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面工程技術規範

來源:文萃谷 1.05W

.0.1 為提高我國屋面工程的技術水平,確保防水、保温隔熱工程的功能與質量,制定本規範。

屋面工程技術規範

1.0.2 本規範適用於建築屋面工程的設計和施工

1.0.3 屋面工程的設計和施工應遵守國家及地方有關環境保護和建築節能的規定,並採取相應措施。

1.0.4 屋面工程的設計和施工除應符合本規範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規範的規定。

1.0.5 屋面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應符合國家標準《屋面工程質量驗收規範》GB 50207-2002的規定。

基本規定

3.0.1 屋面工程應根據建築物的性質、重要程度、使用功能要求以及防水層合理使用年限,按不同等級進行設防,並應符合相關的要求。

3.0.2 屋面工程應根據工程特點、地區自然條件等,按照屋面防水等級的設防要求,進行防水構造設計,重要部位應有節點詳圖;對屋面保温隔熱層的.厚度,應通過計算確定。

3.0.3 屋面工程施工前應通過圖紙會審,掌握施工圖中的細部構造及有關技術要求;施工單位應編制屋面工程的施工方案或技術措施。

3.0.4 在屋面工程施工中,應進行過程控制和質量檢查,並有完整的檢查記錄。

3.0.5 屋面防水工程應由相應資質的專業隊伍進行施工。作業人員應持有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上崗證。

3.0.6 屋面工程所採用的防水、保温隔熱材料應有產品合格證書和性能檢測報告,材料的品種、規格、性能等應符合現行國家產品標準和設計要求。

材料進場後,應按規定抽樣複驗,提出試驗報告,嚴禁在工程中使用不合格的材料。

3.0.7 施工的每道工序完成後,應經監理或建設單位檢查驗收,合格後方可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當下道工序或相鄰工程施工時,對屋面工程已完成的部分應採取保護措施。

3.0.8 伸出屋面的管道、設備或預埋件等,應在防水層施工前安設完畢。屋面防水層完工後,不得在其上鑿孔、打洞或重物衝擊。

3.0.9 屋面工程中推廣應用的新技術,必須經過科技成果鑑定(評估)或新產品、新技術鑑定,並應制定相應的技術標準,經工程實踐符合有關安全及功能的檢驗。

3.0.10 屋面工程應建立管理維修、保養制度;屋面排水系統應保持暢通,嚴防水落口、天溝、檐溝堵塞。

屋面工程設計

4.1 一般規定

4.1.1 屋面工程設計應包括以下內容:

1 確定屋面防水等級和設防要求;

2 屋面工程的構造設計;

3 防水層選用的材料及其主要物理性能;

4 保温隔熱層選用的材料及其主要物理性能;

5 屋面細部構造的密封防水措施,選用的材料及其主要物理性能;

6 屋面排水系統的設計。

4.1.2 屋面工程防水設計應遵循“合理設防、防排結合、因地制宜、綜合治理”的原則。

4.1.3 屋面防水多道設防時,可將卷材、塗膜、細石防水混凝土、瓦等材料複合使用,也可使用卷材疊層。

4.1.4 屋面防水設計採用多種材料複合時,耐老化、耐穿刺的防水層應放在最上面,相鄰材料之間應具相容性。

4.1.5 不同地區採暖居住建築和需要滿足夏季隔熱要求的建築,其屋蓋系統的最小傳熱阻應按現行《民用建築熱工設計規範》GB 50176、 《民用建築節能設計標準(採暖居住建築部分)》JGJ 26和《夏熱冬冷地區居住建築節能設計標準》JGJ 134確定。

4.1.6 屋面防水層細部構造,如天溝、檐溝、陰陽角、水落口、變形縫等部位應設置附加層。

4.1.7 屋面工程採用的防水材料應符合環境保護要求。

材料選用

4.3.1 屋面工程選用的防水材料應符合下列要求:

1 圖紙應標明防水材料的品種、型號、規格,其主要物理性能應符合本規範對該材料質量指標的規定;

2 在選擇屋面防水卷材、塗料和接縫密封材料時,應按本規範第5章、第6章和第8章設計要點的有關內容選定;

3 考慮施工環境的條件和工藝的可操作性。

4.3.2 在下列情況下,所使用的材料應具相容性:

1 防水材料(指卷材、塗料,下同)與基層處理劑;

2 防水材料與膠粘劑;

3 防水材料與密封材料;

4 防水材料與保護層的塗料;

5 兩種防水材料複合使用;

6 基層處理劑與密封材料。

4.3.3 根據建築物的性質和屋面使用功能選擇防水材料,除應符合本規範第4.3.1條和第4.3.2條的規定外,尚應符合以下要求:

1 外露使用的不上人屋面,應選用與基層粘結力強和耐紫外線、熱老化保持率、耐酸雨、耐穿刺性能優良的防水材料。

2 上人屋面,應選用耐穿刺、耐黴爛性能好和拉伸強度高的防水材料。

3 蓄水屋面、種植屋面,應選用耐腐蝕、耐黴爛、耐穿刺性能優良的防水材料。

4 薄殼、裝配式結構、鋼結構等大跨度建築屋面,應選用自重輕和耐熱性、適應變形能力優良的防水材料。

5 倒置式屋面,應選用適應變形能力優良、接縫密封保證率高的防水材料。

6 斜坡屋面,應選用與基層粘結力強、感温性小的防水材料。

7 屋面接縫密封防水,應選用與基層粘結力強、耐低温性能優良,並有一定適應位移能力的密封材料。

4.3.4 屋面應選用吸水率低、密度和導熱係數小,並有一定強度的保温材料;封閉式保温層的含水率,可根據當地年平均相對濕度所對應的相對含水率以及該材料的質量吸水率,通過計算確定。

4.3.5 屋面工程常用防水、保温隔熱材料。

來源:[]機電之家·機電行業電子商務平台!

熱門標籤