:是指線路兩側斷路器(開關)、隔離開關(刀閘)都在合閘位置,線路全部處於帶電狀態。

熱備用狀態:是指線路兩側斷路器在斷開位置、而隔離開關在合閘位置,相應的二次迴路投入,即線路雖退出運行,但沒有明顯的斷開點;熱備用狀態的線路應視為運行線路。

冷備用狀態:是指線路兩側斷路器、隔離開關都在斷開位置,線路與變電站帶電部位有明顯斷開點。但線路本身處於完好狀態。

檢修狀態:是指線路兩側斷路器、隔離開關都在斷開位置,兩側裝設了接地線或合上了接地開關。或線路雖然不檢修,但因二次設備上有工作使該線路停電,儘管該線路兩側沒有裝設接地線或合上接地開關,但該線路不具備投入運行的條件,也應視該線路為檢修狀態。

4總則

本標準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遵循“保人身、保電網、保設備”的工作原則。

本標準可以直接指導線路電氣工作標準的制定,有關電氣工作必須嚴格執行本標準。

配網(農網)的線路電氣工作票及標準由各運行單位參照本標準制定相應標準。

5工作票執行規定

5.1 一般規定

5.1.1 在電力線路上工作,應填用工作票或按口頭或電話命令執行,其方式有下列三種:

a)線路第一種工作票(見附錄B);

b)線路第二種工作票(見附錄C);

c)口頭或電話命令。

5.1.2 具有法人資格的外單位在運行中線路進行基建、大修、改造施工前,必須向運行部門提交經批准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組織措施,由運行部門對施工單位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

5.1.3 有關工作票的執行按工作票流程圖(見附錄A)進行。

5.2 根據任務確定工作負責人及工作班人員

5.2.1 班組或主管部門依據工作計劃或命令,根據工作具體情況確定熟識設備及瞭解現場情況的人員擔任該項工作負責人。

5.2.2 確定工作負責人後,應對工作負責人進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明確工作任務、工作地點和工作要求的安全措施,必要時應實地觀察。並根據工作負責人的要求,確定工作班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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